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巧玲
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分析
陆巧玲
新自由主义作为西方主流的意识形态,主张私有制,维持市场竞争,倡导公民自由。改革开放后,新自由主义传入我国,一些人由于不能正确认识其本质,从而对我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包括削弱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公有制地位造成威胁、冲击着我国传统文化、威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我们必须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文化建设以及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
在凯恩斯主义政策失败后,新自由主义以破竹之势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起来。在其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新自由主义开始在全球各地蔓延,并随着改革开放的契机传入中国。事实证明,新自由主义是一种极端右翼的思潮,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与马克思主义对立的,对待新自由主义,我们要看清楚它的本质,揭开其伪装的面纱,避免进入西方发达国家设置地将我们“西化”的陷阱。同时我们也需紧跟时代潮流,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在和平竞争中取长补短、求同存异,与世界各种文化共生共荣。
新自由主义有众多流派,理论来源也有所不同,但是它们的基本主张都带有共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极力主张实行私有制,反对公有制和计划经济
主张实行私有制,反对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本质。新自由主义者哈耶克指出,私有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个人自由,只有保障生产资料私有,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做我们要做的事情。新自由主义者还认为,私人企业是最有效率的企业,在市场自动调节的作用下,能使经济稳定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哈耶克认为自由市场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如果政府的宏观调控代替了自由市场经济,就会影响个人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个人工作效率。他们认为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必定会导致政府的独裁,而且还会造成劳动资源、生产资料的极大浪费,只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竞争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总之私有制具有的优势是公有制经济根本没有的。
2.主张维持市场竞争,强调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
强调市场的自发调节是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新自由主义相信市场经济的合理性,把市场机制看作是一种“自然秩序”,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是完善的,资本主义市场机制能够保持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平衡,市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能够合理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的问题,也能够使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保证价格的合理性。自由市场的坚决维护者哈耶克认为市场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条件,只有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才能体现平等和公正,当政府用政策去纠正市场秩序,只会损害市场的自动杠杆作用,使社会出现萧条甚至是倒退。同时,新自由主义反对垄断,认为垄断是对自由的打击,要迫使垄断组织在自由竞争条件下活动。
3.极力倡导公民自由,突出强调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理论家历来把崇尚个人自由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认为经济自由是公民获得其他自由的基础,也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运用得最广泛的自由,与人们关系密切。其他自由的运用很大程度取决于他们经济自由的程度,如果经济自由受到损害,那么最终也会对其他自由造成损害,没有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和其他自由就成了一句空话。哈耶克认为经济自由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保护个人财产。“正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个人的手中,没有人能够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自己的身份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①经济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在经济上的自然体现。新自由主义者主张要尽量运用社会自身的力量,减少借助强制力量,用竞争来协调经济行为。
4.主张建立有限政府,反对福利国家制度
新自由主义反对凯恩斯所倡导的“大政府”,提倡建立有限政府。官员的权利和职责应该受到限制,要严格控制政府开支,精简政府机构。其认为政府应该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反对国家全面干预经济,但不反对以国家干预来稳定经济,政府的干预应该是有限干预,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拾遗补缺。在国家职能问题上,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国家可以适当承担一些有限的积极的职能。平等和效率之间新自由主义更侧重于后者,认为要争取平等但是不能强求,依靠行政手段调节收入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因此,他们认为建立福利国家的做法是无稽之谈,福利制度只会助长人们的懒惰而不利于竞争。
以上这些理论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有的在实践过程中政治化而走向极端,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1.散播“意识形态终结论”,削弱人们马克思主义信仰
20世纪80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运动暂时处于低潮期,新自由主义趁机大肆宣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过时论”。美国总统在《1999,不战而胜》一书中提出“不战而胜”论,试图以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终结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认为“历史将终结于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制’;日裔美籍华人弗朗西斯·福山认为共产主义的失败和资本主义在全球的胜利宣告了“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结”并因此构成了“历史的终结论”。②这种“意识形态终极论”思潮对于人们正确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起着消极的作用,他们试图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宣传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社会制度失去精神依托,消解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从而导致“信仰危机”。
2.主张私有制,对公有制地位造成威胁
新自由主义认为“当机体范围扩大以后,‘经济’会变得更糟而不是具有更高的‘生产率’”。③在私有制社会中,充分给予人们自由的权利是其最大的好处,这使每个人的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新自由主义全盘私化的主张,实质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打击,目的是以新自由主义私有化彻底摧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果我们放松警惕,任由其发展,将会使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消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④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如果用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指导我国的改革,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等,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3.强势的文化扩张冲击着我国传统文化
在世界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日益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的突出问题,西方国家对自己的文化持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并采取种种方式将自己的文化强制灌输给一些国家。他们认为:“文化上,新时代全球化的特点表现为共同价值的日益增长,带有超地域、超民族、超国家意识的全球化主义观念空前普及。”⑤冷战后,西方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全面输入西方政治经济模式和价值观念,将其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瓦解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价值和民族精神品格,从而保持文化的霸权。当前,随着我国对外交往不断增多,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不同文化之间频繁地交流和交融,使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不断扩张,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造成冲击,威胁着几千年积累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4.宣扬私有化,威胁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新自由主义宣扬私有化,这种私有化的观点在社会主义国家传播必然会威胁共产党执政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代表着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并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而新自由主义要求取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果我们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那将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建立公有制,使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者,这奠定了共产党的阶级基础,而主张私有化的资产阶级会使工人丧失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他们由国家的统治阶级变为被统治阶级,共产党也会因此丧失阶级基础,从而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根基。
1.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主导地位
主流的意识形态是社会精神文化的中枢。在我国,马克思主义是主流的意识形态,是旗帜的灵魂,动摇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在思想多样化的今天,我们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⑥同时,社会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因此理论需要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是教条,要保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就必须不断吸收各种优秀的思想文化,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其强大的生命力,才能解决社会转型期的一些新问题,增强马克思主义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在坚持理论创新的同时,我们还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社会主义的性质,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方向保证。马克思主义者还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推进改革开放的思想氛围和舆论环境。
2.加强先进文化建设
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文化“软实力”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要坚决抵制新自由主义等西方思潮的侵袭,以马克思主义来引领文化建设的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文化领域的指导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关心人民的思想和精神状态,使其不会在日益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方向;另一方面,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以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文化发展着眼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
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面对新自由主义对共产党执政地位带来的威胁,“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成为了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现实问题。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证明,要做好党建工作,就必须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统一,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把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以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这也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党赢得人民的拥护,使各方面的建设能够协调发展,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引文注释
①哈耶克.通向奴役的道路[M].滕维藻,朱宗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78.
②法兰西斯·福山,著.黄胜强,等译.历史终结及最后之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491.
③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M].韩旭,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02.
④何秉孟.新自由主义评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318.
⑤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与全球秩序[M].许海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122.
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0.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