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打造科技创新引领力量

2016-03-23 06:54王永明
中亚信息 2016年11期
关键词:核心区试验区自治区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打造科技创新引领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永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永明发表主旨演讲。□图/胡江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符合新疆实际的创新发展模式,去年8月,在第五次科技援疆工作会议和科技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会商会议召开期间,根据科技部党组书记王志刚的提议,自治区党委作出了邀请科技部、中科院、深圳市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的决定。今年10月召开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已将试验区建设部署为重大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四方合作,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引领性力量,把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第一动力,以创新支撑核心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采取差异化战略和非对称措施,构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高地”,超常规推动核心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

因此,在新疆建立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一,建设试验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大会上明确要求,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把“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作为“八大”战略任务之一,明确提出构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试验区建设正好符合国家的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新疆、科技部、中科院、深圳市在高度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探索新经验、创造新模式、培育新优势、走出新路子,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具体行动。

第二,建设试验区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支撑。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党中央明确把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为新疆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新疆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了重大的历史机遇。自治区党委立足新疆区位、资源、人文等优势,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在实践中,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进一步确立了以试验区建设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并将其贯穿于“五大中心”的建设。可以说,试验区建设既是贯穿“五大中心”创新驱动发展的主线,又是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的具体表现。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五大中心”建设的千头万绪,还需要试验区建设的穿针引线。

第三,建设试验区是四方探索互利共赢合作创新模式的重要实践。通过四方共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合作共建试验区,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打造区域创新驱动新的增长极,对于推动和支撑四方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可以借助试验区的建设,为中国发达地区提供一个面向中西亚地区开放的新的支撑点,辐射带动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第四,建设试验区是带动区域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试验区是创新驱动发展改革的“试验田”,通过试验区建设,可以争取国家更多更大的支持,从规划到建设,从政策优化到技术路线,从产业发展到人才提升,从“点”的突破到区域发展,多方位提升新疆整体科技水平,打造丝路经济带创新高地。

新疆建设试验区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家明确了新疆作为丝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战略定位,予以充分的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拉开了新疆大发展的序幕,带来了企业投资兴业的重大机遇,具有国家战略层面的保障优势。二是四方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成立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共同推动试验区建设,四方优势互补,具有协同推进层面的保障优势。三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力推动试验区建设,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创新大会等重大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好试验区建设,并着力部署相关工作,具有实施操作层面的保障优势。此外,新疆与中亚及周边国家地域相邻、民俗相近、语言相通,具备人才、技术和资金的相对优势,并对中西亚地区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内地的企业家可以借助新疆的优势,与新疆企业携手面向中西亚地区开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围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新疆将在信息技术、创新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人才集聚等重点任务上率先突破,通过5~10年时间把试验区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引领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西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中心、面向中亚和西亚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打造“两示范、两中心”。在试验区建设任务上,应当重点考虑八个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抓手,开拓产业升级新空间,着力解决新疆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重大问题;二是以国家战略部署为牵引,实施“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打造科技引领性力量,着力解决新疆创新能力不强的“短板”问题;三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四是完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新疆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和转化能力“双不足”的问题,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五是采取非对称措施,着力解决新疆创新人才短缺的“短板”问题,大力建设“人才特区”;六是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建设科技金融平台,着力解决新疆科技金融服务面临的融资渠道单一、中介服务缺乏、金融创新不足、监管不成熟等问题;七是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打造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着力提升“核心区”的先发优势和创新示范能力;八是以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着力解决制约新疆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试验区作为实施新疆特色治理理念和创新政府治理体系的先行改革区。

目前,“四方联合推动”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规划研究组经过多次的调研、座谈,完成了《试验区总体规划纲要》,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审议通过。10月18日,乌鲁木齐召开了试验区工作推进会,和科技部、中科院、深圳市签署了试验区建设工作备忘录,建立了“双组长”制的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方的重点合作任务,建立了四方合作机制。11月7日,召开了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了试验区规划实施工作总体方案及分组安排,明确了试验区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部门,试验区建设工作又迈进了一步。

为使试验区的各项重大政策能够顺利地落地、制订、实施,新疆紧锣密鼓地推进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的出台。一是稳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即将出台的《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推进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将科技计划由18类优化调整为“五大板块,及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的计划体系;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三是为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制定发布了《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简称“新疆九条”;四是按照国家科技部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了“十三五”科技创新总体思路,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部署了10个重大行动,提出了10项体制机制改革内容,目前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将予以发布;五是成立了中科援疆创新创业基金并顺利落户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目前,13家单位共出资4.6亿元。新疆还要进一步争取国家在人才、产业、金融等方面给予新疆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希望发达地区的科技领军企业,能尽早的介入试验区建设的潮流,这既是对试验区建设的支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机遇。

试验区建设已经起步,在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全力整合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在人才、资金、项目、成果和政策等方面重点向试验区倾斜;在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科技金融、产业合作培育等方面加强合作;把差异化政策和非对称措施用好用活,扶持试验区企业和研发机构“把事干大”、“干出亮点”;在创新政策改革实践方面示范指导,共同推进试验区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并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在各方的共同努力、高位嫁接和高位推动下,必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创新高地与合作共赢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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