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住乡村教师,日本做了啥
凡是参观过日本学校的人都会惊讶地发现,即便是偏僻的农村学校也会配备游泳池、音乐教室以及器具齐备的实验室、图书馆和计算机教室。虽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日本的经济实力,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各地方公共团体、学校和教师为振兴偏僻地区教育作出的共同努力。
其实,过去在日本,地理上的隔绝被等同为文化经济上的落后,教师不愿去偏僻地区工作,这些地区的学校设施状况也不佳。1960年前后,日本全国只有8.5%的中小学教师人口在偏僻地区从教。其中,50岁以上的高龄教师比例较高,大多数年轻教师只是持有临时教师资格,缺少执教经验。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偏僻地区的教师们发起了一系列运动,他们召开全国大会,发表了决议书。决议书中明确提出,“偏僻地区学校能否成功运营是评价日本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于是,日本制定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该法规定,为振兴边远地区的教育,中央财政补助市町村在乡村贫瘠地区办学的费用,主要包括学校教材、教具、师资培训、教职员工住宅建设、员工生活福利、体育和音乐设施配置、师生卫生保健等。中央政府也有责任通过国库资金支持教师住宅和集会场所。
如今,偏僻地区学校的设施也都得到了大幅改善。为了解决家住偏远地区孩子的上学问题,有些地方还配备了校车,让学生们上学更加方便。
当然,乡村学校能够成功办学的原因,除了较为充足的资金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有良好而稳定的教师队伍。
曾经,日本的乡村教育基本上是公办或私人书塾,师资主要由地方选拔人才出任,来源相对复杂,待遇也不稳定;明治维新以后,政府开始在乡村直接创建学校,较为偏远或居住人数少的地方则由政府指导、乡民自筹建立学校,教师则是由政府委派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士充当,逐步建立了乡村教师的任职资格制度;二战战败后,日本将国家政策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乡村教师的待遇也相对提高。
随着日本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到21世纪初,日本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乡村教师师资保障体系,这一体系主要由法律制度、人事制度、生活优待、进修深造、人员交流等方面组成。
具体而言,乡村教师的师资保障主要是工作待遇、职称晋升、师资管理和进修深造四大方面。首先,日本将乡村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日本把教师作为公务员的一部分,乡村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免评职称,一旦成为教师,就是终身制,享受公务员待遇,并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由国家确保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全国所有学校实行统一的教师工资标准、统一的福利待遇。日本的教师待遇在全国任何学校都是相同的。
教师之间工资的差别,在于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不同区域、不同学校没有区别,更不存在所谓的先进教师和落后教师的区别。日本的教师不评任何先进与级别,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城市与乡村、东西南北都没有太大差别。举例来说,一名40多岁的教师每月的基本工资在35万日元左右(约合23000元人民币),此外还有诸如交通费、家属费等因人而异的各种津贴。教师如果在乡村地区工作,还会发放额外的乡村教师津贴。
在日本,乡村教师不论是在公立或私立学校工作,都以县(相当于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为单位进行管理,县教育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县教师培训、招聘工作,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和交流等也主要由县一级单位负责,市教育委员会参与教师的进修、交流和评价等工作。学校没有权力决定招聘和解雇教师。在师资培训方面,日本已经取消了师范类院校,中小学教师都是由普通大学培养、受过高等教育和学历层次较高的人担任。
乡村教师招聘录用和进修深造的专业化与标准化程度较高,确保了乡村地区学校的教育质量。日本乡村教师的招聘录用,每年由县一级的教育委员会制定招聘计划,然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消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的、严格的招聘考试,最后由县教育委员会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在进修深造方面,乡村教师必须参加与自己任职年限相应的培训和进修,全国各级教育委员会必须为乡村教师的进修提供机会和相应的保障条件,特别是对新任教师、任职5年的教师和任职10年的教师培训尤为重视。例如,对新任教师培训和进修的主要内容为:如何引导乡村学生进行小组活动、如何进行农村地区家庭的教师访问,以及如何辅导“后进生”等。
另外,日本社会不再有对于偏僻地区教师的偏见,其中的一个原因在于教师轮岗制度。日本会让通过考试的正规教师,在规定的教育区域内轮岗。这些教育区域有城市的学校,也有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学校。这种轮岗制度可以保持学校间的师资力量的平衡。
但是,日本的乡村教师培养之路也并不一帆风顺。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社会出现少子化现象,学龄前儿童减少,并存在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生活。日本乡村教育也面临着学校规模越来越小,数量逐年减少的困境。因为乡村学校生源急剧减少,教师需求下降,大量师资流向城市或生活条件更好的农村地区,经验丰富的教师不愿留在生源稀少的乡村,乡村学校教师往往是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教学质量较以往有所下降。
面对这一困境,日本政府修订了《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和《义务教育诸学校设施国库负担法》,加大了对乡村地区学校的教学投入,着重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例如,为乡村教师建造教职工宿舍和住宅。其中,宿舍分配给教师居住,无偿使用或收取少量租金;住宅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教职工。政府以此手段将优秀教师留在农村地区。
此外,面对乡村学校生源减少的情况,政府采取了合校和设立教学点的方式。由于日本已经是一个发达国家,交通便利,拥有高效率的公共交通,这为学校合并后学生上学创造了方便,减轻了合校的民间阻力。但是,日本是群岛国家,一些在小岛上的学校不能采取合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于这些学校,政府选派专门的教师在岛上设立教学点,这些教学点与普通学校在师生待遇、校园建设等方面没有太大差别,只是规模较小,最少只有几个学生。当然,日本能够实现这一设置,与其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是分不开的。
总体而言,日本能够实现乡村教师的师资保障机制,根本原因是对于教育的重视,对教师地位的尊崇,也有经济实力雄厚和教育资金充足的因素。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日本的城镇化率很高,乡村地区本身就已经很少,政府负担相对较轻,农业、农村和农民在日本已经不是一个问题。
如今,与竞争压力大的城市学校相比,有的日本家长认为,大自然环抱的偏僻小学校更具魅力,特地从都市转学到农村小规模学校就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就这样,在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下,日本的乡村学校和教师用创造力将弱势转变成了优势。
(摘自《解放日报》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