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教与学双边关系解析

2016-03-18 03:09:49吕云峰
高等教育研究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主导作用主体

吕云峰

(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军事训练系,河北 石家庄 050084 )



军校教与学双边关系解析

吕云峰

(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军事训练系,河北石家庄050084 )

摘要:教与学双方同为军校教学过程的主体,共同决定着教学过程的存在和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员发挥着“主导作用”,要引领军事文化的发展方向、科学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指导和帮助学员的学习;学员发挥着“主观能动作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注重学员个性和创造性的培育。

关键词:军校教学;教与学关系;主体;主导作用;主观能动作用

教员和学员是军校教学过程的主体性要素,任何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员和学员、以教与学的双边关系为纽带进行的。因此,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发挥教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是军校教学领域长期存在并亟待解决的敏感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已有诸多论述,但理论认识不尽一致,需要持续加以关注和探讨,不断澄清理论认识,对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思想方法上的指导。

一、对军校教与学双边关系的认识

要处理好教与学的双边关系,首先必须对这种双边关系的历史和现状有正确和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建立对教与学双方地位和作用的恰当定位。

(一)军校教与学双边关系的现状及问题

教与学双方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自教学活动产生之日起,这一话题就伴随着教学过程而不断被人们提及,并且形成了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从夸美纽斯、赫尔巴特等人为代表的“传统”教学理论到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为代表的“现代”教学理论,所秉持的基本观点是:教育和教学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这项活动以知识传授为中心、以改变学生身心为目的,因此必须是一个可控制的过程。而教师则是这一过程的组织者和控制者,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组织和控制下进行,学生的身心发展也必须在教师的“监控”下进行,否则就难以达到教学目的的要求。在这种教学理论的主导下,教育和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塑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是主动的一方,而学生则是被动的被“塑造”的对象。与此相反,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理论则认为,教育和教学过程实质上是学生身心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而人的发展必须受到主体意志的支配,不能用外力的作用去硬性地改造和控制,一切以学生自身的能动性为根本。教师的作用不是控制和支配,而是协助、帮助和促进,传授知识只是手段,学生的身心发展必须在各种实践性活动中进行[1]。在这种教学理论的主导下,教育和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发展”过程,必须体现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上述两种理论观点实际上是两种不同价值观的体现:前者以社会价值观为主导,后者以个人价值观为主导。前者强调社会的意义,认为个人发展应当遵从社会的需求,教育实质上是使每一个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后者强调个人发展的意义,认为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正是每一个个体的充分发展导致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应把人的发展放在首要位置,教育正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受教育者个人的发展。

正是这两种价值观的不同,导致了两种截然对立的教学理论的产生,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做法。在社会价值观的主导下,教学过程呈现为一种组织严密的以“教”为中心的单向化过程——教员是教学过程的主导者,学员是教学的对象,教学过程以教材为依据、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活动,教员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指导学员学习、对学员身心发展施加影响,学员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知识、接受教员施加的影响,一切教学活动在教员的掌控下进行。在个人价值观的主导下,教学过程呈现为一种松散的以“学”为中心的活动过程——学员是教学过程中能动的一方,教员是学员学习的外部条件之一,教学过程以学员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为中心,以学员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学员的任务是主动获取知识、形成实践能力,教员的任务是帮助学员学习、为学员学习创造外部条件。

从我国和我军院校教学的现实状况看,当前起主导作用的是以“教”为中心的观念和做法。其所导致的问题突出地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教学目的为指引。无论教员的“教”还是学员的“学”,都必须符合教学目的的要求,以达到教学目的为根本,教学活动不能偏离方向。因此,教学体现出强制性和规范性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学员成为被“改造”或“塑造”的对象,其主观能动性受到一定的压抑;二是以教员为主导。教员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者,把握和控制着教学的方向,影响着学员的身心发展。而且教员是教学资源的占有者和控制者,教学资源只有通过教员才能为学员所获得,教员的讲授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学员在教学过程中居于被动地位,其身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学校和教员;三是以系统传授知识为主要活动。学员的身心发展建立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之上,首先需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知识,而教学活动则以知识传授为主线,成为一种系统的知识授—受活动。因此,接受性学习成为主要学习方式,学员的实践性和创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对于上述现状,必须客观、辩证地分析,不能一概斥之为“落后”。尤其对军校教学而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既要发挥和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又不能放任自流、失去方向。为此,需要对教、学双方的相互关系尤其是地位作用进行科学的分析,建立正确的理性认识。

(二)如何认识教与学双方的地位和作用

那么,如何正确认识教、学双方的关系?这就必然涉及教、学双方的地位和作用。对此,当前流行的提法是“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这似乎成为教学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但是早有论者指出,这一命题在逻辑上是错误的,是自相矛盾的“虚假命题”[2]。因为,“主导”和“主体”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前者是矛盾论的提法,后者则具有认识论的含义。按照矛盾论的原理,任何矛盾都包括两个方面,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如果认为教员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学员则居于被“主导”的地位,决定矛盾性质的是“教”的方面。而按照认识论的解释,所谓“主体”是指具有主观认识能力的人,其他都作为认识的客体存在。因此,如果认为学员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则教员只能居于客体地位,是不可能对学员起“主导”作用的。显然,“主导”和“主体”在哲学上是相互矛盾的两个概念,在实践中也难以做出圆满的解释,从而不仅未能休止教与学的争论,相反更使人们莫衷一是,难以取舍。

由上述可见,对于教员和学员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再从哲学的意义上进行解释和论证,否则难以做出准确和科学的分析。既然人们现在已接受了“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提法,我们不妨在接受这一提法的基础上,赋之于教育学的含义,从教育和教学的角度对其做出科学解释。为此,需要从教、学双方的地位和作用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首先,就教、学双方在教学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而言,在教学过程的各种要素中,唯有教员和学员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要素,他们共同决定着教学过程的进行。一方面,教员受社会和军队的委托,以对学员身心发展施加影响为主要职责,以教学内容占有者和教学活动组织者的身份参与教学过程,其表现出来的目的性、自觉性、创造性和自我调节性,清楚地表明教员在教学过程中居于主体地位,其相对应的客体则是学员和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军校教学过程又是以学员身心合乎逻辑的发展为基础的,是以学员身心发展达到教学目的的要求为目的的。而对于学员的身心发展而言,学员自身无疑具有主观能动作用。他们不仅要接受教员施加的影响,同时要以自己的能动作用对教员施加的影响进行选择和吸收,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和结果反作用于教员。由此可见,教员和学员在教学过程中都居于主体地位,无论否认教员的主体地位还是否认学员的主体地位,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不仅如此,教员和学员在教学过程中还呈现为“主体间性”,即指教员和学员两个主体在教学活动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互为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其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强调的是教与学主体之间相互理解和沟通、达成共识和共享。可以说,主体间性超越了主体的自我化倾向,倡导一种主体间的共同性,它不泯灭个人主体性,保留了个人主体性本身的根本特征,又强调了主体之间的整体性和和谐性。

其次,教员和学员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其中,教员发挥的作用可称之为“主导作用”。但是,这里的“主导”不等同于“主宰”或“主要”,其含义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组织作用。教员的重要作用之一,是按照军队建设和战争的要求,科学地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使教学过程按照明确的方向、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教学活动和学员身心发展达到预期的目标。二是引导作用。教学过程的本质是促进学员身心素质全面发展,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教员对学员的身心发展施加引导,为学员指明前进的方向,帮助学员克服自身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促进学员身心健康全面地发展。三是激励作用。学员的学习和成长发展既需要主观因素,也需要一定的外部因素加以促进,是主观与客观共同作用的结果。教员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利用各种教育因素激发学员的主体意识、调动和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作用,使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这是教员“主导”作用的核心所在。学员发挥的作用称之为“主观能动作用”,它是教员“主导作用”发挥的前提,如果不能发挥和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导作用”也就无从体现[3]。学员的“主观能动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积极参与。学员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之一,能否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直接关系到教学过程的成败。因此,教学过程的成效总是以学员参与程度的大小作为根本衡量尺度的,而教学改革的核心也在于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全身心、真正地参与教学活动。二是自主学习。即在教员的有效指导下,学员自觉、主动、有针对性进行的“以我为主”的学习,其实质是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让学员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进而最大限度发掘学员的认知潜力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三是创新发展。学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创新和发展。因为,创新是极具主体性的行为,是个人能动性发挥的最高程度,如果学员具有了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发展自我,那么就意味着他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了极致。

综上所述,在教学过程这一特殊的过程中,教、学双方作为能动性要素,同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呈现为“双主体”和“主体间性”的特征。教、学两个主体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前者称之为“主导作用”,后者称之为“主观能动作用”,是两种作用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

二、如何发挥军校教员的主导作用

军校教员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之一,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教员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学的成败。作为军校教员,不仅要正确认识和理解主导作用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将其落到实处,了解主导作用发挥的途径和方法。

(一)发挥教员对先进军事文化的引领作用

所谓军事文化,是军队建设和战争中各种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综合,对军队建设和战争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建设先进的军事文化,是军队的一项重要使命。同时,文化是教育的命脉,是教育得以发生发展的基础,任何教育都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之上,传承和发展军事文化,是军校教育和教学的重要使命。军校教员的任务,不仅要传承军事文化,还要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研究和创新军事文化,促进军事文化的发展,这是军校教员主导作用的内在含义之一。

首先,军校教员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军事科学和经验,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组织成课程内容进行实施,用先进的军事文化武装学员的头脑,提高学员的军事理论素养。一般来说,教员都进行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术业有专攻,对军事文化具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关键问题是如何将自己的认识成果转化为学员的认识成果。为此,教员一是要认真钻研学问,要有渊博的学识和广阔的视野,把握军事文化的发展规律。就是说,教员在知识和理论上要比学员高出几分,只有自身的学术修养提高了,才能对学员施加正确的教育。二是要把握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提高军事文化的传承效果。教学是一门学问,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教员要搞好教学,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教学方法,把握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掌握教学的基本功,提高方法修养。

其次,教员要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创新军事文化,推动军队建设和战争发展,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一方面,这是院校教学的需要。军校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帮助学员掌握任职所需要的知识,用先进军事文化武装学员的头脑。因此作为教员,不仅要掌握现有的知识成果,还要能够洞悉军事科学发展的态势,通过理论创新,站在学术前沿。因为只有前沿性的知识,才能给学员以启迪和引导。另一方面,这是军队建设和战争对教员的要求。当今时代是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战争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特征,军队建设也有大量的新问题需要研究。因此教员一定不能囿于现有的理论和经验,要敢于打破常规,以积极的创新思维探讨军队建设和战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军队建设和战争的新方法、新理论,并以自己的研究成果改革教学内容,为军队建设和战争服务。

(二)发挥教员对教学过程的组织和调控作用

军校教学是一种具有明确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强制性和规范性,这种活动需要由人去组织和实施,而教员就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调控者。如果说教员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在教学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对教学活动的组织和调控。

首先,教员要把握好教学的方向,保证教学活动符合教学目的的要求。教学目的是每门课在教学活动中地位、作用、任务的集中反映,它制约着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要求教与学的一切活动都紧紧围绕它来进行。尽管在教学中要注重发挥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必须以教学目的为方向,不能偏离教学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员的实际情况,正确地确定每堂课的教学目的,提出恰当的要求,并使教学双方都能明确无误,使整个教学活动围绕教学目的进行。

其次,教员要组织好教学活动,使教学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是一项有组织的活动。教员既是知识的传授者,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上课既是教学过程诸因素紧密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又是教员依次完成各项目标的组织工作的过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教学诸因素的有机结合,与教员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有直接关系。教学组织越严密,教学的效果就会越好。因此,教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尤其是任职教育的教学,重要的已不在讲授,而在于对教学活动的科学组织和管理。

再次,教员要对教学活动进行合理调控,保证教学活动高效而有序地进行。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各种要素的密切配合,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预想不到的问题。对此,教员不仅要有科学的预判,而且要有较强的调节能力,这实际上是教员“教学机智”的体现。

(三)发挥教员对学员学习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传统教学理论认为,教员的主要职责是向学员传授知识,知识只有通过教员的传授才能为学员获得,教学本质上是一个知识的授—受过程。现代教学理论认为,教员课堂讲授的实质不是简单传授知识,而是以教员对教学内容的深刻理解帮助学员理解,教给学员正确的学习方法。因此,教员对学员学习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十分重要,成为教员主导作用的含义之一。

首先,教员要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学习观,帮助学员把握学习的方向。学习观是对学习的基本认识和价值取向,是如何看待学习的问题。实践证明,学员学习观正确与否,对学员学习的成败具有重要影响。认真研究不难发现,学员学习中存在的问题,除自身能力之外,学习观不正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教员首先要引导和帮助学员建立正确的学习观,以此来调动和发挥学员学习的能动作用,将学员学习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掘出来。

其次,教员要帮助学员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学员的知识基础、认识能力、学习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在学习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困难,这种困难有时通过自身的力量难以克服。教学过程之所以需要教员,不是因为不通过教员的传授学员就不能获得知识,恰恰是因为学员存在学习上的困难需要教员提供帮助。因此,教员要把帮助学员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教员课堂讲授的目的主要不是传授知识,而是以科学的思路和正确的方法指导学员学习,帮助学员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

再次,教员要帮助学员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学员学会学习。学习是一种科学的活动,对学员来讲,掌握方法比学习具体知识更加重要。现代教学强调学员自主学习,但自主学习是需要科学方法的。因此,教员除了向学员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帮助学员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之外,更重要的是帮助学员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学员由“学会”向“会学”转变。或者换句话说,院校教学要从“有教而学”逐渐转变为“无教而学”,这是教学的最高境界。

三、如何确立军校学员的主体地位

军校学员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之一,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主观能动作用。学员主观能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决定着教学的成败。作为军校教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调动和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作用。作为军校学员,要建立明确的主体意识,坚持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将主观能动作用落到实处。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之一,也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学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因此更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反映在教学中,其核心是尊重人的价值,切实体现学员的主体地位,真正发挥学员在学习中的主观能动性,为学员的全面发展服务,从以“活动”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一是要切实关注学员的学习问题,把学习置于中心地位。院校教育的核心或根本任务是促进学员素质全面发展,因此必须突出学员的学习问题。但长期以来,人们关注的往往是“教”的问题,“学”的问题被置于从属地位,不是“教”为“学”服务,而是“学”依附于“教”,这种现状必须得到彻底改变。二是要深入了解学员的学习特点,适应学员的学习需求,加强针对性教学。学员既是教学过程的主体,也是教员“教”的对象,教员要帮助学员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就必须对学员有深刻了解,掌握学员的学习特点。作为教员,要自觉地从“教教材”转向“教学员”,提高教学的境界和水平。三是要关注学员的自身发展,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员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军校学员是活生生的人,人的培养不像物质生产那样,可以用外力的作用去硬性地“改造”或“塑造”,学员的身心发展是一个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过程,不仅要适应和满足军队建设和战争的要求,也要符合个人的需要,求得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实际上,学员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员和其他人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发展,这是教育的最高境界。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学双方应当实现角色的转换。一方面,教员要由知识的传授者和教学过程的控制者转变为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学员学习的引导者、帮助者。教员要从高高在上的学术权威的位置走下来,融入学员之中,成为学员的伙伴和知心朋友,成为与学员平等交流的兄长,成为教学问题的共同探讨者。一句话,教员不仅要做到“心中有书”,还要做到“目中有人”。另一方面,学员要由知识的灌输对象和被改造者转变为知识的主动建构者和教学过程的能动参与者。学员要真正认识到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打破权威观念,避免过多依赖教员和学校,要把学习和发展看作是自己的事情,坚持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真正体现出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事实上,人的发展潜力是很大的,学员的认知潜力远没有充分开发出来。因此,无论教员还是学员自己,都应当注重学员认知潜力的挖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改革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教学形式是教学活动的组织基础,教学方法是沟通教与学的桥梁,是教学过程的具体体现。传统的教学形式和方法体现的是以“教”为中心的思想,调动和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彰显学员的主体地位,必须对教学形式和方法进行改革,使教学形式和方法适应任职教育的特点和学员的学习需求。

首先,要改革传统的教学形式。当前军校教学同其他院校教学一样,以集体教学和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这种教学形式的好处是便于系统传授知识,有利于高效率、大规模培养人才,也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但其最大的弊端是难以发挥和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难以挖掘学员的创造潜能,难以实现因材施教,课堂气氛呆板,学员学得被动,教学效率较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真正将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和调动起来,就必须改革这种传统的教学形式,实行集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的有机结合。其中对任职教育院校而言,应当大力开展小班教学,将小班教学作为任职教育的主体教学形式,通过合理配置班级员额、大力开展研讨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增强学员的参与意识,有效促进教学双方的联系和交流,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此外,还应当注重发展和运用体现军事教育特色和信息化特征的新型教学组织形式,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虚拟实验、模拟仿真教学、网上对抗演练、远程交互式教学训练等,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要改革和完善教学模式和方法。任职教育与学历教育不同,教学的主要任务不是传授现成的知识,而是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现实问题、提高学员的任职能力,因此实践教学显得十分重要。在任职教育中,不仅实践教学成为教学的主体,教学方法也更加灵活多样,要求大力加强操作性和适应性训练、创设各种近似实战的教学环境、注重各种实践锻炼,使学员通过实践形成和提高任职能力。另外,任职教育的教学内容更多的是部队建设和战争中的现实问题,因此教学往往是在研究讨论中进行,需要大力开展专题研讨式教学,通过研究和讨论,深化学员对现实问题的认识、探索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员的任务不是传授现成知识,而是组织学员学习、研究和讨论,在方法上给学员以指导和帮助,促进学员理解问题和分析研究问题能力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还要注重学员的自主学习,实现教员主导下的知识传授性教学向教员指导下的自主学习转变。

(三)注重学员个性和创造性的培育

任何教育都有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的要求,两者既相互矛盾,又统一在教育的统一体中,军校教育同样如此。首先,军校教育要实行共性教育,这主要体现在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军事基础等方面,反映了军校教育必须适应战争和军队建设需要这条基本规律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军校教育的社会价值观,是军校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同时,军校教育还要注重学员个性发展,积极开展个性化教育,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在军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促进军事人才个性潜能的发展,这也是军校教育必须促进学员素质全面发展这条基本规律的客观要求。这就是说,共性教育和个性教育是现代军校教育的两个重要方面,只有当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辩证统一、和谐互补,培养的军事人才体现出“合格+特长”,才能构成现代军校教育的完整内涵。

个性是一个中义词,既包括优良个性,也包括不良个性,我们倡导和发展的是学员的优良个性。而创造性则是人的优良个性的最高形式,也是衡量个性发展的重要尺度,尤其军事领域更是如此。因为,军事领域是最具创造性的领域,战争形态的瞬息万变,军队建设的复杂性和动态发展性,对军事人才的创造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只有充分挖掘军事人才的创造潜能,大力培养军事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才能在军事变革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为此,在军校教学中,首先要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不仅要使学员接受人类创造的军事文化成果,更要发展学员的创新精神,破除传统束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将学员的创造潜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注重方法引导,将创新落到实处,其中重要的是大力培养学员的问题意识和求异思维。再次,要大力倡导学术自由,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创造有利于创新的教育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学术自由是创新的重要保障,没有自由的学术空气和开放的学术环境,创新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作为院校和教员,一定不能搞“一言堂”,不能用统一的“标准答案”代替学员的个体思维,要善于组织学员研究讨论,在讨论中探求真理、明辨是非。

总之,教与学的双边关系是军校教学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这一关系处理得好与不好,不仅直接关系到教学的成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军事人才的培养质量。只有正确理解、科学把握和妥善处理军校教与学的双边关系,才能把军校教学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保证军校教学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如珂.现代军校教学新论[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4:68.

[2]吴立岗,夏惠贤.现代教学论基础[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45.

[3]李秉德.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12.

(责任编辑:赵惠君)

An Analysis of the Bilater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eacher and the Cadet in Military Academies

LV Yun-feng

(Dept.OfMilitaryTraining,ShijiazhuangArmyCommandingCollege,Shijiazhuang050084,China)

Abstract:The teacher and the cadet are the subjects of the teaching process,and both sides determine th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eaching process. In the teaching process,the teacher plays a“leading role”,who lead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military culture,organizes and implements teaching activities in a scientific way and guides and helps cadets in study. The cadet brings his subjective initiative into play. We should build up the idea of taking people as the foremost,reform the teaching form and teaching methods and value the cultivation of cadets’ personality and creativity.

Key words:teaching in military academies;the bilateral relation between the teacher and the cadet;subjects;leading role;subjective initiative

收稿日期:2015-12-14

作者简介:吕云峰(1957-),男,河北辛集人。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军事训练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军队院校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874 (2016) 02-0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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