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上班,到老同学阿忠办公室客串,发现里面的人个个脸上喜气洋洋,一问才知,该室6名工作人员,全部当上了“先进”。我有些不解: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规定,优秀指标仅占单位在编人员的20%左右,一间科室,表现再好,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当上先进吧?阿忠神秘一笑,给我解释道:“当然不全是人事部门表彰的年度优秀,这些指标,来自多个部门,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督查工作先进个人、文电办理先进个人、信息上报先进个人、建议提案办理先进个人等等。”
“现在的评先进,有些泛滥成灾。”阿忠给我透露了一些“内幕”:“像督查工作和文电办理先进,是用我手里评先指标跟他们交换的。”阿忠本职工作之余,还兼任市里两大重点工程的副指挥长,手头握有一定的业务先进表彰名额。这些业务机构,都有不菲的管理经费,用于表彰方方面面的“先进”,这样容易避开纪检部门的检查。由于有“八项规定”,很多基层部门取消了年终奖,岁尾年终便改用评先进的方式发放变相福利。如果说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因为指标数过低,难以体现工作的价值,而五花八门的业务先进评选,更是冲淡了评比质量,还滋生出另类不正之风。再来看看被当作先进权威的公务员优秀指标,其评选过程也是充满了弊端。
传统的优秀指标评选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领导钦定。这种霸道式评选带有明显的个人偏见,是最不合理的。二是集体投票。虽然看起来民主一点,却因为一些人变相拉票,暗中交易,评出来的多是些好好先生,难以服众。三是轮流坐庄。此法出现在人数相对较少的单位,在一些地方,有连续评三年优秀,可晋升一级工资,或者奖金翻倍的奖励机制,领导采取了最省事的办法,内部是皆大欢喜了,一旦曝光,却会受到人事部门的批评,弄不好连先进指标也给取消。
先进到底该怎么评?显然是有讲究的。笔者就见到一位开明的领导,将单位的各大岗位,根据其劳动强度、工作难易程度,定出基准分,先对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在取得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后生效。然后结合年度考核的完成质量,进行综合打分,这样评出来的先进,有公信力,其含金量要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