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杰 刘亚楠
(1、2.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
德育·教育科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
熊杰1刘亚楠2
(1、2.首都师范大学,北京100048)
当前,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既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需要,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培育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过程中,社会、学校、家庭及大学生自身仍存在配合不协调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各主体应该扮演不同角色、承担相应责任、发挥教育合力,通过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优化学校法治教育、激发家庭教育活力、转变大学生法治观四重维度的路径探索,共同致力于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法治;教育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其目的是在全社会“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全民法治意识”,进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1]青年是社会的主力军,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可塑性最强的群体,提高这一群体的法治素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更关系到法治社会和法治中国的实现进程。笔者认为,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一方面要注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将大学生法治教育融入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过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要求加强大学法治教育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分别概括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从法治在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来看,国家政治、社会理想、公民道德,其共同的交织点是现代法治精神;没有法治作为保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能建成,同样,没有法治作为依托,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公民道德层面的价值追求也会偏离正确轨道。”[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包括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含义:国家层面的总目标是“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社会层面的目标则是“在社会范围内形成法治信仰”。[1]这一目标的实现则需要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而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主力军,其法治素养的提升能够对整个社会的国民法治教育体系起到引领和提升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4]事实上,这一成长时期也是培育大学生法治观念最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既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二)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良好环境
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营造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而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又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良好的氛围。创建平安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在高校的具体表现,法治教育是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传播具有传播效率高、信息量大、网络环境复杂等特点,而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大学生群体由于自身抵抗诱惑的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受到社会负面信息的冲击,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大学生对于法治社会的怀疑,也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认同度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能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和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校园、法治社会、法治中国这一目标。
(三)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精神引领
大学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也是自身法治意识的形成过程。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公方彬教授认为,“大国之间进入以核心价值观为支点的时代,世界正走向以核心价值观博弈为支点的时代,能不能在博弈过程中成为胜者,关键看文化的先进性。”[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最先进的文化,我们能不能在博弈中成为胜者,还取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成为全民信仰。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能够为整个社会营造一种成熟的法治环境,进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学生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一方面,我们要肯定当前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取得重大成果,如法治观念有所增强,法律意识有所提高,法律素养有所提升。[6]另一方面,近年来,大学生法治教育仍存在误区,社会、学校和家庭等主体配合不协调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社会法治教育的负面效应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同样,大学时期形成健康的法治观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和社会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助于大学生的形成正确的法治观。然而,现实情况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自主意识增强,利益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公平事件对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其一,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大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同度。其二,司法不公正现象也会导致部分大学生法治信念的缺失。其三,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的腐败行为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大学生对于法律信仰的忠诚度。
(二)学校法治教育的存在误区
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程),该课程承担着对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的重要任务。然而,目前高校的《基础》课程教学仍有不足之处。首先,法治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基础》课程是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公共必修课,该课程对于教师的专业性要求较高,然而部分高校存在法律课教师由思政或哲学教师担任等问题。其次,授课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目前,《基础》课程存在法律知识较少,内容过于死板、课程时间较少等问题。同时,在教学形式中偏重于法律理论的灌输、局限于传统的讲授课堂模式。同样,学生则为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法律理论,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实际问题,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再次,缺乏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导向功能,一个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激励作用。[7]然而,目前高校仍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法治教育成果的唯一指标,这也直接导致了学生单纯的追求考试分数,忽视自身的法治观念的增强。
(三)家庭法治教育存在滞后性
家庭是影响大学生法治观念形成的基本因素和启蒙因素。尽管入学后,大学生与家庭联系较少,然而,受到中国传统家庭经济观念的影响,大学生对于家庭的具有深厚情感依赖,并从心理上认同家庭的取向。可见,家庭的法治教育对于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实情况是部分家长没有意识到家庭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法治教育滞后于学校法治教育,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法治教育的贯彻与实施。
(四)大学生自身的心理制约
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法治教育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最终只有通过大学生自身的内化吸收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目前,部分大学生的思想不成熟,容易受到法律虚无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再加上新媒体的高度发达使得不良信息得以高速传播,这些都大大降低了社会、学校和家庭法治教育的效果。此外,大学生自身态度不端正也是影响法治教育效果的另一因素。当前部分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公共课不予以重视。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大学生的法律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更有甚者对法治中国的实现持怀疑态度。大学生法治教育是社会、学校、家庭和大学生个人四位一体构成的全方位的良性育人机制。然而,事实上各个主体之间在育人功能的发挥上存在脱节现象。这不仅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危害,并且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法治中国的实现进程。
大学生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能仅靠某个机构的单一力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从长远来看,这项工程的推进需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社会、学校、家庭和大学生自身互相配合、互相渗透,构建多主体、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
(一)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1、国家需保证大学生法治教育理论性、方向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离不开社会生产和生活,社会环境影响着人的实践活动和思维方式。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政府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因势利导的引领社会主流舆论,使人们在潜移默化的社会中形成正确的法治观。例如,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
2、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培育法治意识是建设文化软实力的现实要求,同样离不开企业的激励机制。笔者认为,将大学生的法律修养作为企业招聘、考核、晋升的一个重要标准,并将其制度化是一个可行性路径。比如,企业在选人的笔试和面试中,增加法治知识的权重,并将它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企业通过制度约束能够间接督促大学生更加重视法治课程,有助于激发大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热情,提高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3、发挥非政府组织深入基层的优势。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和企业相比,具有灵活性、非盈利性的优势。鼓励非政府组织主动走进学生生活、开展“接地气”的实践活动,并将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教育贯穿到整个活动过程中,最终既能够使大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也能够弥补国家和企业在培育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之处。
4、将传统宣传媒体和网络宣传载体相结合。一方面,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传媒继续发挥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法治中国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借助新媒体工具,创新法治教育网络化的传播途径。如对法治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善于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法治知识的吸引力,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
(二)优化学校法治教育,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阵地。
首先,注重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课堂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阵地。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授课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大学生法治观的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的转化。除此之外,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其它课程的教学中也是一种可行性方法,旨在使学生在情感上认同法治教育,在行为上遵守法律法规。
其次,创新法治教学方法。为更好的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高校应该不断创新法律基础课的授课方式。在教学中应该改变过去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方法,采用立体式教学模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教学中,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方式,结合学生的兴趣点,以达到学生从被动学习法律转变为主动运用法律的目的。
再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法治教育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教师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大学生法治学习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8]这就要求学校在教师专业的配置上,除了聘请理论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之外,还需要聘请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最后,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笔者认为,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亟需改变以单一考试为标准的评估机制,建立多维立体考核标准,采用理论考试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方法,并将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作为课程评价标准之一。
2、以实践活动为主渠道。
法治教育必须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一是积极组织司法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参加,使学生在“行走的课堂”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二是定期进行法律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学生分析典型案例,模拟法庭审判,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3、以校园文化为主载体
将法治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宣传建设要处处体现法治教育。首先,创新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方式,播放校园法治广播,建立法治宣传专题栏等;其次,借助学术会议、文体活动的开展,因势利导的传播法治观念;再次,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律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学生开展大规模的专题型法治宣传活动。
(三)激发家庭教育活力,改变家庭教育的滞后性
发挥家庭法治教育的导向功能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方面,家长要充分重视子女的法治素养的培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另一方面,家长应该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扫清障碍。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法治教育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的定位,积极配合社会和学校法治教育的进程,从根本上改变家庭教育的滞后性。
(四)转变大学生法治观,使法治教育成为自觉行为
社会、学校和家庭所采取的关于法治教育的措施,最终要通过大学生自身的观念转变才能发挥作用。培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要坚持以大学生为本的原则。首先,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注意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其次,大学生应该注意调节自身的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日常生活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最后,大学生需要转变自身观念,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信仰,遇到问题时应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使法治知识转化为法治行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推动大学生法治教育取得更大的进步,又要以法治教育为契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需要。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3.
[3]刘文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中的加强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4.
[4]徐京跃、霍小光、马占成:习近平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强调,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祖国和人民同行努力创造精彩人生[N].人民日报,2014-5-5.
[5]公方彬: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的崛起[EB/OL].http://www.qstheory.cn/dd/2011/dygbtjds/201106/t20110608_85546.htm.
[6]蔡卫忠: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4.
[7]张阿兰: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J]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1).
[8]彭波:习近平在北京师范大学考察时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N] .人民日报,2014-9-10.
(责任编辑:王德红)
Legal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 under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View
Xiong Jie1Liu Yanan2
(1,2.Marxist Education College,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 Beijing100048,China)
At present, strengthening the legal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is not only the practical needs of building rule China by law, it is also the inner requirement of cultivating and practicing socialist core value.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cul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education of law, there are still existing uncoordinated plight among society, school, family and college students themselves,. Under the leading of socialist core value, all parties should play different roles, undertake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 and play educational join forces, by exploring four aspects, such as integrating the society power of all parties, optimizing law education of school, stimulating vitality of family education and changing the college students’ view of law, then all parties work together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ollege students’ law education.
socialist core value,college student,rule of law,education
2015-12-07
1.熊杰(1989. 01~),女,河北廊坊人,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与港澳台问题。
G641
A
1673-9507(2016)01-0047-03
2.刘亚楠(1990.04~),女,河北唐山人,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