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子泛滥监管推卸责任致索赔无门 农户血汗钱打水漂
种植户花百万血汗钱买的居然是假种子,虽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缉拿,但损失惨重的种植户却迟迟得不到赔偿结果。一桩事实清楚,责任者明确的假种子案件为何久拖不决?非法种子的背后,映射出怎样的混乱和无奈?北方春耕在即,记者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正蓝旗等地,还原这起恶劣坑农事件的真相。
“秋后一算账,合作社起码赔了120多万。”刘德明懊恼地说,“许多农户借款、贷款跟我搞起了合作社,出现这样的情况,咋跟乡亲们交代?”
“卖假种子的奸商可坑死人了!”记者在多伦县大北沟镇白音坤兑村见到刘德明时,这位农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春耕生产犯愁,“出事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了,你说啥时候能给个说法呢?”他皱着眉,眼中充满了愤怒与无奈。
刘德明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底,入股的社员基本都是本乡本土的乡亲。合作社成立前的那几年,当地胡萝卜卖“疯”了,一亩地的产值最高时甚至可达1.2万元。
“农民们啥时候见过这阵势呀?这收入可比种一般作物高多了。”刘德明说,看到人家种胡萝卜发了财,乡亲们也跟着动了心。于是他带领大家出钱、出地、出人张罗起了这个合作社。为了防范风险,合作社与内蒙古正蓝旗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由该公司统一提供种子、化肥等农资,上秋后统一销售。
2014年开春,金丰公司将采购回的“红誉6号”种子发到了农民手中,按照该公司农业技术人员的说法,亩产万斤不是问题。
然而在地里摸爬滚打了一夏天后,村民们却惊愕地发现,合作社种出的胡萝卜与其他农户地里产的不太一样。“我们种出的根本不像胡萝卜,个头和形状更像是大白萝卜。”村民卢金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些胡萝卜不仅外观难看,产量也远远低于其他农户的土地。
此时,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发现,栽种这批种子的1 625亩土地均出现了白音坤兑村的情况。“这些种子花了106万元,土地成本投入总计700多万元,累计经济损失上千万。”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光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正是胡萝卜种植及生产,公司负责人和股东均有多年胡萝卜种植经验,其产品远销内海外市场,在业内小有名气。那么,这样一家经验丰富的胡萝卜种植企业,为何会给农户送来“问题种子”呢?
“我们种植多年的‘红誉6号’此前并未出现这样的问题,除非种子是假的。”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利民说,为了弄清真相,给种植户们一个说法,2014年11月,企业向注册地内蒙古正蓝旗公安局报案。
通过DNA比对和多方调查取证,警方认定,这批种子的生产商为法国威马蔬菜种子公司,在中国的经销商为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同属于法国最大的种业集团——利马格兰集团。金丰公司买到的种子虽然与“红誉6号”均为同一公司生产,但成品率与产量却大有区别。
据卖给金丰公司种子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他的上家是河北永清的一个名为祁某的种子经营者,祁某的上家为黑龙江人李某,李某从哈尔滨艾利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拿到的这批货,而艾利姆公司的进货渠道是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
警方查实,经多手非法转卖后,这批种子最终以高出进货价近一倍的价格卖到了金丰公司及合作农户的手中,售价甚至高于正规渠道销售的“红誉6号”。
“根据《种子法》相关规定,以此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销售假种子。”正蓝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孙权龙说,这是一起典型的销售假种子案件,鉴于案值数额巨大,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拘,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孙权龙表示,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市面上出售的种子,必须具有中文标识,而刘某等人销售的这批货,外包装上没有任何汉字,根本不应该出现在市面上。
“种子罐上威马公司的商标大家都认得,剩下的外国字根本看不懂是什么。”李利民表示,由于“红誉6号”种子比较抢手,当时想通过正规渠道在当地购买已几无可能,心急之下才上了当。“农民再没文化,也认识些汉字,如果厂家贴了中文标签,我们压根不会让这些种子下地,哪会出现这么大的损失。”他说。
种子由其他品种冒充,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示,卖种人为非法经营。种植户们认为,有了这些关键因素,损失问题理应顺理成章地解决了。然而距今一年半已过,事情却并无太大进展。
记者在采访中先后联系上了几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和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涉事的几方却均认为自己并无责任。
“我拿着‘红誉6号’的罐子去找的祁某,他说上家能买到这种种子,现在种子出了问题,不能说是我的责任吧?”刘某说,自己就是个跑腿的中间人,本身也是个种地的农户,在这件事情上,也属于是受害者。
“我只说能弄到威马公司的种子,又没有说是‘红誉6号’,他怎么去跟农户说的我不知道。”祁某表示,作为中间商,他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他们下边确实拿去冒充卖了,但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哈尔滨艾利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崔成日和记者一个劲抱怨,“那笔种子款到现在都没回来。”
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东北区域负责人常剑表示,艾利姆公司购进的这批种子的时间应该在2010—2011年间,理论上来讲,他们公司售出的货品都应具有中文标识,至于金丰公司购买的种子包装上为什么全是英文和法文,他也感到不解。
“我们中间方连外包装箱都没打开过,因为一旦打开包装,就会涉嫌造假,根本卖不出去了。”崔成日表示,第1年从米可多公司购入的种子上确实贴了中文标识,但后来不知何故就没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批种子原本应是艾利姆公司购回的实验用种,本不该用于经营。如要销售,必须要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并确保包装上带有中文标识。
“受环境、土质、气候等因素影响,种子销售有严格的区域限制。”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市场管理科科长刘占平说,内蒙古地域辽阔,适宜于黑龙江省的种子,不一定适合在内蒙古种植。本案涉及的几方嫌疑人,明显太不负责任。
“厂方在海外,销售方在大连,代理商在哈尔滨,中间方在河北永清,主要种植地在内蒙古多伦,但报案的金丰公司总部在正蓝旗,所以,这个案子才落到了我们头上。”正蓝旗警方表示,作为一起涉农案件,公安机关也想尽快给种植户们一个说法,但实际操作起来,还需扫清不少障碍。
孙权龙说,按刑法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需要鉴定损失,但当事人报案时,已经过了收获季节,因此精确估计损失较难。
刘某联系销售方来实地查看,但却屡遭推诿。
“到了后来,祁某关了1个月手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时是报案的最佳时机。”李利民告诉记者,几经周折,种植户终于从刘某口中得到了销售方的态度:胡萝卜先以次品的价格销售,之后可协商赔偿问题。
就这样,1 625亩土地上辛辛苦苦种出的胡萝卜,被种植户们以每市斤一两角钱的价格含泪卖掉了。那一年,其他地块的胡萝卜1斤最高卖到了1.5元以上。
让种植户们更觉憋屈的是,由于迟迟没有结果,企业和合作社均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生产经营维系困难。
“假种子造成了连锁反应,由于没钱购买生产资料,去年我们的春播时间比以往整整延后了20多天。”刘德明指着冻在地里的胡萝卜说,“最后集中上市,根本卖不上价,许多胡萝卜根本没收。”
“企业花多年时间在当地建立起来的良好声誉一下全毁了。”李利民说,作为一家农业企业,在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口碑。假种子事件出现后,企业不仅不能及时交纳土地的租金,甚至连农民的工资也无法照常发放。他表示,企业若跨不过这道“坎”,300名职工可能也得另谋出路了。(邹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