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昌文
(西华大学人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杜育《荈赋》文体今属辨
柯昌文
(西华大学人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茶赋之首为杜育《荈赋》,其文体归属今有诗、文、赋的不同。属诗观占绝大多数,然非文学史立场,实皆体裁的有意误读;赋类说偶见,不通于文理,其中俳赋之说夸大了骈俳成分,实为骈化赋;而该赋通篇押韵,文指散文的一般茶文说也不可取。古有韵文之语,今可激活,但须把诗词曲歌从中请出。《荈赋》属文,是韵文赋荈。前八句为东阳冬合韵,“月惟”以下转侯鱼通押。后者或云幽鱼合韵,此系以汉代晋,未考虑韵部的分合演变。赋末“若乃”六句从《北堂书钞》校补而得,其“霜”于韵不谐,或为断句有误,若从非诗的茶韵文角度来解,更近赋理。
杜育;《荈赋》;韵文;茶诗;茶文
茶赋之首《荈赋》为西晋末杜育所作。该赋题材为荈,荈为何方之物引发争议,促成了笔者《〈荈赋〉之“荈”产地探解》;体裁为赋,因“五四”以后出现了赋之“创作的断裂”[1],其文体归属也成了问题。北宋吴淑《茶赋》云:“清文既传于杜育,精思亦闻于陆羽。”推究之,文在汉晋,或“包括诗赋在内”[2],或“主要指诗赋”[3],无非是文章统称。然至宋初,遥应初唐孔颖达疏《诗大序》把诗文并提之举,文生狭义。它有时与诗赋分立,《送丁谓序》中甚至广狭并用,但重后者;有时则与诗相对,包括赋,如“其文类韩柳,其诗类杜甫”(《荐丁谓与薛太保书》)[4]所示:二例均见于王禹偁笔下。吴淑与王禹偁同朝为官,可知其《茶赋》“清文”之谓倾向于不以杜赋为诗。这一思路恰被忽略,以致近三十年茶文化热兴起后,谈及《荈赋》文体者尽管不少,终难免诗、文、赋之歧。本文不揣浅陋,试予辨析。
诗、文、赋之歧,对于杜育《荈赋》而言,是总体归属问题,落实在具体表述上,则为诗词、散文、韵文、诗赋等之别。其中,以《荈赋》为诗者占绝大多数,《中国茶经》堪为代表。该书由茶学界唯一工程院士陈宗懋先生主编。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它就断言:“《荈赋》,是现在能见到的最早专门歌吟茶事的诗词类作品。”[5]这个“是”字判断句影响甚巨,后来学者要么完全照搬,如千禧之年,台湾有茶艺论著在大陆出版,加入因循的行列[6];要么在宾词上做文章,如千禧前四年,大陆学者以“中国古典文学中的第一首茶诗”置于“是”后[7]。判断是科学思维的基础,其表达却未必都借助于系动词“是”,例如“《荈赋》”在前,“晋代前期的诗”[8]与“这样的茶诗”[9]皆可组接。属诗观另有一种情形,即让《荈赋》出现在类似“茶与诗词”这样的标题之下,仅简单提及而全无界定。此从茶学专家庄晚芳主编的《饮茶漫话》[10]开始,比《中国茶经》早出十一年。同样不作界定的还有《中国茶文化经典》。该书出版于世纪之交,其《专论》中讲赋介于散文与韵文之间,且以《荈赋》为例,正文却将此赋列在茶文之首[11],表现出以该赋属文的特点。六年后,出现了“是”后宾词中心为“散文”[12]的断语,“茶文”之“文”得以明确。此后,针对《中国茶经》上引“是”后定语“诗词类”,代之以韵文类[13],形成韵文说;替之以诗赋类[14],形成诗赋说。
《荈赋》的文体属性之所以如此莫衷一是,原因在于赋之为体今无定论,且以上诸说皆非论证所得。笔者认为,尽管“诗赋欲丽”(曹丕《典论·论文》),赋非一般散文,但终究也非诗,古今皆然。按现行的文学文体四分法,赋的归属不好确定,故有必要从中国文学史的沉积层激活韵文之名,在诗歌与散文之间为其专设一体,条件是将诗词曲歌从中请出。赋为韵文,这个结论,本人另有专文推演,此不赘述。
当今学界,主要是茶文化研究领域,以赋为诗者,除个别将南朝宋鲍照之妹《香茗赋》连类提及之外,普遍局限于杜育《荈赋》。出现这种不约而同的情况,笔者以为,既与《荈赋》在茶文学史上处于较易确定的源头时期相关,也是由于该赋并非仅有当今茶学者所谓“颂茶名句”[15],而是整篇取荈为材,专门写茶。此前虽有“辞赋之英杰”西汉王褒的《僮约》,但那只是一种俗赋,离诗较远,且虽已被视作中国茶饮的最早可靠文献,然而茶(该赋作“荼”)在其中处于从位,不是专门的描写对象。而提到《荈赋》时,与“最早”相呼应的“专门”一类词语,以上述《中国茶经》为代表,专家学者们从不吝惜,也不惮重复。在这一点上,台湾学者与大陆是一致的。如林珍莹说:“唐代以前,见存专意咏茶的诗歌,要属东晋杜育的《荈赋》了。”[16]此话耐人寻味。“专意咏茶”的还有《香茗赋》,惜已亡佚,“见存”最早者便非杜赋莫属。其实,茶诗作者此前公认的已有张载、左思、孙楚等人,但他们于茶仅是偶尔提及,而非“专意”吟咏;更早的时候,茶之古字“荼”在《诗经》中已用七处,但是否指茶历来备受争议,且未入诗题。于是,《荈赋》的先锋性便凸显出来,学者们争先恐后,将其“研究”成泱泱诗国一员。细究之,这个“诗员”有滥竽之嫌,借用一个术语来说,它是“体裁的误读”[17]。
茶的功能,“其饮省酒”(三国魏张揖《广雅》)。环顾酒文化领域,同为专门咏物之赋,西汉著名辞赋家扬雄的《酒赋》创作时代更早。该赋采用比较整齐的四言韵语,二十八年前,中国辞赋学会时任会长曾以“诗体赋”[18]之名相称;因其“辞甚瑰玮”(曹植《酒赋序》),有效地使用了博喻,十二年后,又有人谓其在修辞上具备了“诗的特点”[19]。然至今,它仍像“可视为杂言诗”[20]的中唐刘长卿《酒赋》一样,无人将其划归诗类。原因何在?当不仅在于扬雄谨守赋体去写。据考,早在《诗经》中,“酒”这样的文化词就已经用达四十八次之多,甚至已有《宾之初筵》这样“专写酒人情态”[21]的长篇酒诗,“饮酒”这样的组合仅该诗就出现了三次。而从文字角度看,“酒”的书写形体古今虽有不同,其构造却一以贯之。因此,该领域无需对迟至西汉才首见的《酒赋》进行有意的跨体误读。对照酒文化研究者的守赋不渝,茶文化和茶文学研究者的诗观是否需要调整?以《荈赋》为诗,固然与其句式多为四言及上述赋体无定不无关系,但根本上受制于古老诗国对源远流长的文化诉求,是当今茶文化热潮中接受者主观意动的结果。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有人创作了数百首茶诗,却把《荈赋》视为“中国最早的茶诗”之“代表”[22]。这样做,咏茶之诗的历史似乎久远了,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却不知去向。惟此之故,几年前撰写两篇古茶诗中茶的显喻论文时,笔者未从《荈赋》取例。
说到句式,《荈赋》基本上为四言体,的确容易使人产生“赋者,古诗之流也”(班固《两都赋序》)的联想。这里所谓古诗,一般认为特指《诗经》。然而,该赋并无汉大赋“义取乎诗”(清代程廷祚《骚赋论上》)的特点。其构句采用四言,充其量只能说《诗经》在形式上对杜育有较大影响,即使借用马积高先生诗体赋的概念,将《荈赋》归之,也只是从来源上而言。这应该是现在倾向于以“变”释“流”的重要缘故。杜育时代,文体之辨已然兴起。陆机《文赋》在曹丕“诗赋欲丽”的基础上指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挚虞在《文章流别集》中对所收各种文章体裁都有论评,后人辑为《文章流别论》。其云:“古诗率以四言为正。”陆、挚与杜育同为贾谧二十四友集团人物,后者与杜育还互有严整的四言体赠诗,关系自非一般。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杜育对相近文体诗、赋之别当很清楚,若想自己的作品荣归“古诗之类”,大可直接以《荈诗》或《荈》为题,写成四言茶诗。而选择了以“赋”入题写“荈”,则表明杜育本无意于茶诗创作。“体物作文,名之曰赋。”(清代李重华《贞一斋诗说》)既如此,今天的读者又怎好将《荈赋》强解为诗?何况,早在赵宋伊始,此赋就被吴淑许为“清文”。吴淑乃赋作高手,他在“预修”三大类书后“作《事类赋》百篇以献”(《宋史》本传),今学者视之为“五代派散文”[23]。如此,则“清文”之说已证杜赋非诗。
“荈”之为物,在晋代文人的笔下,孙楚侧重于出处,左思侧重于作用,杜育则两者结合并具体生发。孙楚之“出”成了杜育之“采”,左思之“为”成了杜育之“酌”。于是,《荈赋》有两个语义场,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前半以“采”为中心,荈的产地及生长情况由其展开;后半以“酌”为中心,荈的水具、烹饮及效用是其延伸。由于明“采”暗“烹”的茶事行为,荈在赋中由物色之“草”而饮食之“沫”,自然名物成了人文意象。尽管如此,该赋总体上以再现客观对象为主,是取之于外,其重点不在“偶然触及的内心情感”[24]。它与被《文选》收入“物色”类的潘岳《秋兴赋》不同,更与被习称“咏物赋”的屈原《橘颂》迥异。在中古时代,曹丕《文论》称“诗赋欲丽”,刘勰《文心雕龙》则将诗、赋分立,以“感物吟志”明诗,以“写物图貌”诠赋。由此而言,“赋”之为体不同于诗,何况它还有“不歌而诵”(班固《汉书·艺文志》)的非音乐性特点,故如朱自清所云“与文近些”[25]。因此,《荈赋》虽从形式上也讲押韵,且篇幅近诗,但茶诗之说不在我们主张之内。既如此,第一个“以茶赋诗”[26]的就不是杜育。当然,我们可以将《荈赋》视为后世茶诗的先导。
事实上,《荈赋》为诗的主张,不只理论上有问题,也难以在实践中贯彻下去。茶文化论著中的茶诗附录除外,现有的通代茶诗选录为九种,选析为三种。选录类,仅有两种青睐《荈赋》,先是《茶韵》(邬梦兆,2000),然后是《历代茶诗选注》(刘枫,2009)。《茶韵》置杜赋为首篇,序曰从“今古茶诗”中“精选两百”,皆“诗词联曲”,却未提“赋”。该书主编系当代著名的茶诗作者,序中此言,是否意味着“联”的诗性胜过“赋”?选析类则始于《饮茶诗话》,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其在“汉魏六朝茶诗”的节题下以“佳作”称《荈赋》,却又加上“我国最早诗、赋中”[27]这一限定语,以致造成语病。原因在于该赋是否属诗,诗话作者心存犹疑。近年“诗赋类”之说或者滥觞于此。
《荈赋》既非茶诗,试归他类如何?散文是不押韵的,即使偶押,也仅限于局部,否则就是韵文,而杜育此赋通篇皆押,且“中唐以前文学散文尚未形成独立形态”[28],故首节散文之属自不可取。至于把《荈赋》说成诗赋类作品,着眼于诗,已被证否,着眼于赋,则文理不通。而赋类说之所以不通,是因为《荈赋》原本就是赋,“五四”以前不存在归属问题。个别茶书以为杜育此赋采用了俳赋形式[29],这与文学史实不符。俳赋又称骈赋,据中古文学专家曹道衡先生研究,它的形成是在齐梁以后:“由于骈文日渐成熟,辞赋也更讲究字句的整齐和对仗的工整,特别是诗歌方面‘四声八病’说的兴起,使辞赋亦讲究平仄声律,因此这时的赋,被称作‘骈赋’或‘俳赋’。”[30]对仗以平仄为基础之一,而平仄的调配又以南朝梁沈约对四声的发现为前提,故有此齐梁之说。从这个角度看,《荈赋》不可能是俳赋。如不考虑平仄的因素,的确不妨说“俳赋始于魏晋”[31],但就该赋而言,从骈俳必备的“句以偶对”[32]这一基本特性来看,全篇也仅“承”“受”二单句、“焕”“晔”二单句完全符合,“水则”与“器泽”二复句则既不对偶,也不整齐,余皆整齐而不对偶。以“水则”所在为例,若为骈俳之赋,此宜“水则清流,源于岷方”,以与其后“器泽陶简,出自东隅”相对应[33]。现在看到的原文却是:“水则岷方之注,挹彼清流。”这既是押韵之需,也可理解为赋作者并无写成骈、俳赋之意。去年出版的某茶道书籍置此不顾,重拾十六年之前他人俳赋旧说[34],实在是有欠思考。鉴于此,杜育《荈赋》与其归为俳赋或骈赋,宁可以“骈化赋”称之。“化”在此处,如二十年前徐公持先生讲诗、赋互化所说的那样,“并非根本性质上有所改变,此物化为彼物”[35],而是指魏晋时赋这一文体取长补短,吸收了骈文的某些艺术长处。这样一来,便只有韵文说可以考虑。
韵文以韵律为基础,与散文相对,或以为押韵和平仄是其两点要求。有茶著既说散文“不讲究韵律”,又将《荈赋》置于“晋代茶文化散文”[36]题下,不知何故?若因该赋不讲平仄才如此归类,那么意味着对“韵律”的理解过窄。“韵”者押韵,以“韵母”释之[37]虽然欠确,但毕竟韵母是形成汉语乐感的主体,押韵建基于韵母之上,其重要性有甚于“律”之平仄。换言之,平仄不是构成韵文的充要条件。因此,《荈赋》实乃韵文。这个结论不是笔者突发奇想,十年之前已有。当时有学者说杜育“写过一篇叫《荈赋》的韵文”[38],这句陈述的话在语义深层即有此意,可惜作者未从逻辑上加以论证。当然,这里的“韵文”是传统意义上的,与笔者待发的《论赋为韵文》中的理解有出入。值得注意的是,在同年出版的茶文化文集《爱茶者说》中,该作者提到杜育时,又说他“写了一首赞美茶的诗”。同一篇茶赋,在同一研究者笔下,其文体归属竟有诗与韵文之异!而这位研究者首先是一个著名作家,对文学的不同文体自有精审体会,却也如此犹豫不决,只能归因于赋的复杂性,以及韵文的模糊性。
杜育的《荈赋》不足百字。这种篇幅的赋在古代约两千余篇,近有赋学者称之为小品赋[39],曹魏时繁钦《柳赋》可为代表,是今天散文诗的先声。本文未采此说,因小品今以杂文、随笔为主,其所指且已泛化。有《咏茶诗词曲赋鉴赏》把《荈赋》界定为“韵文类作品”,实际上重韵轻文。赋介乎诗歌、散文之间,我们认为,这一特点使《荈赋》脱“类”而出,正当以韵文视之。《荈赋》为茶韵文,诗外之文,篇首宋吴淑清文说当含此意。
讲到韵文,似有必要把《荈赋》原文移录如下:“灵山惟岳,奇产所钟。瞻彼卷阿,实曰夕阳。厥生荈草,弥谷被岗。承丰壤之滋润,受甘露之霄降。月惟初秋,农功少休。结偶同旅,是采是求。水则岻方之注,挹彼清流。器泽陶简,出自东隅。酌之以匏,取式公刘。惟兹初成,沫沉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若乃湻染真辰,色□青霜。□□□□,白黄若虚。调神和内,惓解慵除。”[40]
从韵的角度看,《荈赋》前八句为阳声韵,此后换为阴声韵,且各自采取“合韵”[41]的形式。阳声韵中,“钟”、“阳”、“冈”、“降”分别属于东部锺韵、阳部阳韵、阳部唐韵、冬部江韵,是东阳冬合韵。阴声韵则比较复杂。在东汉,“隅”、“敷”属于鱼部虞韵字,“虚”、“除”属于鱼部鱼韵字,虞、鱼两韵在魏晋时仍属鱼部。与此不同,“休”、“求”、“流”、“刘”、“浮”等字,在东汉属幽部尤韵,在魏晋则属侯部。所以,《荈赋》阴声韵部分是侯鱼合韵。台湾学者廖国栋谓其“幽鱼合韵”[42],是以汉代晋。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著名语言学家罗常培、周祖谟两位先生曾出有关于两汉韵部演变的合著,其中《两汉诗文韵谱》一章及周先生此后独撰的《魏晋宋时期诗文韵部的演变》一文是本文此节的依据。根据后者,东汉的幽部已被分化,其中尤、幽二韵字分出,与东汉鱼部的侯韵合为侯部[43]。这种分合演变发生在三国魏时,但晋宋两代相沿成习。至于“东冬阳”三部,则在汉魏晋宋历朝都一成不变。正因如此,两位语言学家的音韵论著才可以借来分析《荈赋》的用韵。值得注意的是,该赋转韵之处恰为赋意转“场”之处。两个语义场均为隔句、偶句入韵,其韵脚字在中古,仅各自最末的“降”、“除”为去声,余皆平声,是平、去通押。这种现象虽然少见,但说明在魏晋时期,“诗、赋创作以平、上、去、入四声字单独相押的现象”[44]只是逐渐增加,尚未普遍。
其实,《荈赋》全文早已失传,现在见到的《荈赋》主要来自辑佚,有不同版本。以上赋文录自近年出版的《全魏晋赋校注》,系该书作者以《艺文类聚》为底本,以《北堂书钞》等为校补本整理而成[45]。其中“瞻彼”二句以及“若乃”六句,均为底本所无,是否后出转新之故?如若不然,《书钞》“编撰于隋”[46],多出部分在钞者虞世南隋编中已有,则十年后欧阳询主撰《艺文类聚》时何以会置茶效叙写于不顾?须知就诗赋资料而言,《类聚》多录篇而《书钞》仅摘句,唐初这两部类书体例上同中有异。也正因此,《荈赋》在后者未以篇章完整出现。于是乎,人们阅读乃至于研究的《荈赋》文本,多仅从《艺文类聚》。这种文献态度未免偏颇。任何事物都包括体、用两个方面,在清谈成风的魏晋时期写茶,怎能不涉及茶的作用?欧阳询所收《荈赋》以茶汤描写结束,这样的文本显然不是有机整体。《北堂书钞》两引杜赋,其第三则标题为“调神和内,惓解慵除”,题下摘引赋末“若乃”六句,可谓事出有因;此前一则,题为“焕如积雪,晔若春敷”,下从赋首摘引“瞻彼卷阿,实曰夕阳。厥生荈草,弥谷被岗”四句。两则茶事合观,体用兼顾,虽采用摘句之法,却能弥补《艺文类聚》貌似全录的不足。可见,以《北堂书钞》作为校补本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点,早在明末就有茶人意识到,如高元濬《茶乘》卷三之首为《荈赋》,其从《类聚》辑录常见的86字后,又补述“存他书者”有前引茶效二句[47]。
“他书”即《北堂书钞》。作为校补的本子,《书钞》中《类聚》所无的“若乃”六句存在一个问题,即这六句押阴声韵,其中“虚”、“除”皆属鱼部,独“霜”不谐。“霜”字阳部阳韵,又无阴阳通押先例,即使有,也跟鱼部难通,故若非原本讹误,便需重新断句。而这殊非易事,因“霜”字前后均有脱文。对此脱文所在及相关的部分,今多缄口不语,甚至像《茶道茗理》这样的新著,虽主要由六位茶文化专家联袂写成,也只讲后面完整易懂的茶效二句[48]。倒是南唐吴淑,降宋后随李煜至汴京,能直面茶“霜”本体。其《茶赋》首段云:“挹此霜华,却兹烦暑。”这两句赋文,后者强调“茶荈之利”,应该受了《书钞》的启发,而前者意味着世南笔下之“霜”,至宋已获认可。那么,此不押韵的问题出在句读上。联系到“水则”两句,为了押韵的需要,作者宁可把整句写成散句,就可知道这里的“霜”字定非韵脚所在。上引《荈赋》原文,本质上是按四言诗断句,而未把杜赋当做非诗的韵文来处理。原文整理者也许忽略了,在以上两部类书中,赋之为体几乎与诗并重。今学界或有将“青霜”作为“若夫”后第三句开头者[49],正是不以《荈赋》为诗的表现,当近赋理。
二十一年前,著名学者傅璇琮曾指出:“我们的古典文学研究进展到现在,各种论点、说法已有不少,需要有人作一种科学归纳的工作,把能够成立的,符合于文学史实际的,就作为定论肯定下来。这是我们古典文学研究所必需做的学术积累的工作。”[50]傅先生的话,缘起于曹道衡先生中古文学史研究的成就。两晋之际恰为中古早期,创作于此际的杜育《荈赋》今属何体,迄无定论。本文以上努力地“辨章学术”(章学诚《文史通义》),意在论定“茶文”即茶韵文一家——纵不能至,也是一种“学术积累”。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笔者《〈荈赋〉之“荈”产地探解》。该文侧重于“荈”[51]地是否巴蜀的研究,似乎仅为茶文化的问题,然而“赋”在魏晋乃仅次于诗的纯文学重要文体,与“荈”结合以名篇,“荈”即文学题材,产地之解进入文学领域。
*本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成果之二。
注释:
[1] 许结:《二十世纪赋学研究的回顾与瞻望》,《文学评论》1998年第6期,第118页。
[2] 赵敏俐:《“魏晋文学自觉说”反思》,《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59页。
[3] 詹福瑞:《“文”“文章”与“丽”》,《文艺理论研究》1999年第5期,第86页。
[4] 近百年后,“诗文各有体”(陈师道《后山诗话》引)之说由此产生。“宋人将诗从文里分出,却留着辞赋。”(朱自清《论“以文为诗”》)据此则“赋”与“文”近。
[5] 陈宗懋主编:《中国茶经》,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2年,第609页。
[6] 范增平:《中华茶艺学》,北京:台海出版社,2000年,第27页。
[7] 舒玉杰:《中国茶文化今古大观》,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6年,第285页。
[8] 林乃燊:《中华文化通志·饮食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5页。
[9] 韩世华:《论茶诗的渊源与发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第59页。
[10] 庄晚芳、孔宪乐等:《饮茶漫话》,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1年,第56页。
[11] 陈彬藩主编:《中国茶文化经典》,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第3页。
[12] 徐兴海、袁亚莉:《中国食品文化文献举要》,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49页。
[13] 李莫森:《咏茶诗词曲赋鉴赏》,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341页。
[14] 姚伟钧:《中国饮食礼俗与文化史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17页。
[15] 王镇恒:《〈中国茶诗〉序》,台中:文华印刷事业有限公司,1990年,第2页。
[16] 林珍莹:《唐代茶诗研究》,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 8页。
[17] 黄子平:《文学的“意思”》,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102页。
[18] 马积高:《赋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页。
[19] 韩高年:《赋的诗文两栖特点的成因》,《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期,第143~146页。
[20] 马积高:《略论赋与诗的关系》,《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1期,第266页。
[21] 刘扬忠:《中华千秋诗酒缘——先秦时期的诗与酒》,《古典文学知识》1996年第6期,第40页。
[22] 邬梦兆:《盛载华夏文化的一叶方舟:中国茶文化——漫谈中国茶文化的历史演变与丰富内涵》,《农业考古》2004年第2期,第10页。
[23] 杨庆存:《论北宋前期散文的流派与发展》,《文学遗产》1995年第2期,第61页。
[24] 赵敏俐:《论中国诗歌发展道路从上古到中古的历史变更——兼谈汉诗创作新趋向和诗赋分途问题》,《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第77页。
[25] 朱自清:《经典常谈》,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第100页。
[26] 祝毓桄:《茶的诗韵——从咏茶诗看古代茶风茶德》,《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4期,第79页。
[27] 沈海宝:《饮茶诗话》,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页。
[28] 葛培岭:《中国文学散文的自觉》,《中州学刊》2003年第2期,第61页。
[29] 舒玉杰:《中国茶文化今古大观》,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6年,第351页。
[30] 曹道衡:《汉魏六朝辞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8页。
[31] 吴承学:《辨体与破体》,《文学评论》1991年第4期,第62页。
[32] 吴淑作有骈赋百首,因宋太宗诏令自注而集成《事类赋注》。明人秦汴为之作序,云其“句以偶对,事以类收,章以韵协”。语见明嘉靖十六年秦汴刊本《事类赋》序。
[33] 不说对称,是因两者前一分句结构不同。“器泽陶简”为主谓联合而成,有人改为“器则陶简□□”,原因或此。见徐海荣主编:《中国饮食史》(卷三),杭州:杭州出版社,1999年,第156页。
[34] 蔡荣章主编:《中国人应知道的茶道常识》,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30页。
[35] 徐公持:《诗的赋化与赋的诗化——两汉魏晋诗赋关系之寻踪》,《文学遗产》1992年第1期,第20页。
[36] 杨江帆、颜禧强等:《纸质收藏品与茶文化》,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第110页。
[37] 辞书研究中心:《新华词典》(第3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221页。
[38] 王旭烽:《瑞草之国》,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页。
[39] 许结:《论小品赋》,《文学评论》1994年第3期,第30页。
[40] “岻方”之“岻”,当与“荈”地有关,应从虞世南《北堂书钞》作“岷”。“岷”在《艺文类聚》卷八二《草部下·茗》所录《荈赋》中作“岻”,实误。“岻”义之一为“山名,在青州”(《集韵·脂韵》),青州一带古不产茶,故“岻”当从义二作“岷”。
[41] 有学者无视合韵,说“隅”与后半韵脚“抵牾”,应以陆羽《茶经》所引“瓯”为是。参熊廖:《中国陶瓷与中国文化》,杭州: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0年,第45页。
[42] 廖国栋:《魏晋咏物赋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0年,第213页。
[43] 罗常培、周祖谟:《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24页。
[44] 刘志伟:《试论魏晋诗赋创作的韵式探索》,《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53页。
[45] 韩格平、沈薇薇等:《全魏晋赋校注》,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461页。
[46] 孟祥娟、曹书杰:《〈北堂书钞〉编撰于隋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3年第3期,第36页。
[47] 郑培凯、朱自振主编:《中国历代茶书汇编(校注本)》(上),香港: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2007年,第293页。
[48] 关剑平、沈冬梅、王建荣等:《茶道茗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3页。
[49] 竺济法:《虞世南〈北堂书钞〉记茶事》,《茶叶世界》2009年第15期,第31页。
[50] 傅璇琮:《〈中古文学史论文集续编〉序》,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3页。
[51] “荈”为茶之别称,古蜀方言词。参笔者:《〈荈赋〉之“荈”产地探解》,朱杰人主编:《历史文献研究》总第37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