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总工会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专题示范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6-03-16 06:032015年12月5日
工会博览 2016年1期
关键词:群团工会干部工会组织

(2015年12月5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

在北京市总工会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专题示范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5年12月5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

同志们:

这次专题示范培训班,是首都工会进入新阶段的一次重要培训。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坚持依法治会,以学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契机,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切实增强廉洁办会意识,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下,首都工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市工会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为职工维好权服好务,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的过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刚才,几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各有特点,讲得都很好。既谈了一些学习体会和工作情况,也反映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许多工作经验也很有推广的价值,我很受启发。借此机会,我想谈谈三个方面的体会和感受,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认清形势任务,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把握工作主动权”。今天在座的各位基本上都是工会主席,是工会工作的负责人,只有对面临的形势任务有一个清醒的了解和全面的把握,才能因事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首都工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处于重大发展机遇期。这个新阶段,我想用三个“前所未有”、一个“长期坚持”来概括。

一是党对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就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新思想、作出新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至2015的五一国际劳动节上,连续三年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要求我们始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2013年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2014年对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作出“三个着力”的批示,持续对工会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特别是今年7月份,党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党的群团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为党的群团事业发展开启了新的阶段、提供了历史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精辟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方向目标和基本要求,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针对性,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要性有这样深刻而全面的认识,把我们对群团工作、工会工作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更应该充分认识工会工作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工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感受到压在肩上的沉甸甸的担子,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党对工会工作的标准要求之高前所未有。高度重视不是纸上谈兵、喊喊口号、装装样子,是真有过硬的标准、真有明确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三性”,就是做好工会工作总的标准和要求,定位非常准确、方向非常明确、措施非常具有针对性,让人眼前一亮、豁然开朗。

要深刻领会政治性的要求。政治性是工会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关键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必须把正方向、引对道路,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就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工会组织具体而深入地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

要深刻领会先进性的要求。先进性是工会组织属性的应有之义,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先进性,就是紧紧围绕首都工会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在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建功立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洪流中贡献聪明才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汇聚磅礴力量。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先进性,必须站在党和职工群众的立场上,为党分忧、为民谋利,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先进性,就要在职工群众中树立工会组织威信,高举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旗帜,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

要深刻领会群众性的要求。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根本特点,离开职工群众,工会组织就容易走向官僚化、空壳化。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群众性,就是要做到一切工作要以职工为中心,让职工当主角,我们当配角、做绿叶,为职工群众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群众性,就要改革改进机构设置、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联系职工群众的长效机制,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借助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延伸工会工作手臂。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群众性,就要注意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克服重精英轻草根的倾向,更多关注普通职工,减少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距离感、隔膜感;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加快新领域新阶层组织建设,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

三是工会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之多前所未有。工会工作不是孤立的,它与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密切关联,做好工会工作必须时刻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工会工作放到这个大形势下通盘考虑,跳出工会看工会、立足社会做工会。

前段时间,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国家全面发展勾画出宏伟蓝图。在这份蓝图里,有很多跟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可以看出党非常注重发挥工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职工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这些提法和要求,就是宝贵的契机和平台,我们要深刻理解,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加以运用,通过工会的有效工作,激发职工创新创业活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履行维权基本职责,使广大职工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十三五时期,也将是北京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等等。首都的发展机遇就是首都工会的发展机遇,这些历史性变革,首都工会正逢其时、正适其势、大有可为。在北京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郭金龙书记指出:要积极适应首都工作新形势,努力发挥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党委要重视,群团要争气”。所以我们工会组织要认清形势,牢记使命,全面做好团结动员和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工作,切实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在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

当然,工会工作的社会性很强,更离不开各个方面的支持保障和扶持帮助。比如,这几年来中共中央及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等,都与工会的主业高度相关,这是很好的资源,必须利用好,让工会工作融入到这些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首都工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和自我革新必须长期坚持。近几年来,首都工会在市委和全总的领导下,坚持“调整适应、改革创新、深化发展”的工作方针,落实“维权要到位、服务要做实、发展要全面”的工作要求,推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和转变,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实践经验。

从工作思路来说,逐步形成了“1+6”、“1+9”和“1+15”工作文件体系,这是具有首都特色的工会工作顶层设计。“1+6”是基础文件,搭建了首都工会工作的整体框架;“1+9”是对三级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对“1+6”的拓展和深化;“1+15”是“1+6”、“1+9”的全方位升级版,是对它们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从体制机制来说,建立了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完善了地方和产业工会组织体系,发挥了“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联系沟通机制的建立,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职工发展规划”。体制机制的变化,使我们的工会由系统内自我循环向系统外开放运行转变,由内部独自运作向整合多方资源协同运作转变,由单一职能向维权、服务、发展相结合的综合职能转变。

从工作方法来说,建立了“全覆盖普惠制、信息化实名制、社会化项目制”的服务模式;突出了“建设劳模和技能人才队伍”、“维权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服务工作社会化网络化”的工作重点;推进了工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推出了“会员互助服务卡”、“基层工会开门七件事”、“服务职工十大品牌”、“一站一家一律师”、“健步走APP”等朗朗上口、职工耳熟能详的活动、项目和载体。

这些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市委和全总的肯定,在职工中赢得了认同,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了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判断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工作实践和经验,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讲深化改革,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要进一步巩固好实践中符合中央要求、证明是对的方面,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同时继续改革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方面,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以及职工的期望,首都工会工作还有许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离职工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四化”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会与一线职工沟通不够,职工状况和利益诉求了解不充分,习惯于依靠会议、文件、台账报表开展工作,一些工会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履行维护职工权益职能不够鲜明,存在“怕出事”、“别惹事”的思想,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工会工作仍然薄弱,存在“上边热、下边冷”,“头重脚轻”现象,工会组织覆盖面仍有盲区和“飞地”等。

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面对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所做的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还有巨大的潜力可挖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任务,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扎扎实实把工会工作做到位,做到职工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二、坚持依法治会,以落实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工会工作

上个月27日,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在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首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在首都工会发展史上是一个大事件。修订前的《实施办法》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修订的《工会法》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其中一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工会工作,有些已经与实际脱节,为了更好的推进工会工作,发挥法治作用,必须对法律进行修订。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市总工会配合市人大内司办和法制办开展了近3年的论证、调研和起草工作,期间多层次、大范围地征求了相关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基层和产业工会、部分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办法修订的意见建议,逐条逐句逐字反复推敲。在这次培训班上我们安排一天的时间让大家学习、讨论了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够真正理解其重要意义,用于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对于工会工作的法治化,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一谈。

一是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是党的要求和时代特点的深刻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工会要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随着首都经济社会转型调整,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非公企业大量增加,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矛盾多发,要处理好这些关系,急需通过立法来重新界定工会、企业和相关主体责任,调整劳动关系各方权利义务。

二是《实施办法》涵盖了工会基本职责的各项重点工作,为我们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实施办法》对首都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和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发挥首都工人阶级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方面,所遇到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地方立法层面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比如《实施办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这对我们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做了明确规范。还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代表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就劳动标准的确定、劳动关系的调整、重大劳动争议的处理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者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这是我们开展集体协商、推动签订集体合同的依据,健全了职工维权机制。此外还有建立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立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等一系列规定,我就不一一列举。通过这些可以看出,《实施办法》对工会维权、服务的各项工作都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各级工会应该做哪些工作,各项工作应该如何开展,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实施办法》当中找到答案。我认为,把工会法执行好了,工会的职能就基本实现了。

三是落实《实施办法》是实现工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就是首都工会工作的重磅武器,是我们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推动力。为什么是推动力,一方面,法律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我们的建会工作、协商工作、民主管理等工作一直都在做,但是在实际推动过程中比较难。目前通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会会员入会、工会组织建设、职工维权、企业民主管理、工会经费收缴、法律责任承担等方方面面,法律依据更充分了。另一方面,法律可以使我们的工作从法规层面得到社会认同,可以把原来难办的事情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工会是一个没有执法权的组织,不能直接对侵害工会和职工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只有依靠劳动法律,尤其是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才能够让人们知道职工该如何维权,工会该如何履职,企业该如何遵守,政府该如何作为。例如工会提出协商要约,企业就要回应,如果不这么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此才能让社会正视工会的存在,重视工会的声音,关注工会的发展,才能协同整合政府、工会、企业等多方资源,更加高效、快捷、强力的推进工会和职工事业的发展。

四是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实施办法》,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以这次的培训为开端,启动全市工会干部法治培训、职工法治教育、社会法治宣传。我们每一名工会干部,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切实贯彻《实施办法》,在这里我要强调每一名工会干部的自学,光靠一两次培训班,想把法律学习好学习透是不现实的,这需要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的工作,完成从工会法、劳动法领域到相关法律领域,从知识学习到实践运用,从程序把握到意识培养的学习过程;用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能,培养的观念来指导检验自身的工作,审视我们的顶层设计符不符合法治精神,我们的决策决定符不符合法律原则,我们的措施做法符不符合法律条文,让法治成为工会工作者的一种习惯。我们要在职工中开展以《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利用新闻媒体专栏、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广告等平台,在职工中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社会层面要扩大宣传,采取宣传画、动漫秀、微段子、微课堂、小电影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地铁、在公交站台、在商场里、在街头大屏幕开展立体式多层次宣传,让广大市民知道、让企业家知道,做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这次会议市总请大家讨论并提出意见的“工作指南”。这个指南力求把《实施办法》的要点解释清楚,特别是想把如何实施的操作方法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参考。根据大家的意见修改后,这个指南将印发各级工会组织,使《实施办法》在工会工作中更好地得到落实。

三、勇于自我革新,适应新时期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会自我革新的紧迫性。我们要对职工队伍和形势变化保持清醒认识,要有危机意识,要有紧迫感,勇于自我革新,避免脱离实际,脱离职工,切实增强吸引力凝聚力,赢得职工的信任与支持,夯实工会存在的群众基础。如果我们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职工就会“抛弃”我们,党交给我们的任务就无法完成,工会组织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不是危言耸听,我们这几年一直在调整适应之中。

工会工作对象发生深刻变化,倒逼工会自我改革。从职工队伍构成来看,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职工数量比重大大减少,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职工大量增加,80%的职工都分布在非公企业里。从职工队伍的来源来看,以前我们的职工绝大多数都在工厂里,现在很多职工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区里,在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网民里,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做到全覆盖不容易。从职工的行为方式来看,职工队伍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以前,工人在一个厂里可能会干一辈子,现在,很多职工每几年就会换一次工作,一些年轻职工甚至一年换几次工作。调查显示,“70后”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为4年,“90”后农民工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甚至不到一年。从职工的思想观念来看,职工的思想意识、价值追求日趋多元化,自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80、90后职工群体日趋壮大,逐渐成为首都职工的主体力量,他们的普遍文化程度较高、思想活跃,对未来充满期待,有更高的诉求,但市场经济发展对其人生观、世界观形成很大冲击,容易受到网络等新媒体上信息的影响,亟需积极的引导和服务。工会组织必须适应这个发展趋势,改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自身的凝聚力。

工会履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要求工会自我革新。从职工对工会的期望来看,以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双方人员都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翁”,职工对工会的期望,主要是在丰富职工的文化精神生活方面,工会搞搞福利发放、开展文体活动,基本上就能吸引住职工,很少涉及权益维护方面的问题;现在劳动关系向市场化、契约化方向发展,劳动关系中职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职工希望工会能站出来,为他们撑腰说话,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工会职责履行来看,虽然工会在健全维权服务机制,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总体看来还是底气不足、手段不硬,很多时候难以令职工满意。如果工作重心不能向维权转变,就不能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工会要不断适应职工的需求,从过去的活动型、福利型工会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上,强化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绑定,树立在职工中的威信,提高自身凝聚力。

二是要牢固树立起工会自我革新的几个重要观念。自我革新总的要求是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此基础上要树立和强化新形势下的新的观念。

第一个观念是,要“遵守规矩”。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的政治规矩。一方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方面要带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只有这样工会工作才能方向明确、不走偏路,才能做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大家不要总是只希望党组织如何支持工会工作,而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不要只是在党组织研究工会工作、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或者有大型活动的时候才去汇报,与职工权益维护、服务职工、劳动关系状况有关的重大事项,还有就是在职责范围内不能办或是办不了的事,一定要及时向党委反映,争取指导帮助。大家回顾一下,我们向党委汇报、请示的够不够。在座的各位工会主席们,一定要树立和强化向党委及时全面汇报、请示工作的意识,把它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政治规矩来遵守。我们要制定具体的汇报制度,明确汇报的内容、程序,不能想起来汇报就汇报,想不起来就算了。坚持党的领导,还要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要通过党组来贯彻党的意志,大家回去后要好好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按照条例的要求,发挥好各级工会的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作用。但凡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定要落实好民主决策制度,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党组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

第二个观念是,要“职工为本”。要真正把以职工为本作为工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明确工会是职工的工会,不是行政设置的工会,也不是工会干部的工会,工会工作应该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体现职工的集体意志,按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来确定工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很多时候,我们硬是把活动塞给职工群众,很多活动职工不知道,知道了也不愿来,来了也觉得没意思,职工关键时刻也想不起来工会。要改变工作与活动“个别人设计,少数人参加,多数人不知道”的现象,工会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工会干部是职工选出来帮大家“忙活忙活”的,要为绝大多数职工服好务,而不是我们给予职工什么,也不是只是让少数人“活动活动”。激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自豪感,工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安排都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重要活动要请职工参与设计,让职工做到“我的工会我做主”,把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会工作的准绳,不断增强工会在职工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当然工会干部围着职工转,也不是迎合职工中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要做好正面的引导和教育。

第三个观念是,要“全面覆盖”。全面覆盖是指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全覆盖。最广泛的联系职工群众是党交给工会的光荣任务和基本职责。从全市范围讲,我们要特别关注首都作为特大型城市,近年来快速聚集的各类行业职工和流动人口,按郭金龙书记在市群团工作会上讲话中的要求,就是要研究如何联系好近十年来增加的600万人口。从地区角度讲,各级工会不仅要联系国有企业,也要覆盖民营企业;不仅要为大中企业职工做好工作,也要为小微企业服好务。从企业自身看,要动员全体职工都加入工会,特别注意对不同用工制度的职工工会工作的全覆盖。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既要满足职工的个性化需求,帮助好困难职工及家庭,也要全面了解大多数职工存在的共性需求,尽可能提出覆盖大多数职工、为大多数职工服务的普惠制项目,让全体职工得到更多实惠。

第四个观念是,要“贴近基层”。我们的工会组织体系,客观上存在领导层级,形式上是上下级贯通、全会“一盘棋”,但是实质上,无论是哪一个层级最终都是为“最后一级”,也就是直接面对职工的工会组织“终端”服务的,在这方面我们自觉不自觉的还存在误区。有几种表现,一是上级对基层布置任务多、帮助指导少,许多工作基层疲于奔命、流于应付,没有精力和时间去联系职工。二是“眼睛向上看,围着领导转”,热在上级、冷在基层,资源手段集聚在上面,工作力量呈倒金字塔,基层缺编制、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缺工作人员现象非常普遍,头重脚轻。习总书记形象地描述这种现象是“高位截瘫”。三是上边领导层自己干自己的,“自拉自唱”。头脑虽然在活动,下边没动只在看,大部分躯干早已经麻木了。我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几年,首都工会通过加大招聘社会化工会干部充实了基层的力量,在经费使用上也做了调整,但是,头重脚轻的基本现象还没有完全扭转。我们要主动转变,围着基层转,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全会为最基层的组织服务。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减少中间层次,推动机构的扁平化,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上级工会要对基层工会进行分类指导,上下联动,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组织的终端建在职工的身边,发挥最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切实解决联系职工“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第五个观念是,要“带好队伍”。新时期首都的工会工作越来越复杂和繁重,是机遇也是挑战,能不能担当起来做好工作,是全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对的一场大考。要增强提高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紧迫感,不但在队伍结构上不断进行优化,增加一线劳模、技能人才比重,使工会干部队伍更具代表性,更接地气;而且要引进各类专门人才,使工会干部中有劳动关系、法律方面的专家;同时,要不断通过学习培训,使专业工会干部成为工会工作的职业工作者,可以担当起维护职工各方面合法权益,能为职工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工会干部。

工会干部是做职工群众工作的,一定要清正廉洁、保持良好形象。如果自身形象不好,职工不信服,怎么做职工群众的工作?我们也要有危机和风险意识,明白在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方面,工会干部也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犯错误的风险依然存在。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曝光的工会干部被查处的共20人,中央纪委曝光工会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问题67件,涉及工会干部77人。首都工会代表首都职工的形象,我们更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一方面我们要管好委员会、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增强组织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一方面各级工会党组要管好我们的党员干部,把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带好队伍,让工会组织强起来。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明白党纪界限,自觉遵纪守规,守住纪律底线,确保全市每一名工会干部都能兢兢业业做好工作,首都工会的每一分钱花在职工身上,每一份资源都用在职工身上,进一步提高廉洁办会水平。

三是推动工会自我革新的几个具体工作。市总正在根据市委和全总的要求,起草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我在这里只是强调几点。

第一个工作是,精准服务职工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团组织要做到精准服务,这对我们服务职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精准服务可以说是对我们之前全覆盖普惠制、信息化实名制等服务方式方法的进一步深化,至少有四个方面:服务时间精准化,探索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节假日值班、轮休制度,做到“错时上下班、按需开关门”,12351热线24小时接受职工咨询,就是让职工能够随时随地找到工会组织。服务内容精准化,各区县、企事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设计服务活动,拿出具体措施。服务对象精准化,各级工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要请职工参与设计,让职工群众当主角,增加职工体验,变职工被动服务为职工主动融入。服务手段精准化,特别是与信息化相结合,发挥移动互联网服务优势,现在我们的职工健步走手机APP,目的是鼓励更多的职工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但是使用的职工还不是很多,基层的工会还没有充分利用这一工具联系职工开展活动,所以要升级完善“首都职工健步走APP”,与其他应用软件深度融合;同时建成“12351手机APP”,将工会的服务、维权等工作进行综合集成,更加方便职工使用,更加适合基层工会开展活动。

第二个工作是,突出维权职能。新形势下,要紧紧扭住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这一主业,在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劳动法律法规落实等方面,履行职责。市总工会正在参与制定《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从源头上为维护职工权益创造法治条件。我们要落实好《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2015-2018)》,加大市级产业行业、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层级集体协商力度,在同类企业集中、行业特点突出的区域推进行业集体协商,探索建立行业(工种)最低收入标准等制度。派驻协商指导员到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和劳动争议发生率较高的产业、行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第三个工作是,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坚持地方与产业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体制,必须转变“重地方工会、轻产业工会”的传统观念,要重视行业和区域工会联合会建设,积极推动健全产业工会组织架构,充实产业工会的工作力量,明确产业工会的职责定位,切实发挥产业工会在行业标准制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产业工会要研究自身组织架构,调整产业工会委员会的人员结构,原则上,产业工会由行业工会联合会和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工会组成,把产业工会建成相关相近行业联合会的联合会。我们要立足产业(行业)特点,在现有保安、护工、家具、汽车零部件、园林绿化等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基础上,继续培育建立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为其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设施、场所、人员及经费支持。

第四个工作是,积极推进民主办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工会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实现会员办会、民主办会的制度保障,我们要充分落实好这一制度,现在很多地方没有定期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办会很难得到落实。我们要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指导选树一批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会员代表常任制,市总工会成立会员代表工作室,定期征集代表的建议意见,组织代表调研交流,建立与代表的日常联系机制,发挥会员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增强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审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等基层一线人员的比例。探索建立职工评价工会制度和社会评价工会制度,通过开展会员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法,实现会员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将评价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作为工会工作评先评优的依据。

这次培训会,也叫专题示范培训会,除了达到学习培训目的之外,市总工会也希望在学习贯彻方面起到示范效应,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真正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中,形成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热烈氛围,大力开展《实施办法》普法宣传,并借此进一步扩大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把学习贯彻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工会工作开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同志们,刚才我从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依法治会的要求、工会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三个方面同大家做了交流,不是非常全面,只是想引起大家的思考。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为工会工作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首都工会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遇,继承以往的实践经验,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充分激发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用劳动托起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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