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环
( 长沙学院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湖南 长沙 410003;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论先秦议论语篇中的“A而不B”评判句*
唐玉环
( 长沙学院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湖南 长沙 410003;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A而不B”评判句是先秦议论语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A而不B”格式为主要成分,形成了五种表示评价判断的常见句式。“A而不B”评判句表意精炼而全面,具有很强的概括力,既符合转折句的认知基础,又反映了汉民族的辩证思维模式。
先秦议论语篇;A而不B;评判句
先秦议论语篇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和句式表达特点,其中“A而不B”评判句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句子流传至今,如“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1]吕叔湘先生曾指出,文言里有一种常见的“甲而不乙”的句子,这种句子上下两部分各只有一个成分,多数为形容词,间或有动词。要是这两个词意义相近,则否定其一,意在辨别,“而”字表对待,等于白话的“可是”。[2]339,340吕叔湘先生说的“甲而不乙”的句子即是本文要集中探讨的“A而不B”评判句。
在“A而不B”结构中,“而”为连词,连接“A”“不B”两个成分,整个格式表达的基本含义是“A,但不B”,即在肯定“A”的同时否定“B”。“A而不B”这种结构本身大多蕴涵价值判断,在先秦议论语篇中常常被用来表达评判功能,因此,先秦“A而不B”评判句的句法结构、语义关系、语用推理值得深入探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集中讨论评判性的“A而不B”结构,其典型形式为四字格式,如“周而不比”(《论语·为政》)、“狂而不直”(《论语·雍也》)等,此外,本文在分析典型格式的同时,还分析其扩展形式,即A为双音节的并列式组合,如“惕悍而不顺”(《荀子·修身》)等[3]。
先秦“A而不B”评判句形成了5种常见句式:
S1:君子(或圣人)A而不B
S2:君子A而不B,小人B而不A
S3:A而不B则……
S4:A而不B,是谓……
S5:……,则A而不B
从句子结构来看,既有单句,也有复句。S1、S4可为单句,也可为复句;S2、S3、S5为复句。
(一)S1的句法结构
S1可以为单句,“君子”或“圣人”充当主语,《论语》《荀子》中主语用“君子”较多,《老子》中用“圣人”作主语的较多,“A而不B”在句中充当谓语,对主语“君子”或“圣人”的高尚品格进行评价性陈述。例如:
(1)君子贞而不谅。(《论语·卫灵公》)
(2)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孟子·尽心章句上》)[4]
(3)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八十一章》)[5]
还可以多个谓语共用一个主语,用多个“A而不B” 并列谓语来表达多种优秀品质,此时S1形成并列复句。例如:
(4)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
(5)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老子·五十八章》)
(6)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直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荀子·不苟》)
这种句式中,还有将主语具体化为个人或某个作品的,表达对该人或该物的评判,如:
(7)柳下惠……,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孟子·公孙丑上》)
(8)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
(二)S2的句法结构
S2为并列复句,在前一分句中,“君子”充当主语,“A而不B”充当谓语;在后一分句中,“小人”充当主语,“B而不A”充当谓语。例如:
(9)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
这种句式将君子与小人的品格的某个方面进行对比,君子则正好恰到好处,小人则正好具有其极端的一面,如例(9)中,君子有“周”的高尚品质,小人则不幸具有极端化的“比”的品格。此句式中,也可以将君子与小人变换为具体的个人,表达对该人物的评价,例如:
(10)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
(三)S3的句法结构
S3为假设复句,“A而不B”为假设性条件,“则”后成分为“A而不B”所造成的后果。例如:
(11)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厉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国》)
“则”后如果是单音节动词则没有停顿,构成紧缩复句。例如:
(12)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
这种句式的评判功能不是通过“A而不B”结构本身表达出来,而是通过“则”的后续句中的后果来传递价值判断。“A而不B”中的“A”“B”主要由动词充当,表示两种密切相关的行为。例(11)中的“教”与“诛”,“诛”与“赏”,例(12)中的“学”与“思”,都是作者认为密切相关的行为,如果只强调其一,则会带来系列不良后果,由此可知作者对其中的“A而不B”结构的评价是消极性的。
有时句中省略了“则”字,但评判的语气依然存在。例如:
(13)故知而不仁,不可; 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王霸之佐也。(《荀子·君道》)
(四)S4的句法结构
S4为判断句,“A而不B”为全句的主语,“是”是指示代词,指代“A而不B”,“谓”为谓语,“‘是谓’后的成分”为宾语。例如:
(14)……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第十章》)
有的“是谓”也说成“是为”,即“就是”或“称得上是”的意思。例如:
(15)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悌,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论语·宪问》)
还有的句子为隐性判断,句中省略了“是谓”,通过句末加语气词“也”构成判断句的方式对“A而不B”这种行为或性质进行评判。例如:
(16)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孟子·尽心章句上》)
(17)偏党而不经,听之辟也。(《荀子·王制》)
例(16)(17)对“爱而不敬”“偏党而不经”两种行为方式作出了负面评价,认为“爱而不敬”相当于是“像兽畜之一样”,“偏党而不经”是“听之辟”。
也可以只省略“谓”,但句末带上的语气词“也”带有判断语气,因此也构成了判断句。例如:
(18)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韩非子·六反》[6])
(五)S5的句法结构
S5为假设复句,“A而不B”为假设句中后续结果小句的谓语,后续结果小句的主语与前分句的主语可以相同。例如:
(19)(君子)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小人)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荀子·乐论》)
例(19)中,“以道制欲”与“乐而不乱”的共同主语是“君子”,“以欲忘道”与“惑而不乐”的共同主语是“小人”。
S5前后分句的主语也可以不同,且后分句的主语常常省略。例如。
(20)主安近之,则(臣)慎比而不邪;主疏远之,则(臣)全一而不倍;主损绌之,则(臣)恐惧而不怨。(《荀子·仲尼》)
例(20)中“安近之”“疏远之”“损绌之”的主语是“主”,但后续句“慎比而不邪”“全一而不倍”“恐惧而不怨”的主语“理想中的臣”都省略了。
上述五种常见的“A而不B”评判句的句法结构非常适宜于议论语篇中的评判表达。五种句式中,既有直接评判,也有间接评判。S1、S2以君子或小人的品性为标准,对人物品格进行直接评判;S3、S5以假设句的形式,通过陈述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对人物行为或事理进行间接评判;S4以判断句的形式,对人物行为或事理进行直接评判。
“A而不B”评判句的评判功能的实现,与“A”“B”之间的语义关系密切相关。首先,“A”“B”之间的语义关系直接决定着“A而不B”评判句是否成立,例如“大而不小”“黑而不白”“美而不丑”中“A”“B”为概念意义对立的反义词,难以传递新信息,所以此类说法很少。其次,“A”“B”之间的语义关系还决定了“A而不B”结构是否具有评判性,如“耰而不辍”“笑而不答”“卧而不听”中的“A”“B”仅仅表人物身体动作与结果,并不具有主观评价性,因而也就难以表达评判的作用。
仔细观察语料,我们可以得出,“A而不B”评判句中,核心成分A、B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语义关系,A、B之间的语义关系具有多样性,并且对A、B意义内涵或“A而不B”整体的理解必须结合上下文语境来进行。
(一)A、B语义组合关系的多样性
1.A、B互为近义词
A与B在词义上属于近义词,概念意义相同或相近,但感情色彩相反。例如:
(21)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例(21)中的“和”“同”是近义词,但在概念意义上略有差别,感情色彩上也不同。“和”指在矛盾对立诸因素的作用下实现真正的和谐和统一[7]563。“同”的含义是指盲从附和。
又如上举例(9)中的“周”和“比”,理性意义相同,但感情色彩相反,A为褒义词,B为贬义词,例(9)整句的含义是“君子是团结,而不是勾结;小人是勾结,而不是团结。”[1]17“团结”与“勾结”在感情色彩上一褒一贬,其意义的差异是我们根据人的行为动机的好坏而给予的不同的词汇表达。
2.A、B互为反义词
A与B在词义上属于反义词,概念意义与感情色彩都相反。例如:
(22)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论语·子路》)
(23)天之道,利而不害。(《老子·八十一章》)
例(22)中的“泰”与“骄”概念意义与感情色彩呈对立的两极,“泰”指安详舒泰,“骄”指骄傲凌人[1]141。例(23)中的“利”“害”也是互为反义词。
3.A、B互为条件伴随关系
A与B所实施的行为密切相关,同时进行,互为伴随条件,缺一不可。例如:
(24)故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 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荀子·王制》
例(24)中“法”指“制定法律”,“议”指“讨论研究”,“法”与“议”必须同时进行,如果“法而不议”,那么必将导致“法律没有涉及到的事情就一定会被废弃不管”的后果;“职”指“规定各级官吏的职权范围”,“通”指“彼此沟通”,如果“职而不通”,那么必将带来“职权范围涉及不到的地方就落空”的后果。因此,必须做到后续句中提到的“法而议”“职而通”,二者不可偏废。
又如上举例(12)中“学而不思”“思而不学”中的“思”与“学”为同时伴随的行为,“学”与“思”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二者不可只强调其一。
4.A、B有让步转折关系
A与B可以理解成一种现实顺承关系,但更恰当的是理解成“即使A,但也不B”的让步转折关系,如:
(25)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其不欲见贤。(《老子·七十七章》)
邢福义指出,关联词“即使……也……”存在先让步后转折的关系[8]268,所以,例(20)可以理解为现实性的“圣人有为,但却不恃;功成了,但却不居”,但还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假设性的“圣人即使有为,但也不恃;即使功成,但也不居”。
正因为A、B之间语义关系表现出多样性,所以A、B的语义组合并非唯一,同一个A可以对应多个B,同一个B可以对应多个A,如与“为”的组合有“为而不争”“为而不恃”等,与“争”的组合有“矜而不争”“为而不争”“辩而不争”等,与“屈”的组合有“虚而不屈”“坚刚而不屈”等,语义组合关系的多义性体现了A、B组合的语义复杂性。
(二)A、B语义内涵的语境启示性
A、B之间的语义关系复杂多样,对其意义内涵的理解我们通常可以结合议论语篇的上下文来理解,对“A而不B结构”语义内涵的理解我们必须借助语境的启示。
1.通过句内成分的性质来确定A、B的褒贬。例如:
(26)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
(27)子曰:“君子贞而不谅。”(《论语·卫灵公》)
例(26)中将“威”与上、下对偶句中的“温”、“恭”对举,则可以确定“威”为褒义词,虽然“威”“猛”在现代汉语中没有褒贬的对立,但根据此处语境我们可以推导出在上古汉语中“猛”具有贬义的可能。例(27)将“A而不B”结构定位为君子的品行,所以处在A位置上的“贞”必然为褒义词,处在B位置上的“谅”必然为与之相对或相关的贬义词。
在S2句式中,将君子与小人进行比较,使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如上例(21)中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中,“和”已经界定为君子的品行,“同”已经界定为小人的品行,因此“和”必然为褒义,“同”必然为贬义。
2.通过句内的成分来确定“A而不B”整个结构的褒贬。例如:
(28)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韩非子·初见秦》)
例(28)中,通过“不忠”这个贬义的判断性成分,我们可以知道“知而不言”是一种不当的行为。
“A而不B”评判句是以“A而不B”为主要成分所构成的表示评价判断的句子。评价通常是指对某事或某人某物进行判断、分析并得出结论,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是否存在、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以及事物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断定,因此评判句要求对人或事物的属性、行为、行动等进行肯定或否定的判断,进行详尽的分析,并得出正面或反面的价值判断。“A而不B”评判句是一个表意全面的评判句,既有对A的肯定,也有对B的否定。
“A而不B”评判句在逻辑上有很强的概括力,在肯定“A”的同时否定了与之相关的“B”,既做出了一个肯定的判断,又相应地做出了一个否定的判断,并且,这个否定的判断正好为肯定句的内涵划出了一个明确的边界。“A而不B”评判句指出了人或事物具有某种属性,但又不具有另一种相关的属性,这种句子概括出事物的多种特性或事件的多种过程,表意精炼而又全面,因此“A而不B”评判句非常符合转折句的认知基础和汉民族的辩证思维模式。
(一)“反预期”造成语意的“转折”
“A而不B”评判句的五种句式在议论语篇中的共同作用是表明态度,提出论点。“A而不B”本质上表示转折关系,表明深层语义或逻辑事理上的一种逆转。吕叔湘指出,“凡是上下两事不谐和的,即所谓句意背戾的,都属于转折句。所说不谐和或背戾,多半是因为甲事在我们心中引起一种预期,而乙事却轶出这个预期。因此由甲事到乙事不是一贯的,其间有一转折。”[2]并举例:
(29)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礼记·大学》)
一般而言,视则有所见,听则有所闻,这是合乎一般预期的,所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构成了两个具有转折关系的分句。类似的例子还有:
(30)道在不可见,……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韩非子·主道》)
因此,“A而不B”结构一般都带有强烈的转折意味,表明一种反预期的认知心理,如上例(3)中的“为而不争”,例(8)中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例(14)中的“为而不恃”等,也就是说,“为”极易导致“恃”“争”,“乐”极易导致“淫”,“哀”极易导致“伤”,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后者并没有按常理出现。因此,“A而不B”结构一般都带有反预期的心理特征,并造成转折的语势。
(二)汉民族认识事物的“辩证观”
正如白丁指出,“A而不B”结构体现了汉民族文化认识事物时所持的辩证观[9]。
1.事物或属性都有两面性
从事理上来说,事物的两面性指任何事物既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 “A而不B”结构则正好体现出这两个方面,A为好的一面,但如果好的一面任其发展,必然走向另一个不好的极端即B方面。物极必反,任其发展,则会走向反面,会给人们带来不利的后果。“A而不B”评判句体现出中国传统哲学对“度”的适当把握的强调。如:
(31)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
例(31)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哲学中对度的理解,使民众“劳”,但却不过度,因为过度会导致民之“怨”,有“欲”却加以抑制而不滑向“贪”,“舒泰”但不骄奢,有“权威”但不导向带有粗暴倾向的“猛”。这种节制与平衡体现在语言中就是“A但却不B”的“A而不B”构式。
2.事物或行为之间具有联系性
从人们的认识上来说,事物或行为之间往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我们认识这些事物或实施这些行为的时候,必须全面认识,二者兼顾,才能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例如:
(32)君子有三思而不可不思也:少而不学,长无能也;老而不教,死无思也;有而不施,穷无与也。是故君子少思长,则学;老思死,则教;有思穷,则施也。(《荀子·法行》)
例(32)中,通过“长无能也”“死无思也”“穷无与也”这些消极后果,人们可以反向推理出“少”与“学”,“老”与“教”,“有”与“施”之间的密切关系,进而得出结论:人们应该做到“少而学”“老而教”“有而施”。
如上举例(11)中的“教”与“诛”,“诛”与“赏”之间,例(12)中的“思”与“学”之间,例(24)中的“法”与“议”之间,“职”与“通”之间,都具有着深刻的事理上的内在联系,二者必须同时重视,不能片面地只执着于一端,用“A而不B”的格式,正好全面地表达了作者所要传达的信息。
“A而不B”评判句是先秦议论语篇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以“A而不B”为主要成分,形成了五种表示评价判断的句式。这五种句式的功能旨在提出论点,表明说话人的态度或情感。在“A而不B”结构中,A、B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语义关系,对A、B的意义内涵或“A而不B”整体的理解都可以结合上下文语境来进行。
“A而不B”评判句在语意上重在逆转,表意精炼而全面,非常贴合转折句的认知基础和汉民族的辩证思维模式。值得注意的是,“A而不B”结构成熟于先秦,在现代汉语中它依然非常活跃,有的还灵活运用为“拆字”辞格,如“游而不击,来而不往,打而不倒,退而不休,死而不僵,食而不化”等,表意丰富而幽默。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张觉.荀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4]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5]老子.道德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6]高华平,王齐洲,张三夕.韩非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
[7]《古代汉语词典》编写组.古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8]邢福义.“但”类词对几种复句的转化作用[M]//邢福义.邢福义选集.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9]白丁.“A而不B”格式的文化内涵[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4):91-96.
[责任编辑 韦杨波]
On the Evaluative Sentence Pattern Featuring “A instead of B”in Pre-Qin Argumentative Writings
TANG Yuhuan
(Chinese and Film-Television Communication Department,Changsha University, Changsha,Hunan 410003;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The evaluative sentence featuring “A instead of B”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ancient Chinese argumentative writings, which includes five sentence patterns to express evaluation and judging. This expression is refined and comprehensive, conforming to cognitive basis of contrast sentence and the dialectical pattern of Han Chinese.
Pre-Qin Argumentative Writings;A instead of B; evaluative sentence
H04
A
1672-9021(2016)06-0035-06
唐玉环(1974-),女,湖南常德人,长沙学院中文与影视传播系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语言学理论、汉语语法学。
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先秦诸子议论语篇的多维研究”(14YBA015)。
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