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占贫困生的便宜不应该
苑广阔
2015年11月,合肥一企业给宿州桥区一所学校的30名贫困生每人送去1200元爱心款。近日,记者接到家长反映,还没等孩子们拿到钱,学校就要求学生们每人拿200元,共计60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但后来没有使用,已经陆续退还。(安徽商报)
钱虽然已经退了,但事情没有完,其中的道理也要说清楚。其实事情的前因后果很简单,就是有爱心企业组织员工来给这所学校的30名贫困生每人送去1200元爱心款,学校觉得企业大老远来捐款,怎么也得请人吃顿饭,但学校又没有这方面的经费,于是让接受捐助的贫困生每人分摊了200元。
客观而言,学校请企业来献爱心的员工吃顿饭,以表达对爱心助学的谢意,也是人之常情,但千不该万不该让这些接受捐助的贫困生“凑份子”,更不该以不出钱就换人要挟学生和家长。结果,本来很正能量的爱心助学行动,最终因为一顿饭而完全变了样:家长和学生被强迫出钱,很不满意;来献爱心的企业员工背上了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的“罪名”。
其实事情完全可以不是这个样子的。一则,如果学校非要尽地主之谊,同时又能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解决餐饮经费问题,无可厚非;二则,这些爱心人士是来爱心助学的,不是来打学生“秋风”的,所以如果学校没有条件和能力招待吃饭,就不妨明确告诉对方,相信对方一定不会不高兴。实际上,这家爱心企业的员工现在也很被动,正如他们自己所说,如果知道吃饭的钱是让贫困生凑的,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吃这顿饭。
说到底,爱心助学确实是好事,但是在具体的助学过程中,不管是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还是学校以及学生、家长,都要把工作做细致、周全,同时彼此之间要互相理解、多加体谅,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各种误解与误会的产生。这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