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志红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市场、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分离与综合——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与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比较
□聂志红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问题上论述侧重点不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市场和社会主义的全面结合、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分离,同时通过设计公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使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又结合在一起。二者出发点不同,新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缺乏实践的政治动力,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可为落后国家实现经济崛起提供参考,但必须防止公有制蜕变的风险。我国理论界在市场、公有制与社会主义问题上也有类似可资借鉴的思想。
兰格模式;证券经济;国家所有制;平等主义
[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6.10.023
市场社会主义是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以探讨理想经济体制的一股思潮,国内学者对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主要理论模式的解析(张志忠2009)、历史发展轨迹的演进(余文烈2008)及对中国改革的启示(景维民2010)。依据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范围与程度,可将这股思潮划分为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与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前者指的是20世纪30-60年代形成的以“兰格模式”为代表的成果,后者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以罗默的“证券模式”为代表的成果。本文试图对两类思想关于市场性质、公有制定位与社会主义内涵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以进一步探讨市场、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及相关理论范畴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与中国本土的相应思想成果连接,总结出可资借鉴的认识思路。
1920年,米塞斯(von Mises 1881-1973)发表《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经济计算》文章,指出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解决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如何生产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进行经济计算;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市场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经济计算可以通过自由市场提供的货币价格工具来实现;而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由于排斥了自由市场,也就没有了价格机制,无法实现合理的经济计算,因此,市场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社会主义就是合理经济的抛弃。”[1]
针对米塞斯的观点,兰格 (Oskar Lange 1904—1965)、布鲁斯(W.Bruse 1921-)等人予以反驳,提出了“兰格模式”和“分权模式”,认为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经济能够实现合营的经济计算。在“兰格模式”中,(1)区分狭义价格和广义价格,前者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即交换比例,后者是提供选择条件的“价格”,也就是制定使生产经营遵照执行的规则,因为经济问题就是在不同方案之间选择的问题,所以“只有广义的价格才是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所不可缺少的。”[2](P3)(2)存在消费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保持消费者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消费品和劳动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不存在生产资料市场和资金市场,中央计划局规定生产经营的决策原则:必须选择平均生产成本最小的要素组合;必须以边际成本等于产品价格的原则确定生产规模。(3)中央计划局采用试错法模拟完全竞争市场来确定生产资料的会计价格。中央计划局最初时给出一组随机选定的生产资料价格,作为生产经理决策的价格基础,由这种决策产生了生产资料的供求对比,中央计划局再根据供求状况规定新的一组价格以使供求均衡。通过试验错误的方式,生产资料价格体系被最终决定。由于中央计划局对整个经济运转情况比私人掌握的知识宽广得多,“因此比竞争市场可以用一个短得多的系列的相继的试验达到正确的均衡价格。”[2](P19)兰格认为即使在消费品市场和劳动市场都不存在的条件下,合理的经济计算也是可行的,只不过此时反映的是中央计划局的偏好。布鲁斯指出,由于存在海量信息与中央计划局处理信息能力有限的矛盾,信息传递过程中受不同利益格局影响产生失真的风险,以及信息传递受行政程序制约而可能传递不及时的风险,实行集中计划模式将可能导致经济效率降低。他提出了“分权模式”:在经济决策中,宏观长期的经济决策由中央计划局决定;微观的经济决策由企业独立决定,受市场机制的调节;个人或家庭的劳动力分配和消费选择决策由个人或家庭独立决定。国家宏观计划对企业的引导和控制是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的,既保证了企业经营的独立性,又保证了宏观计划的贯彻,有助于实现国家的复杂经济目标。
“兰格模式”也称为“计划模拟市场模式”,布鲁斯的“分权模式”也称为“含有受控制的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可见,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希望借用或(部分)发挥市场价格信号配置资源的指示作用。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连接在一起,计划经济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但二者关系开始放松,市场被引进来,市场机制作为一种手段,与计划手段可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最重要的贡献,是突破了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束缚,赋予市场机制以中性手段的性质。选择计划还是市场,取决于那种方式更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促使理论界对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刻反思,在对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实践批判的基础上,产生了巴德汉(P.Bardhan)的“主银行模式”和罗默(John E.Roemer 1945-)的“证券模式”。巴德汉认为,苏联模式的失败说明了社会主义必须引入竞争性的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机制,当然,市场确实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因而还需要引入政府干预对市场进行必要补充。他提出,“如何激励公有企业的经理追求利润最大化,使他们投身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在企业决策中把政治标准与经济标准区别开来——这是任何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必须解决的中心问题。”[3]“主银行模式”的主旨就是让企业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按照纯粹的市场经济原则行事。巴德汉提出,企业应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原则,经济运行以银行为中心,互有关联的多家企业围绕一家主办银行组成企业集团,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持股、相互监督,特别是主办银行持有集团内各个企业的大量股份,促使其密切监视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状况。银行为争夺主办银行地位会展开竞争,相互持股模式、向国际市场开放是防止监督机制松弛及政府不适当干预的重要保证。罗默认为,苏联计划无效率的原因,在于其没有利用市场作为分散决策的工具;另外,现实市场经济状况远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描述的自由市场模型,狭隘的市场观只是把市场看作是私人企业展开竞争的机制,而广义的市场观则是把市场看作是在复杂、人为的制度环境中运作的组织方式,这种广义的市场观把市场和社会主义连接起来。罗默提出,“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以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归因于私有财产被无限制积聚的权利,事实上可能应归因于竞争和市场。”[4](P121)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原因不在于私有制,而在于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竞争压力使企业经营保证了普遍的高效率。他指出资本主义证券市场容易使企业所有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利润分配的极度不平等。在他设计的市场社会主义“证券模式”中,成年公民最初都有权从政府分得固定数量的息票,息票只能用于购买共同基金的份额,只有共同基金可以用息票购买公有企业的股票,这样基金份额、股票价格通过息票来体现。企业可以用息票向国库交换投资资金,公民可以卖出共同基金份额换成息票,重新选择投资其他更有效率的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按照持股分享企业的利润,公民按照持有份额分享共同基金的利润,公民死亡后,其所持共同基金份额必须卖出,息票收入返回国库,由国库把息票分给下一代成年公民。
无论是“主银行模式”还是“证券模式”,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完全突破了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所固守的计划经济框架,把市场置于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企业经营管理贯彻利润最大化原则,建立完善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只保留了国家的宏观干预功能。在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内,市场不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实现了市场和资本主义的分离;计划也不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计划和社会主义分离;市场作为纯粹中性的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主义实现全面结合。
必须看到,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与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建构模式的出发点不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是从西方发达国家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出发,市场体系健全,企业激励约束制度完善,进而重构摒除资本主义弊病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是从经济落后国家要求迅速实现工业化的迫切需要出发,落后国家在实现经济崛起的同时,面临其他敌对国侵略的威胁,为此,正如兰格所强调的“要求加速工业化过程,并且同时把它引到能向国家提供最大国防的方向。”[2](P64)“重要的是防止生产资源被用于与迅速扩大重工业有关的那些目的以外的目的。”[2](P65weici)这就要求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和集中管理。但是,兰格也强调,集中计划不是管理国民经济的永久性方法,所以需要向市场经济方向迈进。20世纪30、40年代,中国理论界曾掀起一股“统制经济”思潮,就是为了探寻一种适合中国迅速实现工业化的管理体制。其中,谷春帆的思想最具价值,他认为,计划经济、统制经济和自由经济三种形态,任何一种单纯形态对中国都不适合,因此,中国需要“合并计划经济、放任经济、统制经济、指导经济,而于每种型态中采取一些。”[5](P141)他主张,战后应该先采取计划统制形态,而后逐步采取自由放任的形态,“到经济力量增加之时,计划统制的程度,应当一天一天减轻,让渡于自由放任之经济。到最后,则差不多全部经济,全放任人民自由,而国家只经营一些公共的事业、国防公共工程之类。”[5](P148)经济发展模式不是静止不变的,而应根据发展阶段目标进行调适,谷春帆提出中国应当以计划经济迅速实现工业化,而后计划管理逐步退出,最终建立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这种动态演变思维值得肯定。
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马克思提出要使人们实现生产资料占有平等,劳动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他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的理论是高度抽象的,以至于理论界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内涵认识上仍然不一,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具体过程和方式尚待重新发现和认识。
在“兰格模式”中,国家所有制占统治地位,但允许小型工业和农业保有私有制。对于为什么采用国有主导的所有制结构,兰格做了阐述:(1)“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和经济活动的社会主义管理,以便满足社会需要。”[2](P100)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由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满足社会需要”所决定的,与满足某个阶级需要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区分开来。(2)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样、动态的,它由具体的历史条件决定。兰格说,“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各种形式来自于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2](P111)小型工业和农业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由一些发展中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3)国有主导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更强的合理性。“没有集中控制,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它要求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它要求集中所有生产资料。”[2](P99)兰格认为,社会主义的新政府接管旧社会的生产资料形成国家所有制,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国民经济的若干关键部门才能获得决定性的投资。(4)社会主义所有制必须防止两个极端:一是集体所有制“缺乏受公共利益委托的概念”,失去社会责任,在此情况下,它将“不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而变成单纯的集体所有制”;[2](P115)二是国有制蜕化为官僚主义的机器,不再按社会利益使用生产资料。布鲁斯认为公有制在现实中容易发展为简单的国有制,在相当大程度上又蜕变为官僚所有制,出现专门服务于官僚集团利益的倾向,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初衷。布鲁斯认为,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形式应当是社会所有制,其含义就是不属于任何人而属于每个人,既是集体的又是个人的所有制形式。奥塔·锡克(Ota Sik 1919-2004)也反对国家所有制,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实行社会所有制,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锡克认为所有制的内容应该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而不是静态的所属关系,他说,“谁不把所有制首先看作是一个过程,看作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占有,……就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本质。”[6]锡克提出了“资本中立化”的概念,即实行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不属于私人,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社会集团,而是属于全社会的“中立化资本”。在组织形式上,以股份制的方式形成劳动者联合体的企业形式,所有职工按照在企业服务时间的长短持有不同数量股份,职工离开企业或去世时,由企业按照固定价格回购。劳动者联合体与其他经济成分并存,保证经济活动的活力。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把社会主义所有制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实行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公有制形式。只是在具体的公有制形式上,产生了分歧:兰格推崇国家所有制,布鲁斯、锡克反对国家所有制,主张社会所有制。兰格推崇国家所有制,是因为它对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特殊的意义;布鲁斯反对国家所有制,是因为他看到苏联模式蜕变为官僚所有制,产生新式劳动异化的危险。以公有制为主导,其他私有制形式共存,注重历史条件与实践,是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不同模式的共通之处。
西方一些理论家认为,公有制、计划经济和集权政治是苏联模式失败的原因,因此必须抛弃这三项,而以私有制、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代替。罗默认为,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这两项是必要的,而私有制是不必要的,因为公有制本身不是苏联模式失败的原因。罗默指出,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认为要消除剥削,就必须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以至于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本身的代名词,这是有很大误解的。在罗默看来,所有制选择具有工具性特征,“社会主义只是把公有制作为实现平等主义的工具”,[3](P90)公有制是实现社会主义的一种有效手段,社会主义还可以有其他所有制的实现手段。罗默说,“在对待财产关系的态度上,社会主义者应该是折衷主义者:可能有许多所有制形式比传统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形式更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目标。”[4](P61)究竟选择哪种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实现手段,取决于两个标准:一是要能提高经济效率,资本主义私有制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但不代表它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唯一手段;二是实现公平的收入分配,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苏联模式的国有制虽然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体现出一定优势,但在经济效率方面却大打折扣。社会主义所有制选择须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又不同于苏联模式的国有制。在他设计的“证券模式”中,公有企业采取股份制形式,进入证券市场交易,股本来自于用共同基金换股提供的息票向国库交换的资金,而国库资金由公民缴税构成;公有企业股份不由国家(国库)直接持有,也不由公民直接持有,而是由共同基金持有,公民不能把息票、共同基金份额传给后代。罗默认为,这种设计精巧的公有制形式,既可以利用证券市场的效率,又可以享受息票制度带来的比较公平的收入分配,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所有制形式。詹姆斯·扬克(James Yuncker)指出,由于当代资本主义的绝大部分生产资本掌握在私人手中,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平,因此凭借私人所有权获得的非劳动收入是不合理的,必须向公有制转变。他提出了“实用模式”:实行企业国家所有制,设立公有制局行使所有者权利,国有企业红利按照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正比分配;保留两类私营经济:小私营企业和企业家企业,私营企业必须向公有制局缴纳资本使用税,对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合一的企业家企业,无论规模发展到多大,都允许其存在。“与其他社会主义主张相反,实用的市场社会主义更强调平等而不是效率。”[7]扬克变革企业所有制,目的是摒除能带来非劳动收入的私人资本,实现“按劳分配”。
新市场社会主义者把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分离开来,赋予公有制以“工具”的属性,他们大都反对纯粹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理由是私有制会导致社会收入分配的极大不公平。他们提倡公有制,从利用市场效率同时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出发,设计与市场充分结合的公有制形式,在公有制的具体形式上,新市场社会主义者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由于公有制具有“工具”属性,也就意味着,私有制也可以是一种工具,如果有设计合理的私有制形式,也可以与社会主义结合。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所有制问题上都倾向于实行公有制,致力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但在公有制的具体实现方式上,不但二者之间,而且在二者各自的思想体系之内,都存在很大分歧。兰格主张的国有制,遭到了布鲁斯、锡克的激烈反对。二者都看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但都不完全排斥,而是允许一定范围、一定形式的私有制的存在。虽然二者思考的重点都是找寻能充分利用市场效率的公有制形式,但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比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更进一步,因为它分离了公有制与社会主义,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为充分利用私有制的效力打开了空间。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董辅礽就提出,“计划和市场这个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和所有制的改革联系在一起。”[8](P17)他认为,私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没有私有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基础是不可能产生市场经济的,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也是不可能成立的。”[8](P46)而且,国有制不等于公有制,公有制“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8](P50)他提出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八宝饭模式”,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有多种经济成份,是混合所有制经济。”[8](P51)相比于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董辅礽的思想更明确:市场经济离不开私有经济,应该鼓励而不是限制私有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包含公有制、私有制的混合所有制。董辅礽从中国改革的现实出发,认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也是一个由国有制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的过程,公有制需要探索具体的实现形式,私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组成部分。应该看到,如果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合理,就会走向社会公平的反面,前苏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上述探讨中,已经不可避免地触及到这个问题,如果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不能提供答案,那么这股思潮将归于无意义。可见,“什么是社会主义”是一个核心问题。
兰格在回答“经济学家赞成社会主义的理由”问题中,把“社会主义经济与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私营企业的经济制度区别开来”,[2](P24)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优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理由在于:(1)只有社会主义经济的收入分配才能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资本主义由于生产资料分配不平等,导致“需求价格不反映不同个人需要的相对迫切性,消费需求价格决定的资源分配远不能达到最大社会福利。”[2](P24-25)(2)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完备的价格制度。基于私营企业的经济制度只计算了生产的私人成本,“最重要的选择,如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被牺牲而未算作生产成本。”[2]26-27社会主义经济能够以社会生产成本作为生产计算的依据,可以避免与私营企业相比的社会浪费,可以避免商业循环波动,“局部的生产过剩不必变成普遍的生产过剩”。[2](P28)(3)只有社会主义经济才能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垄断、限制主义和干涉主义只有同私营企业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一起才能抛弃,后者已经从经济进步的促进派变成其障碍。”[2](P35)兰格认为,资本主义经济阻碍技术进步,必然陷入长期停滞局面,前途只有抛弃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从兰格描述的理想社会主义经济优点也可以看出,私有制的弊病就是资本主义的弊病,公有制的优点就是社会主义的优点,社会主义与公有制基本可以划等号;社会主义是要实现公平收入分配、以社会需要为生产目标以及促进技术进步,摒除资本主义的贫富悬殊、以私人盈利为目标和阻碍技术进步状况。在《短缺经济学》一书中,亚诺什·科尔内(Janos Kornai 1928-)以社会主义经济为对象,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诸方面进行剖析,说明短缺是社会主义的常见现象,指出其根源在于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父爱主义”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软预算约束。短缺不但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丧失了对技术革新的刺激,影响经济的效率。短缺并非主观失误的结果,而是制度的产物。科尔内所理解和论证的社会主义,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与生产资料国有制的结合体,是苏联模式,他并没有把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国有制分离开来。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并没有明确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内涵的认识,只是从其论述来看,兰格把公有制理解为社会主义,把私有制理解为资本主义;科尔内把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理解为社会主义。虽然在兰格对社会主义经济优势的论述中,也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的目标追求,但总的说来,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个问题上是比较含糊和不深刻的。
与传统社会主义思想不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把社会主义定义为一组价值目标。罗默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平等主义,反对把社会主义与所有制问题混同起来。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标最好被考虑成一种平等主义,而不是被考虑成一种具体财产关系的实施。换句话说,我的意思是,社会主义者评价财产关系必须根据这些财产关系提供平等主义的能力。”[4](P113-114)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实现平等主义的工具,不能作为社会主义的实质。关于平等主义的内容,罗默说,“我认为,社会主义者需要如下的机会平等:(1)自我实现和福利;(2)政治影响;(3)社会地位。”[4](P9)罗默强调了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是因为,如果把福利的结果平等而不是把福利的机会平等当作目标,社会就必须向那些选择非常浪费的、不现实的目标的人提供巨大数额的资源财富,反而损害平等的实现。罗默认为,资本主义的不合理在于机会不平等,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之处在于它能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所以,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所秉持的劳动者平等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并不能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于是,社会主义可以进一步表述为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获得高水平机会平等的社会组织。戴维·米勒(David Miller)认为社会主义应包含民主、平等、自由、效率和共同体五种价值目标,但是这些价值目标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当把一种目标置于优先地位时,必须放弃另外一些目标。米勒主张把民主价值放在中心地位,在他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合作制”模式中,企业以工人合作社的方式构成,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管理,每个工人都有平等的投票权,小型合作社由全体工人大会制定决策;大型合作社通过设立复杂的民主决策机构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米勒区分了工业民主和政治民主,指出民主的关键在于有效控制那些专家官僚,将一般决策与专家决策区分开来。他说,“工业民主具有两方面的价值:人们可以控制他们从事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同时,它为更广泛的民主提供了训练和刺激的基础。”[9]在米勒思想中,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实质,民主价值的实现可以协调其他四种价值。
罗尔斯(Rawls,1921-)把社会体制研究的主题定位于“正义”,探讨社会分配基本权利、义务与收益的规则。他认为,正义总是意味着平等,社会价值如自由、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任何价值的不平等分配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罗默汲取了罗尔斯的平等主义思想,强调了机会平等的“公平竞争环境”原则,并把这个原则赋予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得到了政治哲学层次的阐释。
从上述可知,传统社会主义思想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从而社会主义与公有制等同起来;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把社会主义与公有制剥离,把社会主义定义为平等、民主、自由等基本价值体系。新市场社会主义进入政治哲学的范畴,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更进一步。当然,传统市场社会主义强调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也是为了实现公平分配、避免社会浪费等现实目标,因此,二者也有其内在共通性。关于社会主义的内涵,在20世纪90年代,董辅礽分几个层次提出了他的理解:(1)“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理想,就是追求社会大同,在这个社会中人人平等,老人有人赡养,社会非常和谐。”[8](P47)社会主义之所以产生,就是为了消除以前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消除由于出身、贫富、等级等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2)“我们讲的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东西或者说本质是什么?就我自己看,是追求社会公平,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这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8](P48)与罗默相似,董辅礽把社会主义也定义为平等,把公有制定位于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只不过他没有进一步论述平等的含义。(3)“‘三民主义’中‘民生’就是社会主义思想,民生主义要求均富,财富要公平。”[8](P48)董辅礽追溯中国思想发展史,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属于社会主义思想,强调公平的财富占有,当然,财富占有公平并不等于平均主义。(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加市场经济,又等于社会公平加市场效率。”[8](P48)他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无所谓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世界所有的经济体都在追求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的有机结合,“所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种说法不能成立。”[8](P47)关于社会主义的内涵的探讨,说明了理论界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存在误区。那种把社会主义等同于计划经济,等同于公有制甚至是国有制,等同于抽象的按劳分配,属于僵化的教条认识,必须予以排除。社会主义首先应该被视为一种价值体系追求,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公平被置于首位,高水平的机会平等的组织系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偏离了社会公平,也就意味着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
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实质是设计一种既能实现利润的公平分配,又能充分利用市场效率的机制。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希望借用市场手段进行资源配置,证明了市场机制是中性的;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应实行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公有制形式,把社会主义与公有制基本等同。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认为市场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计划也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主张市场与社会主义全面结合,把市场置于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反对纯粹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主张把公有制与社会主义作为两个独立问题分离开来,赋予公有制以“工具”的属性;把社会主义定义为平等、民主、自由等基本价值体系,致力于设计与市场经济充分结合的公有制形式,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公有制在分离之后的再次结合。在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二者之间及二者内部并未形成共识。
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是从西方发达国家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出发,寻找兼顾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两方面要求的公有制实现模式,但是,在变革私有制为公有制的社会政治动力及步骤上,它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思路,导致新市场社会主义的多种模式设计不免流于空想。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从经济落后国家迫切要求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出发,主张已实行计划经济和国有制的国家应该利用市场的力量、探索公有制的合理实现方式,对落后国家实现经济崛起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思路。与市场社会主义思潮呼应,从谷春帆的动态经济论到董辅礽的“八宝粥”论,中国本土也有很多的智慧资源。对于我国而言,必须追求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把所有制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探索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公有制、私有制的实现方式,同时全面推动民主改革防范公有制蜕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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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巍
F04
A
1004-0544(2016)10-0126-06
北京大学末名集团课题:共产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未名公社(2015-11-01)。
聂志红(1973-),男,山西昔阳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