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高职法治教育现状与对策思考

2016-03-17 03:38段浩伟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高职生素质法治

段浩伟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4)



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高职法治教育现状与对策思考

段浩伟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4)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核心是培养人的法治思维方式,构建社会主义的法治信仰。高职转型发展法治建设是重要内涵,法治素质亦是当代高职生的基础素养,它有助于学生专业成长和社会能力发展。文章以法治教育现实问题为导向,系统分析高职法治教育低效的原因,探索提升教育实效性之策略,以期促进高职法治教育的发展。

依法治国;高职;法治教育;法治素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法治的引领与规范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和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重视学生法治素质培养,加强法治教育。法治素质是现代公民的核心素质之一,是个体通过法治环境影响,在法治教育实践中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特征和态度倾向,包括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制知识和法治能力。通常表现为对法律敬畏信仰之情,法律的是非明断之心,以及重契守规、公正有序的实践理性。作为当代高职生,其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知识欠缺、法治实践能力较弱,亟待引起重视,因此,准确分析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现状,探讨有效的应对之策十分重要。

一、当前高职法治教育现状概观

高职法治教育的本质是社会化素质教育,是建立现代性人格的通识价值观教育,根本目的是满足高职生自我发展的内生需求,因此,教育的落脚点要看学生学习状态、价值判断、思想效果、内化外行倾向等。据此,笔者对武汉地区三所高职院校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12份,回收有效问卷301份,回收率达96%,涉及各校5个系部,文理专业男女各半。调查结果显示,高职法治教育现状不容乐观,教育实效性不高,学生满意度较低。

(一)法律意义认同度高,知识掌握不足

问卷中有268人选择“法治比较重要、法律知识不可缺少”,说明大多数学生认可法治的社会意义;但只有72人,即25%的学生对具体法律知识,如法律权利与义务、民法与刑法、程序法等拥有正确的认知;其中认为只要守法就不需学法的人数有105人,约占30%多,说明部分学生重视法律义务却忽视合法权利。这与林国强[1]、王军梅[2]的研究基本一致。此外,对具体宪法、行政法、民法及刑法内容比较了解的学生就更少了。

(二)法律学习有积极性,有效路径欠缺

调查中有241人,即高达82%的学生有着对法律学习的需求,但仅有42人表示能够在现行的教育体系中得到满足;有102人选择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只有大学里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但其中98人提出“课时不足、针对性不强、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此外有162人,即55%的学生选择通过日常报刊、影视和互联网进行法治案例学习,有27人表示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中,断断续续了解一些法律常识。碎片化的学习渠道,零散化的知识呈现,很难激发学生的法理思考,建立基本的法治思维。

(三)关心法治社会建设,现实信心不足

虽然只有43人选择关心“两会”立法,却有178人,即高达59%的学生表示关注社会热点法治事件;有248人,约占总数83%的学生关切本专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显示出鲜明的职业发展导向。另外,对现实社会的法治建设,有108人,即36%的学生选择“法律愈发不能表达公正,反而成为权钱代表”,有136人,即接近半数学生认为“不管在不在理,尽量不要选择法律途径,因为官司成本高、太麻烦”。

(四)认可法律权威地位,践行选择他径

当发生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时,有194人即65%的学生首先想到法律之外的途径,包括找关系、武力解决、金钱摆平等;调查“提升公民法治素质的途径”,有179人选择道德问责方式,遇到极度违背公德案例,有184人赞成网络人肉;当问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上级领导侵犯时,有208人选择会据法力争,但仅有40人,即12%的学生知会相关法律规定。

(五)学习需求兴趣较高,法治教学有差距

在高校“两课”教学内容中,法律部分与中学重复较少,案例丰富,社会性强,有226人即75%的学生表示曾对法律课有过兴趣和期待,但仅有32人选择“课程设置合理”,有179人喜欢师生互动案例教学,有198人的学生表示希望设计实践课程,如模拟法庭、参加旁听等。关于课程评价方式,有175人约58%的学生希望开卷或者开放式考核,选择闭卷考试的仅有15人。关于课程改革建议的选项,有160人选择增加趣味性、现实性素材,有149人选择多样化教学方式,诸如视频、案例、多媒体等,有108人选择提升教师的素养和技能。

二、法治教育实效性不高的原因探究

分析高职法治教育现状不难发现,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指向教育的实效性不高这个问题。高职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系统论“整体、有序、反馈”的三原则,概而言之,该系统运效不高的原因,包括宏观设计、中观执行和微观实践三大层面。

(一)法治教育的宏观设计:缺少独立性和针对性

现行高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仍然是课堂教学,自2005年起,法治教育不再独立成课,而作为高校“两课”之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一部分,相应的内容压缩、课时紧张、形式脱节,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置于一科,虽然从哲学层面具有统一性,但在实践理念中往往将思想教育统领全科,将道德教育置于核心进而泛化,自然法治教育沦为思想道德素质的下位教育,结果是法治素质的培养变成“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法律知识灌输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底线规则教育”,悖离了法治素质的人格养成目标。

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统一的法治教育布局符合高教规律,但高职除了高等教育属性之外,更突出的是其职业性、社会性和高技能性,注重的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高职工学结合的学习方式和循岗导教的育人模式,与现行法治教学理论讲授不合拍,调查也显示95后高职生特点:独立自我、价值多元、移动网络化生存,思考力不足但动手能力强,文化基础弱但兴趣广思路活,习于形象思维工具理性。部颁统编的教材和大一统的教学大纲,无法兼顾高职教育特色,不能贴近高职生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的教育资源。

(二)法治教育的中观执行:高职理念淡漠和课程设置缺少独创性

当前高职在从粗放发展转为内涵提升过程中,普遍存在重视特色专业建设,重视人才培养的技能发展,而忽视法治人文教育的倾向,形式上重视,行动上忽视,实效上漠视。调查显示,三所高职院校没有建设体系化的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基本上按部就班实行通行的教材讲授教学模式。学生法治素质的评价也是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试之中,没有单列的人才培养素质目标。法治教育观念上,存在着法治教育法学化、知识化倾向,忽视法制常识、思维和能力的培养;在法治教育实践中,存在着教育教学两张皮,教育管理两相离,忽视法治的纪律属性[3]、规范价值和权利义务平衡;在校园文化和制度建设层面,囿限于历史沉淀不足,存在着法治文化缺位,职业导向明显,功利色彩浓厚的特点,多数高职形成于中等学校的合并组建,还未完全探索出适合高教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治理章法不尽完善,规程变动更改频繁。另外,师生员工的言行方式,学校制度弹性化等都在无形中传递法治教育的边际递减效应。

法治教育理念上的淡漠,自然无力推动课程的创新开发。教学组织上,大班合班上课淹没了师生对话与互动;教学内容安排谨遵教材,不能体现校本特色,彰显专业特点,回归职业生活本位,回应学生的行业法治期待;以法学学科教育模式,纯理论讲授,忽视高职生实践学习的特点,悖离了“知情意信行”一体的学习心理学原则,而应试考试的评价机制,让原本怀有期待的学习兴趣沦落为纯粹的学分目的,进一步降低了法治教育内化外行的实效性。

(三)法治教育微观实践:运行要素欠优且协调性严重不足

高职法治教育微观运行系统包括四要素:教育主体(教师)、教育客体(学生)、教育介体(内容方式)、教育环体(文化制度)[4]。高职法治教育师资数量上远达不到18∶1生师比标准,学历上虽不断引进研究生但总体偏低,专业学科背景更是一大短板,由于高职职教特点和办学层次限制,新进专任教师很少法学科班出身,因而法治教育多由德育、思政甚至学工保卫教师担任,事实上,缺少经过专业训练、谙熟法理与社会实践、融通法律教学的教师,自然对于法律知识的深度、广度和前沿性缺乏发展性思考,进而在学生法律思维的建构、法治能力的培养缺乏独立探讨。教育方式重讲授轻体验,重理论轻实践,重学科形式轻素质提升;教学形式单调,缺少多媒体、新鲜案例与视频的融合设计,教学环节鲜见对话互动与释疑解惑交流;教学组织缺乏问题导向意识、项目模块化等契合高职学习的特点,此外法治教学内容压缩导致法学理论进一步抽象化,教师教学要点平均化处理,重义务要求而轻权利保护,重实体法规轻程序正义学习,偶然非常态的法治讲座,更多的是基于安全防范考量,忽视法律的个体发展价值。至于体现职业特点的法治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法治精神,校园文化的法治资源开发,在多数高职还谈不上议事日程,更多地只停留在口号层面。

多种因素导致高职法治教育运行四要素各自运行,很少协调共融发展。法治教师课时少任务重,无暇思考教学改革问题;高职生有个性和需求,擅长实践操作,逆反单向讲授,枯燥无趣,学习只为学分,法治教育流于形式;法治教育方式单一,内容脱离学生实际,学科导向忽视素质养成;校园文化突出职业特色,技能本位,师生言行、制度建设有弹性,缺乏法制理性。

三、全面提升高职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高职法治教育的缺位,学生法治素质严重不足,不仅会阻碍高职生社会能力的建构,也会以价值规范影响专业能力的长远发展。法律知识的盲区,法治情感的苍白,法治思维的缺失,法律体验的乏芜,不仅影响到高职生的人文素养,还将波及人才现代性建构、社会文明的现代性转型。面对自主个性的95后高职生,法治教育只有把握学生的需求特点,以现实问题为导向,践行“三贴近”原则,从教育顶层设计到实践执行,教育部门宏观政策的设计指导,高职院校因地制宜具体执行,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学校制度校园文化建设,专业教育实践平台融合开发,全面改革,系统创新,才能切实提升教育实效性。

(一)努力构建适应高职育人特点的法治教育体系

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素质教育范畴。作为规范理性的素质教育,高职法治教育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它既不同于普通法学专业教育,亦不同于一般社会公民法治宣传,与日常道德教育、思想教育也有诸多差别,因此,应该构建纵向学科自组织体系,推动横向素质融合发展。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教改法〔2016〕13号)提出,“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教育的核心就是“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素质”,将传统法治意识(观念)教育升级为法治素质培养。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能力是素质的外显,素质是能力的内源,作为人才社会化的法治素质构建必然是重要方面。法治教育既是法律规则知识的传递、法治信念的坚守,更是法治思维的形成、法治能力的历练,对现代法学基本精神的认知和本国法治理念的习得,以及基于公义程序的把握与行动能力。[5]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定位、教学大纲、教材编写、标准建设、教学指导、评价方式等方面,制定独立的具有高职特点的法治教育规划体系,做好法治教育顶层设计,体现出高职法治教育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高职法治素养是高职生掌握并运用法律知识的技术及对法律的意识综合表现出来的涵养,包括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与法治能力等要素,通常认为高职人才素质结构包括专业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社会能力)。法律知识学习无疑是社会能力的载体,法治思维建构是现代公民人格的核心,法治精神培养有助于专业规范意识的濡染,法治能力发展促进专业技能社会化迁移,至于专业法规教育则是专业素养的重要组成。因此,高职法治课程独立是实效性基础,与专业融合发展是实效保障,教育管理部门规划高职法治教育大纲,制定独立的法治素质培养计划和统一的教育教学要求,编撰独立的高职法治教材,各高职籍以大纲精神开发本校特色教学资源,编写法治校本读物,制定基于素质发展的开放式评价方式,注重法治学习过程表现,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真正做到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专业实际、贴近高职生发展需求。

(二)鼓励开创高职法治教育的校本特色模式

高职院校是法治教育的执行主体,调查结果显示,作为具体的育人组织,高职生法治素质培养关键在中观的学校层面。科学的理念是有效实践的先导,首先,高职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改变“只重专业技能,忽视法治素质;只要不犯法,就不必学法”等错误观念;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法治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法治课程的专业设置,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并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力支持,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源倾斜,如教学课时、教研经费、活动平台等;其次,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核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专业深厚、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通过培训进修、引进、外聘兼职等措施,提升法治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学历层次和教研业务能力,鼓励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线上线下全方位育人,推进高职法治教师走双师型道路,不断丰富知识、精湛教艺,言行身范;再者,在制度层面保障法治教学工作开展的各项硬件条件和软件环境,硬件方面包括教学设备、实训室建设、多媒体器材、大学生活动室、学术报告厅、法治图书资源、校园网络空间等教育教学设施;软件方面如教育资源的倾斜制度、法治校园氛围、校纪校规的尊崇一致等;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与专业教育、学生管理的融合发展,相互促进,鼓励师生开发实践教育资源,构建校企合作的法治育人平台;最后,不断完善权利义务平衡、自由公正、谦敬理性、和谐有序的制度规范,营造具有职业特色的校园法治文化,引导教职员工上下一致,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做遵纪守法的榜样。

法治教育作为高职生素质建设的核心要素,其实效性建基于各高职学校的校情实际和学生内在需求,因此,建设校本特色的法治教育体系至关重要,包括教材读本的编撰、法治教育主题月活动的开展、法治专题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等,开发校企合作的法治教育平台,在基于岗位能力的工作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设立学生创业就业法治顾问、开办网络空间学习园地等,创设全员育人与全程育人的法治教育体系。

(三)优化高职法治教育要素,促进教育系统高效运行

高职法治教育实效性除了宏观政策定位设计,中观学校运筹执行,更重要是微观的要素优化及系统运转。上述调查显示,当前高职生对法治教育不满和建议,都集中在具体可感的教育细节(正向多选):如教师风格(幽默生动占80%、知识渊博占56%),教学方式(模块案例式占68%、视频讨论占62%、师生互动56%),教材内容(贴近现实生活61%、生动通俗56%、结合专业职业54%),评价机制(多元权重及开卷方式75%、论文和演讲等开放式考查62%)以及学校管理制度(民主开放78%、以生为本75%、服务高效75%)等。首先,法治教师要不断提升法治素质、教学能力、人格素养和“双师型”智能结构,兼职讲师或外聘专家要构建常态化教育主题讲座,及时收集学生反馈评价,不断完善外聘师资结构。教育主体要提升职业价值感,爱岗敬业,真正认识到法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和个体意义[4]。

其次,教育方式要把握素质教育主线,立足95后高职生发展需求实际,围绕建构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展开,实现从学科本位向职业素质转变,积极融入职业活动进程的教学组织环节。具体可行措施:首先,开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以活动课程模式展开,可以推动师生互主体的对话、反思和批判;其次,践行三贴近教育原则,开发法治教育的职业原则和专业教育的法制元素,促进法治与专业教育的素质融合发展;再者,采用先进的教学技术,现代化的教学方式,除了传统多媒体、影音视频、智能设备、互动软件,可以借鉴微课、慕课及翻转课堂等教学形式,促进学生全息体验,融通发展;最后,课堂的主阵地离不开第二课堂强化与支持,要重视法治教育的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律师事务所等见证司法过程,举办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主题辩论赛、热点法治讲座等活动[6]。

其三,教材内容要突出法治教育的独立性和职业生活导向。调查中72%学生反映教材枯燥、理论抽象且内容远离生活,35%学生对教材不能满足法律学习兴趣表示失望。高职法治教材应保证充分的法律知识(民法、刑法、程序法、法理等)为底基,突显职业学校特色,围绕学生参与社会生活实际(包含职业预期)组织课程内容,融合专业发展,紧跟社会形势,把握移动互联网时代高职生媒介素养等最新法治教育内容。

其四,教育环境是重要的隐性课程,起着潜移默化的强化或消解作用。首先是学校的治理体系、规章制度要体现了民主法治、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以人为本的规则思想,学校的师生员工言行方式、思维形式要依纪而行、权利落实依法而定;其次是校园文化包括文化生态建设渗透法治理念,如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橱窗、校园道路和学校文化长廊等,学生组织去行政化,社团活动去庸俗化,剔除找关系、托人情等影响规则意识、制度观念的不正之风;最后,开放办学模式,引导教育学生关注思考社会热点、身边典型事件的法治意义;同时与相关部门合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违法经营活动,既是安全防范措施,也是法治教育范例。

其五,开辟网络法治教育新空间,以媒介素养教育为载体,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消除课堂法治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学科化模式的弊端,采用视频说法、热点解析、释疑解惑等方式,生动诠释法治精神;另一方面,把握95后高职生移动化网络虚拟生活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快捷、准确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法治观念,籍以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网上法治知识宣传活动、守法模范的示范精神,同时要充分结合网络道德自律、网络法治规范教育,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从法治思想、教育内容、文化环境、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与时俱进,以多种形式合力推进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网络化建设。在优化各教育要素功能同时,应该注重协调要素之间良性互动,建立以学生成长为本、综合素质发展导向、职业化法治育人体系,完善制度化的互动反馈机制,包括师生对话、师校互动、校生沟通的常态机制,推进高职法治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前进的步伐,高职教育也在快速的发展着,社会呼唤和谐发展,高职教育更需要全面推进,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郑重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指明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现代社会要求培养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高职人才培养在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现代化的实践中,只有形成德、才、能、法诸素质和谐构建,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才能不辱高职在高等教育历史中的使命,才能成就“中国梦”高素质人才的发源地。

[1]林国强.高职学生法制观念淡漠表征及其发生逻辑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5):100-102.

[2]王军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3]王珺.学生管理视野下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改革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4(15):110-111.

[4]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5]彭刚.背离与回归: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本位观的思辨[J].教育探索,2015(3):126-128.

[6]姜楠.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状论要[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0,12(2):36-38.

2016-08-01

段浩伟(1982-),男,湖北武汉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思政课部讲师,主要从事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0.3969/j.issn.1672-9846.2016.03.009

G711

A

1672-9846(2016)03-0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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