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情绪语境下微政治的结构与价值研究*

2016-03-18 17:44蓝刚,蒲瑶



【政治学研究】

社会情绪语境下微政治的结构与价值研究*

关键词:社会情绪;微政治;微责任;微权力;政治亚文化

摘要:微政治是当前政治发展的新样态,公众的社会情绪是微政治的主要表征。网络社交媒体和自媒介的发展为公众社会情绪的宣泄提供了主要渠道。微政治的发展,为政治责任主体的转向提供了可能,公众成为新一代的政治责任主体,他们在履行政治责任时,主要通过舆论表达、社会监督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政治亚文化在微政治的发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主流意识形态功能,对政治稳定和发展产生了影响。加强责任政府的建立,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社会情绪进行有效地疏导,是促进微政治良性发展的主要途径。

在当下社会,曾经长时间主导人们政治生活的宏大叙事主题被以往政治领域很少受重视的具体、琐碎诉求所代替,公众观察政治的视角“内切”,政治议题越来越日常化,政治回应越来越平民化,政治样态的转向昭示着“微政治”时代的来临。这个全新的时代,政治活动重心和政治议程程序被改变,政治似乎从遥远的天边降落人间,使每个平凡的个体都有机会成为真正的“政治人”,[1]从权力功能到责任主体,微政治对传统政治治理格局的影响令人关注。

一、微政治的考察指标与技术实践

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发展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当前公民政治参与处于中等水平。在选举参与、人民团体与群体自治组织参与、政策参与、接触式参与等领域出现了一些重要变化,[2]调查数据显示,民生问题是参与度最高的领域之一,排在前几位的分别是物价、住房、教育和就业。[3]从世界不同国家的政治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人类社会似乎已经进入“微政治”时代,[1]传统一贯的政治概念与丰富的政治实践之间出现了抽离脱层。[4]

微政治不是微观政治。微观政治与分析和观察政治现象的层面和角度有关,而微政治与理念、信仰、制度、权威等价值和相关命题共存,更多的表现为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关注,如对民众具体、细小甚至琐碎诉求和问题的回应。从政治变迁的角度来看,社会情绪是考察微政治的重要指标,因为现代政治越来越表现出情绪政治的特征。作为社会情绪的文化演变,微政治正在塑造当下的政治生活,改变着政治活动以及政策活动的程序与中心。社会情绪是指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共鸣,使绝大多数人心态发生变化的反应特征。它能从深层次上影响社会共识、行为选择和价值形成,反映了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和联系。一般情况下,社会情绪的强度除了与社会主体认知能力和水平有关外,还与环境因素呈正比。外界环境因素越强烈,社会情绪就越高亢。民主社会,回应公众的社会情绪并及时给予疏导是政府工作的题中之义,关照公众的社会情绪并及时予以安抚成为国家重要的政治日程。

社会情绪包含个体情绪、集体情绪和更为宏观的社会成员共有的情绪。社会需要、期望和社会认知共同影响着社会情绪,作为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的动力因素,它以情感能量来体现。[5]积极情感能量能够促进社会团结,消极情感能量会形成社会疏离。从当前情感文化的表现来看,在微政治中消极情感的表达远远高于积极情感类型,这种局面的形成,与社会结构的变迁、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共性的吁求提高相关。一般认为,情感主体有两个我,一个是日常的我,这时的情感体验表现为爱、恨、怒、感激等;一个是日常下道德的我,体现为同情、理智等。[6]公众微政治的参与热情是“运动式”的,伴随着不同的议题时聚时散,缺乏持续的投入与关注,因此社会情绪波动极大,许多议题带有强烈的情绪化色彩。情感主体在现实环境的刺激下,“日常的我”战胜了“道德的我”,由于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中包含了大量的负面社会情绪,酝酿和发酵后,有时会通过非体制化行为的方式——群体性事件表达出来。

高亢的社会情绪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宣泄,一般而言,宣泄者往往希望选择那些既能宣泄自己情绪又能保证自己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渠道,最好是也能够实现自己政治诉求和愿望的宣泄渠道。[7]波兹曼认为,每一种媒介都带有意识形态性,并引导社会文化向特定的方向发展,指导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这种介入往往不被人所关注。[8]技术实践上,微政治亦可视为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形成的政治博弈。在微政治时代,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媒体和自媒介的出现,为传统意义上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全新的方式和途径。当前流行的网络移动社交媒体和自媒介对虚拟政治剧场的形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在现代移动通讯技术基础上的新兴社交平台作为一种社会情绪的表达工具,以全新的交流、分享、传播以及获取信息的形式,影响着公众的信息认知和信息接收,新一代社交媒体、自媒介使得普通个体可以以可控的风险性、较高的私密性参与社会政治。

哈贝马斯认为,主体通过社会交往而认识自身。[9]所谓交往行为是指至少两个具有语言行为能力的主体通过语言与其他媒介所达到的相互理解和协调一致的行为,实质上是主体之间以语言或其他符号为媒介通过没有任何强制的诚实对话而达到共识和谐的行为。[10]政治话语伦理学的基础是交往合理性理论,人们利用社交媒体的强大功能,沟通信息,交流意见,寻求共识,获取持续的关注,这种带有浓郁技术色彩的政治实践,将国家富强和个人解放此种宏大的叙事主题转向以保障个人的自然权利为中心的目标。

微博和微信,作为新一代移动社交媒体和自媒介的代表,与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传统大众媒体相比,是一种更为直接的双向互动传播。信息传播链由线性式与交互式组成,当信息源推送给用户,用户接收到信息后,将其转发分享,在转发分享的过程中进行讨论,这种模式即为线性式。交互式传播链由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和QQ邮箱、QQ音乐等相关媒介联接,因此在信息生成、信息接收和信息传递方面兼容性更强,无论来自于哪一个平台的信息,都可以辐射到其他平台,并接收其他平台讨论意见。在信息的交互过程中,每一个平台都可以为原始信息添加遗漏的内容,还可以通过语音、图片、文字、视频等方式传播信息,使信息内容、方式不断地丰富,增加了信息的积累,但也增加了信息的溯源难度。

近些年来发生的诸多热点,大多遵循着微信(博)-门户网站-传统媒介(广播、报纸、电视)的传播途径,这种平行化的传播体系消解了威权体制信息控制管理体系,将原本由各级政府自上而下控制的信息转为人人共享,原先封闭的权力运行体制被打破,微传播以“微动作”通过“微介质”向“微受众”传播“微内容”。[11]从信息变迁的角度观察,这些新技术都在昭示着一个不断加强的趋势,现代社会的信息构成变得越来越“微化”,信息学习变得越来越“碎化”,信息使用变得越来越“片断化”。人们通过移动社交媒体和自媒介实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对公共事件的关注,已成为现代个体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微政治的责任内涵

微政治的出现,一方面是政治过程中民众现实生活需求受到关注的结果,另一方面则可能与政府将难以应对和解决的社会问题转化为民众的私人领域有关。在后一种意义上,微政治还体现为一种政治技巧。[1]这种政治技巧为形成积极的、多向度的主体性政治人格提供了可能。主体性政治人格强调个人权利、追求个人自由、提倡个人独立进取,折射到微政治领域,表现为竞争、创新、超越和积极参与。

在微政治领域,随着公民政治活动空间扩大,独立自主权的增强,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有能力和意愿承接政府从广泛的社会经济领域中淡出的权力,由民间消化处理政府难以应付或不愿耗费更多精力去面对的社会政治问题。当由政府官员制定的公共政策和对这些政策执行的功能部分转移给公众的时候,政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虽然微政治受限于公共舆论指涉的权力诉求,更多涉及具体个案的围观,但不能因此否定微政治对公众的民主启蒙。微政治通过互联网社交移动平台将公众聚集在一起,将虚拟政治广场中的围观转向集体行动,这种权力诉求带有自发的现实行动力色彩。

责任与权力相关,政治责任则与公共权力相关,是公共权力的被委托者(行使者)对委托者(所有者)的责任。[12]宏观政治的权力行使是一种政治逻辑或执政理念,原则要求权责一致、权责对等,其权力行为必须处于责任状态中。责任政治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体现和实现形式,人民与政府间契约性的权责关系,不仅体现的是“主权在民”,向人民负责的原则和理念,更是对这些原则和理念的制度安排。[13]微政治的兴起丰富了责任政治的内涵,公共利益的理念延伸了传统政治的逻辑,补充了传统政治公共服务的必然,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由传统威权制政府向现代民主政治转向的一种回应。在传统政治中,责任主体明确,一般是指少数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领导人,作为公共权力的责任承担者,责任主体被赋予了一定的责任要求,为了完成政治义务责任主体须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并推动其执行,同时还须接受政治责任评价,出现否定性后果必须承担政治责任,承受政治制裁,这是实现责任政治的关键环节。

微政治的政治责任相对于政府责任而言是一种“微责任”,更多地表现为公民个体的责任,与传统政治责任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其一,责任主体的普遍性和模糊性。在微政治中,每个个体都或多或少的卷入到微政治生活领域,围绕特定的利益实现特定的目的,因此理论上要求每个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但事实上在微政治中不是每个感性的个体都富有社会责任感,通常情况下,责任主体由少数意见领袖把持,利用“大V”或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左右众多“粉丝”或追随者的意见、观点,再通过他们影响社会。

其二,责任评价的多元性和随意性。在衡量政治责任是否得到完全实现时,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政治责任主体对积极意义政治责任的履行是否符合评价者的利益和意志;另一方面,政治责任主体没有改造好积极意义政治责任时是否按照评价者的要求承担消极意义的政治责任。[14]评价内容主要围绕德、能、勤、绩等方面展开,评价标准大体一致且稳定。微政治的责任评价主要来源于舆论,所谓众口汹汹,这从网络上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评断就可看出来,在微政治中建立稳定、一致的责任评价标准是不可能的,不同的立场、观点,不同的群体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且不用承担政治法律责任,使得微政治责任评价多元、随意。

其三,责任追究的形式性和含混性。在传统政治生活中,为了防止将公共权力部门化和私有化,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作为一种有效地途径。在进行责任追究的时候,程序清晰,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人大对政治责任主体的追究程序已基本形成框架,如质询的程序,罢免的提出与审议和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成立等等。[15]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责任,微责任随意性较大,所谓的责任主体是散播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的匿名者,由于承担的是自愿式的责任,因此无论发布信息是否真假,也不用为之担责。当前对微政治的责任追究至多停留在“人肉”阶段,但由于触及隐私,使得这种主要表现为舆论谴责的表面化追究,徒具形式的惩戒功能至今仍备受争议。

三、微政治的权力特性

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行为、思维、工作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权力和权益意识的增强,社交媒体和自媒介的兴起为公众提供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话语权的空间。公众的权力基础来自于信息,每一名公众在公开的互联网环境中拥有近乎一致的话语权力,随着越来越多的公民具备民主批判精神和权力意识,政治议题的设置呈现随机分散,公共舆论空间和政治议程开始容纳普通民众的日常需求。公众可以以个体为单位,以平等身份参与微政治。微政治去中心化的特点,可以使个体以自我为主体构建一个自足的治理中心,生产、培育和规范各种权力力量,不再依靠传统政治结构中一元化的行政权力自发地处理一些公共事务。公众作为微政治的权力主体诉求指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化的,即渴望个人所遭遇的生活困难、社会不公能得到补偿或帮助;一类是公共化的,即为了公众的利益或他人的利益发表意见,传播消息。

建立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微权力主要是公众通过发布、转载、评论等方式“释放”“聚合”平民话语权,以此对微观个人自身权力和保障,宏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和变化的一种文化权力。[16]微权力的出现,释放了民间话语,对社会矛盾和压力起到了缓冲、减压的作用。微权力的“文化特性”的多维度表达和丰富的内涵,既可将微权力视为一种道德上的凝聚力又可视之为政治生态,它是塑造政治认同,改良社会政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善社会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

微权力包括公民话语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它为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民主管理提供舆论支持,形成社会监督,防止公共权力偏移,促进民意表现等。微权力的权力运行是网状、横向的,不具有等级性,是嵌合在日常生活中的微观文化。在微权力组织体系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虚拟化、模糊化。传统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是一种消极的东西,是剥削、压迫、控制和统治的代名词。[17]但福柯认为,权力并不意味着一方对另一方的监禁、压迫、否定和阻挡。[18]因为权力是易变的,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微权力作为一种权力构成,具有普遍性和匿名性,它存在于人们生活的具体场所中,弥散于政治、经济、教育各种关系中并对公众的选择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微权力不是压制性的而是生产性的,能够保证社会体系正常运转,其本身能够生产出社会组织体系的主体。

现代政治学理论认为,政治主体作为政治行为者,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社会政治主体,另一个是政治权力主体。社会政治主体是指政治系统中的人,是人在政治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基于人而形成的政治关系;政治权力主体是指执掌和操作政治权力的成员构成的政治主体。[19]在微政治中,政治主体是社会公众,他们在微政治中所结成的权力体系并不是要反抗与推翻“外在于我们”的东西,而是一种阅读世界的方式或解释手段。权力主体认可现有的权力体系并接受其控制,尊重其合法权威性并接受其领导,因此微权力只是传统政治权力的补充。

由于微权力主要是文化权力而非政治制度,是局部的、持续的、生产性的和细节化的权力,权力的行使是通过制造话题引发对具体个案的围观,这种政治表达与公共参与,有时尽管能转化为现实集体行动,但由于缺乏实质性的政策参与,因此很难对传统政治生活中固有的弊端形成强有力的制衡,也容易受到打压和操控。作为个案的公共事件在微政治的干预下有的虽然事后得到了解决,但立足于源头的预防措施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地改观。比如,当前公权力滥用制造出来的社会不公,是社会价值紊乱、失衡的主要根源,由于现实政治治理渠道参与有限,导致微权力虽然很活跃但往往表现的无能为力。

四、微政治的正义基础

微政治的实现程度与开放程度关系着民主政治的建设,因此,高位序的议题有时不得不让位于日常琐碎问题的关注,而这些生活诉求反过来又影响了政府对高位序议题的回应。这种现象并非某个国家独有,深涉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受此困扰。

列奥·施特劳斯认为,古代追求的是善和德性,而现代人追求的是快乐,将快乐当作善本身。[20]在微政治中,人们对日常事务的关切是希望在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得到更大的快乐。对快乐的追求是微政治中公众普遍认同的共识,这种共识不是社会成员简单的心理活动,还蕴涵着公众的意见、利益和要求。因此可将快乐视为一种具有指向性功能的微政治信息资源,作为社会公众评价传统政治系统和政治决策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那么对快乐的追求会不会偏离政治道德的轨道而滑向失德的深渊呢?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存在。在微政治中,公民的权力意识还处于初始阶段,权力意向不明显,以社交媒体和自媒介为主形成的公共场域虽然不缺少意见表达的公共空间,但缺少公共理性和独立的政治理念,导致微政治的哲学基础不是独立的,而是依附的,言论往往会受制于意见、偏见、情感或主义,难以形成批判的、理性的共识,削弱了公民自我主体意识和政治主体身份,在微政治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公共理性的瓶颈,特别在面对不同价值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时候,公众的理性判断容易受误导。因此,披着追求公正外衣的微政治行为很可能最终沦为单纯追求快乐的行径。

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是社会的事,道德是个人的事,政治高于道德。[21]将快乐视为共识容易使共识陷入瓶颈,共识需要理性,没有理性的共识是脆弱化、极端化的共识,是感情的共识,感情的共识是不稳定的共识,是临时性的共识,感情共识还容易造成真相误判,历史误判、常识误判等各种误判。[22]在微政治中,如果无法将快乐的追求转化为对公共善的追求,那么微政治的正义价值就无法得到保障,微政治就很可能会沦为“庶民的狂欢”。

在微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政治亚文化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主流意识形态凝聚人心、追求正义的功能,对政治稳定和发展产生了影响。政治亚文化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在政治体系内,由于年龄、性别、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民族的不同,某些社会成员所持有的有别于主导型政治文化的特殊的政治心理、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总和。[23]在微政治中,政治亚文化形成政治张力,推动政治文化世俗化、合理化。[24]政治亚文化促进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深度,增强了公民政治参与热情,平衡了政治共识和分歧,加强了政治环境的稳定。

稳定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正义的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人们是否获得了一种正常而充分的正义感,以使他们一般都能遵守这些制度,第二个问题是在一个民主社会如何看待理性多元论的事实。[25]罗尔斯认为,只有建立在重叠共识理论上的正义感才是完整的正义观。重叠共识理论是基于理性、价值多元事实上强调公平正义所需要稳定的基础,是理性、平等与合理的公民接受的一种政治观,公民的公共理性是这种政治观得以支持的基础。当前在微政治领域中,政治亚文化盛行,虽然一定程序上削弱了主流政治文化的效果,制约着社会的政治认同,影响着政府权威的合法性,但公民的公共理性将多元价值观、不同的社会思潮和各方的利益诉求统合为共同的文化意识形态,视政治亚文化为争取社会文化特性和国家角度定位的政治正义的主要条件。

所谓政治正义是指政治社会中人们对政治权力的占有和行使以及它所提供的政治秩序是否正当的追问。[26]在传统政治生活中,政治正义主要诉诸于法治。法治为行为规则提供了依据,借助于自己特有的政治世界观和范式功能为政治价值的选择和整合提供了起点和方向。[27]政治正义是微政治的根本价值,但微政治的文化属性决定其无法像传统政治那样可以凭借法治途径实现“政治正义”,微政治的正义表达在于谋取“人类的优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优先权。微政治的政治亚文化属性要求政治正义的条件必须是保证信息的透明、公开,作为微政治的政治主体——公民,可以利用网络传媒等新兴技术力量改造后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态与政治情景,通过政治视角的转向,将普通人的日常事务纳入政治社会运动,从而带来社会治理结构的转型。

五、微政治对中国治理生态的挑战及应对

西方发达国家进入微政治时代后,政治问题逐渐演化表现为具体的社会问题。在国内,近年群体事件有愈益增多的趋势,中国正在向开放多元的社会迈进,社会转型涉及的领域之广、社会经济变迁的速度之快,积淀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政府如果不及时做出回应,可能会进一步导致政治信任度下降。[28]所谓政治信任是指公众对政治体系、政治机构及其运行的信念和信心,是民众对政治体系的基本评价与情感取向。统计显示,当代中国公众付出政治信任所面临的风险处于中高水平,对政治体系的信任更多倚重于政治体系过往声誉和当下表现,而不是依据是否存在对政治主体失信惩罚机制的判断,公众的政治信任稳定度不高,比较容易因社会事件和思想风潮出现波动。[29]

微政治下的中国,遭遇着现代化进程的参与和稳定压力,同时应付现代性的诘问和诉求;既要维持威权统治,同时又面临着媒介传播对权力的消解与侵蚀。[30]面对贫富差距、社会不公、官员腐败和失职渎职等现象,许多人感觉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了侵害,个人的际遇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因此对社会的正义感怀有深深的期待和焦灼,加上传统文化和革命意识,因此容易通过自认为正义感的表达,煽动仇恨。从近些年国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以发现,事件的升级总是先由口水战开始的。由于政府对宣传渠道的主导和严厉防范,公民利用传统传媒渠道表达政治合法意愿受到了抑制,出于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等诸方面的考虑,许多公民转而借助于社交媒体和自媒介表达诉求,参与政治。快速、便捷的政治传播途径,可以很快地达成情绪凝结,即使缺少严密的组织领导行动,情绪的爆发也显得猛烈,甚至带有破坏性的性质。在骚动的情绪下,一些人价值观左右摆动,或煽动诽谤或造谣信谣,民间意识形态借此向公权力发起挑战,最终群体性事件升级。

微政治在中国才刚刚起步,其良性发展需要与现实社会政治大环境形成有效地互动。顺应民意,引导舆论,坚持国家和社会对微政治的领导责任,坚持政治体制改革,保护民众的积极情绪,抵制消极情绪的负面影响。

首先,必须加强责任政府的建立。加强责任政府的建立,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是有效提升公众的政治信任,避免社会情绪主导公共政治生活的根本路径。在现代社会,政府应加强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责任,防止具体社会利益诉求政治化倾向,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制定科学的公共战略决策,努力塑造公众的积极情绪。媒体已成为公共领域信任关系的中介,建立在以移动社交媒体和自媒介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力量基础上的微政治,具有极强的塑造社会情绪的功能。社交媒体和自媒体作为公众政治情绪的宣泄渠道,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治情绪宣泄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加强责任政府的建立,也是对公众参与政治热情的回应。中国民间社会已经历了30多年“去政治化”,权力秩序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主要是以经济发展作为政治信任的来源,通过赋予民间在经济上和道德上对利益追逐和物欲满足的合法性,换取公众在政治议题上的让渡与宰制。在一个由政治来决定利益分配的世界里,这种曾经由官方和民间达成的共识已经走到了尽头,在中国重建政治信任,需要在公共空间里重建人民政治生活,重视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关注和回应。

其次,辩证地看待社会情绪。为了防止消极情绪滋生出“否定性政治”,需要对社会情绪进行有效地疏导。社会经济的变迁容易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这种情绪能够左右政治行为,但无法主导政治进程。还没有哪个国家因为这种情绪就停止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回到原有的轨道踟躇不前。相反,有些国家,在这种普遍情绪的笼罩下发展的更为迅速,情绪反倒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剂。我们应该重视社会情绪在微政治中的作用,但不可夸大它的影响。微政治是社会情绪的反映,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纵容社会情绪在公共空间泛滥、恣肆,而应关注和理解通过政治情绪传达出来的信息和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方是当务之急。

微政治尽管能影响到社会宏观政治的走向,却不能取代宏观政治。微政治的时代已经来临,但决不能因微政治对传统威权的消解而模糊了对传统政治制度和价值的思考,也不能因为微政治对宏观政治体制的冲击而取代对国家、社会长远目标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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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icro politics was the new shape of the current political development and the public mood are the main manifestations of the political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networking social media and self media provide main channel for the social mood. Micro political development makes it possible for the public to change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main body and become a new generation subject. They apply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and social supervision to implement their power and participate in social public affairs and democratic management. Political subculture,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cro politics, partially replaces the mainstream ideological function, deeply influencing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To strength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esponsible government, meet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participate and supervise, to effectively ease social mood, are the main ways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micro politics.

责任编辑:陆广品

Structure and Value of Micro Politics in Context of Social Mood

LAN Gang, PU Yao

(SchoolofHumanitiesandLaw,NorthwesternPolytechnicUniversity,Xian710129,China)

Key words:social mood; micro politics; micro responsibility; micro power; political subculture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16)02-0194-07

作者简介:蓝刚(1971-),男,吉林省吉林市人,博士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新媒介与社会发展;蒲瑶(1968-),女,陕西西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关系与中东问题。
蓝刚,蒲瑶
(西北工业大学 人文经法学院,西安 71012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GJ009);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Y201432789)

*收稿日期:2015-10-29;修回日期: 2015-11-30

DOI:10.14182/j.cnki.j.anu.2016.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