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选购“气味”服装 小心甲醛超标
2015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纺织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7家企业的3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提醒消费者,选购服装时,闻一下产品是否有刺激性气味,如果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是甲醛含量较高,选购时需慎重。
据悉,此次服装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主要不合格项目有以下几方面。
①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该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指标,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商品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可能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作为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品质检测指标这几年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明确规定,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禁用的,如果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超过20 mg/kg,则判定该项目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染色时使用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染料或颜料,而服装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如未对所采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就会导致最终的成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②纤维含量:该次抽查有23批次产品不合格。纤维含量是服装产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原料成分的优劣是决定服装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服装的选购。此外,纤维含量也是决定服装穿着舒适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合格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纤维种类实测结果与标注不相符;二是实测值与标注值的偏差超出标准允差范围;三是仅标注面料的纤维含量,未标注里料的纤维含量;四是纤维名称标注不正确。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对采购的原料进行严格把关,部分送检或者根本不送检而随意标注或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而盲目标注;第二,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于不同批次的同款面料只检验其中部分批次,以偏概全,造成标称值与实际检测值不相符;第三,部分企业存在以次充好的行为,用价格低廉的纤维代替价格昂贵、性能优越的纤维而谋取不法利益;此外,企业对纤维含量标注要求不了解,未能按标准要求标注纤维含量,也是造成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③色牢度:该次抽查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染色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服装,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面料生产企业在对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面料的色牢度不合格,而服装生产企业采购面料时如未对面料色牢度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则可能会导致服装成品的色牢度不合格。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服装产品尽量在正规的商场或超市中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从这些供销渠道获得的产品,其货源、质量较易得到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一般也较高。选购产品时要看产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包括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标明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安全类别。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的服装,购买产品后保留产品吊牌,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