邓会敏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合法性
邓会敏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内在地包含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它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基本特征的一致性以及对科学社会主义方法论原则的运用,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合法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社会主义中国尝试突破传统模式,“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3。通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党领导人民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12这条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2]10。然而,国内外一直存在非议这条道路的声音,一些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资本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或“新官僚资本主义”。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3]那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们是如何坚持和运用这些原则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参加和指导工人运动的实践中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主要回答了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怎样取代资本主义这两个重大问题,但没有着力研究社会主义的特征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与方法问题。这恰恰体现了革命导师的科学精神,他们的理论总是“置于现实的基础上”。如果醉心于对缺乏实践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精细勾画,则只会变成空想社会主义者。为了指明社会发展的方向,他们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中,对未来社会也进行了一些预判。这些预判不是来自于头脑中的幻想,也不是来自于对实践的总结,而是来自于他们在批判资本主义旧世界过程中的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对应和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要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预判部分。
基本原则是指在理论和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的标准、规范、要求。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指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应内在地包含3个部分: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方法论。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表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
第一,社会成员共同富裕及全面自由发展。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这样描述未来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因此,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及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第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将共产主义社会分为2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后来我们统称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阶段“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由此决定了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痕迹”[4]。在此基础上,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生产力的增长,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后,最终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界限,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社会。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以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在各国的同时胜利为前提,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发展趋势的过程中,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对未来社会做了一些前瞻性、典型性的特征预测。按照他们的预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发展的政治、思想保障。恩格斯认为,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5]755。无产阶级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建设社会主义、解放全人类,必须有一个坚强的作为领导核心的政党。马克思、恩格斯非常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性,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之后,他们又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认为,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6]。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坚持工人阶级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因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是变化和变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通过改革不断予以完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对此,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7]
第三,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也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进发的重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的重要任务就是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因为“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高度发展的阶段为前提的”[5]304。
第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进行有计划的产品生产。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的存在将导致经济危机频繁爆发。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在未来社会,必须用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第五,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按劳分配。马克思认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产品分配方案最完善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样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但鉴于共产主义初阶阶段生产力水平以及人们的觉悟还没有高度提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肯定了“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按劳分配原则。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方法论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仅回答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方法、道路问题,对未来社会作了谨慎预判,而且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运用也作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即对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运用必须从实际出发,反对教条主义。1872年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8]恩格斯晚年也一再强调: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5]742。针对那些教条式理解自己思想的人,马克思回击道:“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9]。
道路是指达到某种目标的途径或完成任务的手段、方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目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奋斗目标的根本途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坚持。
(一)价值取向的一致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人的目标指向,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也是这条道路得以形成、发展的价值依据。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利益”探索前进的道路。开创这条道路的直接动因就是要摆脱贫穷落后,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邓小平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的任务。为大力发展生产力,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拓展。“人民利益”不仅包含经济利益,还包含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全方位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深化明确为“三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四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为什么走这条道路,怎样走这条道路,都是基于人民的利益来考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同时,不忘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要坚持共同理想和远大理想的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我国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基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则是共同理想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的。这正是这条道路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等非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区别。针对人们可能割裂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10]他将实现共产主义的过程形象地比喻为接力跑,我们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就是要跑好自己这一棒。
(二)基本特征的一致性
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党中央决定转移工作重心的关键时刻提出来的,后来写进了宪法和党章。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保证,动摇任何一项都会动摇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这是我们立国和团结全国人民奋斗的根本”[1]44。“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这事实上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11]。
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存在方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开始突破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征程。从农村土地改革到城市国企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从自我封闭到主动开放,改革与开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社会主义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势头,人民生活逐步趋近小康,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中国奇迹”惊艳世界。可以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主义就可能步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后尘,死路一条。“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12]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关键是靠发展,而要发展就必须继续改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存在方式。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不仅是因为它要消灭剥削和压迫,更重要的是它能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而这种优越性的形成基础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邓小平同志早在1984年6月会见日本朋友时就说过:“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63一年后,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非洲客人时又强调:“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137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仅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国情和发展现状的必然要求。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人均GDP在世界的排名还在100名以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赶上并超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被实践证明的真理性的思想体系,但是必须与各个国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其真理性指导价值。正如恩格斯所言,“为了使社会主义变成科学,就必须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上”[13]732。无论是搞革命还是搞建设,不能简单地照抄马列主义的只言片语。“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事,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来,列宁的本本上也找不出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况,各自的经历也不同,所以要独立思考”[1]260。“协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建设”,正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运用,它使得我国的社会主义在具体建设方面呈现出自己的特色。下面,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为例进行分析。
(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显著特征,是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根本区别所在,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理论的重大突破。建设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内在地包含3个方面。
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其理论前提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经由短暂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特点,决定了不能一刀切地追求公有制的纯粹性,否则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个断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4]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当前有助于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15]因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16]。
二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实行按劳分配,在其他经济成分中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这样既能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性质,又有助于调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积极性,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缺陷会导致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此,马克思、恩格斯以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为前提而预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产品生产取代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观点,一度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的准则。然而实践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却导致了经济活力的缺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一再证明,生产力落后国家虽然可以在政治制度方面实现跨越“卡夫丁峡谷”,但经济的自然发展却是无法跨越的。马克思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发展规律……它还是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13]207因此,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商品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而且还需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运用计划经济的方式配置资源是不合适的。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373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激发经济活力,我国确立了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势与市场调节的优势有机结合,两种优势都将得到充分发挥。
(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在马克思那里,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权”,即人民当家作主。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论述在社会主义社会怎样建设民主和实行什么形式的民主。在十月革命胜利前,列宁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17]。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应该结合自己的国情,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我国结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建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建设原则。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归宿,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在具体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方面,也结合国情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例如在国体上,我们没有照搬传统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而是采用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将知识分子、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纳入“人民”的范畴;在政体上,没有照搬苏维埃,也没有实行西方的议会制或总统制,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中央的统一领导,同时又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充分发挥;在政党制度方面,不是传统的社会主义一党制,也不是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而是由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总之,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三)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在文化建设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思想文化也相应地多元化。文化的多元化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的文化需求,所以不能也不可能消灭文化的多样性。这就内在地要求用马克思主义引领文化的多元性,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这样,既能保证我国文化的正确发展方向,又能保证文化发展的多样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性文化需求。马克思主义一元主导多元文化格局下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是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多样化趋势下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10]。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使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之路。我们要增强道路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1]邓小平文选: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G].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2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2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7.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3.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5.
[10]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3-01-06).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106/c219468-20102847.html.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9-170.
[1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0.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江泽民文选: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9.
[1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5.
[17]列宁全集:第2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64.
(编辑:米盛)
D616
A
1673-1999(2016)09-0001-05
邓会敏(1982-),女,皖南医学院(安徽芜湖241002)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访问学者。
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