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家
【摘要】泉州南音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乐种之一,一度成为两宋乃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闽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流行音乐。新中国成立后,本着继承发扬民族民间文化的精神,南音历来倍受各方重视,改革开放后更是在泉州市政府的扶持下走进了中小学课堂。然而,一、二十年来官方的强行推广,并没有使南音真正走入年轻人的心中,随着南音专业人士的逐渐老去,南音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令人担忧。
【关键词】南音 进课堂 传承 梨园戏
【中图分类号】J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1-0221-02
南音也称“弦管”,泉州南音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乐种之一。在魏晋、唐、两宋历时近八百年的时光中,中原地区士人和农民因躲避战乱持续不断大批南迁入闽,南迁移民把中原中古音乐携带到以泉州为中心的闽南地区,在新的历史场域中,中原音乐逐渐与本土的古闽越族音乐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原古乐遗韵的新文化表现形式——南音。作为闽南地区现存的核心乐种,它除了与梨园戏相互吸收外,还深深地影响了高甲戏、木偶戏等闽南知名戏种。因此,南音的现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昭示其本身和梨园戏、高甲戏未来的文化走向。
一、“活化石”的今昔荣枯
泉州南音一向被视为传统音乐珍贵的“活化石”,其以洞箫、琵琶为主要乐器的乐队组合形式,是目前传存的各种南音演奏形式中最古远的一种演奏形式。洞箫和琵琶的来源文化背景不同:洞箫演奏主要承袭魏晋清商乐的传统,琵琶演奏主要承袭隋唐燕乐的传统。乐队中还有其他发端更古老的乐器,如西汉的笛,隋唐的拍板,宋代的奚琴与三弦等,它们的组合体现了中国古老音乐文化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沉积,一度成为两宋乃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最具影响力的流行音乐。新中国成立后,本着继承发扬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精神,南音历来倍受各方重视:每年,泉州地区都有各种官方和非官方举办的南音演唱活动,有时活动时间从正月初一直持续到元宵节;泉州籍的海外侨胞600多万,他们以南音为乡音,寄托浓郁的乡情,南音故而誉满东南亚及海外其他华侨聚集区;另外,国内外的部分知名学者也加入赞誉南音的行列,称南音为“东方音乐皇冠的宝珠”。由于它具有多种价值,即文化传承、审美娱乐、宣传教育、联络侨胞、吸引外资等价值,因此改革开放后赢得泉州市有关领导、部门多年的大力扶持。20多年前在教育部门的提倡下,南音进入了中小学课堂。
二、南音“荣登”三尺讲台
为了拯救日益颓势的南音,1990年3月3日,泉州市教育局和文化局共同起草、颁发了《关于在中小学音乐课程中逐步开展南音教学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所属各县、区在初具条件的小学四年级(五年制)、五年级(六年制)和初中一年级的音乐课程中逐步嵌入南音教学,组织南音兴趣小组,积极参加校内外南音活动。为此,文化局协同教育局编定《南音补充教材》,小学教材中包括5-8首通俗易懂的散曲和南音基本常识,中学教材包括10首由易到难的散曲(叠拍、快三、慢三和各种曲牌的选择搭配),以及部分指(套曲)、谱(器乐曲)和工尺谱常识。文件同时规定要编出南音器乐(四管)的演奏方法,供各校南音兴趣小组练习使用。在南音教学的师资上,文件提出校外支援、校内培训两条腿走路的方案,即请校外南音专家来校辅导,假期举办学校音乐教师的南音教学短期培训班的方法。最后,文件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分级别的南音演唱比赛。该文件发送至省、市、县(区)、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泉州各中小学、文化馆站、南音社团等。这样,南音进课堂就成了全社会都知道的事情。
同年,在南音进课堂的文件实施之后,两个主管部门又起草颁发了另外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增订《南音补充教材》(中、小学各5首南曲并配有录音磁带)、举办教材辅导班和年底首届中小学南音演唱(奏)比赛的通知,一个是音乐周办公室入盟的关于南音比赛的正式通知。通知规定比赛内容须在南音教材曲目中挑选,这样就为该教材的推行起了促进作用。通知还规定,除了学生选手评出一、二、三等奖外,对大力推行南音教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教师也给予组织奖、纪念奖和辅导奖,这对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既是激励又是鞭策。
从此,泉州每年均由官方组织南音比赛和教师培训。比赛的结果都由政府发文件公布,获奖者均得到奖励。1992年,比赛由中、小学扩展到大中专院校,从而增加了南音广义教育的层次。为了巩固并扩大成果,当年4月7日教育局与文化局又一次联合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南音教学的通知》。《通知》总结了三年来南音进课堂及南音比赛的经验,公布了各种活动和社会影响的一些统计结果。统计结果表明,三年间共有60余名中小学教师接受了南音培训;有100余名选手参加了市级比赛(市级以下的选手更多),46名中小学生获奖;海内外数十家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了南音教学情况;许多海外侨胞、南音界有识之士纷纷捐资支持南音教学和各种活动。《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前阶段南音教学的基础上,定出2-3所学校作为南音教学的试点单位(中学1所,小学1-2所),给予重点扶持;市教育局和文化局将联合组织考评组,对各试点进行抽查考评,并对考评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据有关部门统计,10年来泉州共有128所学校设立了南音课,大约10余万中小学生接受了南音教育。这些课堂教学活动加上经常举办的国内外南音表演、科研和交流活动,以及各南音社团的活动和群众自由组织的日常南音活动,使泉州地区比厦门、漳州地区具有更浓厚的南音氛围。但是,在南音传承的热闹气氛中,潜藏着难以摘除的遗憾,这就是人心的向背。南音的生存需要人心、人的真心。只有足够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真心喜欢南音,南音才能真正的延年益寿,否则,完全靠政府提倡或行政命令强行推广,南音就像靠输血维持的人体一样,难有健康和长久的生命和活力。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得到青少年的真心喜欢,南音就将随着老一辈人的消失而消失,成为博物馆里的展品;即便它作为稀有的古老音乐“活化石”受到礼遇,也只能像贵重的古董一样,实现摆设品的价值,却不能从人心走向人心,实现音乐的审美价值。
对学校和社会两个范围的调查表明:南音进课堂并没有迅速提高青少年认知南音的比例;各年龄段的泉州人中,喜欢南音的人为数不多,青少年尤其少,进入新世纪,随着网络文化的蔓延和多元文化的确立,年轻人的选择和诱惑更加丰富多彩,进一步加剧了青少年对南音的离弃。在有些新近设立的公立学校里,南音进课堂已经被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陶笛之类的乐器进了课堂,成为学校特色建设的品牌,比如2011年开办的泉州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南音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衰退,在南音社团的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也有明显的征兆和表现。成立于1960年的泉州南音乐团,是泉州地区唯一的南音专业表演团体,乐团员工的工资由政府供给,而在职名额以外的聘任人员工资要由乐团自酬。文化主管部门规定,只有完成每年规定的工作量,才能全数发放工资。可是,据调查,乐团难以如数完成上级指定的演出场次,因此员工待遇不高。为此,乐团经常分为小组,四处联系业务,为各地的一些庆典或其他需要演出,按约定收取费用。之所以演出任务不能完成,是因为市场需求非常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真心喜欢南音的当地人远不如想象得多。新世纪启动的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更是把泉州南音乐团抛向了市场,生存空间更加促狭。其他非专业性的比较知名的南音社团在泉州各地还有18个,他们平时经常为群众的婚丧庆典、祭祖迎佛等俗事服务,已沦为商业行为;另有许多个人自发组织的临时南音小组更是如此。这种南音活动审美、娱乐成分骤降,商业成分陡增,水平低劣粗制滥造,使南音的生存方式发生了逆转,生存空间也产生了位移。观察平时的南音活动,除了商业化的活动外,也能看到非营利的南音演出,如公共场所的表演,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调查表明,一些社团是在有人赞助的情况下才举办义演的,而现场观众多半是老年人,只有少数年轻人,有些还是路过作短暂逗留的,小孩则在人群里凑热闹。这些现象都说明南音在人们的生活中、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以往那样的艺术珍品,而是一种价格并不昂贵的商品。据了解,一些学校在小面积上扶持南音活动,是为了利用南音来吸引外资、赞助。这样,南音教育也变了质——功利目的取代了审美和娱乐功能,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南音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爱。对一些教师的了解也表明这一点。
三、现代性诉求对南音的倒逼
南音面临的传承问题是原生环境变迁产生的问题。南音的内容、语言、节奏、表演方式等,都保留了以往的形态;但是社会生活环境改变了,现代音乐的表现形式和乐器演奏是如此多姿多彩,使得原汁原味的南音与现代人之间出现了难以弥合的疏离。南音要走出困境,要作为审美文化资源被充分开发,长久保存下去,最有效的途径应该从内在的音乐元素解构和重构南音,以博得人心,让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触摸到古老南音的“强劲脉搏”。同时,在南音的研究上,要改变历来更重视历史性研究,过分强调它的文化意蕴,只把它当“音乐活化石”和“国宝”来炫耀的倾向,增强它的“现实性”和“现代性”的研究,研究南音为何能从宋元开始,随时融入各朝各代闽南民间社会,成为当时人们乐于接受的文化行为的理由,这样,才能真正有助于南音的传承和发展。
上述南音令人担忧的现状,在与南音血脉相连的泉州地方戏种梨园戏和高甲戏的传承中同样存在,而且它们至今还没有像南音那样“风光”地走进课堂,受到行政当局的青睐,情况明显将更加令人担忧。因此,对南音的观察和思考,对梨园戏和高甲戏同样不无启发意义。这些古老的地方音乐和戏种,都存在着直面当下,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诉求。当然,新陈代谢是自然的法则,也是艺术的法则,历史上有多少艺术门类至今没有流传下来?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假如一种艺术无法适应新的生存环境,注定要消亡的话,我们又何必杞人忧天呢?
参考文献:
[1]free1115210.南音:2015年4月5日.
[2]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音乐课程中逐步开展南音教学的意见:泉教中[90]044号.
[3]泉州市教育局、文化局.泉教教科[90]122号、泉府文[90]033号文:5月7日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