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如何才能精准发力

2016-03-21 08:25王寿斌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6年2期
关键词:职业农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

王寿斌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农民;人才培养;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09-0028-02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大举措。2015年12月29日,教育部举行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会议,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人民网,2015-12-30)

培育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管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早在2014年4月,教育部、农业部就已联合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这一方案堪称专为培育职业农民量身打造的中职教育方案。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直以来,国家都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逐步将职业农民培育上升为国家战略,列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深入推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职业农民培育的认识还不统一、工作进展尚不平衡,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此次教育部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总体发展规划,着力构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不能不说是锦上添花的务实之举。

总结近几年各地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实践,要使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首先必须妥善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是在遴选培育对象问题上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从概念上讲,职业农民有别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中央提出大力培育职业农民,旨在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以吸引和留住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从根本上解决“以后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因此,在面上进行普惠式培育对象的确定,与在点上遴选一些愿意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具有高度稳定性、社会责任感和现代理念的年轻一代职业农民同样重要,做到既后继有人,又重点突出,目标精准。

二是在如何培育问题上处理好短培与长育的关系。职业农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职业特点,仅靠短期项目化的农民培训远远不够,而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农业职业素质教育,使受教育者不仅具有基础、系统的农业知识技能,还要有农业生产的宽广视野、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诚信经营意识。因此,对职业农民的培育,必须坚持“长育为主、短训不断”的原则,大力构建经常性短期技术培训、系统农业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互相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既要依托高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就地就近接受全日制职业教育,又要依托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部门,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现有平台资源,持续进行分产业、分工种、分岗位的培训。

三是在资助管理问题上处理好防范与开放的关系。职业农民培育面广量大,且国家资助力度较大,专项资金数额庞大,很容易出现“走偏”现象,类似事件媒体常有报道。对此,放任不管与因噎废食是截然相反的两大误区。职业农民培育的资助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级政府要制订发布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为了做到既能开门办学,又能规范有序,保证培育质量,可以尝试“职业农民培育券”改革,让培育对象拥有自主选择培训的权力,“用脚投票”,以此倒逼培训机构增强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真正让农民通过培训受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在我国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始终是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但在以往,各地面向农民的教育与培训却普遍存在“散兵游勇”“外行当道”的特点,导致此项工作一直处于看似热闹、实质低效的非正常状态。眼下,教育部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这一国家层面的战略改变,无疑给许多一直处于发展困境中的农村职业院校带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农村职业院校如何抓住机遇、聚焦发展,不仅关系到国家架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大局,也考验着农村职业院校的生存和发展智慧。

不难理解,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大体包含五大特征:一是农业特征,要求农民必须愿意从事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的生产和经营;二是市场特征,要求农民必须融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以获取经济利润、体面生活为目的;三是文化特征,要求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四是技能特征,要求农民必须具备一技之长,能胜任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五是职业道德特征,要求农民必须具备从事现代农业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正因如此,对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意义重大,也任重道远。鉴于当前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相关职业院校有必要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突破,以求精准发力。

在师资建设上扩大“兼职”比例。这些年,各地农村职业院校在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场地拓展、设施购置等方面早已今非昔比,反倒是在生源危机的大气候下,专业师资的流失非常严重,文化课教师出现结构性过剩,形成了职教办学的“瓶颈”。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职业教育不仅无法名副其实,更无法在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形成优势、承担重任。因此,迫切需要突破常规思维,摆脱陈旧制度的束缚,积极扩大“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把那些创业有成就的农民企业家、经营有方的私营业主、敢立互联网潮头的年轻达人、术业有专攻的科普推广人员等聘请为职业农民培育的兼职教师,条件成熟时,也可招录为学校的专职教师。

在培训菜单上重视“全科”教育。目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出现了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科技承接能力普遍减弱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即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农业现代化知识与经营技能的农民。由目标反思培育,职业农民培训的“菜单”就必须做到丰富多彩、适合不同人的口味。当前形势下,针对农民务农所需的各种技能类培训教材并不鲜见,而旨在培养综合素质的教材市场却是一片空白。现实中虽有一些培训学校也有素质教育意识,但却片面地将素质教育理解为多开几节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课,根本无法实现“全科”教育初衷。从实际需要看,市场、财务、法律、环保,尤其是“互联网+”等综合内容应当及早融入培训菜单。

在培训形式上力求“理实一体”。相比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年轻学生来说,职业农民的培育更具“业余”性质,参加培训的学员大多为忙里偷闲、“兼职学习”,培训的内容精准、形式高效是其乐于参加学习的基本诉求和重要前提,因此,创新教育教学形式非常重要。结合具体经营项目进行“实操性”培训,专业教师送教到田头、送教到广场,不仅能够有效吸引学员挤出时间来学习,也往往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而保证职业农民培训的效率与效益,使农村职业院校的事业与职业农民培训的“产业”实现双赢,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总之,职业农民培育不仅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涉及众多影响因素的重大系统工程,而且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处理好各种关系,把握好实际问题,是架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前提,其中任何一项工作拖了后腿,都会影响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全局,需要我们不断拓展思路、锁定目标、创新实践、务实工作。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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