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精细菜水产品直补限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6〕232号
四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精细菜、水产品直补限价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7日
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精细菜、水产品直补限价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保障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主要精细菜价格稳定,满足全市广大群众节日生活需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蔬菜品种:陇椒、韭黄、蒜苔、黄瓜、西红柿、长茄;水产品品种:带鱼、鲳鱼、黄花鱼、青虾、虾仁。
(二)时间:分别在2016年12月29日至31日(元旦前3天)、2017年1月23日至27日(春节前5天)、2月9日至10日(元宵节前2天),共计10天,对6种蔬菜和5种水产品实行直补限价。
(三)实施范围:在市区185个零售经营网点开展直补限价工作,主要包括13个重点超市25个门店、138个蔬菜平价店(含水产品销售门店10个)、22辆社区平价蔬菜直销车,较去年(直销车进社区移动销售点)增加65个网点。
(四)数量:计划平均每日供应限价蔬菜120吨,10天合计1200吨;每日供应水产品4吨,10天合计40吨。
(五)直补限价价格:在每个节日实施的前一天,由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西宁农商公司,根据市场蔬菜及水产品价格情况拟定直补限价期间限价蔬菜销售价格,报市政府确定后,在媒体公示。水产品价格由市农商公司按到货价平价销售。
(六)补贴标准:6种限价蔬菜补贴标准平均为6元/公斤,计划补贴资金720万元;6种水产品由市政府给予调运补贴后平价销售,销售价格预期较市场价格每公斤低6元,降低群众消费支出240万元。
(七)具体要求:直补限价蔬菜及水产品经营网点统一悬挂:西宁市政府直补限价蔬菜;西宁市政府平价冷冻水产品。公布监督电话:市发改委12358、市场监督管理局7171643、商务局6133765;公示具体品种、价格。按照全市统一的直补价格进行销售,每人一次购买单品不超过5斤,并保证质量。
(一)市发改委负责节日期间蔬菜批发、零售价格变化动态,提出预警。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农商公司确定实施直补限价的陇椒、韭黄、黄瓜、蒜苔、西红柿、长茄及水产品具体价格。指导所负责建设的28个平价菜店直补销售管理,指导经营户做好销售台账登记工作。
(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13个重点超市25个连锁门店的直补限价蔬菜销售管理工作,并指导超市做好销售台账登记。
(三)四区政府负责各区所建平价蔬菜店的直补限价蔬菜的销售管理工作,做好销售台账登记。同时,配合农商公司做好平价直销车进社区沟通协调及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西宁农商公司负责全市蔬菜平价店、直销车的的直补限价蔬菜配送。同时,切实做好农商公司所建的34个平价蔬菜店、四个农贸市场平价点、
附件122辆蔬菜直销车和冷冻水产品直补限价管理和销售台账登记。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各直补限价蔬菜经营店(点)和直销车直补限价蔬菜、水产品的销售价格,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市发改委、四区政府组成检查组,加强早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卖大户、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落实节日期间最高限价等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安排,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七)市审计局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西宁电视台、微信等公共平台公布限价直补蔬菜及水产品销售网点。加强正面引导,从政府惠民利民、为民办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的角度积极宣传。
附件1.蔬菜平价店目录
2.超市蔬菜销售门店目录
3.社区蔬菜直销车目录
4.蔬菜平价店水产品销售门店目录
附件1
蔬菜平价店目录
附件1
附件2
蔬菜平价店目录
附件3
社区蔬菜直销车目录
附件4
蔬菜平价店水产品销售门店目录
蔬菜平价店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