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明
重庆工商大学
浅谈新形势下创新志愿服务发展路径研究
王德明
重庆工商大学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志愿服务不仅是当前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应有之义,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志愿服务发展路径对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志愿服务发展路径精神文明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多,志愿服务开始蓬勃兴起,我国志愿服务的规模迅速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日益提升,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志愿服务作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福利服务中越来越重要的一股力量,加强志愿服务建设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对于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范围有待扩大,志愿服务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志愿服务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迫切需要进一步在理论上创新、实践上探索、制度上完善、服务中发展,让志愿服务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1.非专业性
当前我国的志愿服务得到快速的发展,参与人数呈现不断增长趋势,但是志愿服务的人群构成比较复杂,往往缺乏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性,这也是我国当前志愿服务存在的一大难题,亟需解决。虽然志愿服务作为一种利他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为了能够真正的帮助他人,我们也要追求服务的专业性,因为不恰当、非专业的助人有可能使服务对象“雪上加霜”。
2.不可持续性
志愿服务的开展需要具备持续性的特点,但我国的志愿服务存在各方面问题,很多活动不具备持续性特点。再加上志愿者的本身来源于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参加志愿服务的目的以及志愿者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志愿服务很难具备可持续性的特点。
3.零散性
我国志愿服务开展的时间相对较短,虽然最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但伴随而来的很多志愿服务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相关志愿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安排不尽合理,活动缺乏长效机制,这就导致我们的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比较零散,难以有效发挥其自身特长,真正的为有需要的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法、完善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志愿服务立法是志愿服务持续化发展的法律保障。通过志愿服务立法推进和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潮流。从世界范围看,当今已有数十个国家制定了志愿服务法,如美国的《志愿者保护法》、加拿大的《志愿工作法》、澳大利亚的《志愿服务原则》、西班牙的《志愿服务法》,波兰的《公共利益和志愿者法》等。因此,不断推动志愿服务立法,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明确和保障志愿者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志愿服务的规范化、法治化,是我国志愿服务常态化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使命和任务。
2.加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
鉴于我国志愿服务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和加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在制度化建设方面,需要不断规范志愿者招募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推进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协调机制和推动方式。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才能使志愿服务在规章制度的保护下进行,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和预防志愿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激发、调动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不断推动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
3.不断推动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其管理与服务能力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的链接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政策方面,要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制定相应的制度,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为其提供人才培训,技术支撑和相应的税收优惠等。在管理服务能力方面,不断加大对志愿组织的培训与发展,完善志愿服务人才的晋升体制、机制,加大对志愿服务人才、公益人才的奖励力度,从而真正推动志愿服务组织的长远发展。
4.利用“互联网+”,建立便利的志愿服务参与平台
志愿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广泛参与。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志愿服务的参与平台较少,参与渠道狭窄,参与模式单一。由于志愿服务参与机制的不健全和相关信息流动性的不足,限制了志愿者自主选择的空间与志愿服务的参与渠道,也增加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成本与精力成本,从而影响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很多人希望参与志愿服务却找不到参与的相关平台。因此,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广泛建立志愿服务的参与平台,搭建志愿服务的供需平台,将志愿服务需求信息与志愿者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多元化的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拓宽志愿服务参与渠道,推动志愿服务的持续发展。
志愿服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创新志愿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路径,推动志愿服务立法、构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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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明(1989~),男,汉族,山东菏泽人,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