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雷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史部目录演变考略
杨雷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
[摘要]在中国古典目录学的四部分类体系中,史部的发展演变过程错综复杂,然细究,其因革损益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史部目录的渐变过程,指出西晋荀勖《中经新簿》史籍成为了独立的部类,至唐初《隋书·经籍志》确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体系,始有史部之名。此后的官簿私录中,史部类目虽经变易,但大致仍以《隋书·经籍志》为制,到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体例趋于成熟和完善。文章在论述史部演变轨迹的同时,对史部类目变化也略作论述。
[关键词]四部分类;史部目录;类目演变
一、七分法的统治时期及四分法的萌芽
中国古典目录学历来强调“类例”,也就是分类,正如古典目录学家郑樵所言,“类例既分,学术自明。”同时,“类例”也是体现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重要手段。在中国传统目录学的分类中,最早的是“七分法”,汉代刘氏父子整理国家图书,开始了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刘向以专人校书,分类进行,成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和方技六类,其子刘歆在刘向别集众录的基础上撰成《七略》,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用辑略来总叙诸书之旨要,开后世七部分类之先河,刘宋王俭《七志》和梁阮孝绪的《七录》便是因循其路径。《七略》中的一略相当于后来四部分类中的一部。辑略总叙诸书旨要,所以严格意义上《七略》只分了六类。由于当时史籍数量较少,难以单独设为一个部类。汉代确立了儒学的独尊地位后,现在看来应作为史书的“春秋”,也被作为经典来看待,刘氏整理图书时的一些史书,只附见于六艺略之“春秋”。班固《汉书·艺文志》继承了《七略》之体,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和方技六略,也未给史书单独设类。西晋荀勖在魏郑默《中经》的基础上撰成《中经新簿》,分为甲、乙、丙、丁四部,但四部的收书内容为甲经、乙子、丙史、丁集,子部排在史部前面。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相当于后来四部中的史部。其中的史记、旧事、杂事,以后的官修私撰目录或易名,或重新划归类目,但此三者都在史部之列。至于“皇览簿”列入史部,是因为“皇览是类书之祖,当时尚难成类,其撰集的目的是便于魏文帝观览引作史鉴的,列入史部未为不可”。[1](P98)之后随着人们对类书认识的深入和类书数量的不断增多,“皇览簿”便不再列入史部之列。《中经新簿》虽分为四部,但直到东晋李充的《晋元帝四部书目》才正式确立了四部的顺序。钱大昕曾云,“晋荀勖撰《中经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部犹先于史。至李充为著作郎,重分四部:五经为甲部;史记为乙部;诸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而经史子集之次始定。”[2](P1)在南朝的目录事业中,对四部分类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是梁阮孝绪的《七录》。《七录》设“记传录”一部,专收史部书目,其类目的划分和类名的设置对后世史部目录起到了很大的借鉴作用,并产生了深远影响。《隋书·经籍志》史部细类的划分,基本上就是因循《七录》中“记传录”的遗规。虽然阮孝绪的《七录》仍然因循《七略》七分法的遗规,“但从内篇来看,实质上是由七略向四部过渡的一种形式”。[1](P123)阮孝绪正视魏晋以后史籍数量不断增多的现实,把史籍从之前的经学附庸提高到独立的部类上来,设立“记传录”,下分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和簿录十二个细类。这十二个细类,在以后的官修私撰目录中,虽经历分合易名,但基本都被历代史部目录所沿用。“记传录”虽没有冠以“史部”之名,但是其类目的划分和类名的设置实际上已具备后来史部细类的规模。
二、四部分类体系的正式形成
魏晋以后,从隋唐到明清是四部分类法在古典目录中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李充以后四部分类的格局基本确定,但仍以甲、乙、丙、丁来标识类名,唐初官修目录《隋书·经籍志》在荀勖、李充开创的四分法的基础上,正式冠以经、史、子、集四部之名,确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体系,《隋书·经籍志》标志着史部格局的正式定型。《隋书·经籍志》的材料依据和史部细类划分的渊源,《总序》概括地说:“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其中《隋书·经籍志》对《七录》的“记传录”借鉴尤为明显,《四库全书总目》明确指出了《隋志》与《七录》的关系,“《隋志》参考《七录》,互注存佚”。[3](P728)《隋书·经籍志》史部除正史、古史、杂史、起居注有自己的体例外,其余皆依“记传录”,“或合并篇目,或移易次第,大略相同”。《隋书·经籍志》史部所设类目为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类,基本上都是继承和发展了《七录》中“记传录”的十二细类。《隋志》将《七录》的国史类分为正史和古史两类,其中正史专门著录《史记》《汉书》等纪传体的史书,此后的官修私撰目录中也多设有“正史”之目;“古史”著录编年体的史书,之后的《古今书录》和《旧唐书·经籍志》直接改“古史”为“编年”。《四库全书总目》便设有“正史”和“编年”两类,可见官私目录中基本上都沿用了此二目,唯有《明史·艺文志》将“正史”和“编年”合并而统称为正史类。《隋书·经籍志》增设“杂史”一类,将一些体制不经、真虚莫测的委巷之说收录其中,以后的目录著作除《宋史·艺文志》《世善堂书目》和《读书敏求记》外,均设有“杂史”一目;《隋书·经籍志》中有一些类目是由《七录》略加改动而成,《七录》设“注历”类,《隋志》改称“起居注”,之后的《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中兴馆阁书目》《直斋书录解题》都设有此类,《宋史·艺文志》将“起居注”入编年类,《明史·艺文志》则附于正史类,《四库全书总目》又将其附入编年类;《隋书·经籍志》改《七录》的“仪典”为“仪注”,后世目录著作多沿用此名,至《四库全书总目》于政书类下设“典礼”子目,著录仪注之书;《隋志》改《七录》的“法制”为“刑法”,后世目录或称“法令”,或称“律例”“律令”,皆由“刑法”类而来,《四库全书总目》于政书下设“法令”子目,即刑法类;《隋志》改《七录》的“伪史”为“霸史”,之后,《群书四部录》《宋史·艺文志》沿用“霸史”,《崇文总目》《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又复用“伪史”之名,至《四库全书总目》改称“载记”;《隋志》改《七录》“土地”为“地理”、改“谱状”为“谱系”,合《七录》“杂传”和“鬼神”为“杂史类”,其余类名则沿用《七录》之称。由此可见,《隋书·经籍志》史部细类的划分,基本上沿用《七录》的遗规。同时,《隋书·经籍志》充分借鉴了之前六分、七分、四分的成果,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更加成熟的四部分类体系。《隋书·经籍志》的分类编目体制一直被后世目录著作所沿用,清代目录学家姚振宗曾评《隋书·经籍志》:“虽为前代志经籍,亦即为当代立法程。”《隋书·经籍志》之后,史部目录或重新合并分类,或重新设目命名,但却始终未越《隋志》之规矩。由于魏晋以来的四分目录已不见存,所以《隋书·经籍志》便成为古典目录中现存最古的四部分类目录著作。在《隋志》中,史部不仅有了独立的部类,还有了正式的“史部”之名,至《隋书·经籍志》标志着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体系的正式形成和定型。唐代继《隋志》之后出现了《群书四部录》,《群书四部录》复用甲、乙、丙、丁四部之名,其中乙部为史部,与《隋志》相比,《群书四部录》乙部把《隋志》的“簿录”改为“略录”,其他各类基本相同。但此目的总纂官几经易人,加上能力有限,仓促成书,难免疏漏较多。作为编者之一的毋煚针对《群书四部录》的不足,提出缺陷五点,并自撰《古今书录》,也用甲、乙、丙、丁四部之名,其中乙部史录十三家,改《群书四部录》的“古史”为“编年”,“霸史”为“伪史”,“谱系”为“谱牒”,“旧事”为“故事”,“簿录”为“目录”。之后,对史部格局和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的是北宋的官修目录《崇文总目》,其对以往史部的一个重大发展在于新增了“岁时”一类,之后的《直斋书录解题》称为“时令”;《崇文总目》还删除了《隋志》以来的起居注、旧事、谱系三类,增实录、氏族、岁时三类,其中“氏族”类,由《隋志》的“谱系类”发展演变而来。宋代也是私家目录的勃兴时期,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和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是宋代私家目录的代表,是历来公认的私家目录中的双壁。这两部目录著作都是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对史部目录细类的划分也有改进和发展之处。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新增“史评”一类,晁公武鉴于宋代史学评议之风大兴,史评之作大增,于是设“史评类”,以后的官私目录,如《百川书志》《万卷堂书目》《四库全书总目》等都设有“史评类”,而《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直斋书录解题》则称为“文史类”,不尽相同。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史部增加诏令、典故、时令、别史、法令等类。“诏令”始于《新唐书·艺文志》史部中的“起居注”,到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则成为了史部的一个独立的类目,到《四库全书总目》时,“诏令”和“奏议”合为“诏令奏议”一类,列入史部。宋以前,“时令”不列于史部,《崇文总目》时于史部首创“岁时类”,到《直斋书录解题》改称“时令”,之后的《百川书志》《四库全书总目》等书皆于史部设“时令类”。《直斋书录解题》的“典故”类可以溯源于《七录》和《隋志》的“旧事”类。关于“别史”,《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称“正史外其歧出旁分者为别史”,[3](P445)该类创设于《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等沿用此名。“法令”则源于《七录》中“法制”一部,之后的《隋书·经籍志》改称“刑法”一类,以后的官修私撰目录改名又多有变化,到《四库全书总目》于政书类下设“法令”子目,即《隋书·经籍志》以来的“刑法”类。之后,元代的《宋史·艺文志》的史部十三类,也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方法。其中设立的“史钞”一类,著录史钞和史评方面的史书,之后的《文献通考·经籍考》设“史评史钞”类,《百川书志》《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则专设“史钞类”;《七录》和《隋志》的“旧事类”,《宋史·艺文志》改称为“故事”类,并删去《隋志》设置的“杂史”一类,把《隋志》中的“起居注”类和《崇文总目》设立的“实录”类编入了编年或别史类中,并改《隋书·经籍志》的“谱系”为“谱牒”。整体而言,《宋史·艺文志》史部十三类基本上都是对前代的继承和发展。
三、《四库全书总目》标志着四部分类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隋书·经籍志》以后,史部在既有格局的基础上,又有一些调整和变化,到清代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总目》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前代公私目录中史部格局的经验和成果,使得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体系,以及史部格局臻于成熟和完善。到清代,中国古典目录学达到了昌盛。期间虽有打破四部分类体系的一些尝试,如明代的《文渊阁书目》《新定内阁藏书目录》等官修目录及《晁氏宝文堂书目》《世善堂藏书目》等打破四分顺序的私撰书目,但总体而言,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体系仍是官私目录的主流。这一时期,四部分类的一些目录著作中,史部目录都有所变化,高儒的《百川书志》史部二十一门,新增史咏、野史、外史、小史诸门。徐火勃《红雨楼书目》史部十类,新增旁史、本朝世史汇、人物传、姓氏、年谱、科目、家训等类。朱睦《万卷堂书目》史部十三类,增加“制书”一类。清初的《明史·艺文志》也是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其中史部包括正史类、故事类、职官类、仪注类、刑法类、传记类、地理类、谱牒类、杂史类、史钞类,其类名基本上沿用前代史部目录之类名。清代的目录学真正的集大成之作,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是乾隆中期的《四库全书总目》,它是四部分类体系的一大典范,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达到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其中史部分为十五个类目,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类目的划分和类名的设置趋于合理。其中“纪事本末”为《四库全书总目》首创,之后被《书目答问》和《清史稿·艺文志》所沿用。“诏令”始于《新唐书·艺文志》,到《直斋书录解题》独立成类;“章奏”类目创设于《遂初堂书目》,但当时在集部,《直斋书录解题》也在集部设有“奏议类”,《万卷堂书目》则于史部设“奏议类”,在清修《四库全书》之前,只有《世善堂藏书目》于史部同时设立诏令类和奏议类,至《四库全书总目》始将“诏令奏议”合为一类,入史部,之后的《书目答问》和《清史稿·艺文志》沿用“诏令奏议”之类名。“政书”类设立于明钱溥的《秘阁书目》,《四库全书总目》沿用此名设“政书类”,以下分通典、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六子目;“地理类”下设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传、游记、外纪十个子目;“目录类”下设经籍、金石两个子目;“传记类”下设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五个子目,“‘传记’则由《新唐志》以上皆称‘杂传’,自《隋志》并入《七录》之‘鬼神’后,或依或违,各从其意,惟《四库》独析为‘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五属”。[4](P78)《四库全书总目》删除了“谱牒”“仪注”和“刑法”,用“载记”取代了“霸史”或“伪史”的名称,其他的类目都有前代的成法可沿用,关于其因循关系,前代已有叙述。总体而言,《四库全书总目》史部类目趋于合理,是史部目录完善的标志。同时,四部分类体系到《四库全书总目》逐步趋于成熟,可视为“四分法”的典型和代表。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5]综上所述,“史部”的发展演变有一个循序渐变的过程,其类部和类目的设置与划分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随着历史发展,学术环境、书籍状况的变化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的结果,各个时期的史部目录,既有对前代的继承,又有不断的创新。史部目录从初创、定型到成熟和完善,经过了不断的调整和变化,而从这不断的调整和变化中,恰好可见史部发展演变的轨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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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闫顺利,赵雅薇.马克思主义哲学过程思想论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5,(9).
责任编辑:魏乐娇
On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History Catalogue
YANG Lei
(Hebei University,Baoding 071000,China)
Abstract:In the four parts classified system of Chinese classical bibliography,the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process of history catalogue is complex. But with a further research,the profit and loss have a gradual evolution process. On the basis of previous studies,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gradual process of history catalogue,and points out that in the western Jin dynasty,Xunxu’s “zhong jing xin bu” made the history an independent category. It is not until Tang dynasty,that “sui shu jing ji zhi” established the four parts classified system,and formed the formal name of history catalogue. Since then,the name of history catalogue has been used,although the categories are also changed,by personals or by the governments,according to the rules in“sui shu jing ji zhi”. At the same time,the evolution of the categories is also concerned in this research.
Key words:four part method;history catalogue;the evolution of category
[中图分类号]G25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6.03.021
[文章编号]1004—5856(2016)03—0091—04
[作者简介]杨雷(1987-),男,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古籍整理与四库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