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兆康
(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
2015—2016赛季CBA总决赛四川队与辽宁队攻防能力对比分析
杭兆康
(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录像观察法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2015—2016赛季CBA总决赛四川队与辽宁队攻防能力进行对比分析。研究表明,在进攻方面,四川队的得分能力、2分球和3分球投篮命中率及前场篮板球拼抢上要强于辽宁队;辽宁队的助攻能力略优于四川队,进攻整体性更强。在防守方面,四川队在后场篮板球和封盖上要强于辽宁队,双方犯规几乎没有差别,但是四川队的犯规更为主动;辽宁队的抢断球要强于四川队,防守的攻击性更强。
2015—2016赛季;攻防能力;CBA总决赛;四川队;辽宁队
2015—2016赛季CBA总决赛经过五场比赛的激烈争夺,最终四川队以总比分4:1战胜辽宁队问鼎本赛季CBA总冠军。虽然在第3场比赛结束后,在场外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球员与球迷的冲突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比赛的进程,但是双方在比赛中的表现依然值得称道。本文通过对双方5场比赛攻防能力技术指标进行统计整理与对比分析,旨在分析双方在攻防两端的差距,以期为CBA其他球队提供借鉴与参考。
1.1 研究对象
2015—2016赛季CBA总决赛四川队与辽宁队攻防能力。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各种相关资料,获取相关信息为本文提供理论支撑。
1.2.2 录像观察法 对2015—2016赛季总决赛5场比赛的录像进行反复观看,对双方的比赛情况进行对比与分析。
1.2.3 数理统计法 对在5场总决赛中收集到的技术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学的处理,并进行对比与分析。
2.1 进攻技术运用对比
为了对双方的进攻能力做出清晰和客观的评价与分析,本文选取得分、2分球及命中率、3分球及命中率、罚球及命中率、前场篮板球和助攻6个指标。
2.1.1 得分能力对比 在篮球运动中,得分的多少是判定球队胜负的唯一标准,要获得比赛的胜利,在提高本队得分的同时,还要抑制对方的得分。因此,得分能力的强弱是评定一支球队攻防能力的重要标志。通过表1可以看出,在5场总决赛中,四川队总得分为484分,辽宁队总得分为473分,差值为11分,除了在第1场比赛中比分差值为14分,其他4场比赛得分的差值都不超过10分。因此,从得分能力来说,双方差距不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比赛的激烈程度。
表1 四川队与辽宁队5场总决赛总得分对比
2.1.2 投篮次数及命中率对比 在比赛中,要想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比赛的胜利,就必须增加本队的投篮次数和投篮的命中率。从表2中可以看出,四川队和辽宁队在5场总决赛中分别共投篮406次和415次。从总投篮次数上看,辽宁队具备更多的球权。其中,2分球投篮次数,辽宁队多出了四川队15次。3分球方面,四川队3分球投篮次数多出辽宁队6次。由此可见,在进攻时,四川队更加依赖外线的进攻。罚球方面,四川队罚球次数为121次,辽宁队为116次。因此,四川队在进攻时具有较强的造犯规能力。在投篮命中率方面,辽宁队2分球的投篮次数多出四川队15次,但是投中的次数却比四川队少了1次,具体到命中率,四川队2分球命中率达到了51.7%,辽宁队的2分球命中率则为48.6%,落后四川队3.1%。在3分球命中率方面,四川队以28.5%的3分球命中率略高于辽宁队的27.4%。罚球命中率方面,虽然辽宁队以77.6%命中率高于四川队74.4%的命中率,但是因为辽宁队总的罚球次数要少于四川队,5场总决赛双方各自利用罚球取得90分。除了投篮命中率,还有一项指标为真实投篮命中率,这是一种更为公正的计算方式,叫做“TS%”(真实投篮命中率),其计算公式为真实投篮命中率=全场得分/[2×(全场出手次数+0.44×罚球出手次数)]。真实投篮命中率是衡量该球员将投篮转化为得分的效率高低的重要参照数据。综合表1和表2的相关数据可以得出,四川队的真实投篮命中率为52.7%,高于辽宁队50.7%的真实投篮命中率,这说明四川队在投篮转化为得分的效率方面要优于辽宁队。
表2 四川队和辽宁队5场总决赛投篮次数及命中率
2.1.3 前场篮板球对比 篮板球作为现代篮球运动中的一个重要指标,拼抢篮板球是获得球权和进行攻防转换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对于前场篮板球的拼抢,不仅可以增加本队的出手次数,也可以获取直接取得2分的机会。同时,积极抢得前场篮板球还可以为外线队员创造3分出手的机会,减少对方发动快攻的机会,增强本队的士气。通过表3可以发现,在前场篮板球方面,四川队要优于辽宁队。在5场比赛中,四川队共抢得91个前场篮板球,场均为18.2个,要优于辽宁队84个前场篮板和场均16.8个前场篮板。通过比赛录像发现,四川队的前场篮板球优于辽宁队其主要原因有:(1)四川队外援哈达迪凭借身高优势和丰富的比赛经验,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篮板球,其在5场比赛中共抢得35个前场篮板,占到辽宁队全队前场篮板球的41.6%。很好地保护了后场篮板球,使得辽宁队在拼抢前场篮板球时更加困难。(2)四川队的球员更具前场篮板球的拼抢意识,在位置不利的情况通过“打球”的方式为其他队员拼抢创造机会。
2.1.4 双方助攻情况对比 助攻技术指标既能反映球队控制球、支配球的能力和传球的技巧及运动员之间的默契程度,也能反映出运动员在场上机动灵活的战术打法,进而节省体力,较为合理地投篮得分。一支球队的整体性是否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球队助攻次数,同时也反映出球队的默契程度,有良好助攻意识的球队在球场上合理的执行主教练安排布置的技战术时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战机和比赛形势的掌握至关重要。通过表3可以发现,四川队共助攻74次,辽宁队共助攻75次,双方差别不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双方都在进攻整体性上差别不大,不完全依赖于外援的个人能力。
表3 四川队与辽宁队前场篮板及助攻情况
2.2 防守技术运用对比
篮球比赛一攻一守,周而复始,进攻与防守是篮球比赛的基本形式。一支球队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进攻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防守能力。在综合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了后场篮板球、抢断、犯规和封盖4个指标说明球队的防守能力。
表4 四川队和辽宁队场均防守指标对比
2.2.1 后场篮板球能力 后场篮板球保护的好坏是球队防守能力最重要的体现。保护好后场篮板球不仅是球队获取球权的主要途径,也可以防止对手抢得进攻篮板发动二次进攻。通过表4可以看出,在后场篮板球方面,四川队场均后场篮板球达到了50.6个,要明显高于辽宁队的45.8个。这也意味着每场比赛四川队控制球权的机会要多余辽宁队4.8个。既增加四川队的进攻次数,也减少了辽宁队二次进攻的机会,提高了四川队的防守能力。
2.2.2 抢断球能力 抢断球是篮球比赛中攻击性很强的防守技术。成功的抢断球,不仅直接破坏了对方的进攻,而且可以使本方获取球权立即由守转攻,创造快攻直接得分的机会。抢断次数的多少是球队防守能力强弱的重要指标。通过表4可以看出,四川队和辽宁队的抢断次数分别为32次和39次,四川队的抢断次数少于辽宁队7次,场均抢断次数少1.4次,其主要原因是辽宁队的防守更具攻击性和压迫性。
2.2.3 犯规 犯规作为防守的一项重要技术越来越被各球队所重视,并对比赛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合理利用犯规可以达到一定的战术效果,从表4可知,四川队总犯规次数为115次,辽宁队为117次。双方场均犯规次数差值仅为0.4次,说明2队在犯规的控制上差别不大,都很好地控制了犯规的次数,但是通过对录像的观察发现,四川队的在由攻转守时会根据比赛的情况采取主动犯规,即利用犯规以限制辽宁队最为擅长的防守反击,打乱辽宁队的进攻节奏。
2.2.4 封盖 封盖是防守投篮出手后的打球技术,即球投出正处于上升阶段时,防守队员将球拍打掉的动作技术。封盖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防守技术,一次成功的封盖不仅可以破坏对手的一次投篮,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本队的士气,给对手的进攻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干扰投篮的稳定性,使其投篮命中率降低。由表4可知,四川队和辽宁队的封盖次数分别为19次和18次,场均差值也仅为0.2次。但是通过录像发现,哈达迪作为四川队内线防守的重要屏障,封盖次数为9次,是双方封盖次数最多的队员。此外,在防守的过程中虽然没有把对手的投篮直接封盖,但是由于其篮下巨大的防守威慑力,使得外线队员突破上篮不中和内线队员无法轻易出手,投篮命中率大大降低。
3.1 在进攻能力方面,四川队的整体进攻能力要优于辽宁队,具体表现在:(1)得分能力要强于辽宁队,2分球和3分球投篮命中率要高于辽宁队,除了得益于外援的个人能力,还在于投篮机会的选择更为合理;(2)前场篮板球的拼抢上优于辽宁队,队员更具有拼抢意识。在助攻上,辽宁队则略优于四川队。
3.2 在防守能力方面,四川队在后场篮板球方面要明显优于辽宁队,在封盖方面也要好于辽宁队。在抢断球方面,辽宁队要优于四川队。在控制犯规方面双方几乎没有差别,但是四川队更多的是主动利用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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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4-151X(2016)10-033-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6.19.019
投稿日期:2016-09-01
杭兆康(1990—),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篮球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