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总工会 赵克忠 朱建民 吴俊义
省部属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江苏省总工会 赵克忠 朱建民 吴俊义
为深入了解省部属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情况,江苏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于最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共向100家企业、1000名职工发出问卷,赴企业召开26次党政工领导和职工座谈会。
从总体上看,省部属企业工会作用发挥较好,但也有部分企业工会存在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少数企业工会的活力、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不够。
1.不同企业之间工会作用发挥存在不平衡。总体上看91.6%的职工认为本企业工会能发挥作用,有46.2%的职工认为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很好;91.8%的职工对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情况满意,有38.4%的职工非常满意。但交叉分析显示,“全国职工之家”、“省(市)级职工之家”和“非模范职工之家”企业的职工认为“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很好”的,占比分别是78.4%、45.8%和28.8%,认为“作用不大、没有作用和不清楚”的分别是0.0%、7.7%和14.9%;对“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情况非常满意”的,占比分别是77.8%、36.1%和20.5%,“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分别是6.9%和16.3%。体现出不同企业之间工会作用发挥不平衡。工会工作条件和基础较好的企业工会,作用发挥较好。相反,一些企业工会作用发挥相对较弱,职工满意度偏低。
2.不同职工群体对工会作用发挥的认可度存在差异。企业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和职工对工会作用发挥评价有所不同,在一些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党政领导、工会干部、会员、非会员“认为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很好”的占比分别是55.6%、72.2%、47.0%和31.5%,“对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非常满意”的分别占43.4%、61.1%、38.5%和31.8%,“认为本企业工会是职工之家”的,分别占96.2%、92.2%、88.2%、75.3%,“认为本企业工会干部是职工之友”的分别占98.1%、97.2%、84.9%、77.5%,这表明不同职工群体对工会作用发挥认可度不一,职工会员尤其是非会员对工会作用发挥的评价远低于企业党政领导,更低于工会干部自身。工会工作和工会作用的发挥如何赢得职工群众的认可,是当前工会工作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3.工会作用发挥的现状与职工的希望还有差距。问卷调查中,在回答“您认为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得最好的是”的多项选择中,职工依次选项为“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劳动竞赛,开展岗位练兵”、“实施帮扶,开展送温暖,为职工排忧解难”、“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完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民主权利”、“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反映职工的呼声和愿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利益”等,分别占56.8%、52.3%、51.1%、41.2%、32.1%、18.7%、14.5%。而在回答“您最希望本企业工会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时,职工的选项依次是“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反映职工的呼声的愿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坚持完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利益”、“实施帮扶,开展送温暖,为职工排忧解难”、“组织劳动竞赛,开展岗位练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占比分别为69.7%、69.1%、64.9%、60.1%、59.5%、56.4%、48.1%。一些职工“最希望工会发挥作用的工作”与“工会作用发挥最好的工作”相比中排位靠后,表明工会作用发挥的现状与职工的希望不尽相同,工会组织如何按照职工群众的愿意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是当前工会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与时俱进不够,缺乏生机活力。长期以来省部属企业工会党的组织健全,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加之省部属企业总体经济效益较好,因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比较到位,劳动关系相对和谐稳定。这些国企工会工作的政治优势和工作优势,使国企工会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委的意图开展工作的优良传统,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也使一些国企工会对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按照职工愿意开展工作思考得不多,研究得不深,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工会干部面对国企全面深化改革,企业组织形式、劳动关系、利益格局、职工队伍的深刻变化及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要求还不适应,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工作中存在“活动型”、“福利型”色彩和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与时俱进不够,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特色不鲜明,工会工作内容与职工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调查中,43.4%的职工认为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不好的原因是“工会工作不与时俱进,缺乏生机和活力”,在影响工会作用发挥的诸多因素中居首位。
2.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会作用难发挥。一是工会维权机制刚性支撑不足。工会维权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大多没有操作细则,对违法行为缺乏足够的追究措施和手段,工会维权的力度和效果难以充分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工会维权机构不健全。18.6%的企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4.7%的企业未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22%的企业未建立集团(公司)层面职代会,且推进困难。三是体制机制不完善。一些企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了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福利和企业工资总额,国企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只能在企业工资总额内,协商讨论企业内部分配比例和二次分配方案等,使国企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集体协商工作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职工对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可度不高,仅占14.5%。
3.部分领导不重视,干部配备不到位。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与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相比,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工会工作是软任务,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影响工作大局和自己的政绩,因而对工会工作不闻不问、放弃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二是工作上没摆上位置。一些企业党政领导认为工会是群团组织,工会工作就是跑跑龙套,搞搞活动,发发福利。一些企业党政领导虽兼工会主席,但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党政工作上,对工会工作兼而不管,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三是工会干部配备不到位。《江苏省工会法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应当按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调查显示,200人以上企业中有34.5%没有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企业专职工会工作人员数仅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62‰。约有20%的省属国有企业工会主席没有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或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工会干部配备不到位,待遇不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群团工作会议为我国工运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国总工会改革的全面启动,为国企工会发挥作用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针对当前省部属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1.坚持党的领导,打牢工会发挥作用的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发挥工会作用的关键。各企业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自觉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委要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国企工会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真正形成国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工会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打牢工会发挥作用良好政治基础。
2.坚持改革创新,奠定工会发挥作用的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面对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国企工会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才能在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解放思想,破除束缚国企工会发挥作用的陈旧思想和观念,摒弃影响工会发挥作用的思维定势和传统方法,打破制约国企工会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使国企工会工作贴近时代脉搏,贴近企业实际,贴近职工需求。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国企工会缺乏生机和活力的问题。要创新理念、更新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与时俱进的品格推动国企工会创新发展,以思想的大解放、改革的大突破,促进国企工会作用的更好发挥。
3.尊重职工意愿,厚植工会发挥作用的群众基础。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工会最大的优势是联系职工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职工群众。面对国企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国企工会要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代表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要尊重职工意愿,以职工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请职工一起设计,开展工作请职工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一起评议。要健全依靠职工推进工会工作的制度,提高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水平。凡涉及会员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工会内部民主制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会员群众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领导人的制度,完善工会会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职工会员监督。把职工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发挥作用的主要依据,真正做到开展工作和活动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克服贵族化、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厚植工会发挥作用的群众基础。
4.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会作用发挥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加强省部属企业尤其是新建重组企业、集团公司三四级企业及联营控股企业工会建设,努力做到工会组织全覆盖,职工全入会。二是规范工会运行机制。按照科学规范、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要求,建立适应企业规模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企业工会民主科学决策、执行落实、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等机制,提升工会规范建设水平。三是依法配备工会干部。贯彻《江苏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选配和审批企业工会主席人选时,落实江苏省委“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的规定,在企业改革改制重组过程中,把工会组建方案和工会专职人员的配备列为合法性审查内容,从源头上保障工会干部配备。四是加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根据企业工会人员现状做出整体培训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分层次有针对性、适用性培训,提高工会干部能力素质。研究制定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办法,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成长提供帮助。为企业工会干部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工会干部履职的积极性。五是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活动,不断增进与职工的感情;强化工会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真正把国企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国企工会干部成为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