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曾建立五个“产业工会”

2016-03-15 17:24中国工运研究所
工会信息 2016年35期
关键词:全国总工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区

文/中国工运研究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曾建立五个“产业工会”

文/中国工运研究所

1933年4月至1934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先后建立了五个“产业工会”。

中共中央和全国总工会一贯主张按产业原则建立工会,在共产国际和赤色职工国际的领导下,为了实现以城市为中心,组织工人阶级的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设想,尤其重视发动和组织产业工人和按产业系统去建立工会组织。在对苏区工会运动的指导上,坚持了同样的组织原则。1930年9月,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职工运动决议案》就强调苏区“应当有系统地建立当地统一集中的产业工会和手工业工会的联合”。同年12月,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苏维埃区域工会工作大纲》规定苏区工会要组织六种工会:产业工会、雇农工会、苦力工会(包括肩挑担担的、推车的、抬轿子的、做短工的、帮闲的等)、运输工会(木船、码头、车夫等运输工人)、店员工会、手工业工会,这六种工会都属于与地方总工会并行的产业总工会系统。1931年3月1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关于工会运动与工作路线的通告》中,规定苏区应当按照产业和职业关系组织工会,每种工会都要有系统的组织。

全国总工会迁入苏区以前,各苏区根据中共中央、中共苏区中央局和全国总工会上述文件的规定,大多已建立了一些不同业别的地区性工会,但是并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各地工会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地方工会系统进行的。1932年8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在《为苏区职工运动致全体同志信》中,批评苏区工会“直到现在产业系统的组织还不是处在主要地位”,要求苏区工会要逐渐转变为以产业系统为主要的组织形式。

全国总工会迁入苏区后,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即将筹备建立苏维埃全国性产业工会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经过一个时期的筹备,从1933年4月开始,到1934年7月,先后召开了中国农业工人、中国店员手艺工人、中国纸业工人、中国苦力运输工人、苏维埃国家企业职工等代表大会,分别建立了五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产业工会”,并初步形成了省、县、区三级工会组织系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大产业工会的建立,对于从不同产业和行业系统动员和组织苏区工人参加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起了积极作用。召开五种产业工人代表大会本身,就在五大系统工人群众中起了很大的动员作用,推动了五大系统的各级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但是由于苏区地处工业不发达的山区和商品经济落后的农村,各行业从业人员有限,产业工会因“会员不多,住得稀散,交通不便”,除了国家企业职工会外,其他四个产业工会单独进行自己的工作,实际上存在很多困难,各系统的下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工作,主要还是在区县职工联合会的领导下进行。

摘自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新编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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