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从今年开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管理创新,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依法依规合理引导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实施差异化落户登记制度。哈尔滨市全面放开非主城区和中小城镇落户限制,对在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等城区和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城市功能拓展区以及建制镇中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对已购置住房的,或者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可以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个主城区二环以内落户。对主城区其他区域的落户政策比照非主城区执行。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哈尔滨市市域内城镇(包括林场、农场)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将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消息来源:《生活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落户冰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