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阜阳师范学院外语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中日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比较与经验借鉴
李红艳
(阜阳师范学院外语学院,安徽阜阳236037)
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属性非常适用于单体价值大、还款周期长的工程机械设备,其审批手续简便、资金风险可控、无需办理抵押的优点受到制造商、融资机构和购买者的推崇,但受制于诸多因素,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还不够顺畅。日本融资租赁操作模式与我国相近,借鉴日本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防范风险,为早日实现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之目标奠定基础。
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风险控制
20世纪50年代,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方式在美国诞生,随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中迅猛发展,成为银行信贷之后的第二大融资方式。我国于1981年为吸引外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将融资租赁引进国内。截至2014年,境内注册融资租赁企业超过2000家,合同余额达3万亿人民币,市场渗透率达4%以上,但相较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的租赁金额、市场渗透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并没有与国家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相适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1]。
(一)中日融资租赁业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企业资金需求旺盛,租赁作为新的设备投资手段由美国传入。70至80年代,日本技术革新浪潮汹涌,产业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得到政府金融、税收政策支持,租赁交易量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90年代工业化完成后,资金从传统制造业转向金融和房地产领域,租赁业务偏离实体经济,并因经济衰退陷入低迷。近些年,日本经济缓慢复苏,融资租赁业务重新受到重视,交易量逐年增长。
我国融资租赁业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中间经历10年停滞,之后逐渐恢复并发展,可以分成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1—1988年)高速发展期,缺少法律规范,业务飞速增长。第二阶段(1989—1998年)行业整顿期,出现巨额租金违约问题,后由政府兜底解决。第三阶段(1999—2004年)法律法规建立期,为规范交易环境,国家制定相关法律、会计准则、行业监管和税收政策。第四阶段(2004年以后)全面恢复期,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社会认可度提升,交易量爆发式增长。
(二)中日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发展现状
1.市场情况。2004年,工程机械巨头卡特彼勒首次将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引入国内,随后小松、斗山等外资品牌及国内主要工程机械生产企业纷纷设立由厂家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掀起了厂商融资租赁销售模式风潮。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消费额占整个工程机械市场需求的比例可达80%”[2],卡特彼勒六成的销售收入都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实现,但起步较晚且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工程机械租赁市场年营业额仍不到设备总产值的10%,工程机械租赁业与国际平均水平以及美日等国水平相距甚远”[3]。从融资租赁资产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工业装备、建筑工程设备和基础设施及不动产五大行业融资租赁资产总额占我国总融资租赁资产总额半数以上,而日本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大部分制造业不在本土,非制造业租赁交易额占比在60%以上,而制造业所占比重较少。
2.法律制度。日本没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典,主要通过商法、民法及涉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来规制管理融资租赁业务,行业协会根据《租赁标准合同书》制定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细则,但日本的法律体系比较完整,基本能够满足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需求。我国也尚未设立专门的融资租赁法,目前主要依靠《民法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和监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来规制相关业务。融资租赁是一个集法律、会计、税收等于一体的现代租赁业务,少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其发展会受到直接影响。
3.管理部门与政策支持。经济产业省是日本融资租赁业务的官方主管部门,另有两大中介组织(日本租赁事业协会和日本汽车租赁协会联合会)分别挂靠在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名下,负责租赁事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业务指引、政策落实等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融资租赁的发展离不开税收、会计、信贷、保险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日本重点对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主要体现为:税收上实行投资减税,减税额在融资费用的4%—6%左右;风险控制上采用政策性强制保险制度,承租人倒闭后能够从政府得到50%的赔偿;信贷政策上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并针对特定设备承租人发放补助金。
我国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长期采用多头分业监管,银监会负责金融系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商务部负责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各主管部门自行制定行业监管办法。如银监会2014年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商务部2013年颁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但“两个监管主体发布的监管办法都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两者发生冲突意义时,可能会出现法律空白之处”[4]。近几年,我国力图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商务部关于利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租赁物登记查询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84号)等,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近期国务院在《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大工程机械等制造企业的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这对于固定投资降速、经济新常态下的工程机械设备销售无疑是一个政策利好。
(一)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风险控制
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主体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为转移风险,通常要求出售厂家及其代理商承担回购责任,基于厂家实力的担保,出租方风险相对可控;承租人作为机械设备的使用者,主要面临设备质量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前者属于产品质量范畴由产品买卖合同保证,后者受制于个体经营能力及宏观经济形势;处于供应端的出售方需提供设备、售后服务,并为承租方的信用风险作担保,在当前经济不断下行之时,银行信贷资金门槛高,各大品牌制造商为抢占市场纷纷提高融资租赁销售比重,低首付、信用审核形式化、逾期债权追偿难成为普遍现象,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凸显,因此,笔者仅对工程机械设备出售方的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1.建立健全客户评审体系,从源头将信用低、经营能力差的客户排除在销售体系外。客户评审体系主要由客户资信评分系统、融资销售风险评级(表1)、《融资销售业务风险提示书》等组成,其中:客户资信评分系统根据承租人类别设置评分项,如法人性质承租人的资信评分项应包含公司注册基本信息、股东及股权情况、现有资产及对外担保、信用及诉讼记录、财务状况、设备及费用信息、投资收益分析等;自然人性质承租人的资信评分项应包含借款人及担保人(含两方配偶)的基本信息、财产证明、信用记录、职业情况、设备及费用信息等。需要关注的是,大众创业背景下的个体经济高速发展,自然人群体已经成为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的主力购买者,这一群体的借款人受制于道德修养、经营水平及家庭资产等方面的影响,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高于法人群体。融资销售风险评级是风控部门依据客户的资信评分、已有设备的逾期情况以及预测放款后前6个月的逾期帐龄来评价客户风险,并根据风险程度制定销售条件、风险对策。出售方的融资管理部门依据风控部门的风险评级报告提交《融资销售业务风险提示书》,报经营销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发货。该提示书应客观分析意向客户资质、融资销售条件,并要求其及时提供合格的抵押、担保材料。
2.从立法角度设立登记制度,统一租赁物登记管理机关和登记平台,切实解决融资租赁中所有权保护问题。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通过买卖合同获得了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获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相分离给交易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动产性质的工程机械设备流动性强,且当前二手设备流转市场欠缺规范,第三人可能会根据承租人对工程机械的表面占有和实际使用而误将承租人当作设备所有权人,承租人恶意转租、抵押或转让租赁物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目前租赁物的权属登记制度尚不完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未从立法上确立其相关权力,虽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标识法做出认可,但在工程机械机身显著位置标识权属的实际有效性欠佳,这种效仿日本的非登记制度保护,在当前的法律环境和人员素质背景下,物权公示效果较差,不能满足维护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对此,笔者建议,应从立法上明确设立登记制度来保护出租人所有权,要求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租赁物所有权进行登记,非经登记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应尽快明确租赁物登记机关和登记平台,可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名下的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商务部及其名下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择一而统一推行。
3.完善逾期催收体系,全面推行租赁物保险,降低应收账款损失风险。工程机械市场竞争激烈,外资品牌制造商融资租赁业务经验成熟,客户质量较好,而国产品牌制造商为抢占市场份额,不得不采用降低首付款、保证金条件等促销手段,应收账款风险较大,工程机械制造商风控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首先,应设置合理的债权控制指标,根据客户评审报告及融资期限、首付比例、保证金等销售条件,设置风险警戒线,严格按照早期逾期、重大恶性逾期标准执行差异化措施。其次,梳理催收流程,按照质量或服务纠纷、账目不清、虚假承诺、恶性逾期等逾期货款生成原因设置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逾期风险的源头控制与过程考核,对逾期客户按流程采取锁机预警、律师函威慑、法律诉讼、强制拖机等催收措施,妥善处理客户逾期风险。另外,工程机械设备的出险率较高,全面推行租赁物保险,有助于减轻设备意外损毁时承租人的经济负担,如能借鉴日本的强制保险制度,设立融资租赁信用保险,由保险公司或政府提供违约担保,则更能促进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的平稳发展。
(二)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政策扶持
1.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力量,促进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规范化发展。“日本的融资租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在规范融资租赁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5]。而我国直到2014年才成立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作为政府管理工程机械租赁业的中坚、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的平台,我国的融资租赁企业协会成立时间短,缺乏经验,应该积极吸取外国如日本行业协会关于工程机械市场分析、操作流程规范、扶持政策落实、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熟经验,用市场化的方式促进行业自律和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发展。
2.扩大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为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提供强力资金支持。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公司股本金、银行借款及同业拆借资金,资金来源有限、成本高昂,不能满足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上市、资产证券化、外债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可见,政策已经放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随着融资租赁公司资本运作能力的提升及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将得到极大丰富。关于降低融资成本的问题,日本采用政策性财政融资,即由日本的开发银行以低息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笔者建议借鉴日本经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租赁项目(尤其是工程机械高端装备)给予优惠的贷款政策扶持。
3.增加金融系和厂商系融资租赁机构数量,提升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专业服务水平。融资租赁机构按照组织模式可分为金融系、厂商系和独立运营系,组织模式的差异除所受监管规则有别,亦各有优劣。在发达国家中,金融系、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占比较大,如“日本租赁公司中银行背景租赁公司占35%,大型厂商制造企业为背景的租赁公司占40%,独立经营的租赁公司占25%”[6]。而我国独立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占比过半,在当前的融资租赁市场环境中,这类机构的租赁产品服务、资金实力明显不足。在我国工程机械租赁行业中,虽然主要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都已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但占比只有15%,提升空间很大。另外日本有多种类资本融合,厂商与金融机构相结合、混业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模式也值得我国适当借鉴。
[1]袁盼锋.融资租赁再迎发展风口民营租赁有望扩张加速[EB/ OL].http://www.cnstock.com/,2015-09-20.
[2][3]2014—2015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市场分析与发展[EB/OL]. http://www.cm.hc360.com/,2015-08-18.
[4][5]戴艳.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法律规制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徐立玲.美日韩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责任编校:陈婷)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and Experience of Sino-Japan Engineering Equipment Financial Leasing
LI Hongya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Fuyang Teachers College,Fuyang Anhui 236037,China)
The property of separating the subject matter of financial leasing business ownership from the right to use is very suitable for the engineering machinery equipment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great value for each unit and long repayment period.The advantages of simple approval process,controllable financial risk and no mortgage are favored in the eyes'of manufactures,financiers and buyers. However,due to many factors,the development of engineering machinery leasing business is still not smooth.Similar to Japanese financial leasing operation mode,China can take the experience of Japanese engineering machinery equipment leasing as an example to help us better guard against risk and to push early realizat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industry market scale and competitiveness level among the world tops.
engineering machinery;financial leasing;risk control
F407.4;F832.49
A
1008-4681(2016)04-0030-03
2016-05-07
李红艳(1982—),女,黑龙江萝北人,阜阳师范学院外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日区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