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基督教的人性观

2016-03-24 00:22管云秋
关键词:和谐社会基督教

管云秋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也谈基督教的人性观

管云秋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明发展的支柱,基督教的人性观又是基督教文化的核心观念或源头观念。不了解基督教的人性观,就无法理解和认识基督教以及千百年来在基督教文化熏陶下的西方文明。本文对基督教善恶二重的人性观进行梳理和探讨,指出平衡的人性观对西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基督教;人性善;人性恶;自由意志;和谐社会

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明发展的支柱,渗透到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西方文学、哲学、政治、经济、艺术以及生活方式等无不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基督教是从神性和人性入手来认识和阐释其社会及政治思想的,对基督教的人性观的研究成为我们深入理解基督教思想乃至整个西方文明的窗口。虽然国内有不少文章论述基督教的人性观,但是笔者发现很多国人认为基督教的人性观是纯粹的性恶论。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实是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或者说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我们通读《圣经》会发现,基督教的人性观其实是既善且恶的。

《创世纪》第一章记载,上帝用5天时间创造了自然世界。第六天,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1]1。《创世记》第二章讲到:“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依据这些经文,基督教认为人被造之初就有着上帝的气息即上帝神圣的灵在里面,使他成为有上帝形象的活人。这里的形象并非外表形象,而是说人类有了上帝的性情,如公义、怜悯、仁爱、圣洁等一切的美善。《创世纪》第一章中几次说到:“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所以说人类被造之初是全美全善的,有着上帝的荣耀。

基督教性恶论的基本依据是众所皆知的伊甸园的故事,还有《新约·圣经》罗马书第五章的理论支持:“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创世纪》第二章记载,上帝创造了这个自然世界后,在第六天创造了第一个人——亚当,并让他修理看守伊甸园。看到亚当一个人很孤单,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做亚当的帮助者。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中相亲相爱(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幸福地生活着。然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上帝又在伊甸园里安置了两棵树,即分别善恶树和生命树。耶和华神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1]2亚当、夏娃最终没有抵制住蛇的引诱:“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1]2看到树上的果子漂亮诱人,想到马上可以如上帝一样智慧,于是亚当、夏娃违背上帝的命令,偷食了禁果——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他们眼睛明亮了,看到彼此的裸体而感到羞耻,被上帝责问时又互相推卸责任,上帝毅然将亚当、夏娃逐出了伊甸园。于是亚当、夏娃如上帝所说地“死”了,即与上帝永远隔绝、与永生无缘。人既然选择听从了蛇的话而食善恶果,从此人类就永远在善恶之间踟蹰。至此,人心中似乎就有了两个主——上帝与撒旦,良善与邪恶,出现了分裂的人格,即心中的二主时常相争,人们总是要在善恶之间进行选择。正如保罗所言:“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174“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174奥古斯丁也说:“永远的真福在上提携我们,而尘世的享受在下控引我们,一个灵魂具有两者的爱好,但两者都不能占有整个意志,因此灵魂被重大的忧苦所割裂:真理使它更爱前者,而习惯又使它舍不下后者。”[2]

基督教的性恶论并不是说人已毫无良善,完全地成为恶人,而是说人的良善(上帝的形象)已经不同于起初上帝赋予的性情,原本纯洁的灵魂受到了玷污,完美的理性出现了缺陷,人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无法完美无缺,人们所行出来的善也往往有瑕疵,常常是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公私混杂。这正是希伯来文对“罪”的释义——不能射中靶心。更可怕的是,这种偏差或罪随着亚当、夏娃进入世间,代代相传。此后人类便永远与“罪”同在, 也就是说,后来的人类作为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便继承了这种偏差或罪。人类犯罪堕落之后,罪恶开始在世界蔓延。虽然人类的种种恶性如悖逆、骄傲、嫉妒、自私、奸淫、仇恨、竞争……都是道德问题,在法律上根本不算罪,但在创造人类的上帝眼中都是罪,人类的这些性情显然偏离了人之初的上帝形象。

用亚里士多德对人性恶的解释来理解基督教的原罪观或人性恶再恰当不过了。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恶性是普适存在的:从认识论上说,每个人的精力和视角都是有限的,往往会陷入各样的认识误区或偏差;从本能上说,每个人都容易走向偏私而缺乏公心;从心理上说,人都是情绪动物,理性是非常有限的[3]。因此,无论从认识论上的无知缺陷、价值观上的私德缺陷,还是心理上的情绪缺陷来讲,人类的恶性都是普适存在的。 一言以蔽之:“……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1]170

奥古斯丁把人类的堕落或人性恶归因于人类的理性,也就是自由意志[4]。在奥古斯丁看来,上帝赋予了亚当自由意志。因此,亚当不是完全被上帝操纵的受造物,他有自主的意志活动能力,可以进行选择、相信、怀疑、接受、拒绝的意志活动,这也是基督教圣经中提到能够使人犯罪或者得到救赎的自主部分。也就是说,亚当可以选择生命树的果子,永远活着,与上帝同在;也可以选择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其代价便是死亡——与上帝永远隔绝。亚当、夏娃的自由意志最终没有经受住外界诱惑的考验。人类始祖要与上帝同等的骄傲之心使其背叛了上帝,滥用了他们的自由意志,这种偏离靶心或真理的罪成为人间一切悲剧的根源:“我们所以作恶的原因是自由意志。”[5]607堕落后的人类虽然还有自由意志,但这时自由意志是颠倒了的,只能做恶的选择。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把它称为“被罪所奴役的自由”,是虚无、无益的自由。在奥古斯丁看来,自从亚当堕落之后,整个人类没有真正的善,他们可能做出的行为和选择都只是在不同的恶或偏差之间做出的[5]607。奥古斯丁在《真的宗教》一书中指出:“败坏的身体使灵魂受损,地上的帐篷使思想负重荷。”虽然自由意志可以使人选择恶,却不能使人脱离恶,即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的有限理性自救,所以人类在原罪面前是无能为力的。我们从《旧约·圣经》中以色列人的经历看到的是犯罪—惩罚—惭悔—拯救—犯罪循环模式,这种模式其实也出现在《新约·圣经》中。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或个人的发展历程,我们何尝不是在这种循环之中:犯错—遭罪—后悔—改变—犯错。也就是说,人类靠自己的有限理性永远走不出这个恶性循环。因此引出基督教的唯独恩典之说:惟有上帝施恩相救,人才会渐渐地归正——回归靶心;惟有耶稣以死相救,一劳永逸地除掉人的罪,人才可以称为无罪[6]。奥古斯丁认为人虽然不能靠自己的有限理性自救,但人的理性可以选择相信上帝的救赎而被救赎。相信上帝的人,其旧人仿佛已与耶稣同死,你过去的不善以及你的旧善都要死去,更新,成为全新的人,完全活在上帝纯全的美善之中,仿佛与耶稣同复活,“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1]210。奥古斯丁认为人应该向神认罪祷告,以致“人能得着意志的力量,去遵守神的诫命”。

基督教的原罪观或人性恶论和救赎观很好地体现在下面几节经文中:“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1]172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创造人类,每个人的天性中都有神性,天地万物,唯有人具有神的灵明,能够服侍上帝和与上帝同行,人之初性本善。但自从始祖违背上帝的命令偷食禁果,人类就偏离了正路,饱食犯罪的恶果。按照基督教的说法,若是以上帝的标准来衡量,人是毫无良善的,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170人的理性偏差或缺陷无法将人引向纯全的真理,只有借耶稣宝血对罪的遮盖,在上帝真理之光的引导下,人类才能恢复起初满有真理、仁爱和上帝样式的状态,获得灵魂的永生和今世的平安与喜乐。所以人的善恶二重性构成了基督教人性观的基本内容。

社会的发展与文明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自身存在价值的认识。作为一种善恶二重的人性思想,基督教的人性观对西方文明的发展功不可没。“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人被造之初就是平等的,造物主赋予了人们种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开篇便是人性善的一个宣言:每个人都是上帝所造,有着上帝的形象,都应当受到尊重,得到平等对待,都有生存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西方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价值观正是建立在这种人性善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实际上,翻阅美国建国以来的重要史料,你就会发现,无论是在独立宣言、美国宪法,还是在总统或其他重要人物的演讲当中,美国人在论述人权和民主的正当性的时候,都遵循着‘上帝造人、上帝爱人、上帝赐每个人以权利,为保护这些权利,所以要民主和自由’的逻辑。”[7]杜鲁门总统曾经说过:“我们相信,思想和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因为人人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 小布什在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也说:“因为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所以,在这个地球上,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都享有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尊严,都有无可比拟的价值。”布什讲的“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与杜鲁门讲的上帝是同一概念,都是指《圣经》中的上帝。在他们看来,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所以人有着崇高的尊严和价值,这些尊严和价值必须得到充分保护。也就是说,不可将任何人当成可以随便处置的东西或可被弃置社会圈外的人,每个人都配得到重视和关顾。这一理念已成为西方世界社会、政治思想的重要前提,由其衍生出一系列如人本、民本、爱心、公平、诚实、尊重生命、自由、平等、民主等西方核心的价值观[8]。

然而,若是一味地强调人性善的一面,过度重视和关顾个人,人们就会滥用这种自由和权力,个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就会失去平衡。基督教善恶二重的人性观让人无法忽略的一点是: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人是完美的,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会犯错,道德高尚者也不例外,国王总统也非圣人,所以每个社会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一理念成为西方社会重法制、轻人情、轻权威的理论依据。美国国父华盛顿拒绝当国王并开创总统任期制,不能不说是基于他对人的罪性的深刻理解基础之上的。1781年,华盛顿领导美国军民打败了英国殖民军队,赢得了国家独立。当时,有人写信给华盛顿,鼓励他当美国国王,华盛顿对这一提议严词拒绝。他说:“我们的国家一定要彻底实行共和政体,如果不能遵循这一原则,试图采用其他政体,就是叛逆。”熟谙《圣经》的华盛顿心里一定清楚: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人会随环境变化而变化,任何人都需要在监督之下才可以自我约束,不断完善。《旧约·圣经》中的扫罗王、大卫王和所罗门王先后受到权利的腐蚀,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受到了天罚。人不是神,不应该得到高举,国王也不例外。国王必须服从法律,法律永远是社会最高的权威。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像其他国家的人民一样,他们也要求为自己立王。由于上帝熟知人的罪性,因此不赞同立王,后来因以色列人再三请求,于是上帝对未来的国王提出严格的要求:“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1]183可见,上帝要求国王认清自己的身份,他们是上帝的仆人,是人民的公仆,要成为百姓的好榜样,才可以影响后人。美国有总统手按《圣经》宣誓就职这一传统,其实是在向公众表明:他们的权力来自于上帝,要接受上帝的监督、人民的监督,他们会遵纪守法,敬畏上帝,平等对待弟兄或臣民。西方人不会把帝王当作神或天子,欧洲人明确宣布:“国王在万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人人都是罪人,都要顺服上帝的律法,敬上帝、敬真理而不是敬人,这是西方人脑子里根深蒂固的观念[9]。美国人民也会在歌谣中赞美华盛顿:“吹响赞美的喇叭,让华盛顿的英名,响遍世界,赢得欢呼”,但美国人不会把他捧上神坛。他们敬仰华盛顿,却对权力始终保持着警惕。在他们看来,权力是靠不住的。因此,有了立宪、任期制和三权分立这些限制个人和政府权力的政治制度。可以说,西方人对人性弱点的理解十分透彻,他们从实际走向实际,利用机制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利用它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

综上所述,基督教善恶二重的人性观既充分肯定了每个公民人性的正价值,承认和确保每个公民的利益;又深刻认识到人性的负价值尤其是潜在的负价值,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抑制人性的负价值。不能不说,基督教的人性观为西方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前提。

参考文献:

[1]圣经[M].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2012.

[2]奥古斯丁.忏悔录:第8卷:第10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55.

[3]王平.论中西政治传统中的“性恶论”思想[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3):93-97.

[4]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第二部:17:48[M]//恩典与自由:奥古斯丁人论经典二篇.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91.

[5]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14卷:第13章[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07.

[6]周伟驰.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51.

[7]于歌.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96.

[8]张文举.试论基督教对于现代化的促发作用[J].甘肃社会科学,2005(2):204-208.

[9]俞吾金.关于人性问题的新探索:儒家人性理论与基督教人性理论的比较研究[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52.

(责任编辑:李晓梅)

Reflections on Christian Theory of Human Nature

GUAN Yunqiu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Shandong 266100, China)

Abstract:For more than one thousand years Christianity has been the predominant religion shaping western civilization, and Christian theory of human nature is the core value or source value of Christianity. Therefore, without a good knowledge of Christian theory of human nature, one can not have a clear understanding of Christianity and the western civilization influenced by it. The good and evil double-nature in Christianity is further elaborated and its impact on western society is pointed out.

Key words:Christianity; good nature; evil nature; free will; 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B9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297(2016)01-0005-04

作者简介:管云秋(1972-),女,吉林辉南人,中国海洋大学外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与圣经文化。

基金项目:2014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一般资助项目“‘圣经与西方文化’教学研究与多媒体课程建设”(3013000-82606686)

*收稿日期:2015-07-03;

修订日期: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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