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浩 王 佳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社会资本能促进土地流转吗?——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研究
陈 浩1王 佳2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摘要: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前提,社会资本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土地流转。本文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实证分析非正式社会交往与正式组织参与两类社会资本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研究发现:礼金支出越高,与邻居、亲朋交往越频繁,有族谱或家谱的农户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但这类“强关系”对土地租入的影响不显著;参与正式组织的农户,更倾向于租入土地。以亲缘、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信任”是推动土地租出者走向合作的行动逻辑,但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广的关系网络对土地租入者利用资源和获取信息进而进入土地流转市场的作用更显著。
关键词:社会资本;土地租入;土地租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王 佳(1989—),女,湖北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是在城镇化深入开展背景下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地整合的重要机制,也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必要前提。近年来,旨在引导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焦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我国当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农村以“己”为中心和以血缘、地缘为关系纽带的家族制度在转型过程中虽然经历了外来冲击和自身变异的过程[1],但以亲缘、血缘等关系为起点形成的农村社会网络仍然是一个熟人社会,社区成员间彼此熟悉、相互信任,为农村合作经济和集体行动带来了一系列便利,促进了效率的提升。社会资本是社区成员在社会网络中通过人际交往获得的资源总和[2],它有利于社区成员为实现自身利益与其他成员开展合作和交易。而土地流转本质上是土地租入者和租出者基于自身成本—收益做出的交易决策,它受流转双方社会资本的影响。本文拟从个人(微观)层面的社会资本视角研究土地流转决策,并进行相应的政策分析,既契合了当前农村的社会结构特点,又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可行路径,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社会资本的定义仍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和丰富,因研究目的、层次、对象的差异,导致对社会资本定义不一。Bourdieu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成员或群体拥有的实际和潜在的资源总和[3](P21—22)。Coleman强调社会资本的资本属性,是个人以社会结构资源为特征的社会资产[4]。Putnam等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具体为能提高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5](P241—258),这一定义与Woolcock的论述一致[6]。
随着新社会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演化,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理论工具逐渐被应用到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包括从社会资本视角研究农业生产中的要素流动和要素配置。例如,Robison等分析了社会资本对农村土地交易的影响,发现社会关系不仅显著改变土地交易的形式,还降低租出者的意愿租出价格[7]。Narayan和Pritchett的研究发现具有较高社会资本指数的家庭更倾向于投入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要素[8]。Jonathan通过规范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证实农户参与到以种族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中影响了新肥料、新种子的使用决策[9]。Maertens和Barrett研究了社会网络对农业新技术采用的影响[10]。可见,社会资本影响农户的要素配置决策,其中包含对农村家庭生存和发展异常重要的土地要素。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研究较丰富,包括从产权稳定、社会保障、农户异质性、制度创新等角度开展的研究。田传浩和方丽研究了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对土地租赁市场的影响,发现产权稳定虽然有助于增加土地交易数量,但降低了土地流转交易契约的稳定性,进而降低土地租赁市场发育的质量[11]。许恒周和郭忠兴的研究表明地权稳定推动了土地流转[12]。由于土地在农村既是生产资料,又兼有保障功能,因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将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影响土地流转。徐珍源和孔祥智认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缺失是阻碍农民转出土地的最主要因素[13]。赵光和李放利用微观个体和社区的数据研究发现养老保险对土地租入和租出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4]。另外,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外出务工农民的增加,职业分化和代际分化成为农村社会中的新现象,分化的农民其土地流转行为也表现出一定的异质性。张忠明和钱文荣研究发现纯农户的租入意愿和兼业农户的租出意愿更强[15]。何军和李庆研究发现年轻农民工较年老农民工更倾向租出土地[16]。还有一些学者从制度创新视角研究了农民的土地流转动机[17]。
从相关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鲜有学者将社会资本系统地纳入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分析和经验研究中,而农村是一个传统的熟人社会,社会资本通过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信任和约定俗成的规则为各项行动提供便利,降低了社会行动中的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土地配置决策。因此,本文从社会资本的视角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以期对以往的研究进行补充。
科斯定理表明,当不存在交易成本时,产权的初始配置不影响它的最终配置和福利分配,但这一论断假定人是独立于社会关系存在的,并未考虑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对交易成本的影响。以社会交往中的关键要素信任为例,它直接影响交易双方对风险的判断和对结果的预期,间接影响交易成本[18]。因此,本文试图以交易成本为中介因素,建立社会资本对土地流转决策影响的理论机制。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是土地供求信息获取成本、议价成本、监督成本等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当前我国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尚未形成,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尚未全面建立,导致流转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委托代理和道德风险等问题,使土地流转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社会资本作为信息的桥梁、信任的基础和人际关系约束的保证,是重要的过渡机制。
首先,社会交往方便个体之间进行信息流动和交换。Granovetter根据交往时间、情感强度、相互信任程度和互惠服务等特征,将社会关系划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强关系”往往发生在交往频繁、联系紧密、情感和人情交换多的个体之间,且这些个体有相似的社会经济特征;“弱关系”则多发生在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个体之间,同时他认为“弱关系”在提供新的、不重复的信息和资源方面优于情感联系非常紧密、接触很频繁的“强关系”[19]。因此,农户嵌入的社会网络规模越大,接触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个体越多,越有助于获得多样化的信息[20]。但Bian认为尽管“弱关系”在传播信息方面是有效的,但在间接交往中,基于信任和义务的“强关系”能充当桥梁和中介帮助不同圈子的人建立联系,从而在接近代价更高和更难获得的资源时更有优势[21]。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不足,为避免土地抛荒和土壤肥力流失往往自发将土地转给亲戚、朋友或邻居代耕,这直接降低了寻找土地租入者的成本。同时交易双方彼此熟悉、相互信任,也降低了流转过程中的协商成本和议价成本。土地租入者一般以规模经营为目的租入土地,而规模经营效益的获得是存在门槛的,只有土地经营规模达到门槛值,产出增加的比例才大于生产投入增加的比例。因此,土地租入者需获得尽可能多的土地租出信息,此时“弱关系”的“信息桥”功能在搜寻、获得租出信息方面的作用更显著。
其次,社会资本能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协商决策成本及后续的监督成本,交易双方的信任将减少道德风险,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当求助于法律体系的可能性为零或非常昂贵时,社会资本可能扩大履行特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的作用范围[8]。虽然农村土地流转趋于规范化和市场化,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率不断提高,但由于许多流转发生在亲朋、邻居之间,为了简化手续,大部分农村地区仍采用口头协议流转的形式。同时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即使签订合同,租约存续期内流转双方行为的外在约束仍然不足,违约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土地权属不清,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不明晰,导致诸多纠纷产生,土地流转的隐性成本高,降低了土地流转效率。因此,社会资本有助于双方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彼此掌握的信息较对称,沟通成本和监督成本降低,同时以信任和义务为基础的社会交往形成对口头协议履约的内在约束,与外在的法律约束相补充,降低违约发生的概率。因为在较封闭的农村社区,违约造成的信誉和声望损失直接影响违约者下次寻求帮助或合作的可获得性。因此,社会资本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土地流转决策,个体间社会资本存量和结构的异质性将导致流转决策不同。
(一)模型设定
在进行理论分析后,文章进一步构建实证模型检验社会资本对土地流转决策的影响,土地租出和租入决策P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因而选择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式(1)中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土地租出和租入决策,农户选择租出、租入土地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存量一般通过他与其他个人或家庭的社会联系来衡量[8],已有定量研究社会资本sc的文献通常参照Putnam的分类,将社会资本分为认知性和结构性两类[22](P31—65),认知性社会资本是指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归属感、社会支持、相互信任和互惠互利,结构性社会资本主要指个人的社会参与,它包括:(1)非正式的社会联系——与亲戚、朋友和邻居间的交往;(2)公民参与——包括各种志愿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参与;(3)政治参与——包括激进组织和抗议活动的参与。许多学者认为认知性社会资本产生于结构性社会资本中[23],所以本文重点考察结构性社会资本。同时我国鲜有农民参与激进组织和抗议活动,因此只考虑非正式的社会联系与正式的社区、志愿组织参与。使用“礼金支出”,即家庭当年送出的礼金和礼物(折合为人民币)作为非正式社会交往的代理变量[24]。在农村,农户的社会交往以亲缘、血缘、地缘等关系向外逐层展开,于是引入是否有族谱或家谱(是=1,否=0)、与亲朋交往频率和与邻居交往频率变量来衡量这几类关系的影响,同时作为礼金支出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检验。交往频率以每月交往次数衡量(调查问卷中具体为“几乎每天=1,每周两三次=2,每月两三次=3,每月一次=4”,实证分析时统一换算为每月交往次数,几乎每天=20,每周两三次=12,每月两三次=3,每月一次=1)。显然,礼金支出越多,与亲朋、邻居交往越频繁,有族谱或家谱的农户,人情网更广,情意和实惠的交换越多,具有较高的互动频率和情感强度的这类关系也表征农户的“强关系”。
以是否参加各类组织(是=1,否=0)衡量结构性社会资本中的组织参与,参加各类组织是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纽带,为低阶层的农户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会[25](P131—145),这类社会资本也部分反映了个人在村集体内的权力和社会地位,如党员或人大代表往往有较高的身份和地位,获取资源和异质信息的能力较强。组织类社会资本表征农户的“弱关系”,这类“弱关系”帮助个体嵌入更大的社会网络中,接触到更多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其他人。该变量在问卷中具体为是否是该组织的成员①,以参加组织数作为该变量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通过对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文献的梳理,实证分析中还引入包含户主特征和家庭特征的控制变量。户主特征包含年龄nl、性别xb、受教育程度edu、是否非农受雇fnjy、非农就业工作地fndd、非农就业是否享有保险fnbx、是否非农自雇fnzg、是否享有养老保险ylbx。随着年龄的提高,受健康状况的约束,农业生产能力逐渐下降,可能提高土地租出意愿,同时固化的土地保障作用也可能降低土地租入意愿。男性户主(男=1,女=0)租出土地的概率较女性低,但租入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意愿要强于女性。受教育程度(文盲=1,小学=2,初中=3,高中/中专/技校=4,大专=5,本科=6,研究生=7)决定户主获取非农就业机会和收入的能力,但同时也影响农业技术模仿和创新的能力,总体上受教育程度对土地租出和租入意愿的影响不明确。另外,非农受雇(受雇于非农产业=1,否=0)对户主的土地资产处置意愿和决策有重要影响,把它作为个人特征的扩展变量来考察。一般认为参与非农产业的户主较纯农业户主转出土地的可能性更大,但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受体制障碍、非农就业收入、土地租金等因素的制约,非农就业并未成为土地流转的推力,土地流转往往滞后于非农就业[26],所以该变量的影响效应不确定。非农就业地点越远的户主(本村=1,镇内其他村=2,县/市内其他乡镇=3,省内其他县/市=4,国内其他省份=5,国外=6),实现兼业经营的成本越高,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但租入土地的概率越小。以非农就业是否享有保险(是=1,否=0)来衡量非农工作的稳定程度,工作越稳定,对农业的依赖越弱,预计该变量对土地租出的影响为正,对土地租入的影响正好相反。另外,非农自雇的户主(是个体经商户或私营企业主=1,否=0),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较小,务农的机会成本高,租出土地的可能性更大,租入土地的概率则较低。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的保障功能得到强化,领取养老保险(是=1,否=0)可能形成对土地保障的替代,促进农民租出土地,但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将降低租入土地的积极性。
家庭特征包括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占比wcwg、土地面积tdmj。以外出务工人数占比衡量家庭非农活动的参与程度,该比例越高,农户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自然减少,难以保证农业产出,租出土地获得租金收益是较为理性的选择。农户的土地规模越大,继续扩大经营规模获得规模收益的可能性越大,租入土地的可能性提高,但土地租出的机会成本高。此外,村级地貌特征dmtz衡量了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性,以其他地形为参照(高山、高原、渔村、草原=0,平原、丘陵=1),平原和丘陵的农户更具备租入土地、规模经营的可行性。
(二)数据来源及变量描述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2012年进行的家庭追踪调查,该调查共包含五个模块:家庭成员间关系和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支出和资产状况;家庭成人的教育、婚姻、工作、健康状况以及儿童营养、健康和社会认知状况等。之所以选择2012年的数据是因为该追踪调查未直接说明户主,研究者根据研究需要确定户主,通过户主编码和家庭编码将不同模块的数据匹配整合。户主的确定直接影响实证分析中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和组织参与变量的数据选取,进而影响最后的实证分析结果。而家庭内部存在分工,土地流转决策更多地受对农业生产状况熟悉的家庭成员的影响。2012年调查问卷设置的“农业生产的管账人”这一变量为本文研究中户主的确定和数据的匹配提供了可行性,提高了实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2012年以前的调查并未涉及相关信息,因此最终采用2012年的数据。但2012年的问卷调查中未包含非正式的社会交往相关信息,考虑到农户社会资本存量的相对稳定性,这部分数据取自2010年家庭追踪调查,包括礼金支出总额、与邻居交往频率、与亲朋交往频率、是否有族谱或家谱,其他变量均来自2012年的调查,其他学者也采用了类似的处理方法[24]。表1是数据的统计描述,由于各变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变量的观测值不同。
表1 数据统计描述
(三)实证分析结果
1.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出的影响
表2首先分析了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出决策的影响,从回归结果中看出,非正式的社会联系对农户土地租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支出礼金金额(取对数)越高,租出土地的概率也越高;与邻居和亲戚朋友的联系越频繁,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有族谱/家谱的农户租出土地的几率比是没有族谱/家谱的1.21倍②(exp(0.1904)=1.21)。这表明以亲缘和宗族等关系为基础的“熟人信任”为农户租出土地、寻求合作提供了便利,这类“强关系”支撑的人情网降低了流转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但组织参与类社会资本对农户租出土地的影响不显著,说明“弱关系”的“信息桥”功能对租出者并未发挥显著作用。
年龄对土地租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女性户主租出土地的概率更高,与理论预期相符。受教育水平的影响较显著(除模型(一)外),它能提高农户获取和理解市场信息以及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户积极参与到土地租赁市场中。户主非农受雇和家庭外出务工成员占比对土地租出决策的影响都不显著,这与诸多学者的研究一致,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过程中土地流转滞后于劳动力转移,导致资源配置失衡,大大降低了土地配置效率。非农务工地点越远的农民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租出土地以弥补土地抛荒成本。非农就业是否享有保险的影响不显著,这与预期不符,可能是因为非农工作提供保险的比例太低,在5类保险(生育、工伤、养老、失业、医疗)中农民享有两项及以上的只占1.45%,不足以发挥对土地保障的替代作用。但享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越高,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说明社会养老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作用非常显著。另外,户主是个体经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家庭租出土地的概率更高,这部分农户务农的机会成本太高因而选择租出土地,此外,土地面积和地貌特征对土地租出无显著影响。
表2 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出的影响:Logistic回归
在土地租出决策的实证分析中,非正式的社会交往可能与土地租出相互影响,产生内生性,导致模型估计结果出现偏误。因为部分农村劳动力租出土地是为了外出务工谋求发展,外出务工可能影响农户的礼金支出和与亲朋、邻居的交往频率。为解决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我们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使用“2008年为汶川地震捐款的总价值”作为工具变量进行估计[27]。首先,捐款发生在2008年,而土地租出决策发生在2012年,地震捐款与土地租出决策没有直接关联,地震的发生属于突发性事件,可以认为其是一个外生变量。其次,为地震捐款越多的人,对他人的信任度越高,更加重视与邻居、亲朋的交往,因此地震捐款是一个合适的工具变量。在具体估计过程中,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估计③,表3的回归结果表明,在考虑内生性后,礼金支出总额、与邻居和亲朋交往的频率对农户土地租出决策仍然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进一步说明了表2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表3 非正式社会交往对土地租出的影响:工具变量法
2.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入的影响
表4报告了两类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入决策影响的实证分析结果。与土地租出决策不同的是,非正式的社会交往对农户租入土地的影响不显著,但组织参与类社会资本在1%水平下显著。与不参加各类组织的农户相比,参加组织的农户租入土地的几率比提高36.94%(exp(0.3144)-1),且参加组织越多,租入土地的概率越高。这表明土地流转市场可能存在隐形壁垒,仅靠以亲缘、血缘、地缘等关系为主的社会资本很难进入这一市场,参加各类组织不仅帮助租入者获得更多的土地流转信息,同时依靠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广的关系资本来实现规模经营。此外,租入者与组织内其他成员交易有利于持久互惠规范的形成,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有助于租入者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降低不确定性风险。
年龄对土地租入的影响显著为负,这与理论预期一致。农业生产中男性户主劳动效率更高,租入土地的概率高于女性户主。教育对农户土地租入决策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也更高,务农的机会成本相应提高。户主有非农工作反而利于其租入土地,根据劳动力转移的新经济理论,非农务工可作为金融中介,放松家庭的流动性约束,增加农业投资,同时它对农业新技术采用和技术创新有积极影响,促进农户开展规模化经营。非农就业地离户籍地越远的农户租入土地的概率越低,农业的门槛投入效应不利于非农务工地点较远的农户兼顾农业。非农就业是否享有保险的影响在模型(五)和(六)中显著,且影响方向为负,说明非农工作享有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对非农工作的预期。而享有养老保障的农户不倾向于租入土地,这与土地租出决策的影响机制类似,不再赘述。另外,是否是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与家庭外出务工成员占比对土地租入的影响不显著,由于两者都将导致非农收入的增加,既可能减少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又为规模化经营提供启动资金,导致影响总体上不显著。与以往研究结果相悖的是,土地面积越大,租入土地扩大规模的意愿反而降低,这可从农业经营风险方面考虑,一般经营面积与经营风险成正比,大部分农民的风险偏好是较保守的,因而土地面积越大,租入土地的概率反而降低。此外,以其他地貌类型为参照,平原和丘陵的农户更愿意租入土地,其他地貌类型受自然条件的约束,规模经营的可行性低。
表4 社会资本对土地租入的影响:Logistic回归
我国当前面临农业生产率低的现实困境,要求必须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并充分流转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前提。本文从社会资本视角研究农民土地流转决策,首先以交易成本为中介,构建了社会资本对土地流转影响的理论框架,认为社会资本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土地流转。而后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0年和2012年的数据,实证分析结构性社会资本中非正式社会交往(“强关系”)和正式的组织参与(“弱关系”)对土地流转决策的影响,分析发现:礼金支出越高,与邻居、亲朋交往越频繁,有族谱或家谱的农户租出土地的概率越高,但组织参与类社会资本对农户租出土地的影响不显著;与此相对的是,参与正式组织的农户,更倾向于租入土地,但“强关系”对土地租入的影响不显著。
这符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以亲缘、血缘、地缘等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信任”是土地租出者走向合作的行动逻辑,但它也客观限制了土地租入者进入带有“圈子主义”的土地流转市场,因而联系频繁的人情关系对农户租入土地的影响不显著,只有当租入者拥有较大的社会网络规模,拥有一定的权力、财富和地位资本才有可能融入集体并租入土地。从另一方面来看,“强关系”虽然成为农民走向合作的“润滑剂”,但也可能内在限制土地流转市场的规模和地域界限,阻碍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本文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启示,社会资本对降低交易成本的有利影响决定了其可作为政策工具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首先,政府须尽力培育并改善旨在巩固现有农村社会网络、便利社会、支持交换的微观环境[28]。同时应增加财力投入,扶持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类正式组织的建立,如农村合作社和农业劳动者协会等,发挥组织参与类的社会资本在构建社会联系、拓宽社会网络、交换信息等方面的作用。最后,农村地区应加快构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疏通土地需求者获得信息的渠道,降低他们进入土地流转市场的门槛,实现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注释:
①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县区级以上人大、县区级以上政协、工会、共青团、工商联、妇联、非正式的联谊组织(社区、网络、沙龙等)、宗教/信仰团体、私营企业主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其他等。
③不能直接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Logistic回归,只能借鉴其思路进行估计。第一阶段以礼金支出额、与邻居交往频率和与亲朋交往频率为因变量,以地震捐款(取对数)为自变量,得到三个内生变量的预测值;第二阶段以预测值替代模型(一)至(三)中的核心自变量。在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中,地震捐款对三个内生变量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有正向影响,表明工具变量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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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会文)
作者简介:陈 浩(1969—),男,湖北黄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种粮大户培育机制及政策支持研究”(2015B1206)
收稿日期:2015-09-28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16)01-0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