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燕
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现状与工会维权的路径选择
张龙燕
[作者:福州大学工会,硕士,研究方向:工会理论与工会法]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校用人需求,大量的非编人员进入高校各类岗位,成为高校教职工群体的组成部分,为推动高校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相对于高校编内人员,非编人员的权益维护问题得不到充分保障。如何推动实现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维护其合法权益,成为当下各高校与工会组织普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文章将从“体面劳动”理念的内涵与基本要求出发,深入剖析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普遍缺失的现状,并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工会组织如何切实发挥维权职责,以推动实现高校非编人员的“体面劳动”,构建和谐的高校劳动关系。
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工会维权
随着高校社会化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用人制度和用工方式呈现多样化,大量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简称非编人员)进入高校科研、教辅、产业,尤其是后勤服务部门,满足了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的用人需求,为推动高校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高校非编人员在劳动工资、劳动安全保障、社会保险、民主权益、教育培训等方面与高校体制内的人员存在较大差异,同工不同酬,收入差距扩大化等多种矛盾逐渐显露出来。高校非编人员显然属于高校内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实现“体面劳动”,成为当下高校工会组织普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同时也是维护高校稳定、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重要保证,是促进高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体现。
(一)“体面劳动”提出的背景与中国化
“体面劳动”(Decent work)的概念最早是在1999年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ILO)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目标提出的,意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社会要给经济以“人道的面孔”,促进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工作机会”,进而促进形成均衡、共赢、普惠的经济全球化。此后“体面劳动”的理念为各国政府、各国工会组织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广泛认可,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全球性概念。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更加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十几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体面劳动”积极作为,先后从 “改善劳动条件”、“发挥工会作用”、“让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全面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对“体面劳动”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并且提出了在我国推进“体面劳动”理念的一系列具体的政策与措施。“体面劳动”的理念由此成为中国公众所熟知的政治话语,同时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的工会组织勇担重责,一直致力于大力推动“体面劳动”的中国化进程,在全社会推广“体面劳动”理念、促进“体面劳动”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二)“体面劳动”的内涵与基本要求
那么“体面劳动”的定义是什么呢?“decent”在英文中的解释是“right and suitable, respectable”即正当、合适、可敬的意思,与中文“体面”的含义相差甚远。因此单从“体面”中文字面上理解,极易导致评判标准偏重于劳动者个体的主观感受,使人们对体面劳动或和谐劳动关系的判定缺乏客观标准。实际上从国际劳工组织“体面劳动”的标准看,其要求是客观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笔者认为,“体面劳动”的内涵与基本要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第一,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体面劳动”的核心议程(Decent work agenda)即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扩大社会保护、推进社会对话四项内容,可以看出“体面劳动”强调的是政府、企业、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权责义务。就政府而言,其职责主要在于宏观层面上完善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以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而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工会组织则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在微观层面要成为促进“体面劳动”实现的强有力一方,发挥其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职能。第二,“体面劳动”的主旨与内核是劳动者的权益问题,即劳动经济权利、获得安全环境与充分保护的权利、民主参与与表达的权利以及提升自我发展的权利等。不同的社会阶段与国家对不同社会群体的体面劳动的界定会有所差别,但是其核心要求都是在一国现行法律体系与政策制度下,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实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因此高校工会要推动高校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关键还在于立足于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基础上,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做好高校非编人员的各项维权工作。
现阶段,高校非编人员在收入待遇、工作环境及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不容乐观,对照“体面劳动”的内涵与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可以从经济权益、民主权益以及精神文化发展权益等方面审视当下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缺失的现状:
(一) 经济权益方面:劳动报酬偏低、社会保障不足以及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首先劳动收入较低,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从高校非编人员从事的岗位看,分布范围广泛,除了有一部分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实验教辅、学生管理等重要工作外,还有大量的编外人员从事的是餐饮、安保、维修、保洁等生产性、服行性工作,其工作环境相对艰苦,工作强度大且劳动收入低。他们在劳动报酬方面基本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或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底线化的工资标准并不能保证其过上体面的生活。高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在严格落实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自觉性,但是由于体制、编制等宏观原因,非编人员与在编人员处于相同的工作岗位,收入却存在较大差距,同工而不同酬。这必然导致非编职工群体的心理不平衡,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其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低。《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后,高校非编人员不参保的现象得以改变,但各高校通常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少或者多采取降低缴费工资基数的做法以减少用工成本。以福建省高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为例,非编人员与在编人员之间往往存在着数倍差距。再次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高校普遍未建立健全配套的非编人员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岗位补贴制度,让其与高校在编人员同享本校改革发展的成果。此外非编人员在限价房申购、公租房申请、子女入托就学等方面都无法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这也是因“身份”差异带来的最直接的利益差别。劳动经济权益是劳动者获得“体面劳动”的基础与保障,也是当下影响高校非编人员队伍积极性与稳定性最关键因素。
(二) 民主权益方面:民主管理权利缺乏、民主沟通渠道不畅通
高校非编人员的民主管理权利普遍缺失,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事务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缺少话语权和群体利益的代言人。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工会维权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但实际情况是,非编人员成为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的几率极低。以福建省某高校为例,2014年该校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重新修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对教代会代表的构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教师代表、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的比例做了最低比例限定,却严重忽视了非编人员的民主权益,未对非编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作出合适的制度安排。非编人员数量比例超过50%的后勤部门竟无一个非编人员当选为校级教代会的代表,这明显违背了教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与群众性的基本原则。此外,由于特殊的“身份”,非编人员在本单位内多处于低地位和被忽视的处境,加之基层民主机制的不健全、民主沟通渠道狭窄,高校非编人员极难寻求到有效途径表达诉求。非编人员中的二级(基层)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比例也明显低于在编人员。在各种正规的民主渠道表达利益和维护合法权益受阻的情况下,非编人员只好寻求向党政部门反映或诉诸法院解决的维权方式,大大增加了党政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了非编人员维权的成本,也容易造成矛盾激化。
(三)精神文化发展权益方面:职业发展受限、教育培训机会有限
随着高校非编人员队伍的逐渐壮大,出现了一大批新生代的务工人员,他们一般年龄较轻、思想活跃,发展需求多元化、由单纯谋生发展逐渐向精神文化层面发展,重视追求归属感与自我实现价值,渴望融入学校的整体环境。新生代务工群体的这种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体现了新时期不同职工群体“体面劳动”的内涵以及劳动者权益范围是不断拓展的。但遗憾的是,高校非编人员随着工作年限的累增、个人经验与技能水平的提升,职业提升的空间却并不乐观,特别是在岗位竞聘、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先中都难以得到平等对待。大多数编外人员只能长期从事相同的岗位,流动性差,个人的职业发展受到阻碍。其次教育培训机会少,且具有局限性。以后勤服务等工作岗位为例,非编人员多以参加安全卫生、工作技能等与职业相关的教育培训为主,而诸如心理健康、人际关系、权益维护、自尊自信等非职业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却难以普惠到广大非编人员群体。各类教育培训机会的匮乏,不利于提升非编人员的综合素质,且不利于增强其爱校意识,提升其服务育人的水平。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高校工会组织“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之首。高校非编人员也是学校教职工的组成部分,是学校事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高校工会理应成为非编教职工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与代表者。面对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缺失的状况,高校工会应自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认真研究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思路举措,探索维护非编人员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机制,依法维护非编人员的各项合法权利,推进实现非编人员的“体面劳动”。
(一)切实做好非编人员入会是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的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是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工会依法维权,推动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组织基础。对非编人员权益维护的根本手段和途径是最广泛地把非编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首先从解决非编人员入会着手,将维护编外人员权益放在统筹学校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正确对待非编人员,为非编人员入会提供绿色通道和经费、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保障。其次重视建会质量,不能片面追求非编人员的入会率,搞形式主义,要妥善处理非编人员的各类问题,尊重和善待非编人员,使他们得到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会员待遇。再次推动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特别是非编人员占主体部分的后勤部门,要坚持以非编人员的需求为导向,发挥基层工会根扎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构建基层工会 “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大平台,彰显工会维权服务的温情与人本特色,增强基层工会对广大非编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构建多维立体的工会维权机制是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的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非编人员劳动权益维护与协调机制。“体面劳动”视域下的劳动经济权益多维丰富。高校工会要实现全方位的依法维权,必须建立健全工会维权的“权益保障、利益协调、矛盾调处与法律援助”保障机制。要在对非编人员权益现状以及需求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突出维权重点,逐步解决非编人员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不平等待遇;要与学校高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督各基层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逐步统一编制内外人员薪酬标准,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足额支付,建立非编人员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统一校内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适当增加低收入者工资,争取非编人员在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津贴、女教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与编内人员一视同仁,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等等。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校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中心作用,扩展维护非编人员合法权益的途径,重视对非编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非编人员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和实现利益诉求,尽量帮助非编人员与学校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基层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争取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夯实非编人员源头参与维权机制。源头维权机制是工会维权的根本机制,也是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制度化保证。首先工会要主动参加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代表广大教职工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工作,注重维护非编人员合法权益,真实表达非编人员的合理诉求,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非编人员维权机制,把非编人员维权工作融入到学校党政工作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中。其次通过修改教代会和工代会相关制度文件,积极推动学校及二级教代会与工代会组织中有与非编人员人数相称的代表比例,畅通他们正常反映问题的渠道,以及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再次强化决策参与力度,积极参与大学章程、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参与重大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改革方案,如岗位聘任考核、绩效工资改革、教职工权利保护与救济制度等工作中,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密切关注非编人员在分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维护非编人员合法权益,推动实现“体面劳动”定格在源头上,体现在改革方案和具体决策中。
第三,完善非编人员困难帮扶与救助机制。工会维权要体现以人文本的热忱关怀,在推动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中凸显人本理念。要建立健全非编人员困难帮扶与救助的工作机制。一、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把非编人员纳入工会帮扶视线之内,为生活困难的非编人员建立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解决非编人员家庭患病困难、住房困难、子女就学困难等事关生存权益的实际问题。二、积极向学校党政争取非编人员生活困难慰问、医疗互助、女职工特病保险等专项拨款,解决长期以来非编人员因缺乏困难帮扶与救助经费而无法与编内人员同享救助待遇的问题;三、建立日常救助与长效帮扶机制,转变过去节假日集中慰问的方式,通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法律援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实现日常化救助,特别是基层工会更要成为困难非编人员的“贴心人”、“娘家人”,让困难非编人员切实感受到工会的温暖与学校的关怀,提高非编人员对工会组织的向心力与信赖感,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第四,探索非编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提升非编人员自身技能和综合素质,是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内在基础。工会要与基层用人单位共同探索建立满足非编人员多样化教育培训需求的长效机制。一、提供更多的岗位培训机会,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帮助非编人员提高专业技能,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掌握劳动规范,体现劳动尊严;二、建立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培养上,秉承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调动非编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贡献力量;三、可借鉴北大平民学校为校内务工人员免费提供继续教育的成功模式,整合高校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多方力量,开展素质拓展、法律常识、人际交往、心理健康以及网络技术等免费课程培训与活动,提高非编人员的综合文化素养与精神文化生活品质,真正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三)提高工会干部维权能力是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的关键因素
工会干部既是工会维权工作的落实者,又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实践者。坚持能力建设是推动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的关键因素。高校工会干部要克服在维护非编人员工作中的为难情绪和平庸行为,提高为非编人员维权的主动性,充分认识推动实现非编人员“体面劳动”是工会的重要使命,也是高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法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工会维权队伍的专业化,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优势资源培育工会的公职律师队伍作为工会维权的服务站,增强对非编人员维权的工作力度,同时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倾听非编教职工群体的心声,及时关注非编人员维权的新动向,将非编人员的各项维权工作做实做稳。最后要加强工会干部维权队伍的职权监督、责任考核和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工会为非编人员维权的责、权、利相统一,增强工会干部维权的责任意识与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工会在维护非编人员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作用。。
高校作为引领社会的思想阵地,率先践行“体面劳动”,对于全社会彰显“体面劳动”理念,让劳动者生活的更有尊严有特殊的意义。高校非编人员“体面劳动”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工会既要承担起责任,又要善于运筹帷幄,科学思考,理清思路,积极作为;要立足于高校的实际情况,全面把握群体差异,以法治的思维与法治的方式突出维护高校非编人员群体的合法权益,逐步推进高校非编人员实现“体面劳动”,促进高校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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