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浩岗
(河北大学文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丁玲小说的身份意识与生命意识
阎浩岗
(河北大学文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女性意识、女性立场仅是解读丁玲的角度之一,并非核心关键词。丁玲的性别意识、阶级意识都从属于其生命意识,即她作为生命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对自己肉体与精神、身份与欲求、生存意义与价值、个人责任与人生道路选择的意识。如果说丁玲早期小说都有女性意识,那么它主要不是体现为对性别歧视的揭露和对男权压抑的反抗,而是体现为对走出家庭而独立了的女性该如何生存、怎样生活才会有意义、有价值的思考和探索。在向左翼的转型过渡期,丁玲小说仍表现出某些超越性别或阶级身份的生命意识。即使在转型完成后,作者也并不简单地以阶级为界划分善恶。在有意强化阶级意识的同时,她并未放弃对个体生命的思考。延安时期,她对革命与民族战争中男女个体生命的命运都有自己的关注和思考。《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后文简称《讲话》)发表之后,丁玲创作中女性立场与生命意识仍有曲折表现。丁玲作品的最可贵之处,在于其既忠于自己的身份,又超越自己的身份。
丁玲小说;身份意识;生命意识
新世纪以来,在丁玲的各种身份中,最为研究者重视的是其性别身份。女性意识、女性立场成为切入丁玲文学世界的最重要角度之一。这些研究为丁玲的小说创作描绘出具体内涵不尽相同的女性意识或女性立场“凸显与消失、坚持与放弃”的时间曲线,并且暗含着比较简单的是非或高低价值判断,即:那些女性意识、女性立场凸显的作品被认为是好的,女性意识、女性立场不太明显的,被认为是不好或不够好的。笔者以为,这样简单地评价丁玲的创作,其实并不适当。女性意识、女性立场是解读丁玲的角度之一,但也仅是“之一”,它并非核心关键词。
丁玲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女性立场,有些是作者“有意识”的(例如《三八节有感》),有些则属无意识的自然流露。通观丁玲全部创作并细加辨析可以发现,丁玲平生最为关注的,是不同形态个体生命的存在状况、生存方式及生存价值和意义。丁玲身为女性,其观察人生与社会的视角无疑多为女性视角,早期作品的视点也多为女性生活,因为一般说来作家都倾向于写自己最熟悉、最有把握的东西。女作家写女性居多,正如男作家写男性居多,不一定是有意而为,不一定含有性别反抗或性别歧视的意味。女作家写女性,自然有男作家不具备的优势,正如男作家写男性有女作家不具备的优势。同时,即使女作家并非有意识反抗男权社会,或并不将其作为作品主题,但由于写得细腻、写得真实,客观上也会含有对社会上存在的性别歧视、性别压抑的揭露。另一方面,在其创作生涯中,丁玲又不断试图突破自己,尝试另外一种视角或视点,例如短篇小说《夜》选择了男性视角,《田家冲》《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反映的是超越性别的社会问题,后期作品的视点也不再仅限于女性。这也是她与其他一些女作家的不同之处。所以,如果说丁玲不同时期对自己创作的立场、观点有所调整,最根本的还是在“个体生命价值”与“社会革命、阶级解放”之间,视点变化则是由“单纯关注女性个体人生”变为“全面扫描社会整体状况而并非无视其中女性命运”。其转变后的创作有时出现失误,主要原因并非不再持女性立场、没有了女性意识,而是对男女个体生命的表现不够细腻、不够具体独特。
除了性别意识,阶级意识、城乡意识也是在丁玲小说创作中表现比较明显的身份意识,这其中也有一个自觉和非自觉的问题。丁玲出身于没落地主家庭,早年寄居舅家,成长于当时尚仅为县城的常德。从社会等级来说,起码丁玲不属于底层,而小城人的身份使其既不同于乡下村民,又有别于大都市居民。在“左转”之前,丁玲的阶级(阶层)意识处于不自觉状态;“左转”之后,她接受了阶级和阶级斗争观念,其创作有意识地关注城乡下层民众生活。出生于乡村、长大于县城的她在书写上海时不同于新感觉派,讲述乡村时不同于赵树理、孙犁、梁斌、柳青和浩然等人。对于这些,以往的研究者关注不多,但它们在丁玲小说中的分量,却与其性别意识同样重要。阶级意识、城乡意识与性别意识同样从属于丁玲对个体生命价值的探索,从属于其生命意识,也就是她作为生命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对自己肉体和精神、身份与欲求、生存意义与价值、个人责任及人生道路选择的意识。
丁玲早期小说的主人公基本都是女性。对照丁玲生平经历可以发现,这些作品里面或多或少都有作者自己的影子,或体现了作者的某种生命感受和情绪。梦珂去“圆月剧社”求职的描述来自1926年丁玲去上海明星电影公司试镜的见闻;莎菲的性格气质,与丁玲颇多近似;《暑假中》同居少女少妇们的日常生活及其相互之间的情感纠纷,令人联想到丁玲和王剑虹等人在上海、南京的生活;《自杀日记》女主人公的寂寞无味之感,也是丁玲某段情绪状态的写照;《过年》《岁暮》都写到过年,前者中有作者童年时过年的情绪记忆,后者则是现时离开家庭出门在外少女的写实;《野草》和《年前的一天》都以女作家生活为题材,与丁玲本人更为接近。
《梦珂》的作者和主人公既然都是女性,其中无疑渗透着女性意识,但这不等于说作品的主题是反抗男权社会、作者的立场是性别立场。事实上,丁玲这篇处女作给人印象最深的内容主要是:
1. 一个由乡镇进入现代大都市的青年的见闻与处境;
2. 一个寄人篱下者的感受;
3. 一个恋爱受挫者的苦恼与解脱之道。
梦珂来自西南山区小城酉阳,她决心离开故乡而奔赴上海,说明她有对现代的追求,她对偏僻幽居生活的寂寞难以忍耐。然而,她对现代都市又有着本能的戒备。进入美术学校学画人体,说明她没被封建观念束缚;但她看都市人、都市生活的眼光,毕竟与上海人不同。在她眼中,作为都市人代表的堂姑母一家特别是表姐们都虚伪、不坦诚。两相比较,她怀念起童年时在故乡那“坦白的,真情的,毫无虚饰的生活”。
美术学校红鼻子教员“欺侮”女模特的事件是小说的开端,也是梦珂离开学校的导火索。这件事到底意味着什么?持性别视角的人将其解读为男性对女性的压抑,并指责在场男同学的冷漠。而若不上纲上线套理论,这说白了只是一个教员利用职务之便性骚扰或耍流氓的案例。红鼻子教员只是男性中的败类,并不代表男性全体。其他在场者当时不肯见义勇为,事后又显示“奋勇”,衬托出梦珂的真正勇敢;但在场者中既有男生,也有其他女生,此事也不宜往“性别”上靠。这类事件在今天也会发生。另一方面,艺校雇用人体模特,在性禁锢的当时是冲击传统世俗观念的行为,在观念较中国开放的日本,1927年第5期的《女性》杂志还刊发过《受不了女学生们“异样眼神”而哭出来的男性人体模特》图[1]。我们总不能将其解释为女性对男性的压抑吧?《梦珂》中的女模特究竟受伤害到什么程度、那位红鼻子教员是真的构成性骚扰,还是本为正常的举动引起当事人敏感神经的过激反应,此事读者不了解,主人公梦珂也并未亲见,所以后一种并不能完全排除。梦珂目睹都市人的虚假浮华,怀念起故乡时,当然首先想到父亲,“连看牛的矮和尚,厨房田大,长工们也觉得亲热了起来”。父亲将梦珂视为掌上明珠,并不因其是女不是男而有任何轻视,梦珂怀念的矮和尚、田大及长工们也都是男性。此时,他们只是作为“亲情”、“乡情”的代表,并非性别符号。梦珂寄居姑母家时被表哥晓淞欺骗,经历了初恋的幻灭,而晓淞耍弄梦珂,靠的主要是家庭经济优势,而非性别优势。作品交代得清楚:姑母家两位小姐“肆无忌惮的讥骂日间她们所亲热的人”,她们也愚弄男人。梦珂心理上与她们的对立,恐怕大于与故乡和都市男性们的对立。恋爱失败后,梦珂并未产生仇视整个男性世界的情绪,并不曾敌视所有男人。有人将小说中那段梦珂与表嫂关于婚姻的对话作女性主义解读,笔者则更愿将其视为作者对现代与传统婚姻关系的双重思考:不论旧式婚姻、新式恋爱,男女双方只要两情相悦,就是幸福的;倘仅建立在金钱、名位基础之上,就都与卖淫无异。作品最后,梦珂选择作电影明星,将自己塑造成精英和大众的欲望对象,这实际是表达了丁玲对演员这一职业的看法。男明星未尝不是女观众的欲望对象,不论在当时,还是在今天。
读《莎菲女士的日记》,我们可以说凌吉士想娶莎菲作全职太太,暗示她“许多做女人的本分”,显示出其无意识的男权思想,但苇弟将莎菲奉为女神、莎菲对这两个男人完全主动的地位和态度,足以抵消性别歧视、性别压抑之类内涵给人的印象。我们最直接、最强烈感受到的,是主人公对男性的失望,是追求理想爱人而不得的失落。《暑假中》写的是小城的日常生活,给人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女教员们的寂寞,她们对友情、爱情的期待和对婚姻的无望。这未必不是当时小城中男青年、男性知识分子们的感受。《过年》仍是写寄人篱下之感,“孤独”是小菡最强烈的感受。《岁暮》、《小火轮上》与《暑假中》内容类似,《自杀日记》不过将《暑假中》的群像改为单人特写。主人公要自杀的原因,不是经济的、政治的,甚至也不是文化的,她“只是无味罢了”。说到底,这一系列小说表现的是时代青年的青春感受、青春情绪。
与上述小说不同,《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里的女主人公薇底是个已婚者。她像莎菲一样非常强势。她以个人为中心,“不拘什么小事,要她作点牺牲是不会有的。她除了尊重自己的冲动,从未把事的轻重放在心上称一下”。但她同样得不到真爱。她尝试婚外偷情,最终也是失望而归。《她走后》里的丽婀也是个薇底式的个人中心主义者、自恋者,是个莎菲式的强势女性。她也与丁玲其他早期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一样寂寞。
《阿毛姑娘》《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和《日》是丁玲将视点挪移,思考、探索和表现与自己生活距离、差异较大的女性生活的三个早期短篇。《阿毛姑娘》里阿毛的悲剧,主要来自城乡不同文化的撞击:在偏僻山村长大的阿毛,在接触到城市现代文化之后,被城市生活方式诱惑,产生不安分、不切实际的幻想,并将其付诸行动,最后终于幻灭,抑郁而死。作者通过叙述人语言直接评论:那些城市知识女性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幸福。而《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写的是城市里的另一类女性——特殊职业的女性——妓女,写的是妓女阿英的日常的一天。它可以与《阿毛姑娘》互训:城市知识女性未必幸福,妓女生活也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不堪。《日》则是对上海都市生活的印象式速写,它的结论是:不论是下层人的生活还是上层人的生活,都不能算是真正的“人的生活”,“谁都是那么一天一天的毫无意味,毫无用处的把时日送走”。
如果说丁玲这些小说都有女性意识,那么它主要不是体现为对性别歧视的揭露和对男权压抑的反抗,而是体现为对走出家庭而独立了的女性该如何生存、怎样生活才会有意义、有价值的思考和探索。《野草》和《年前的一天》中的女作家都是二十四岁,与丁玲本人当时的年龄相仿佛,也都是和丁玲一样的独立意识特强、只属于自己的人,都面临着生活与创作上的困惑。后者中的着辛甚至要“丢弃这写作的事,趁在未死之前,干点更切实的事”。这喻示着:丁玲后来人生和创作的转向,实在是其自身心理发展和性格逻辑的必然,而非外力作用的结果。
1929年冬—1930年是丁玲人生与创作的转型过渡期。在这段时间里,丁玲创作完成了中篇小说《韦护》和短篇小说《年前的一天》及《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一和之二等。《韦护》和两篇《一九三○年春上海》写的都是“革命加恋爱”,因而其主人公都是兼有男女两性。三篇小说的结局都是男女同居者的分手:《韦护》中男革命者韦护为了不影响革命事业而离开女友丽嘉;《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一)》中女青年美琳不甘整天呆在家里,“要在社会上占一个地位”,离开了身为自由主义作家的男友子彬;《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二)》中资产阶级女性玛丽不满于男友望微迷恋革命工作、不能整天在家陪伴自己,最后一去不返。前者是男离开女;后二者都是女离开男,但离开的原因恰好相反:“之一”的女主人公是因男友不革命而离去,“之二”是因男友太迷恋革命而离去。三篇作品虽然都写到男女主人公程度不同的冲突,也表现出作者对独立女性未来发展和生活道路的探索,但它们既不是站在男性立场批评女性,也不是站在女性立场反抗男性:我们既然不能说玛丽离开望微是反抗男权,也就不能说美琳离开子彬是反抗男权。看上去他们分手的原因是阶级立场不同,实质却是生命意识特别是生命价值观念的差异所致。它们的最后结论都是:男性和女性必须关注社会、走向社会,视野才会开阔,生命才会有价值。
这一时期丁玲作品虽也写到工人或下层市民,也对之给予同情,但其叙事立场却是知识分子的。《年前的一天》里的女作家着辛一度想到工人的生活:
她想起另一本书上说的一伙工人生活的事,先还有希望和兴趣,将手足的硬皮弄得更厚;后来越为生活拖下去,从冬到春,从夏到秋,胼手胝足地操劳着,没有思想和感慨了,连爱也没有了。完全是没有时间的缘故呢。他们那末盲然地为生活苦着,一直到手足没有了力气的那天为止。于是他们为厂主驱逐了,倒毙在乱泥路上。然而她们呢?她怕了起来,她觉得那些人与自己不会两样。
这位女作家是因不满自己现在的写作生活而想到不费脑子、仅凭力气而生活的另一种生活方式。但她马上又想到工人们的生活是没有思想的、盲然的、麻木的,结局也不会好,因而也是无意义的。这明显不属于阶级革命话语系统。韦护知道自己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为工农大众,他也能穿上工人的衣服,但他自己仍习惯于过资产阶级式的高雅生活;美琳、若泉和望微们固然同情劳苦群众的被剥削,但他们参加革命的直接动因,也并非救民于水火,而是感到“生活总没有起色”;他们要追寻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让自己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
至于美琳,她是不甘再闲住了,她本能地需要活动,她要到人群中去,了解社会,为社会劳动,她生来便不是一个能幽居的女人。(《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一)》)
没有选择革命的玛丽以及开始游离于革命,最后才动念“好好做点事业出来”的丽嘉,其实与美琳的距离并不遥远,她们本都属于丁玲早期小说中那类女性,她们的区别只在于来到生命三岔路口处时的不同选择。也就是说,丁玲早期未尝一点没有玛丽式的纵情或者辛式的苦闷,后二者的形象可以看做作者对自己过去性格中某一方面的否定。
从1931年胡也频牺牲到1940年这段时间,丁玲有意识地在创作中关注离自身经历较远、与自己生活差异较大的人和事。但即使是这一阶段的小说,也只有《水》《法网》和《东村事件》直接写阶级矛盾、阶级冲突,而且,《水》写天灾明显多于写人祸,《法网》在揭露资本家冷酷和民国国家机器腐败的同时,还较多表现了工人及城市下层贫民之间的互斗乃至仇杀。只有到延安后创作的《东村事件》正面而直接地描述了恶霸地主与佃农你死我活的暴力冲突[2]。
可以说,丁玲这一时期的多数作品虽然阶级意识明显,但作者的阶级立场和情感并不像后来的典范革命叙事那样简单地以阶级为界划分善恶。作品里的工人、农民也并不高大完美,按理论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物,也未被一概塑造成凶神恶煞。例如,《一天》写大学生陆祥去工人居住区时,看到的是“一些愚顽的脸”,“没有一丝可爱的意念在他心中,他起着一种反感”。工人们无端对他谩骂侮辱,他感到他们是“可怜的无知的一群”。只是理性告诉他“应同情这些人,同情这种无知”。《田家冲》虽然写在革命者启发下佃农一家秘密参与反对地主的斗争,但按作品所写,在被进行阶级启蒙之前,佃农和地主两家的关系本是和谐的:佃户家的老奶奶一直不忘地主家“老太爷当日几多好”,佃户家的儿女们怀念当年地主小姐来乡下小住的日子,把小姐看作“仙女似的”。而地主小姐却恰是来对他们一家进行阶级启蒙的地下革命者。《一月二十三日》里家住二十二号的富户杨太太虽然在有人错入她的家门时“她会比一条母狗还凶把你打出来”,但她平时的确帮过穷邻居一些忙,“周济一些人,常常送一点东西给他们做”。
如果将《水》和其后的《团聚》作互文解读,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水》里的灾民们说“有钱的人不会怕水”,自然灾害“不关财主们的事,少爷们照旧跑到魁星阁去吃酒,说是好景致呢,老爷在那年发了更大的财,估价涨了六七倍,他还不卖”,“有钱人的心像不是肉做的”。而《团聚》正面描写曾做过官的地主陆老爷一家在天灾人祸之年难以维持的窘境:“九·一八”、“一·二八”之后公司关门,他赋闲在家靠一点祖田过日子,前年的大水和去年的旱荒使农业歉收,他又大病初愈。正当他指望在外谋职的儿子往家寄钱时,大女儿回家待产,儿子们又都失业,都回家来“团聚”了!前一篇作品站在穷人立场写他们对富户的印象,后一篇则从地主家庭角度揭示天灾人祸对地主同样有影响。
可见,上述作品在有意强化阶级意识的同时,并未放弃对个体生命的思考。
众所周知,1942年丁玲因发表杂文《三八节有感》而获咎。这篇杂文是丁玲女性立场最直接、最自觉、最充分的表达,它主要揭示了解放区仍存在的男女不尽平等现象。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这一时期(自丁玲到陕北到毛泽东《讲话》发表前)丁玲的小说创作都主要站在女性立场、表达女性意识。事实上,尽管这篇杂文所反映的问题并非丁玲的临时发现,但文章确实是为庆祝三八节而赶写,同时为宣泄“因两起离婚事件而引起的为妇女同志鸣不平的情绪”[3]。在这一时期,除了妇女问题,丁玲还发现了解放区的其他许多问题。她对革命与民族战争中男女个体生命的命运有自己的思考。这些在她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中都有体现。
即使是在《东村事件》《我在霞村的时候》《在医院中》和《夜》中,女性意识、女性立场也只是偶尔一闪,它仍是与阶级斗争意识、民族解放意识、知识分子意识乃至城乡差异意识一起,包含于作者的总体生命意识之中;作者在采用女性视角的同时,也兼用男性视角,其立场不能简单归结为女性立场。
《东村事件》写佃户陈得禄的童养媳七七被地主赵老爷以帮工抵债为名霸占。有研究者根据作品写到陈得禄在心疼未婚妻的同时,又因想到其失身于别人而感屈辱,对七七施以拳脚,便认为这是揭示夫权压迫。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应忽略,在七七与陈得禄幽会时,七七首先“骂他,骂他的妈,爹”,下次幽会时陈得禄还准备承受七七的骂他和咬他。说到底,男女双方的互相打骂撕咬,都是弱者无奈的表现。
《我在霞村的时候》写贞贞因沦为日军慰安妇而受到村里一部分人的歧视。这里面固然有性别歧视问题,但此事与五四时期鲁迅、周作人等批判过的国人对妇女失贞的偏见有所不同,因为“慰安妇问题是性问题与国家问题、民族问题的混合物”[4]。我们可以设想,假如是一位男性曾为日本人做过事(不论主动还是被迫、不论是否同时为八路军递送情报),他回来后也会受到乡亲的猜疑乃至歧视。当然,贞贞确实于政治失节嫌疑之外,比男人又多蒙受了性失贞的歧视。
早一年创作的与此题材有些类似的《新的信念》[5],由于其未写陈老太婆因被日军奸污过而被村民歧视,而被有些论者贬低。笔者认为这是太执着于女性主义视角导致的苛求。这篇小说与《我在霞村的时候》的题材在近似之中又有重要差异:首先,陈老太婆不曾为日本人服务,她没有任何政治失节嫌疑;其次,当时村民刚刚共同经受一次血洗,被奸污杀害的女性比比皆是,而陈老太婆侥幸逃出后一直处于激情状态,村民们也处于复仇的亢奋状态,此时的环境与贞贞所面对的迥然不同,因而《新的信念》的描写并非不可信。这篇小说没有执于性别思考一端,却于爱国主义宣传之外,仍体现出丁玲对战争中包括女性在内的个体生命命运的关注。
认为《在医院中》也是体现丁玲女性立场,表达作者女性意识的代表作品的论者,特别注意到作品中陆萍“穿着男子的衣服”,院长“以一种对女同志并不需要尊敬和客气的态度接见陆萍,像看一张买草料的收据那样懒洋洋的神气读了她的介绍信”这两处细节。当时延安革命队伍的生活是高度军事化的,在那里穿军装也是一种时尚。二战并未让女人走开,那时苏联也有大量女兵参战,而且许多是在前线战斗部队。八路军没有像苏军那样专门为女兵设计区别于男兵的裙装军服,这里面有民族传统因素、特定物质条件因素,也是战争环境的需要,并不包含不尊重妇女的性别歧视意味。外来参观者发现延安女性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性别群体,这确是当时的事实。所谓以“不像女人”为荣,实质是战争环境要求不分男女老幼都要坚强,过于脆弱难以生存。至于院长看介绍信的神态,它显示的也不一定是性别歧视,而是官僚主义者对下属的一贯态度。所谓“对女同志并不需要尊敬和客气”,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对女同志并不特殊照顾、特别尊敬、特别优待。按文本叙事逻辑看,这位院长对男下属、男病人也不会“尊敬和客气”。说到底,这篇小说的主题一是批评革命队伍中友爱和人道精神不足、玩忽职守等官僚主义现象(如同王蒙之《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一是表达“人是要经过千锤百炼而不消融才能真真有用”,“人是在艰苦中成长”的理念。
《夜》采取了男性视角,却既表现出对男性在婚姻与性爱问题上的困惑,也表达了丁玲对女性命运的关注。何华明的老婆年老色衰,又失去生育能力,对何华明失去性的吸引力,这确在小说中有明确交代,也确实体现了丁玲对这一人物命运的关注。按《三八节有感》所写,以及当时和以后的一些事实,革命干部以各种理由休掉结发妻子另觅新欢的不在少数,《夜》中也讲到“乡长在年下刚娶了一个才十六岁、长得很漂亮的妻子”。但是,这篇小说的内涵若止于此,它就只不过是《三八节有感》的小说版。而若细读文本便可发现,何华明尽管曾有离婚念头,他见到地主女儿清子时潜意识里也有过性意识,女邻居侯桂英诱惑他时他也一度“感到一个可怕的东西在自己身上生长出来了”,但他毕竟将自己的本能冲动压抑了下去,很理性地想到自己的干部身份,并提醒侯桂英也注意自己的社会身份。我们不能因何华明不爱自己的老婆,对别的女性私下动过心,更不能根据别的文学文本或社会文本,就判定其有男权意识——如果何华明想离婚是男权意识,那么侯桂英想抛弃她“总不欢喜”的丈夫难道就算女权意识?根据文本提供的内容,当初何华明入赘到比自己大十二岁的老婆家,主要是生活所迫,他对她的印象只是并不难看,却也没有多少爱情。何华明并非见异思迁之人:他想和老婆离婚,除了其对自己没有了性的吸引力(生理因素)、不再能生育(现实生活因素),还因妻子与自己没有精神上的相通:她不能理解他工作的意义,总埋怨他不挣钱、不顾家。何华明并不浮华,并未失去农民的朴实:他热爱土地,喜欢泥土的气息,他觉得土地、阳光和牛“同他的生命都不能分离开来的”。他动离婚念头时,想的不是再娶个年轻漂亮的,而是“咱也不要人烧饭,做个光身汉”,而且是净身出户,将家庭财产都留给老婆。不论男性何华明还是女性侯桂英,是否为了社会身份、政治前程而维持原本无爱的婚姻,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丁玲这篇小说的真正独特之处,是对普通革命干部于革命工作之外的爱情婚姻生活的关注。
许多研究者认为在接受毛泽东《讲话》观点之后,丁玲的小说失去了女性立场,不见了对女性命运的思考。笔者认为这不符合丁玲作品的实际。
在代表丁玲后期创作水平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丁玲晚年复出之作《杜晚香》中,丁玲在保证“政治正确”的前提(这也是作品得以面世的前提)下,并未放弃她对包括女性在内的个体生命命运和价值的关注与思考。《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对女性命运的关注,一是体现于对地主侄女(原为女儿)命运的关注,二是体现于对地主李子俊的老婆的具体描写中。而《杜晚香》是对新时代女性追求自强、自立的奋斗历程的真实写照。
不可否认,经过延安整风,与其他解放区作家及新中国作家一样,丁玲的创作必须首先经过阶级立场明确和“正确”的检验,即,作家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进行艺术描述。所以,《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不可能公开替地主及其家属说话。但是,这部长篇与同时期另一部同样题材的长篇《暴风骤雨》的区别之一,就是作品里的阶级阵线并不那么楚汉分明,作品里的地主并未一概被写成恶霸或伪善者。小说中江世荣的老婆是“妖精一样的女人”,李子俊的女人却被塑造成“一个三十来岁的生得很丰腴的女人”,“而且是出名的白俊”。性格上,她又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她娘家是吴家堡首富,她“从小使唤着丫鬟仆妇”,“在娘家什么也不会做,只知道绣点草儿、花儿玩耍”。然而,由于嫁给了软弱无能的李子俊,又赶上土改劫难,为了生存、为了自保,她学会自己动手操劳家务,对村里人特别是村干部笑脸相迎、巴结讨好,“她教出来的孩子也机灵,从不得罪人,功课好”;她去原属于自家的果树园,分了她家土地的农民对她言语骚扰调戏,她也忍气吞声。作品虽然也写她对这些干部农民又怕又恨,但因有了上述描述,今天的读者对她并不会有多少反感,还会有隐约的同情,如同蒋光慈《丽莎的哀怨》所引起的那种同情。黑妮形象虽然着墨不多,却给人印象深刻。丁玲不仅写她漂亮,还写她的纯真无邪和善良无辜。有了这样两个形象,丁玲于有意无意间就将土改斗争中地主家属特别是地主家女性亲属的命运问题展示出来,让人们在关注此时穷人的命运、男人的命运的同时,也关注地主的命运、地主家女性亲属的命运。这样,作品里的阶级意识就仍和性别意识、生命意识纠结在一起。李子俊女人和黑妮的形象,是和丁玲早期作品《梦珂》中的梦珂、《田家冲》中的地主三小姐、《一月二十三日》里的杨太太等一脉相承的。丁玲自己是个出身地主家庭的女性,她按照自己的生命体验来写,其笔下的地主家属和子女就不会被妖魔化,就会保持程度不同的人性色彩。
《杜晚香》因写的是革命年代的先进模范人物,在后革命年代条件反射似的引起一些研究者的低看或拒斥否定。而我们若不带意识形态偏见地客观分析这个人物,就会发现,这一形象实际是丁玲对女性如何自强、自立、自己掌握自己命运问题持续思考的结晶。作品将杜晚香比作顽强的红杏,歌颂的是“生命的力量”。杜晚香到哪都能赢得人们尊重,最后成为劳模,靠的不是夸夸其谈、投机钻营,而是到哪里都既能随遇而安、与人为善,又自强不息的精神。杜晚香对家庭劳苦功高,但革命军人出身的丈夫“回到家里,就只是等着她端饭,吃罢饭就又走了,去找别的人谈、笑,或者是打扑克、下象棋,他同她没有话说”。对此,杜晚香既没选择逆来顺受、曲意逢迎,又没选择撒泼吵闹、逼其就范,而是靠平凡劳动闯出自己一块天地,找到自己的价值;女知青们起初瞧不起她是半文盲、土包子、家属妇女,但她以自己的包容、理解、无私和友爱,让“原来那几个看不起她的人,也认识到自己的不是,慢慢转变了对她的态度”。当了模范以后被邀去演讲,她不讲言不由衷的漂亮话,而是说实实在在的真心话。所以,她并非一个意识形态化的符号,而是在特定环境中以自己方式实现生命价值、体现顽强生命力的文学典型。
说丁玲一些小说体现了女性意识是没有错的,但应该注意到丁玲性别意识的独特性,就是,她一生都在探求女性自我生命价值实现之路,却从不把女性的性别特征作为“卖点”。当年《真美善》杂志要出一期“女作家”专号,编辑向已经成名的丁玲约稿时,她断然拒绝道:“我卖稿子,不卖‘女’字。”她后来对此的解释是:“因为我不懂得在文学创作中还要分什么性别。”[6]著名杂文《三八节有感》开首一句就是:“‘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提出呢?”[7]因此,她一方面关注女性命运,另一方面又并不仅仅将自己定位为“女性”的代言人。她对男性世界也并不持敌对态度,并不将社会上的不公、生命中的坎坷简单归结为性别歧视。所以,她的女性意识不是体现为对男性世界的有意解构、叛逆与颠覆。她对女性欲望的表达属于自然而然,是忠于自己真实生命体验的结果。
如前所述,丁玲早期作品的主人公多为女性,其中相当一部分与作者自己的经历或生命体验颇为接近。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时她一定是将自己定位为与男性世界对立的、专为女性代言的女作家。她只是想表达自己的体验、抒发自己的情绪而已。除了写与自己接近的人,丁玲也将自己人格中另一不为人知的侧面,或自己人生道路选择的另一种可能,通过艺术想象展示出来,与现实的自我形成对话关系。这样,她笔下的女性形象类型,于近似性之外又有了一定的丰富性。后来她为在生活和创作上突破自我,有意去写与自己距离较大的人物,包括男性人物和社会底层人物,“左转”后还有意去写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但即使写这类人物,也不自觉带上了作者本人的身份意识。比如她初写工人时展示了他们的粗鲁乃至粗野、愚昧,她笔下的农村风景与出身农家的作者们所写不同,没有牧歌情调和田园情趣,她看到的是肮脏和土气。她在写男性心理、政治风云时,还是显示出对女性命运的关注。
丁玲忠于自己的身份感觉,又一直力求突破和超越自己的身份意识。而不论早期、中期,还是晚年,她都在自己的小说中表现出对个体生命价值、人生道路的关注、探索与思考。除了在几个特殊时段(主动尝试或被迫转型之时)所写几篇比较概念化的作品,丁玲大部分小说都以作者的生命意识为基础,因而具有不同于同时期类似题材作品的独特之处。
由于丁玲是最早坦率地表现女性欲望,描述走出家庭的娜拉的各种生存状态的女作家,从性别意识、女性立场角度研究丁玲小说当然必要;将丁玲小说作为女性主义研究的素材也并无不可。但是,若将是否有意凸显女性性别意识、是否坚持女性的性别立场作为评价丁玲不同时期小说高下得失的标准,以女性主义理论硬套丁玲小说,就有所不妥了,因为解读丁玲小说首要的、最核心的关键词是个体生命意识,而非性别意识。
注释:
[1] [日]江上幸子:《对现代的希求与抗拒——从丁玲小说〈梦珂〉中的人体模特事件谈起》,《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8年第3期,第52页。
[2] 笔者以为这篇小说可看作歌剧《白毛女》的前文本之一。
[3] 王增如、李向东:《丁玲年谱长编》(上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68~169页。
[4] 董炳月:《贞贞是个慰安妇》,中国丁玲研究会编《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多彩画卷——丁玲百年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434页。
[5] 又名《泪眼模糊中的信念》。
[6] 丁玲:《写给女青年作者》,《丁玲全集》第8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25页。
[7] 丁玲:《三八节有感》,《解放日报》194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