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瑜 马高曼
(南京林业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泛网络生存下网络直播的审美反思
张 瑜 马高曼
(南京林业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网络直播实现了受众在虚实一体网络环境下的高效互动,默认了个性和差异的存在,使得受众在极大程度上释放了自己的天性。但许多网络直播所提供的内容是肤浅、恶俗的,甚至是欲望发泄式的,缺乏深层次探索以及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其中暗含的泛审美意识和泛娱乐诉求正在瓦解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使得网络审美出现严峻的审美危机。
网络直播;审美活动;审美反思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流媒体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得基于网络的音频、视频的实时传播成为可能。此时依托流媒体技术的网络直播俨然成为网络虚拟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直播不仅在微博、微信及各大视频网站上占据重要位置,而且催生了众多以视频直播为核心的新兴平台。无门槛的网络直播融合了网络的众多优势,如实时互动性、娱乐性、内容丰富等,使得网络生活更为富有生机,但其背后的审美危机也不容忽视。
网络直播第一次将现实与虚拟结合得如此紧密,隔着小小的屏幕就可以看到另一个人的生活、另一个鲜活的世界。网络直播对于直播者来说是现实的虚拟,他们将自己的真实生活由网络展示在人们眼前,而对于观众而言却是一场虚拟的现实,他们借由网络置身于他人的世界。无论是现实的虚拟,还是虚拟的现实都“必然是现实时空的社会关系全部特征的复制和延伸,并承载着人类的各种制度、价值观念和目的”。[1]网络直播创造了人际交往的新空间,日渐成为丰富人们日常生活的审美活动,但也埋下了审美精神失落的隐患。
(一)审美虚拟性
“虚拟美学”(Aesthetics of Virtuality)最早在第 14 届国际美学大会专题讨论中提出,杨建生根据“虚拟美学”引申出“虚拟审美”这一概念,并将之定义为对虚拟事物或现象的审美,可解释为领会虚拟事物或现象的美。虚拟审美的发展经历了从“幻想远离现实”到“浓缩拉近现实”再到“模拟再造现实”三个阶段。[2]如今在虚实一体化的网络直播中,人类的审美意识也将进行重构。
对于网络直播的审美活动是复杂的、多变的,网络直播不仅拓宽了艺术的表现形式和表达内容,而且使得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界限变得迷糊。“网络人际关系的特色并不在于它们是经过媒介的(mediated),而在于它们是以网络的媒介特性为基础,而建立起虚拟社区中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接触。”[3]人们在网络直播这一虚实相生的空间里,释放压力,表达情感,寻求美与美感,极大程度上释放自己的天性。虚拟和现实交错的网络直播消弭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差异审美,主播与受众将自己虚拟的“真”展示在网络直播平台,在有效直接的互动中、在内容丰富的选择中,或觅得知音二三,或遭遇冷嘲热讽,但其天性也得到了一定的释放。
(二)主体差异性
网络直播“草根性”的特征较之于其他网络产物更加明显,无论是普通大众还是精英阶层,在网络直播的平台上都是平等的。网络直播虽然有直播内容价值的高低,但是没有文化、地域、语言等的限制。哈贝马斯认为,主体之间之所以能进行对话,是因为对话主体之间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阶层之分、权贵之分。在网络直播的世界里,你的一言一语都可能被接受、被回应。这也折射出网络直播这一现实虚拟的优势——对权威的破除,默认了个性与差异的存在。网络直播可视为一种全民参与性的审美生活,强调通过草根化的嬉笑怒骂,消除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距离感和隔膜。网络直播的参与者可以在实时互动中表达自己,无数个与众不同的个体审美经验融合在一起,实现了多种声音并存的格局,使得这一场现实与虚拟的时空交错具有了现场性和包容性。
网络直播的“草根性”特征是吸引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特点,人人可以成为主播,可以张扬自己的个性,为自己发声,但是真正被追捧的主播依然是少部分人,这些少部分人被赋予了新的代名词——“网红”。
当然,随着全民觉醒时代的到来,意见领袖或“网红”想要左右他人的可能性已经在逐步减小。尤其在网络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人敢于表达自己、愿意表达自己。作为网民,重要的是清醒地判断网络舆论中的真假,不要充当“键盘侠”;在网络直播平台上也要反馈自己真实的观点和看法,给予网络主播正确的信号,从而改善网络直播中泛滥的“三俗”现象。
随着4G网络的普及,网络速度的提升,流量资费的降低,随时随地进行网络直播以及观看网络直播成为易事。于是网络直播越来越发展成为茶余饭后的重要娱乐活动。麦克卢汉说媒体是人的延伸,认为媒介改变了人的存在方式,重建了人的感觉方式和对待世界的态度。网络作为人类感官、神经系统的延伸,使得现代人的感知、记忆与表达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网络直播依托流媒体技术更加鲜活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成为人们了解新鲜事物、感知世界的新途径。
(一)屏幕与审美感知
网络直播通过电子屏幕将传播者与接受者直接连接起来,人们通过对图像和文字进行解读,互相感知对方的喜怒哀乐。屏幕成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和纽带,小小的电子屏幕成为当代人身体的一部分,人们借助于这个屏幕感知这个世界。当然这屏幕也是因为互联网才拥有如此大的作用。但是,屏幕真的能满足人类的审美体验吗?
网络直播虽然较之于文字、图像更为生动形象,但是与人们进行交流的依然是符号,而不是世界本真。对于美的感知不仅仅要通过视觉、听觉,还要通过触觉、嗅觉等器官的配合,加之以内心的审美判断,才能感受到事物的美与丑。网络直播可以带我们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可以知道世界各地的奇闻异事,但是却无法替代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屏幕传递的永远是冷冰冰的符号。这不是要否定网络直播的价值,而是警示主播和受众在享受网络的便捷和娱乐的同时,也要对世界本真进行审美观照,感受世界本身的美。
(二)技术与人的物化
网络不但改变了人们感知世界的方式,而且试图代替人们的感性经验,为人们作出审美判断。进入直播平台我们会发现,往往观看人数越多的直播越容易吸引眼球,越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而不去考虑这是否是他所欣赏的、所想要关注的。受众在这一系列数据的引导下跟随或迎合媒体评论所作出的审美判断,并不是创造性的审美。主播再根据直播的关注量来推测受众的喜好,如此往复,人们的审美判断被技术和数据所控制。然而审美体验也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般,认同的人越多、喜欢的人越多就是美的吗?显而易见,事实并非如此。首先播放量和粉丝数量是可以被操控的,网络水军、买虚拟粉丝等此类作假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其次,主播的幕后团队也可以在平台上砸钱以获得靠前的曝光率。看似可靠的数据其实真伪很难衡量。
抛开数据的虚假性,即使数据是真实的,媒体评论强制地为人们所作出的审美判断也是不可取的。美是一种个体的经验获得,审美判断是对个体精神自由最完美的馈赠,如果把它交给技术化的媒体,即使是通过完全公众代言的自由媒体,那也是不可靠的,这样必然导致个体审美经验的缺失。[4]
(三)欲望与审美泛化
网络直播中虚拟和现实之间微妙的空间感让越来越多的人沉迷和满足于感性的狂欢,追求片面、狭隘的感官享乐,泛审美意识占据主体地位,这背后隐藏着审美精神失落的危机。所谓泛审美意识,是将感觉欲求视作惟一的审美追求,拒绝挖掘其背后隐含的任何“深度模式”的意识行为。[5]
网络直播方兴未艾,其丰富日常生活审美活动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弊端。不少网络直播平台以消费女性作为博关注的主要手段,充斥着低俗不雅的内容。而根据流量来看,受众对此却欣然接受。从艺恩咨询所提供的数据来看,网络直播的流量80%来自于美女主播,其直播的内容具有低俗化、低质化的特点。在虚实一体的网络直播环境中,审美泛化更易造成感性对理性的遮蔽、解构,使审美沦为肤浅的感官享乐而丧失精神深度。
网络直播在模糊了网络与现实的壁垒时,真与假、美与丑的价值判断也相应地被扭曲和改变,那么无功利的、自然自律的审美领域也将不复存在。
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最具时代特色的娱乐活动,它依托于越来越先进的流媒体技术,在有效互动中给人们提供娱乐活动,其本质是商业行为而非审美观照,因此在话语的转换中,需要突现“无功利”的超越。
在给予大众一个新的审美活动的同时,网络直播中所显露的审美危机是值得反思的。其一,网络直播中虚实一体的空间感让受众沉迷和满足于感性的狂欢,贪图感官上的享乐,而丧失了对深层次精神世界的追求。其二,在网络直播中,网络直播的屏幕成为大众感知美的直接工具,似乎屏幕已经呈现出“人化”特征,代替大众去感知和认识世界。其三,网络直播平台的网络评论强制为大众作出审美判断,这也意味着人们和世界本真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了,“人的异化”将会越发明显。其四,网络直播中真正发声的人依然仅仅占一小部分,而众多受众仍是“沉默的大多数”,缺乏思索和精神参与,不利于网络直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网络直播并不必然地构成审美,虽然其往往将自己装扮成“美”的样式与形态。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自由时,也要用超然的态度去面对“生理满足”、“低级趣味”、“金钱诱惑”、“感官刺激”、“屌丝心态”等,保持审美张力,做到“度物象而取其真”,才能真正创造性地审美,感知世界本真的美。
(责任编辑 陶新艳)
[1] 罗靖.数字化时代及其网络文学的审美价值视域[J].中国文学研究,2005(4):32.
[2] 杨建生,吕在.论虚拟审美[J].学术论坛,2012(1):82.
[3] 黄厚铭.网络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J].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刊,2000(28):56.
[4] 卫欣.技术、媒介与视觉∶基于网络文化下的审美反思[J].中州学刊,2015(10):158.
[5] 王卓斐.“狂欢”与“孤独”——网络文际交流悖论的审美反思[J].理论学刊,2006(7):21.
G206.3
A
1671-5454(2016)06-0018-03
10.16261/j.cnki.cn43-1370/z.2016.06.004
2016-11-29
张瑜(1992-),女,江苏盐城人,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美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传播美学。马高曼(1991-),女,江苏徐州人,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传播。
本文为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互联网+’背景下县级媒体的舆论转型——基于区域传播理论的研究”(项目编号:SJLX16_0345)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