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斌
重庆綦江党校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对策刍议
王显斌
重庆綦江党校
本文笔者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克服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治理中存在的业主委员会治理作用有限,物业公司服务能力不足,政府治理缺位,业主群体法律认知不足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小区治理科学化水平。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对策
城市新型居民住宅小区(以下或简称“小区”)已成为我国城市社会的重要单元,是城市居民居住、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的基本场域,小区的设施、环境、治安、秩序及综合治理状态,事关小区群众的生活质量,事关社会和谐幸福。
1.1充分调动居民主观能动性。目前的现状是,多数居民群众对小区治理关注度不高,参与度低,有些居民只是把小区作为一个“歇息”的地方,面对小区治理中的问题听之任之;有些小区业主在权益受损时也往往选择无奈地忍受,对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建设和谐小区缺乏信心,积极性不高。因此,提高小区治理水平,首先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1.2明确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宣传的重点内容,一是有关小区治理的先进理念,二是开展小区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法规,三是小区治理的改革举措,四是小区治理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
1.3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协同行动,形成整体效应。一些有条件的小区可以聘请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有关政策进行祥细解读。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形成推进小区治理的强大舆论场。
2.1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组织、宣传、民政、财政、住建、教育、卫生、规划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地区小区综合治理工作。
2.2普遍建立基层党组织网络。目前很多小区都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特殊作用,建议根据小区的规模大小,设立不同的基层党组织。规模在500户以上的,成立基层党支部;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可以成立党总支;规模在5000户以上的大型小区,可以成立基层党委。不足500户的小型小区可以设立党小组或与周边小区联合成立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隶属于当地镇(街)党委管理。为加强对住宅小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可以由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组建成立住宅小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住宅小区党组织工作。
2.3强化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房管、住建、规划、公安、环卫、计生、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对社区和住宅小区内各相关事务的指导和监督。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内公益组织以及其他文娱体育等专业社会组织的培育、指导和扶持;公安部门及其社区警务室要强化对小区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其安保工作人员的治安、消防、灾害预警、出租屋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城建、规划等部门要依法对住宅(小区)开展容积率、绿化率、业主委员会及公共设施等建筑规范方面的监督检查。
2.4大力发展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一是要根据一定规模标准在新型住宅小区建立居民委员会组织。原则上5000户以上的小区应当单独设立居民委员会。对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周边小区联合成立社区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同时建立起相应的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是连接基层政府与居民群众的重要枢纽,要通过健全各类小区内的居民委员会组织,发挥其上通下达的功能。二是推广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指导性文件,包括业委会委员条件、选举方式、示范章程、工作制度等。三是大力培育发展小区内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小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扶持小区社会组织发展。
3.1建立组织机构选举制度。包括小区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制度、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业委会组织选举办法和程序等。
3.2建立小区“多方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由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小区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多方联席会议制度”。
3.3建立小区居民议事制度。要充分发挥广大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
4.1建立公共事务协商平台。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主导、多方参与的公共事务协商平台,利用小区内公益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组织小区内各方主体协商开展与小区居民生活相关的各类公益活动(包括文艺体育活动、公益慈善活动等),可整合和激发小区内各种公益性资源,实现小区内的相互服务,自治管理。
4.2建立居民信息交流平台。可由社区基层党组织为主导,在新型住宅小区普遍建立起诸如QQ群、小区网上道德论坛、小区公共事务论坛等的信息交流平台,由专人负责管理,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并与舆情监管、信访部门对接。
4.3建立志愿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利用物业管理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在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引导之下建立志愿者活动中心,制订志愿者服务章程,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会议,吸纳更多的居民参与志愿者服务。
5.1分类调查,全面摸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可在分析小区管理相关部门如城乡规划局、房管局和住建局等部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不同小区进行归类,分门别类进行调查、摸清实底。
5.2制定符合地区实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小区规模基准数的界定、范围和依据以及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种类、数量和质量等标准。
5.3建立部门联动和监督反馈机制。由民政、规划、住建等单位组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监督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对已建、在建和将建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利用、管理交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企业信用评价和资质审定为抓手,对物业管理公司和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规劝、处罚和整改。
[1]孙琦.浅析住宅小区规划设计[J].经营管理者,2013.
[2]黎连业.智能小区的九大系统设计与实现[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