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青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00)
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探讨
■林子青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00)
在当前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下,生态环境恶化与能源资源匮乏已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我国而言,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基于重金属污染所呈现出的具有较强富集性且难以实现有效降低的特点,如何在落实环境保护这一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实现相应管理措施的优化与完善,亟待解决。本文首先对当前我国重金属污染治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为如何实现重金属污染治理下相应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有效完善与落实提出了对策。
重金属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探讨
在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的当下,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完善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对策以实现对相应污染问题的有效治理,已成为当前我国在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过程中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与挑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治理上,当前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导致相应治理手段与措施落实不到位,进而难以实现对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为如何实现重金属污染治理下相应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对策。
1.1 现有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且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局限在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治理理念与模式之中,加上多元治理模式下,致使基于不健全组织机构模式下现有各级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淡薄,现有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难以实现对管理工作的约束,以经济指标为护发点的理念下,对于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并未将该项工作进行完善融入。
1.2 重视性与投入力度不足
首先,对于重金属污染问题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社会相关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获得,对于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尚未落实有效的解决对策;其次,在投入力度上,一方面集中体现在以短期利益为出发点,尚未具备可持续发展意识理念,另一方面由于在资金与技术上的投入力度不足致使难以实现对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有效治理。
1.3 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从整个环保法现状看,关于相应管理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缺乏细分化的法律条款,致使执法难问题凸显;同时,存在立法冲突的问题,导致在实际授权的过程中因存在不规范问题而致使法律的约束力与执行力被弱化;此外,尚未在相应立法中实现量化指标的明确,导致法律层面上过于抽象化。
1.4 公众参与机制尚未融入到该项工作之中
在实际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公众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低,进而给予的关注与参与率不足,如何完善相关的民间组织,针对该项工作建立起关于公众参与的制度体系,并充分发挥出公众的监督职能,亟待解决。
2.1 基于该项管理工作下明确指导原则
具体而言,需要容括如下几点原则:第一,要坚持从源头治理。在治理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过程中,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可以看出,从源头治理是实现治理目标的根本所在,所以这就需要针对相应的行业企业进行彻底的排查,关闭重污染企业的同时,从源头上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第二,坚持民生保障措施的积极融入。在落实这一工作的过程中国,要正确处理好重金属污染与企业发展间的关系,在强化对该项治理工作重视程度的基础上,要针对相应企业尽可能的加大技术扶持力度。第三,在治理措施上坚持绿色环保低碳的原则。为避免在治理的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就需要不断提升治理手段的技术含量,将低碳绿色治理理念与技术措施进行充分融入,以提高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综合效益。
2.2 具体管理措施的落实
(1)立足于政府角度所需落实的宏观管理对策。首先,要针对该项管理工作进行全局性的规划,摸清当前重金属污染的现状,实现相应治理措施的有针对性落实,同时,通过相应防治规划方案的制定来确保实现对该项工作的有效指导。其次,健全监督机制。政府要针对造成这一污染的企业进行强有力且动态的监督监管,通过关闭、整改等措施的强制实行来从源头遏制这一污染问题的持续与蔓延,并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促进企业生产结构优化步伐,加大对企业该项管理工作的扶持力度。再次,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针对当前在治理重金属问题上现有法律制度所存在的不足,构建相应的防治体系与风险评估体系,细化法律制度内容以强化法律的约束性。最后,加大对治理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并积极的在国际范围内寻求合作,为提高我国在重金属治理手段上的技术含量奠定基础。
(2)立足于公众与企业角度具体管理对策。第一,从公众角度出发,要以完善公众监督机制的搭建为基础,充分发挥出工作的监管职能,以在强化工作对该项环保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的基础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同时,以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来确保公众对重金属污染所产生的问题有着全面的了解,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的问题。第二,从企业角度出发,则要求企业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问题治理的重视,并积极的采用全新的治理技术手段;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企业积极承担起这一责任与义务,能够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来强化自身的治理力度,进而提高该项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综上所述,基于重金属污染给环境与人们身体健康所带来的威胁隐患,针对这一环境污染问题,在实际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手段实现完善落实,则就要求要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力度,实现相应管理措施的完善落实。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要在明确构建相应指导原则的基础,分别从政府、社会公众以及企业三个角度来优化与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为切实实现重金属治理工作的完善开展与落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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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文献码]B
1000-405X(2016)-6-376-1
林子青(),研究方向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