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理论与实践演进史梳理
——兼论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研究述评

2016-03-14 18:12魏丽华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7期
关键词:城市群京津冀区域

魏丽华

(1.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2.河北省委党校 经济学部,河北 石家庄 050016)

·经济论坛

城市群理论与实践演进史梳理
——兼论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研究述评

魏丽华1,2

(1.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2.河北省委党校 经济学部,河北 石家庄 050016)

城市群理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内外实践的不断推进,内涵体系日渐丰富。中国对城市群理论的认识与实践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调整、深化的过程。立足于国外对城市群的研究现状,全面梳理从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来,中国城市群理论演进的历史脉络,及国家层面对城市群实践的深化推动,并借此对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展开深刻述评,有助于我们全面系统地把握城市群理论与实践的共性与个性,一般性与差异性,推动对城市群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对实践的拓展。

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

一、城市群发展研究的国外研究现状

对城市群展开研究最早的是霍华德(Howard. E,1898)。为解决大城市过度膨胀带来的问题,他在著作《明天: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主张将城市周边地域的城镇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把城市和乡村的改造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来处理,并提出城镇集群(town cluster)的概念,[1](p66)设计了由若干个城镇围绕中心城市构成的城镇集群。

1915年英国苏格兰社会学家,近代西方人本主义城市规划思想家格迪斯(P.Geddes)通过对英国城市的研究,出版了《进化中的城市》一书。他运用区域综合规划的方法,基于对城市发展进化的分析,提出了当时城市的演化形态:一方面城郊的疏散已经造成城市在更大范围的扩展,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性要素如煤矿、铁路、公路、运河在空间上交织形成的节点,使工业的集聚和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也使城市发展明显地集中在这些地区。格迪斯称这类地区为集合城 (conurbations)或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2](p56)

使城市群研究对世界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Gottmann)。1957年,他在分析美国东北部都市区连绵化现象时提出了大城市带(大都市带)(Megalopolis)[3](p1130-1144)的概念,对后来城市化和北美区域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戈特曼认为大都市带是在特定地区出现的沿着特定轴线发展的巨大的多中心城市网络,城市之间通过人口、交通、信息、资金等各种流动发生着强烈的相互作用,预示着人类聚居和经济活动领域一个新时代的来临。[4](p282-288)同时,戈特曼还为大都市带设定了两个定量的下限指标,即人口规模2500万、人口密度为250 人/km2。[5](p189-200)

约翰·弗里德曼(John.Friedmann,1966)的核心-边缘理论试图解释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演变成彼此联系、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他认为:一个经济系统的空间结构是由中心区和边缘区相互依存所构成,中心区是在地域空间上具有产生和吸引创新变化的社会组织一级系统;而边缘区则是依存于中心区,并由中心区决定其发展途径的社会组织次级系统。中心区与边缘区之间相互吸引、对流和扩散。

此外,芬兰学者沙里宁(E.Saarinen)则强调城市群发展应当从无序的集中向有序的疏散转变。恩文(R.Unwin)则提出了“卫星城”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大城市如伦敦的建设与调整;德国学者斯泰勒(W. christaller)首次将区域内的城市群体系统化,其著名的城市群体组织结构模式,被广泛采用。

二、城市群理论在国内的研究进展

国内最早明确并使用“城市群”这一概念的是宋家泰(1980)。他认为:城市—区域是城市发展及与之有紧密联系的周围地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地域结构体系。按照我国城市—区域的客观实际,主要有两种类型:(1)相应于行政区域的城市经济区域;(2)非行政区的城市经济区域,其中多中心的城市区域称为“城市群”,[6](p277-287)即在一个特定地区内,除其中一个作为行政—经济中心外,还存在具有同等经济实力或水平的几个非行政性的经济中心。

宁越敏、于洪俊等人(1983,1990)率先将戈特曼的研究引入国内,他们把Megalopolis翻译为“巨大城市带”,围绕这一核心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至少居住2500万城市人口,过着现代城市方式的生活。这些地区城市职能十分强烈,城市用地比例越来越高,城市与城市间的农田分界带日渐模糊,城市地域相互蔓延,甚至连成一片。[7](p66)

周一星(1988)则认为,megalopolis是都市区的连绵,而不是城市建城区的连绵。[8](p126)他提出了都市连绵区的(Metropolitan Interlocking Region)概念。总结了大都市带形成的五个条件:①区域内有比较密集的城市;②有相当多的大城市形成各自的都市区,核心城市与外围的县有着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③有联系方便的交通走廊把这些核心城市连接起来,使都市区之间也有着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④必须有相当大的总规模,戈特曼坚持以2500万人为下限;⑤是国家的核心区域,具有国际交往枢纽的作用。[9](p333-341)

在此基础上,较早对城市群进行系统研究的是以姚士谋(1992)为代表的城市地理学家。他们认为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系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者两个超大或特大都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10](p256)然而,许学强等(2009)认为这一概念存在不足:第一是没有界定指标,缺乏空间尺度的内涵;第二是赋予城市群的英译名:Urban Agglomeration,实际是指大都市区内的城镇集聚体。[11](p38)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内学者对城市群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但目前为止,对城市群的标准仍缺乏一个普遍认可的、清晰的界定,也没有明确的人口规模标准和空间范围,并由此引发了概念与实际应用上的分歧。如顾朝林(1990)运用图论原理和因子分析方法相结合,提出了我国两大经济发展地带、三条经济开发轴线、九大城市经济区、33个二级城市经济区和107个城镇群的初步设想。[12](p108)方创琳等、杨保军等分别界定了28个和19个城市群。[13](p1-7)宁越敏延续1990年代中国学者都市连绵区研究的学术传统,认为城市群的界定必须建立在都市区基础之上,即一个大城市群拥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至少有两个人口百万以上大都市区作为发展极,或至少拥有一个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都市区;沿着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连同周边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和区域,相互连接形成的巨型城市化区域。[14](p257-263)总之,各位专家学者切入的角度不同、方法各异,从而得出的结论也千差万别。这启发着后续研究从更加系统的角度、更加精确的标准来给城市群做出一个定性和定量的概括和归纳。

三、国家层面对城市群的认识与推动

我国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带有浓郁的政府主导性。在一定意义上,城市群是中央和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共同聚焦下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导向性和重点区域发展政策的倾斜性两大方面。

受认识与发展现实等因素制约,国家层面对城市群的认识、深化、发展与实践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1949-2015年的65年时间里,中国先后执行了12个五年计划。其中“一五”到“五五”这5个五年计划基本上都未涉及城市群发展的相关政策。城市群真正意义上的形成与发育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5](p257-264)

最初是在“六五”规划(1981-1985)里,国家提出了区域协作和经济区政策,揭开了中国城市群建设的序幕。“六五”规划要求,按照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提出了“编制部分地区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并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协作”。这为中国城市群的萌芽与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此期间,我国于1980、1984和1985年先后批准设立了4大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港口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3大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践证明,这些政策对后来这些地区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报告里,出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并没有提到城市发展,只是提到了以“全国一盘棋”的思想,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七五”规划(1986-1990)提出了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以地方为主的地区协作原则和三级经济区网络,①三级经济区网络即:进一步推动上海经济区、东北经济区、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京津唐地区、西南“四省(区)五方”地区等全国一级经济区网络的形成和发展;形成以省会城市和一批口岸与交通要道城市为中心的二级经济区网络;发展以省辖市为中心的三级经济区网络。勾画出了中国城市群建设的雏形图。其中,“三级经济区网络”的提出为许多地区规划建设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提供了最早的政策依据,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群的催生和发展。[15](p259)在此期间,中国先后于1988年和1990年分别实施了扩大以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环渤海地区为代表的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增设海南省为经济特区、在粤、闽两省设立范围更大的改革开放试验区、开放开发浦东等战略。推动了黄河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快速成长。浦东新区的建设更是从根本上奠定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在国家城市群发展中的龙头地位。

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继续巩固和发展已初步形成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这样一个逐步推进的开放格局。并要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必须充分发挥城市的作用,把城市首先是大中城市建设成为多功能的、现代化的经济中心”。这可以看作是对既有的梯次开放发展的空间格局和以大中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发展模式的继续。

“八五”规划(1991-1995)提出,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联合与协作,加强城乡建设的统筹规划,②“八五”规划对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的具体要求是:城市发展要坚持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有计划地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并使之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注意:当时用的还是“城市化”而非后来的“城镇化”)并提出了“四沿”(即:沿海、沿边、沿江、沿主要铁路线和内陆省会城市)的开放发展格局。这明确了城市群的外溢效应和辐射范围,推动了城市群从空间格局的拓展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一体化和城乡统筹等实质性领域的深化,给城市群建设注入了一体化内容。在实践中,催生了沿江城市群(如:成渝、武汉、长株潭等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

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到,加速广东、福建、海南、环渤海湾地区开放和开发。同时提出“各地都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树立全局观念,不应追求自成体系,竭力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积极促进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形成地区之间互惠互利的经济循环新格局”。这反映出了政策在对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重复建设、盲目跟风、无视资源环境的综合承载力、多度开放、变相圈地等一系列负面效应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重视。

“九五”规划(1996-2000)里,基于悬殊的区域发展差距,以密切东、中、西部地区经济联系,缩小发展差距为立足点,提出了以“两个大局”①两个大局即:从战略上看,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并继续发挥优势,这是一个大局,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发展到一定时候沿海多做一些贡献支持内地发展,这也是大局,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为代表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和以“三个正确”②三个正确即:正确处理全国经济总体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跨省(区、市)的具有特色的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为代表的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具体部署,推动了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的形成发育。实践上,1999年6月,吹响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号角,拉开了西部跨越式发展的序幕。

1997年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发展各具特色的经济,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形成跨地区的经济区域和重点产业带”。这可以视为对“九五”规划关于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十五”规划(2001-2005年)首次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要“循序渐进,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在整个“十五”规划里,提到‘城镇化'多达17次。无论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中部地区发展,还是促进城乡共同进步、创新实施机制,保障实现规划目标,都给予了城镇化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这指明了中国城市群建设的基本方向。并且,在“十五”规划里,还特别提出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认为“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对小城镇建设的关注,首次出现在了中央层面的报告里。

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这铺垫出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路径。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中,首次明确的采用了‘城市群'的提法,并将其作为了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同时,按照各地不同的发展条件,立足于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这一目标,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战略部署,③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要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加强统筹规划,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不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成为本地区集聚经济、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奠定了我国城市群建设的空间格局。实践中,于2006、2007年分别启动了“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两大区域发展规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中央密集出台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支持福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等10余项规划。这些规划遍布全国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各个区域板块以“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态势,对我国东中西城市群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并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这为未来5年我国的城市群发展,国土开发格局优化提供了方向指引。意味着城乡统筹、协调联动的城市群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十二五”(2011-2015)规划,提出了“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其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十二五”规划里用“以大城市为依托”替代了“十七大”报告中的“以特大城市为依托”,表明了我国城市群发展空间格局战略思想的深刻转变。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这进一步细化了我国城市群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任务,推动了后期城市群的快速发展。

总之,通过梳理30多年来国家推动城市群深入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群已经成为今天和今后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也是我国生产力布局的增长极点和核心支点,具有将各种生产要素流动汇聚与扩散的功能。城市群已成为中国区域发展的主要空间形态,我国传统的省域经济和行政区经济逐步向城市群经济过渡,城市群的区域增长极作用越来越明显。城市群可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产业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方面的优势,取得明显的集聚效应和正外部性,使城市群获得比单个城市更大的分工收益和规模效益。从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来看,以城市群建设为依托,跳出过去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战略格局,更多考虑板块之间的互动,扩展区域发展空间,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路径已经日渐明晰。

四、对京津冀城市群研究的述评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是个历史悠久的话题。对于这个话题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在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始终伴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在跌宕起伏中踟蹰前行的身影。在此背景下,学术界对京津冀城市群的研究也是由来已久。梳理目前既有的文献,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领域:

(一)在京津冀城市群核心驱动力的研究领域,按照驱动力核心数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核论”、“双核论”和“多核论”。

所谓“单核论”,就是强调北京在京津冀城市群发展中的核心功能,认为京津冀整个区域的中心任务就是要为首都功能的发挥提供服务和支撑。例如:李国平(2011)[16](p127-129)认为,首都圈是以首都为核心形成的都市圈,是首都职能发挥时所波及的空间影响范围,是支撑首都职能发挥的区域基础,首都圈的中心城市是首都,具有特殊的政治形象和地位。赵弘(2011)也认为,首都经济圈就是在强调首都的核心功能地位,整个区域的中心任务是要为首都功能的发挥提供服务和支撑,其发展要突出发挥首都的各种优势。

“双核论”则主张以京津为双核心,以“双城联动”的思想全方位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共同发挥高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城市发展。例如:吴良镛(2001)等借鉴国外大城市地区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成果,从区域的角度提出解决京津冀地区城市问题的可行途径,即以京津“双核”为主轴,以唐保为两翼,根据需要与可能,疏解大城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中等城市,增加城市密度,构建大北京地区组合城市,寻求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再如胡建新(1999)[17](p45-48)在阐述京津冀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基本思路时提出,首先要有城市群的核心带动,就是北京和天津两个城市,再就是在产业上,要完善产业链,实现城市职能互补,这样才能够在统一的产业链上分工和协调,才能够建立环渤海经济区。

“多核论”则立足于多中心模式的国际经验,认为京津等大城市的既有困境就是单极化、以自我为中心、贪大求全模式的恶果。因此,构建世界级京津冀城市群,应秉承多核、多圈层、多中心模式。尤其要正确处理好北京与周边地区发展的关系。例如,孙铁山、李国平(2009)等人通过建立单中心和多中心的区域密度函数对京津冀的区域结构和增长模式进行分析,认为京津冀的经济发展正呈现出扩散与集聚并存的空间趋势。核心城市北京体现出去中心化的扩散模式,天津、石家庄呈现中心增长型扩散模式,而次一级城市则依然处于空间上的向心集聚模式。

(二)关于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困境原因的研究。

主要有以下几种结论。

1.极化论。京津冀产业关联度弱,经济发展梯度差过于悬殊,无论是“一核独大”的北京,还是“双核的”京津,其“极化效应”大于“扩散效应”,进而导致了明显的“虹吸效应”。例如,张翼(2005)认为京津冀很难实现协调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北京、天津作为核心城市的首位聚集效应不明显,很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地区差异,导致产生“悬崖”,很难进行产业转移,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很难形成区域统一市场,巨大的差异导致很难进行产业分工,并且城乡规划不合理。同时,孙久文(2011)也认为京津冀区域核心带动能力不足,京津科技福射效应较弱,区域间存在科技福射封闭与逆向福射的特征。

2.行政主导论。京津冀合作关系复杂,各自为政现象突出,在经济活动中掺杂着过多的政治因素,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度高,行政主导型经济痕迹重。例如:《天津经济》课题组(2014)认为,尽管从地域上来看京津冀是一个整体,但京津冀三地分属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域。行政体制的分割和行政利益主导一切的双重掣肘导致的最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京津冀这一整体地域上难以进行统一的经济发展规划,难以建立一个良好的、有效的协同发展机制。这进一步催生了在实际工作中,从功能定位到具体项目,各地都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很少从区域利益出发考虑统筹兼顾。再如,李岚(2011)认为,制约京津冀合作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三地之间的经济合作掺杂着政治因素,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程度较高,行政主导型经济痕迹较重,区域经济功能整合难度大。

3.市场分割论。京津冀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民营经济发展迟缓,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作用弱化。生产要素在区域内流动不畅,区域合作远没有上升到产业融合的高度和层次。文魁(2011)指出,我们是在行政区划制度背景下来推进区域一体化,既要跨行政区划、消除分割,又要在行政区划限制下行事,这本身就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难点。李岚(2011)也认为京津冀区域市场化水平较低,要素市场建设滞后,要素流动受到影响。

4.产业失衡论。这又可细分为两大分支,一是认为产业关联度弱,合作度低。例如:李岚(2011)认为,京津冀区域合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体现之一就是京津冀区域尚未形成区域分工与合作体系。表现为产业关联比较弱,产业结构融合度低,区域产业布局与合作只停留于形式,水资源、土地、能源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合作受到制约。二是产业结构趋同论。关于产业结构是否趋同,专家们存在着分歧。刘刚(2007)根据这些年的研究提出,京津冀地区各主要城市产业之间并不存在所谓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而是表现出一个初步的专业化分工格局。尽管有些产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竞争,但在多数情况下,这种竞争是错位或适度的。如果说存在恶性竞争的话,这种竞争并不发生在京津冀地区内部,而是发生在京津冀与其他区域同一产业之间。孙久文(2007)也赞成这种判断。他认为京津冀三地在服务业上的差异是明显的,即使制造业也不存在雷同。史利国(2007)从未来趋势角度作了进一步论证,认为在制造业方面,天津和河北不必担心与北京的竞争。因为北京的商务成本较高,一般制造业搞不过周边地区。北京的制造业高端化趋势是市场规律作用使然。当然,也有专家有不同看法。肖金成(2007)和杨连云(2007)则认为,京津冀都市圈内产业结构趋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三)关于加快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的对策研究。

代表性的观点有:

1.区域整合论。以拆分河北并入京津和成立首都特区两种观点最为典型。胡星斗(2014)教授是持前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但同时他也认为,改变中国省一级的建制,甚至取消河北省,不是简单调整就能做到的。刘壮成(2012)则是成立首都特区,减轻北京承载功能,协调北京、天津和廊坊既有资源,优化中国城市化建设在新时期新的功能布局的典型拥护者。

(2)政策整合论。以“去行政化”为手段,整合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目标,明确各市发展定位,在城市群协同化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深化政府合作,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政策一体化。例如:蔡洋(2002)认为,应该深化三地包括区域补偿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公共投资政策与产业布局政策等在内的政策合作,来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余钟富(2004)认为促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对策应为: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建立区域交流、沟通和协调机制;以既有的一些合作项目为抓手,逐步拓展、加深合作领域;发挥市场作用,推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孙久文(2007)教授认为,都市圈发展的一般目标是追求社会公平,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促进经济增长。确定京津冀都市圈的发展目标,关键要对目前各城市的发展目标进行整合,形成发展目标上的共识。目标整合应以实现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导向,进而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改善的建设和补偿方案,提出重点产业发展区域带动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的方案。齐子翔(2015)从机制设计等方面,探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如何化解区际经济利益非均衡的核心矛盾。

(3)产业整合论。认为京津冀城市群应立足多点结构,谋划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制定出重点产业带动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的方案,引导要素流动,以产业的一体化推动空间的一体化。例如魏后凯(2007)[18](p39-40)认为,建立新型产业分工是大都市圈一体化的核心内容。以新型产业分工为基础,就有可能在区域内形成错位竞争的格局。与传统分工主要是部门间分工——部门专业化不同,新型分工主要是部门内部分工——产品专业化,进一步发展是产业链分工——功能专业化。产品和功能差异化是未来区域合作的基础和利益结合点。此外,戴宏伟(2009)、马俊炯(2015)也表达了类似看法。

(4)公共服务整合论。主张要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双对接,夯实京津冀城市群发展新格局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在京津冀的一体化发展中,基础设施的建设,无疑是个重头戏。方创琳(2011)研究员提出,完善京津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交通网络一体化。依托快速国土轴,完善城市群快速交通系统。李国平(2011)建议,在未来十年基本建成京津塘、京石、京秦、津唐主要城市间的城际客运专线或轻轨体系;在进出关、京沪、京广、京包、京津塘等主要运输通道上,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增强大运量能力,形成集装箱枢纽港、工业港、能源港和地方港协调发展的区域港口群,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合理的机场体系。于刃刚(2007)认为,天津与北京主要是产业关系问题,天津与河北则主要是港口关系问题。天津与河北的港口应加强战略合作,由无序竞争走向竞合。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社会领域的政策对接,提高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的软实力。例如:李国平(2011)提出,全面推进区域生态协作,实行生态分区分级管理,对大气、水污染进行分区控制,建立区域风沙防御体系。李岚(2011)提出,解决区域水资源短缺是京津冀合作的抓手,应建立政府和市场双向调节的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用和保护;建立充分体现上下游用水权利和水资源价值的水资源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河北保水、节水、让水的积极性;通过平等协商,制定转让水量测度办法,建立水资源使用权转让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孙久文(2011)建议,试行社会保障对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探讨并试行首都经济圈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医疗、教育设施和政策的对接,消除手机区域漫游,设计统一交通一卡通,推行京津冀三地医院医保一卡通,发展跨地区远程医疗,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合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和协调处置,构筑区域安全网。张云(2011)基于三地人力资源的配置目前尚未实现一体化,在“虹吸效应”作用下,河北人才外流严重,而北京77%的老科技工作者愿意发挥余热的“供需失衡”现状,建议引导劳动要素合理流动,推进人力资源配置一体化加强地区间劳务合作,京冀联合建立专家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产学研结合,与中关村共建环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带。

此外,针对制约京津冀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的一大瓶颈——环京津贫困问题,有专家认为,环京津贫困问题的解决是合作的焦点,寻找京冀契合点是合作的关键。例如,李岚(2011)认为,消除环京津贫困问题,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要从国家和省市多层面着手,从经济社会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解决环京津贫困问题。在扶贫资金的来源问题上,周桂华(2011)认为,河北省应抓住京冀合作的契合点,做足优势互补的大文章。对于北京市而言,河北最重要的作用不是“护城河”,也不是“菜篮子”,而是水资源供应和环境保护。所以,河北与北京的合作,可以采取“两换”策略。即“用资源换资金”和“用环保换产业”,等。

五、小结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城市群理论与实践的推进有其自身的经济与社会环境。城市群本质上是生产社会化网络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集聚与扩散形成的城市化现象。在经济全球化与全球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城市群以不可阻挡的快速扩张之势,已成为一国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基本地域单元,深刻影响着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全球经济的新格局。推进京津冀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需要牢固把握新时期给城市群发展带来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全面衡量当前京津冀城市群所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以新思维、新战略谋求京津冀城市群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径。而既有的研究在丰富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理论体系的同时,也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诸多的偏差。

事实上,京津冀城市群自建国后至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了不同的阶段性特征。造成京津冀城市群不仅与世界级大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相去甚远,而且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的差距也日渐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错综复杂的。对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的认识不能仅局限于当前,更应该看到过去和未来。因此,应该将京津冀城市群放在时空比较、战略地位演化等多维空间,全面把握三地协同发展的时空演化脉络,并对京津冀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前瞻性的预判,才能更加准确理解并有效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在此背景下,全面系统的梳理建国后京津冀城市群走过的漫长历程及其所展示出的时代特征,立足构建世界级城市群的发展目标,深度挖掘出新常态背景下城市群应具有的“新型性”特征,把脉城市(群)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格局,归纳新特点、新规律,对传统粗放型城市群发展模式和行政区利益至上型城市群运行方式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进行深刻反思,深化理论的顶层认知,还有待完善;针对当前城市群发展中存在的合作不足、竞争过度、定位雷同、超负荷运转等问题,深度挖掘城市群的“战略性”和“协同性”特征,尊重城市群发展中的资源约束,尊重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尊重城市特色,走出一条城市群协同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之路,实现“由一群城市”向“城市集群”的根本性转变,还有待深入。而这些恰好给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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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郁之行

F290

A

1003-8477(2016)07-0079-08

魏丽华(1979—),女,河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污染溢出视阈下京津冀产业布局跨区域政策研究”(13BJY077),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协同发展战略下培育京津冀新型战略性城市增长极研究”(HB14YJ005);河北省软科学项目“协同战略下培育京津冀新型战略性城市群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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