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平反背后的力量

2016-03-14 15:04李腾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冤案高院新闻周刊

李腾

23年后,曾经“杀人焚尸”的陈满被无罪释放。

2016年2月19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陈满终于有机会亲自到林义全的墓前祭拜。林生前是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曾担任陈满二审的辩护律师,为陈满做了最大努力的无罪辩护,已于2003年去世。

在墓前,已经53岁的陈满郑重地在林义全墓前跪拜,起来时已经双眼通红。“林老师不仅带病到海南为我辩护,还把我的案例作为教材在学院讲授,对我有大恩大德。”陈满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站在一旁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还记得自己初到林义全家时的情景:厚厚的申诉材料铺了满满一床,墙壁上抽屉里到处都是与陈满案相关的资料,这些申诉材料质量很高,为后面接手的律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对王万琼触动很大——连外省律师都在为陈满奔走,自己作为四川人不能不管。王万琼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想翻案太难了,就和买彩票中头奖一样,但林老师的行为坚定了我的决心。”

2013年11月,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张磊等数十位知名律师决定为一些冤案做代理,取名为“洗冤行动”,并将陈满案列为该组织成立后第一起案件,这也是陈满案最重要的转折点。

当时,陈满父母因多年为儿子奔走早已负债累累,无力支付代理费用,所有参与陈满案的律师都是义务相助。多位律师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一是他们经调查后确信陈满是被冤枉的;其次是被陈满父母、前任律师以及义务申诉11年的程世蓉的行为所感动。“陈满蒙冤事实清楚,平反却用了23年。这说明平反除了依靠法律之外,还需要有良知的坚持。”律师李金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接力长跑的案件

冤案得雪,家人团聚,尤其是能够在父母有生之年自己以清白之身相见,这令陈满感到庆幸。

他的父母均超过80岁,多年来为儿子奔走已身心憔悴,承受着外人无法想象的压力。

时间回到1992年12月25日。当晚8时,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消防员救火时发现室内有一具大面积烧伤的尸体,颈部和背部有刀伤,屋内有大量血迹,现场还遗留有一张姓名为陈满的工作证。公安机关最初认为死者是陈满,当远在四川绵竹的陈满父母听闻儿子的“死讯”时瞬间崩溃。可2天后,警方确认死者是四川籍的物业管理员钟作宽,听到儿子“死而复生”的消息,父母又喜极而涕。没想到过了几天剧情再次反转,他们得知当地警方认定杀人焚尸案是陈满所为,儿子又从“受害者”变成了“凶手”。

自此,坚信儿子无罪的陈满父母开始了长达23年的申诉之路。陈满说,自己能在狱中一直咬牙坚持,父母是支撑自己最大的精神力量。虽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已经放下仇恨,但说到冤案对自己家人带来的伤害时语调开始变得急促高亢。

许多有经验的律师拿到卷宗,不用费功夫就知道陈满“杀人焚尸”存疑。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只有口供没有物证,而且被告反复翻供。 “打就认罪,不打就不认罪。” 李金星说。

从1994年11月9日的一审到1999年4月15日的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的情况下,判处陈满死缓。而口供也是漏洞百出。比如杀人细节,一会说是用手掐死,然后用刀泄愤;一会又变成左手勒住脖子,右手持刀砍杀,实际上这个动作能够造成的伤口与实际的伤口并不一致;最后又改为用右手勒住脖子,左手持刀行凶。

此外,工作证放在哪里也是疑点之一。最初的说法是放在上衣的左口袋,一会又说是放在裤子的右口袋,最后变为压在身体下面。实际上这张工作证谁也没有见过,工作证连照片都没有,更没有让陈满辨认过。

李金星说,在已经有大量人证可以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判死缓。“司法之所以能够决定人的生命和自由是因为本应是理性的,能分辨是非,而法官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李金星说。

或许正因为陈满案的审判从过程到结果都经不住推敲,众人才会争相为其奔走。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退休职工程世蓉义务为陈满伸冤奔走11年,用她的话说是一场“带有某种英雄主义色彩的接力长跑”。

已经于1996年去世的绵竹律师吴家森和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主任曹铮是陈满的一审辩护律师。吴家森隐瞒肝癌病情为陈满做无罪辩护,后来在实在无法坚持的情况下,才向陈满父母推荐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林义全和曹铮担任二审辩护律师。林义全和曹铮两人继续坚持为陈满做无罪辩护,曹铮曾在法庭上大声斥责一名涉嫌作伪证的警察:“当时你还没参加工作,怎么可能见证陈满画下所谓的‘犯罪现场示意图,不是作伪证是什么?”尽管两人据理力争,但法庭仍然维持原判,到2003年林义全去世,翻案仍然遥遥无期。

陈满案的第一个转机发生在2004年。那时程世蓉返回绵竹老家,她曾是陈满父母的同事,并且懂一些法律知识。在听闻陈满的遭遇后,程世蓉首先研究案情,确信陈满是被冤枉之后,便开始义务为陈满伸冤直到最终平反。

程世蓉深知自己没有资格做陈满的代理律师,一开始只要有律师愿意接手,她都愿意托付。但陈满父母无力支付律师费,程世蓉也已退休,资金有限,再加上翻案困难,这件案子就一直没有律师接手。程世蓉只得自己书写申诉书。她承认有时候也会感到无助,但自己每年都会回绵竹,见到陈满父母憔悴的模样便不忍心放弃。他们经常会打电话给她,虽然只是问候,没有直接提案情,但程士蓉心里清楚他们的心思,“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努力去再做点什么让他们安心,而且我自己确实也放不下。”程士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2011年8月,程世蓉专门为陈满案在新浪开设博客和微博,把详细案情陆续写在博客里,再转到微博上,逐渐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

2013年,经过9年的奔走,程世蓉终于看到了希望。李金星代表数十位律师找到她,表示“洗冤行动”愿意免费代理案件。程世蓉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道,她当时颇为兴奋,一方面因为有律师愿意代理,专业性有保障;另一方面自己终于可以退居二线休息一下了,“我毕竟是一个退休的老人,身体吃不消。”程世蓉说。

为23年冤情划上句号

2014年1月7日,“洗冤行动”在北京召开研讨会,邀请律师和法学专家专门讨论陈满案,程世蓉作为嘉宾负责介绍案情。与会专家除个别持保留态度外,绝大多数人认定陈满是冤枉的。

退居二线的程世蓉并没有闲着,她专门为陈满案开通了微博和博客,每隔几天便更新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与律师和专家交流沟通,再将情况告知陈满父母。为了支持律师的工作,她发起募捐活动,上百名陈满当年的同学和朋友共捐款数十万元。

与此同时,就连狱中的陈满也对平反“有感觉了”。虽然身陷囹圄,但陈满可以阅读报纸和看电视,自“洗冤行动”接受案件以来,全国有一百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过他的案子,再加上司法改革加速,许多冤案已经平反,他心里真正开始觉得有希望了。看到同学和朋友为自己捐款,陈满感动不已。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称海南高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陈满案另一位代理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是最高检首次因为量刑过重而提起抗诉,此前只有在不满法院判处无罪或者量刑过轻时才会提出抗诉,“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法制事件。”易延友说。

在王万琼看来,这其中蕴含的信息已经很明显了:律师和检察院之间是有共识的,不是100%确信冤案律师是不会接的,检察院如果有一丝犹疑都不会要求复审,因为这其中要面临的阻力太大,不坚信是冤案根本做不下去。

王万琼想到自己在2014年和易延友第一次去狱中见陈满的情景。当时陈满对两位律师很客气,但能看出来比较冷漠,回答问题很常规,缺乏细节。虽然看卷宗让她相信陈满是被冤枉的,但真正让她确信的是一个细节。当时,由于一直没有问出有价值的细节,易延友问他能不能把作案过程讲一遍。这句话让陈满受了刺激,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激动地说:“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做的,怎么能说得清楚?”

2015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通知陈满案的代理律师易延友和王万琼,浙江高院已经立案重新审查。然而,律师一直未接到开庭的通知。代理律师、陈满父母以及程世蓉多次在网上写公开信,要求浙江高院尽快开庭。王万琼透露,浙江高院法官给她打电话请求她们不要再写信了,法院正在调查当年为陈满作证的3个证人,全院上下都很重视,一定会给各方一个满意的结果。

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正式宣判陈满无罪,为这起持续23年的冤案画上了句号。

对此案的反思

李金星认为,此案得到平反的关键是“互联网申诉”,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引起关注。但不少人也认为这是一把双刃剑,破坏了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相互信任,再加上媒体把控不好,有时候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

一位要求匿名的法官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陈满案平反后,海南高院里有一部分人心里很不服气,认为法院成了律师出名的垫脚石。此外,他们对检察院也有不满的声音,“当年海南省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要求死刑立即执行,是我们维持原判刀下留人。现在最高检又说我们量刑过重。”该法官说。

而包括易延友、王万琼、李金星在内的多位知名律师都一致认为,海南省高院当年二审维持原判很不容易,“主审法官是有良心的”。

易延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国有一个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现在疑罪从无的过程。如果陈满杀人焚尸是“铁案”,那么在当时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院确实判轻了”。但因为所有物证都已“丢失”,法院怕错杀,所以疑罪从轻,判了死缓。面对海南省检察院的抗诉,海南省高院在判词中写道:省检察院抗诉并无不当,但考虑到具体情况,维持原判。“所谓的具体情况就是指证据不充分,单说陈满能活下来,海南高院是有功的。”易延友说。

公检法系统中也有许多人对陈满表示同情。程世蓉说,在她11年的申诉过程中,虽然存在推诿现象,但没有一个人当面对她说这个案子翻不了,反而时常有人通过隐晦的方式对她予以支持。比如某位检察院的官员听说她即将回四川绵竹后,让她代他向陈满父母问好,说他很理解二老的不易,这让程世蓉感到很温暖。

王万琼也记得,她在监狱与陈满会完面后,一个狱警悄悄过来问她:“你觉得他是无辜的吗?”

“我很确定他是被冤枉的,你觉得呢?”王万琼反问道。

“我不知道,但我管他6年了,他是个好人。”狱警说。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海南高院高层一直想推动平反,但各方面的阻力很大。20年前经手陈满案的公检法办理人员现在大都是身处要职。陈满出狱后,海南高院院长付勤代表海南高院向他鞠躬致歉。

在李金星看来,只要法律人的良心还在,冤案平反是有希望的。

比起互联网申诉和法律人的良心,加强体制自身平反冤案的动力才是平反冤案最根本的出路,这也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据王万琼观察,检察院和法院一直以来都“很照顾对方面子”。检察院出具的基本都是建议,如果检察院抗诉法院就必须再审,那就是“公然打脸”的行为。而法院有时会顾忌到检察院的面子而不让证人出庭,怕证人当庭做出的证词与检察院在起诉书上不一致,对“从严从快”处理案件不利。

前述法官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法院里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件冤案的平反会激励更多的人申诉。而且法院的案件积压量很大,上百件案子等着判决,每件案子的卷宗都有几百页,法官根本没有精力再去顾及冤案。所以除非迫不得已,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平反冤案。

而最令律师和法学专家对冤案平反感到无力的还是追责机制。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终身追责制。但无论是代理律师还是陈满本人都不愿主动深究当年的事情。易延友一针见血地说:“如果把一个案件和司法人员终身捆绑在一起,那就意味着一旦出现错误认定,该司法人员要终身为阻止这个案件被推翻而做出努力。”

尽管内心希望将正义进行到底,但现实条件迫使律师和蒙冤者“息事宁人”,蒙冤者害怕影响国家赔偿,律师则担心影响手上其他案件的平反。

律师和法学专家认为,完善冤案平反机制,最简单易行的办法是保障律师的在场权以及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此外,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就予以传唤,否则就不让证人出庭。易延友认为,被告人应当享有法庭强制传唤有利于己的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就陈满案来说,至少有6名证人可以证明陈满在案发时不在作案现场,法院却不予传唤。如果这些证人能够在法庭上证明陈满无罪,法官判案就会更为审慎。

猜你喜欢
冤案高院新闻周刊
智媒时代高校美育活动的传播策略
聚焦张玉环冤案
旅行的没落
今天的会就开到这吧
你为什么要学会拒绝
高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育多元化策略分析
“制造”杀人犯
美《新闻周刊》回归纸媒
植根于社会机制的一种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