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增强+夏文峰
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延续和发展,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符合当前的世情和国情。众所周知,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农村地域和农村人口一直占据全国地域和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因此,要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就必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那么,怎样才能开展好美丽乡村建设呢?按照当前的宣传和惯常认识,就是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加大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统筹做好城乡协调发展、同步发展,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然而,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仅仅着眼于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营造山清水秀的农村环境,也不能单纯追求物质上的极大丰富和享受,还应传承、保护和发展好农村的传统文化根脉。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在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弊端,即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重视乡村各自传统文化的传承,盲目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整齐划一,甚至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涂脂抹粉”做表面文章,使得有些农村独特的乡土文化魅力丧失殆尽。对于这些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曾给予严肃批评。他指出:“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其实,美丽乡村建设不仅不能模仿城市建设模式,就是各个乡村之间也不能相互简单复制,而应各自传承各地区不同的民间文化,科学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并融入新时代元素,突出体现乡村特色,争取将每个乡村都打造得特色鲜明、独一无二。如果我们无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本质差异,片面追求美观和整齐划一,对传统乡村进行大拆大建,就会对农村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毁灭性打击,不仅会大量破坏乡村传统的建筑风貌和人文环境,还会使得乡村传统文化遗产瓦解消亡。因此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千万不能忘记传统文化的保护。
一、乡村传统文化的日渐衰落
中国传统文化的衰落始于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入侵。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面前,人们的中华传统文化优越感遭受严重冲击。但在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大受打击,乡村传统文化根脉并未彻底动摇。真正动摇农村传统文化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的急速城镇化。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当前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纷纷离村进城,空心村大量出现。与此同时,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极大地挑战着男耕女织式的农村传统文化存续体系,静谧的农村几乎不复存在。那么,农村传统文化为何会在如此短暂的时期内急剧衰落呢?细思之下,可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个方面来进行考量:
从内在因素来看,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力有所下降,无论是利用还是保护,都相当薄弱,存在较多问题。其主要表现有四:一是思想观念陈旧,村民对农村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文化产业经营意识和市场经营能力。二是有些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缺乏文化产业品牌,各类文化资源(如特色文化资源、节庆文化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缺少经营性、开发性、整合性,创新不足,竞争力不强。三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足,有些文化产品过于单一、形式过于单调、主角不够凸显,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和效益。四是在乡村传统文化体制、机制建设上缺乏有效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从外在因素来看,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乡村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
一是经济发展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运行,将许多乡村变成可加工原材料的产地和廉价劳动力的输出地。在城镇化过程中,不少地区只注重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建设,而当人们一旦习惯了以经济的视角来看待发展时,无疑也就忽视了自身精神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受到冷落也就在所难免。
二是年龄结构断裂的冲击。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城乡之间长期处于分隔状态,乡村因其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方式形成了独特的传统乡村文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加入到了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也正因如此,原本在乡村社会中承载传统文化延续和发展的老、中、青群体,现今主要是留居农村的老年人群体。而这些老年人群体,在急速的城镇化建设中根本无力发展乡村社会的传统文化,从而致使乡村传统文化遭遇了相当程度的断裂。
三是新时代文化的不断冲击。在当前的农村,新生代农民的思想观念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他们很难对乡村传统文化产生亲和力。在这种情况下,当城市文化不断冲击着农村时,有些传统习俗逐渐消逝,有些传统习俗则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在商业化包装下,有些传统节日原有的那种庆祝氛围已经荡然无存。在市场经济冲击下,乡下的社戏团体也早已解体消散。此外,由于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待传统文化的心理也发生了不小变化,一些传统文化在村民自觉或不自觉中慢慢地淡化和被抛弃了。
二、如何保护乡村传统文化
乡村传统文化富于活力和渗透力,体现着对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关怀,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根基。乡村传统文化产生于本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历史和当地群众的审美情趣,被广大乡民所认同,是留守乡土和在外漂泊农民的精神家园。乡村传统文化是和农民及村落社会相伴而生的,是人们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传统,是农民生活中的人文世界和意义世界。加强乡村传统文化建设和保护,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村落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那么,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应如何保护乡村传统文化呢?笔者以为,以下几个方面不容忽视:
其一,改变对乡村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一是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打破关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势不两立的对立思维模式,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与现代的传承和延续关系,切实树立起美丽乡村建设是在批判继承农村传统文化基础上的创新性建设这样一种认识。二是彻底改变城市文化中心论,改变思想意识上对农村文化的认识、想象与评价体系,重新思考发掘农村传统文化的价值和功用。三是要认识到城市与乡村是人类最主要的两种生活境界,城乡之间不可替代、互为循环,各有各的评价体系和价值标准。只有在城乡循环系统中重新发现乡村文化,才能体现乡村文化价值,重现乡村活力,再现乡村魅力。endprint
其二,加强对乡村传统文化的尊重。乡村传统文化是原生态的农耕文化,是讲究永恒价值的,是不能覆灭的精神家园。在建设乡村传统文化时,应首先正确认识其价值和意义,应该懂得它寄托着农民的价值情感和精神需要,而这与现代工业文明对物质的需要有着明显不同。因此,我们的基层政府应对遭遇困境的乡村传统文化予以大力扶持。但是,扶持并非包办,即政府不可包办所有乡村文化建设事项,而应与市场和乡民合理分工,明确权责,政府该主导的由政府肩负责任,市场该主导的则交由市场来决定。与此同时,还要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唤醒农民的参与热情和主体意识,切实调动沉睡于乡野的文化资源,有力地推动乡村文化发展。
其三,建立乡村传统文化长效保护机制。一是完善乡村传统文化保护的政府主导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形成古村落保护及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长效制度机制。二是建立村民主体参与机制,切实增强自主建设美丽家园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变“为我建”为“我要建”“我要管”。三是建立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的村民民主参与的“利益协同”机制,让村民自觉加入到乡村传统文化建设工作中。此外,对于古村落和古建筑,要充分借助社会资源,认真探索认领保护利用政策,鼓励有实力的家乡企业家或有返乡生活意愿的社会精英等乡贤人士,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文化保护,使其承担起历史上农村乡绅阶层的社会功能。
其四,走可持续发展的传统文化产业化道路。产业化是乡村传统文化发展的未来趋势。单纯依靠抢救、修缮和保护,而不辅以合理适度的商业化运作,乡村传统文化终将难以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积极推动乡村传统文化走上产业化的道路,充分利用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改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把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资本。比如,借助于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可改变传统第一产业(种植业、畜牧业等)的经营观念和产业格局,扩展农民职业内涵,即农民不仅可以耕田种地,还可以从事文化旅游、文化服务、民间工艺加工、民俗风情展演等第三产业。如此,不仅可以调整和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劳动素质,增强乡村传统文化竞争力,还会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全面发展。
其五,保护修复原生态文化,努力构建美丽乡村集群。一是要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比如,可借助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文化品牌,以古建筑群、古民居群的保护与利用为龙头,以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民俗参与、民俗感受等为抓手,盘活每个古村落的文化品牌,给当地乡村传统文化注入新鲜血液。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相同地域以及具有传承共性的传统村落打造美丽乡村集群。比如,可利用平原风情打造生活体验型的平原生活乡村集群,可利用江南风情打造江南水乡乡村集群,可利用渔家生活打造渔家风情乡村集群,可利用山村生活打造山里人家乡村集群,等等。
其六,挖掘村落文化的源头活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一是要发挥好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平台作用。中国的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纪念日,既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传统的节庆习俗,如汉族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少数民族的三月节、泼水节、火把节、花山节等,都是民俗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要大力倡导。二是要开展好民族民间传统文艺表演。民间传统文艺表演在农村是富有生长性的,表演的内容素材取自当地,表演形式喜闻乐见,表演人才后继有人,应当比任何外来的艺术形式都有生命力。三是要充分重视民间文化艺术、民间手工艺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以及乡村民俗、风俗、节俗等的保护与传承,采用辩证的方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四是要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可通过培训、增编、聘请、表彰等方式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农村文化保护传承队伍,确保精神财富和文化载体世代相传。
总之,乡村之美,形在山水,神在文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就是要呵护好文化之魂,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现实。这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绝不能让农村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责编 / 郭建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