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晨 杨雅丽
(长江师范学院 文学院,重庆 405100)
《诗经》狩猎诗礼仪文化释读
周晨晨杨雅丽
(长江师范学院 文学院,重庆405100)
摘要:《诗经》是周代礼乐文明的载体,承载了重要的史学价值和丰富的礼乐文化精神。本文以狩猎诗为研究视域,对《诗经》所蕴涵的审美追求、道德教化思想、辩证思维理念进行了礼文化视角的分析,考察在礼乐盛行时代周人的精神风貌和情感世界。尤其是对作为那个时代所孕育的文化精神——礼仪文化,进行了学理上的研究和透析。
关键词:《诗经》礼仪文化狩猎诗
《诗经》是周代礼乐文明的载体,它将质朴的语言和优美的韵律相结合,描述了周代社会生活的壮阔画卷。近年来,学术界从周代礼乐文化的角度对《诗经》进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诗经》创作的历史文化背景,更加确切地揭示了《诗经》的主旨。狩猎诗作为《诗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宝贵的文化价值和丰富的礼学内涵,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研究者所忽视。
狩猎诗在《诗经》的《国风》《小雅》中都有分布。具体篇目有如下:《小雅》中有《车攻》、《吉日》;《国风》中有《驷驖》、《兔罝》、《野有死麕》、《卢令》、《猗嗟》、《叔于田》、《大叔于田》、《还》、《驺虞》、《有狐》。这些诗的主要内容是描述狩猎生活,或展现猎手的身姿,或描写狩猎的场面,或展现祭祀中对狩猎活动的表演,表现出先民崇尚勇武的精神和多样化的审美追求。《诗经》中的狩猎诗立足于现实生活,不仅展现出周代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还折射出独特的礼仪文化形态。本文选择礼仪文化视角研究《诗经》狩猎诗,考察在礼乐盛行时代周人的精神风貌和情感世界。
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有描摹和保存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物象的作用。在《诗经》时代,男子想要娶妻或者要维持婚后生活,就要证明自己狩猎技艺的娴熟和内心的勇敢,整个社会对男性社会角色的审美取向即可概括为 “美”与“勇”。《周礼·保氏》曰:“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1]P285周礼中将射艺作为对男子优秀品格的要求,男子是否具有男性美,射艺的高超与否和狩猎的技巧强弱是判断的标准。因此,在《诗经》的比物象征思维中,常以狩猎作为男子的喻象。
《野有死麕》是《召南》中一首动人的情诗,描写一对男女的恋爱过程。在恋爱中,狩猎所得的猎物被作为二人往来的礼物。“野”,是郊外,是男子狩猎的场所。“麕”,小獐,是猎获的对象。“野有死鹿,白茅纯束”。男子在与女子相会之前,用白茅将所猎取到的“死鹿”捆扎,赠与女子。男子狩猎小兽,展示自己的勇武,表现美好的一面,以此吸引女子,求得爱慕。这是纯洁朴素的恋爱观,也是周文化在审美追求上所持有的特定含义。
周文化对狩猎的重视还反映在《礼记·月令》的记载中:“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2]P134《礼记·内则》亦云:“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2]P230男子要佩戴弓与箭,成婚之时更要以箭射向天地四方,以示武勇。“美”与“勇”成为评价男子的重要标准。《诗经》中还有《驺虞》《还》《卢令》等篇章描写狩猎,赞美猎手,例如《叔于田》《大叔于田》中都有赞叹猎手的诗句“洵美且武”;《驺虞》中对猎手射艺高超的赞美,“壹发五豝”“壹发五豵”;《还》中夸赞男子的英武、矫健。
狩猎是一种极具象征意义和文化内涵的特定活动,在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文化心理中有着重要意义。这些猎人的赞美多包括“美”与“勇”两个方面,二者又是互相交融的,美既指向“仪容”美,又包含内在的“勇武”之美。猎手的高超射技,以及表现出来的威武剽悍,都有美壮之含义。射技是一种表现形式,其内在的审美追求其实是通过狩猎所表现出的“美”与“勇”,可以说此二者既是先秦时期社会文化对男子的审美期待,又是礼仪文化在《诗经》中的表现。
《礼记·王制》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3]P179天子田猎已不只是简单的生产活动,而蕴涵丰富的社会政治内容。周代在传统上极为重视礼乐文化,因此《诗经》处处渗透着礼乐文化的精神,以及礼乐文化下的礼仪要求。狩猎是先民的重要的社会活动形式,无论是天子、诸侯狩猎,或者其他人日常的狩猎活动,在礼乐文化的背景下都表现出特定的道德教化意义。
在这里,田猎活动不仅是“礼”的象征,更是整个社会基本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的代表。狩猎活动已经超越“猎食”,成为相对成熟的制度,不同等级的狩猎充分反映“礼”的等级特征。礼文化在“狩猎”层面,从物质到人类心理都有了礼乐文化的烙印,表现在具体的篇目当中则有《兔罝》中的“赳赳武夫,公侯腹心”,《猗嗟》中的“以御乱兮”。《猗嗟》描述天子狩猎,其“仪”是嘉礼中关于统治者的大射礼,一般在诸侯与群臣相会时举行。全诗在赞颂完射手的仪容和射技后,以一句“以御乱兮”结束全诗,升华主题,揭示主旨,大好男儿应在抵御敌寇中尽忠尽武。
至于《车攻》和《吉日》这两首狩猎诗,高亨认为是宣扬周天子的赫赫声威,表现周人的尚武精神。全诗中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周天子狩猎的壮观与浩大,凸显了周天子宣扬武与忠的文化精神。自周代以来,华夏的政治文化历来强调礼乐教化与武略征伐兼备,和平时期天子稳固统治的手段之一就是狩猎。天子牧猎天下,耀武扬威宣扬礼教,同样也是《车攻》中所言“允矣君子,展也大成”。统治者对臣下和子民的政策是恩威并施,在进行武力震慑的同时,进行礼乐上的安抚。这样,就有了《吉日》“以御宾客,且以酌醴”,以及《车攻》中“大庖不盈”的文化意蕴,充分体现了通过“岁三田”而达成的天子与诸侯和睦关系。
周代先民秉持教化,持礼而行外。统治者则利用“礼”之下的“狩猎”区分等级尊卑,实现社会阶级的分化和稳固。有意识有目的地利用狩猎活动,来治理国家,整合社会,维护自身的统治。《诗经》中的狩猎诗主要是在宣扬军威,其刻画军威、军容的文字占了此诗的绝大部分篇幅,这些内容更多表现出统治者对“武”与“忠”的道德教化。
周代社会一直以小农生产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其社会形态则表现出农业宗法社会。狩猎是当时农业社会的重要生产方式,统治者为适应这种特定历史时期下农业社会的政治需要,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狩猎活动形式。《诗经》狩猎诗正表现了特定社会背景下周人对狩猎活动的理性思考。
这类诗歌以狩猎生活为主要内容,通过赞美猎手的身姿,夸耀狩猎的场面,对狩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守礼有序进行赞美。但是其思想内容亦是相当复杂,有对奴隶主铺张浪费的不满,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的上来说,这类诗歌体现出东方式的生活态度和周代贵族的精神风貌。
《诗经·伐檀》表现劳动人民了对贵族老爷在狩猎活动中纵欲无节的不满。《毛序》云:“《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4]P125“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意思是“那些大人老爷们,不是白白吃熟食!”[5]P67但先民也有类似《车邻》所表现的及时行乐思想。“今者不乐,逝者其亡”的意思是“现在及时不行乐,将来转眼见阎王”[5]P67,反映了人们在狩猎活动朴素的享乐追求。
狩猎之礼还要求人们对大自然深怀敬畏并遵守自然规律。狩猎也要按着时令进行,对禽兽的猎取要有限制。《七月》云:“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5]P51诗中将一年十二个月份按照时令划分,具体时间捕狩相应的禽兽。《毛诗》云:“太平而后微物众多,取之有时,用之有道,则物莫不多矣。”[4]P226在《礼记·月令》的记载中,将这种“时禁”上升到一种制度,即礼乐背景下的行事准则。以四时为总纲、十二月为细目,以时记述天文历法、自然物候、物理时空,以及统治者按照自然时序安排人类包括狩猎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
这种“时禁”思想,在古代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狩猎活动按照大自然自身的运行规律进行节制和规划,体现出先民极高的辩证思维能力。《诗经》说“天生烝民,有物有则”[6]P158,蕴涵着“人法天”亦即“则天”、“因地”的理念,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办事,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社会秩序。这些敬畏思想其实是对狩猎活动朴素的辩证思考:“节”与“纵”。
《诗经》之美,是一种浸润着礼乐文化精神的理想美,《诗经》狩猎诗更是礼乐时代下周人的精神面貌和情感世界真实呈现,其“美”与“勇”的审美追求,“武”与“忠”的道德教化,“节”与“纵”的辩证思考,都展现出中华先民的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内心追求。从礼乐文化视域研究《诗经》狩猎诗,对其进行礼文化层面的分析研究,一方面可以挖掘包括狩猎诗在内的《诗经》所体现的传统礼仪文化的精华,另一方面对于当今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戍国.周礼[M].长沙:岳麓书社,1989.
[2][西汉]戴圣.礼记[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
[3][清]朱彬撰.礼记训纂[M].北京:中华书局,1996.
[4]夏征农.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刘松来.中华传世经典阅读:诗经[M].济南:青岛.青岛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