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娟
204国道柘汪收费站
浅谈收费公路资产计提负折旧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
王海娟
204国道柘汪收费站
本文对收费公路资产与普通固定资产的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收费公路资产应当计提负折旧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以供参考。
收费公路资产;负折旧;依据;意义
与普通固定资产相比,公路资产和收费公路资产具有以下特性:
1.是全社会公共产品,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性。
2.项目建设具有政府指令性,实行政府计划管理。
3.项目投资大,服务期限长。
4.资产价值因后续资本性支出持续增加而逐年增大。
5.投资及后续支出与经济效益成反比,与社会效益成正比。
6.资产使用寿命与土地寿命相同,基本没有全部破损、灭失、报废等现象。
7.投资回收期长且不确定。
8.投资收益具有滞后性和稳定增长性。
9.政府全额投资无需收回,非政府投资需要收回。
10.收费公路具有特许经营性和法定期限性。
11.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导性、非盈利性,实行政府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12.资产所有权始终为国家,收费公路资产为有限期授权经营,代为管理,经营期满须无偿移交国家和委托人。
基于公路资产不同于普通固定资产的上述特点,非收费公路资产不计提折旧,收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应当有别于普通固定资产。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折旧在财务上有三个作用:其一,投资成本货币形式回收;其二,确保固定资产价值完整,为资产重置提供资金来源;其三,抵减当期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额。
收费公路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损耗、损坏,影响行车安全与畅通。为了确保公路的使用性能,人们采用在发生损耗和损坏时,对公路实施大中修,水毁抢修,预防性养护等措施,通过局部大修实现整体更新,保证公路可持续使用。公路大中修工程能使公路的完好状态保持一年以上,其投资属于资本性投资,是构成公路资产价值的必要部分。这就说明,收费公路资产的期末价值始终大于期初价值,其净残值大于原值,折旧额应为负值。按照折旧的一般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由于收费公路资产原值始终小于预计净残值,年折旧额始终小于零,所以收费公路资产应当计提负折旧。
也就是说,负折旧的概念是完全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和计算公式,结合收费公路资产的特点和现实,得到的符合要求的结论。其客观真实性、科学性毋庸置疑。
负折旧概念对于解决当前我国收费公路资产计价问题,促进收费公路资产账实相符,抑制经营性公路暴利和逃税行为,改善政府还贷公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丰富和完善固定资产折旧理论与实务等等,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弥补和完善现行制度下对收
费公路资产的计提政策、有助于收费公路资产账实相符现行制度下,收费公路的账面价值被严重低估,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账实不符现象愈加突出。主要有以下原因和表现:
1.公路投资超概:由于公路概算编制时间早于施工若干年,期间国家土地政策、征地拆迁政策、贷款政策、物价、自然灾害、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实际投资超过概算批复投资现象普遍且较为严重,调整概算批复审核严格且程序繁琐。实际中,最终实际投资超施工预算批复,预算批复超概算批复,概算批复超估算批复,造成收费公路账面价值低于实际价值。
2.地方政府资本金不到位:收费公路建设中,地方政府承诺的资本金不能到位或者不能完全按期到位已成了公开的秘密。国家规定收费公路项目资本金应占概算总投资35%,但审计署审计结果全国到位率只用11%,未到位资本金就须由银行贷款等有偿债务资金垫付。
由于此部分垫付资金一无计划二无批复,政府财政、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时,与超概投资使用的贷款一样,被剔除。这些贷款成了见不得光的“黑钱”、无人买单的“呆账”、无资金来源的“死账”。该两部分在建设期形成的实际资产因无依据而上不了收费公路资产的“户口”,一直游离于公路资产账外,形成账实不符。
3.过量使用贷款和超期使用贷款产生的利息:因超概算投资使用贷款、资本金未到位使用贷款、资本金迟到位、未到位延期使用贷款、项目建设期延长导致延期使用贷款等原因,造成建设期贷款利息超出概算,工程决算时被剔除,形成构成工程实际成本的费用性支出却游离在收费公路工程资产账外,形成账实不符。
4.公路大中修、水毁抢修、收费系统升级改造、收费站改扩建、服务区改扩建、治超站点建设、安检站点建设等,构成公路资产价值的后续资本性支出,因现行制度对收费公路资产在竣工验收后实行造价“封口”政策,无法计入收费公路资产价值之中,导致账实不符现象愈演愈烈。
(二)有利于改善政府还贷公路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计提负折旧,将游离于收费公路固定资产账外的有依据的超概支出、资本金未到位使用的贷款支出、被剔除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支出、公路后续资本性支出等逐步计入收费公路固定资产价值之中,让收费公路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让超概使用的贷款、资本金未到位使用的贷款真实合理地显示在公路资本的账面之上,让“黑账”、“呆账”、“死账”白起来,活起来,让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清楚政府还贷公路的家底和真实负担,非但不会影响融资(上述账项贷款银行一清二楚),还会有利于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合理解释企业支出及其构成。
另一方面,不计提折旧,可以增加企业盈利,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成果。计提负折旧,将超额超期使用的流贷利息予以冲抵,增加公路资产价值,即,借:累计折旧;贷:财务费用。企业的经营成果将大大改善。
计提负折旧,将长期挂在在建工程项下的资本性支出转入公路资产项下,即,借:累计折旧贷:在建工程。企业的财务状况将得以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改善,经营成果改善,就是为融资活动提供了最大的支持,就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好体现。
(三)有利于抑制经营性公路的暴利行为,增加国家税收,调节两种收费公路之间的公平竞争
计提负折旧,让经营性公路由减利变为增利,由抵税变为加税,不但能够增加国家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有利于抑制暴利行为,还能促进经营性公路与政府还贷公路之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收费公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平抑民忿民怨。
总之,收费公路资产计提负折旧有利于企业对外融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抑制经营性公路暴利行为,增加国家税收,实现两类企业公平竞争。
[1]张芳冰.经营性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08:51+53.
[2]刘刚.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资产折旧问题探讨[J].北方经贸,2009,05: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