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现将《意见》中关于人才发展的内容进行了摘编。
三、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九)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
构建科学、技术、工程专家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
(十)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十二)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六、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二十)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等。
(二十一)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
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奖励制度等。
(二十二)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总结推广各类创新创业孵化模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
八、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六)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人才引领创新发展,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研究制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自贸区建设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等人才支持措施。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国防事业,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
(二十七)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