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朝柱(防城港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广西防城港538000)
农村公路建、养存在问题及对策浅析
邓朝柱(防城港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广西防城港538000)
加强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是实现2020年全国脱贫奔小康目标的重要工作,已引起了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本文主要探讨了西部防城港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应采取的一些对策措施,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农村公路;建养;问题;对策
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交通、扶贫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建养工作快速发展。①实现全市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的目标。②农村公路网络主骨架初步形成,农村地区交通运输效率不断提高。③农村公路养护取得一定成效,农村公路的在养率和好路率不断提高。
虽然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农村公路建设缺乏有效监管和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作的部门有交通、扶贫、发改、财政、移民、民族等11个部门,交通部门主要实施县乡公路提等改造、联网路、通村委会公路硬化工作,其他部门实施其对应上级部门列入补助计划的相应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我市交通、发改、边海防办所修建的通村、边海防巡逻道等标准较高,质量较好。其他部门修建的农村公路标准较低,普遍存在路面较窄、会车难、承载能力差、易损坏等问题;部分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公路安全隐患大。
(2)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单一,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构成主要有三大来源:①中央补助资金;②自治区补助资金;③市、县两级政府自筹的配套资金。中央、自治区和市级的补助资金基本能按时足额到位,但补助标准偏低,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的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造成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打折扣,影响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市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投入不足,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数量严重不足且来源不稳定,造成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紧缺。
(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管理机构不够健全,职责落实不到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农村公路在养护上要实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责任模式。但目前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机制还未理顺,主体责任还未落实。①养护工作尚未进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日程,认为公路管养是交通部门职责。②我市部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检查考核手段。③路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度不足,给我市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
(4)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手续繁杂、耗时过长。部分县(市、区)农村公路项目从申报财政评审、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至开工建设历时达3~5个月,影响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制约了我市农村公路的发展。
(5)群众支持修路养路意识比较淡薄。因资金不足,基本没有钱用于征地拆迁的补偿,而广大群众对修路的积极性虽然比较高,但涉及到群众个人利益时,很少肯让出个人利益,造成部分农村公路施工受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影响,无法按项目进度、质量要求施工;部分地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较差,有些农村公路沿线群众乱堆放杂物、人为损坏道路,甚至阻挠养护取土、开挖边沟、处理公路水毁塌方等养护工作。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参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1)加强对各部门农村公路建设的整合管理工作,做到统筹规划、管理规范、合法有效。建议农村公路建设要归口交通行业管理,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审批备案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①制订好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对农村公路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建设资金,按轻重缓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避免出现“断头路”、“瓶颈路”、“人情路”等问题;②把好农村公路设计审批关,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③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质量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④进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保证建成投入使用的公路项目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公路投入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①各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将更多的计划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建设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地实施计划项目建设;②将一定的市、县两级地方配套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保障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③充分调动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行业投资、个人捐资等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
(3)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审批效率。要从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出发,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规模、项目的大、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速度和效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交通部门作为执行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并负责县乡公路的管养。要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职责、资金筹措和管理、检查考核等机制。①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交通部门设置法定的路政管理机构,落实人员事业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导,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完好,交通安全畅通;②各县(市、区)要在原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新的交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的大小给予各乡镇交通管理站核定2~3人的人员编制,并优先安置原交通管理站的人员,负责各乡镇辖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客运管理、航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③建立完善以市、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路况、计划管理、资金投入等重要指标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养护标准。
(5)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每年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配套列入市、县(市、区)的财政预算,并归口拨付给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管理部门按计划使用,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跟踪审计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引入社会资金力量,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探索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管养运行模式。
(6)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修路养路的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担负起农村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筹集、施工管理和安全等相关责任,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支持修路护路的思想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获得群众对修路养路工作的支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1]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
U418
A
2095-2066(2016)15-0188-02
2016-5-10
邓朝柱(1973-),男,中级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公路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