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艳
(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中部崛起与湖北发展·省情调研
从城中村街头空间看“庶民对抗性公共”
——以武汉市高王村和吴家湾为例
袁艳
(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通过对武汉市两个城中村的人类学调查,展示了农村移民街头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街道的空间结构到陌生人的交往方式、再到当地人对街头的开水房和公用电话的使用,分析了城中村街头生活中公私杂糅的空间使用特点,并指出它是农村移民争取城市权利的一种日常生活空间抗争实践。它作为一种“庶民对抗性公共”,有助于丰富我们对于街道在现代城市公共生活中的地位的想象。
城中村;农村移民;公共空间;街头生活
在城市的各种空间形式中,街道恐怕是最向普通公众开放的空间,因而也一直是人们想象和体验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场所。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担心当代城市的发展正在使街道空间的公共性受到威胁。他们认为尽管城市街道的数量和规模在扩大,它们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却在减少。各种高架桥、立交桥、地下通道和环岛的强行介入优先确保了车辆的高速通行,却大大挤压了行人的活动和逗留的空间,使街道蜕变成仅供车辆行驶的通道。电子和网络媒体在家庭的普及减少了人们进入公共空间的需求,社会精英们更愿意把自己关在高尚的小区中,街头活动越来越成为他们避之不及的事情。正像桑纳特(Sennett)指出的,如果城市的公共空间充满的都是毫无交往和互动、仅仅是路过和旁观的个体,它便失去了其原有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变成“死的公共空间”。[1](p347)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定义和发掘城市街头空间的公共性就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
作为农村移民在城市的重要聚居地,城中村一直是理解和把握中国城市化进程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但是在已有的研究中,城中村独特的街头生活一直是一个盲点。本文试图通过对武汉市两个城中村的人类学调查来寻找一个活着的街头空间,并探讨这种街头空间对于形塑农村移民公共生活所起到的作用。
长期以来对于公共性的研究或多或少是把它作为私人领域的对立物,哈贝马斯理想中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必须只针对“公共事务”和“共同利益”而与“私人事务”和“个人利益”无关的。[2](p2)这种本质主义的、泾渭分明的公私观念近年来遭到了广泛的批判。为了准确地捕捉和理解城中村街头生活中的公共性,本文将借用女性主义政治学家弗蕾萨(Fraser)的“庶民抵抗性公共”(subaltern counterpublic)的概念。[3](p81)作为对哈氏公共领域概念的补充和校正,这个概念的意涵在于,一、公共应该是一个复数的概念,社会主流利用各种权力关系建立起正统的公共,受到主流社会排斥的“庶民”(社会无权力者,如穷人、女性、少数族裔、外来者等等)也有属于自己的“抵抗性公共”(counterpublic);二、正因为“庶民”的利益往往在正统的公共中被定义为“少数者”的“个人利益”或“私人事务”而遭到拒绝和排斥,强调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差异性和冲突性就成为庶民公共政治的应有之义。因此,对正统公共中所规定的公私界限的不顺从是“庶民公共”之“抵抗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公私界限的协商和重构成为“公共政治”的一个核心内容。
那么,这种“庶民抵抗性公共”是如何在城中村的街头空间中展开的?它与农村移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实践和空间抗争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以下我将通过本人在2008至2009年间对武汉市高王村和吴家湾两个城中村(这两个城中村已经在2011年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工程中被拆除)调查所观察到的情况作一分析。
高王村和吴家湾是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原姚家岭地区的两个毗邻的城中村,在武汉市2007年确定改造的147个城中村中,它们的地理位置是最靠近城市的中心区的。接受田野调查时,这里的本地居民只有不到一百户,却居住着两千多户从湖北各地和周边省份来武汉打工的农村移民。这些移民家庭有些刚来武汉不久,有些已经在城中村住了十几年,无论是新来的还是老住户,在城中村的生活只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驿站。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和稳定就业,再加上迟早会发生的政府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没有人可以确定自己会在这里住上多长时间。
像绝大多数城中村一样,多年来本地房主的自主扩建形成了高王村和吴家湾极端拥挤无序的空间结构,一栋栋“亲嘴楼”、“握手楼”见缝插针、将整个地区变成了一个混凝土丛林,一条大约700米长、4米宽的小街成为了丛林中唯一能找到的一块像样的“空地”。这条小街不仅贯穿两个城中村,将整个地区连成一体,也是这个地区通向城市主干道的出口。由于街上不分快慢车道和人行道,临街的房屋又紧贴着街面而建,行人、非机动和机动车辆、街头商贩以及临街而住的居民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线,也看不出谁在使用上占有绝对的优先权。街道在这里的功能绝对不限于通行,在大小车辆和行人从早到晚川流不息的同时,人们照常在这里聊天、晒太阳、做饭、晾衣服、打牌等。多元密集的行动者和混杂的空间使用使这条街道具备了一般城市街道都不具备的社会功能。
决定这里街头空间特质的还有沿街大约一百多个覆盖城中村方方面面生活的店铺和摊位。这些店铺和摊位主要由农村移民经营,服务对象也是农村移民,因此从价位到服务范围都反映了这一人群的生活风格和社会地位。一些在城市主流社区不常见的商店,比如废品回收店、二手电器店、私人诊所、开水房和公共电话超市等,在这里却特别密集(本文接下来将对其中两种服务设施做详细讨论)。店铺的建筑结构一般都是位于一楼的内外两间房,外屋一般更大,大门朝向街面,用作店面。里屋小一点,用作主人全家人的卧室。小一些的店铺则只有一间大房,到了晚上在房间的一角用帘子隔出睡觉的空间。就算是有一间专门的卧室,外屋也一定是店主一家人活动的主要场所,既是他们做生意的地方,又是他们家庭生活的起居室。这种商住混用的建筑形式早在宋朝时就存在,到晚清更是成为我国许多城市街头中普遍存在的文化景观,只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和商业规模的扩大才式微。[4]对于城中村的农村移民来说,空间上的商住混用可以极大地节省家庭总体租房开支,还可以在不太影响家庭生活的前提下尽可能延长营业时间。这种居住方式不仅影响着住户的家庭生活,也对城中村的街头空间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由于将生意和家庭生活并置在一起,每一家店铺的外屋都成了一个公域和私域、工作和休闲之间的阈限性空间。因为店面紧挨着街道,许多家庭也会在天气好的时候在门口的街道上洗涮、晾衣、聊天,路过的人经常会停下来和店主聊天,或是站在街边看上几眼店里正在放的电视,于是这种阈限性也不可避免地延展到了街面上。由于街道成了每家店铺家庭生活空间的延伸,维护街道的环境也成为他们自觉自愿的事情,包括清扫街道、邻里守望等。有些店铺还在夏天在街道上搭起凉棚,为自己也为行人创造一片阴凉。这些都正好弥补了市政公共服务在城中村这种边缘城区的严重缺席。
所有这些物质的和人文的特点共同将城中村的街道构筑成一个既承载通行、又允许驻留和社交的流动的生活空间。
城市街道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陌生人的存在。彼此不具备既定关系的陌生人在城市街道的相遇和互动迫使人们面对和处理各种文化差异,由此产生包容的心理素质和文化,正是这种空间机制使街道成为城市公共精神的一个重要的发育地。[5](p602)尽管被叫做“城中村”,像高王村和吴家湾这样的农村移民聚居地与传统的乡村存在着许多本质上的区别,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传统的乡村是费孝通所说的“熟人社会”,而城中村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陌生人社会”。为了进一步认清这里的“陌生人”的性质,我想借用桑纳特对两类不同的“陌生人”的划分。从官方主流话语的角度来看,他们似乎属于桑纳特所说的“作为外来者的陌生人”,因为他们在户籍上和各种社会权利上都被划定为城市的“外来人口”,在城里人看来,他们属于同一类有别于自己的人。而从城中村内部来看,这些人却应该属于“未知的陌生人”。桑纳特对这类“陌生人”的定义是:“他们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失去了自己的传统形象,或者属于一个新的还没有来得及获得社会标签的社会群体。”[6](p48)造成这种自我身份模糊的原因是他们之间同时存在巨大的相同和差异。一方面,他们都来自农村,共同带有农村社会的某种生活习惯和交往方式,也共同面对着城市对于“外来人口”的排斥;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乡村、甚至不同的省份,从说话的口音到饮食的偏好都千差万别,在城市从事的职业和交往圈子也不尽相同,相对临时的居住状态也使得邻里之间很难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这使得他们彼此非常相似却相互并不熟悉。在这里,人们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明确地指认出谁是“我们”,谁是“他们”,谁是“自己人”,谁是“外人”。正如西梅尔所言,相似性和差异的并存为“陌生人”带来了一种既参与又中立、不冷不热的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在城中村的街头生活中表露无疑。
最能体现陌生人之间的参与感的是街道上的人群聚集。聚集一方面因事件而形成。逢上哪家办起婚丧嫁娶的大事,街道上总是会人满为患,尽管办事的一般是当地人,总是会吸引大量移民的围观,办事的家庭为了把活动办出排场,一般也允许、甚至鼓励他们来围观。这种场合对于办事的家庭来说纯属私事,但是为与事件毫不沾亲带故的移民来创造了某种集体出场的空间,让私事演变成了邻里中的公共事件。
决定人群聚集的第二种因素是地点。街道上有那么几个点是人们日常性聚集的地方。比如,每天上午总是有一群人在修鞋匠鲁师傅的小摊前聚在一起,以家庭主妇为主,她们在家里的男人上班、小孩上学以后坐在一起打毛衣、摘菜、聊天,经常可以在一起呆上一整个上午。一到中午,这群人就纷纷回家做饭了。同时,喻师傅的小卖部前面却热闹了起来,因为这里有一个开水房和几个小吃摊,中午从打工的地方赶回来吃饭的人总是爱聚在这里一起吃饭聊天。到了傍晚,鲁师傅门口的人群再次聚集起来,这次主要是打工回来的男人们聚在这里打牌、下棋、抽烟。第二天,只要天气允许,人群又会像潮涨潮落在同样的几个地点聚集又散去。
如此频繁和开放的互动只是陌生人街头交往的一面,在它的另一面,人们又以各种方式保持和管理着彼此之间的距离。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即使是看上去交往甚密的人彼此也可能并不知道对方的姓名,人们似乎更习惯用某种代号来称呼对方。要么是按照职业特征来称,比如“皮匠”、“麻花”、“汤元”等,要么是按照小孩的名字来叫,比如“雯雯的妈妈”或“星星的爸爸”等。这种半匿名的称呼方式使人们在“私人自我”以外创造了一个“公共自我”,而街头生活的惯例则是更多地是以“公共自我”与人打交道,不需要太暴露“私人自我”。桑纳特曾经将这种“公我”和“私我”的并存理解成现代城市精神发育的重要条件,他认为这种“公共表演”的技能正在过分自我保护和片面强调私人领域的当代城市文化中逐步丧失。而我们在城中村街头空间中看到的正是这种“公共表演”技能的延续,它同时起着润滑剂和保护伞的作用,促进了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和互动,使街道成为人们公共生活的舞台。
走在高王村和吴家湾的街道上,从早到晚都可以看到拎着开水瓶和水桶的人,这里人们上街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去附近的开水房打开水,居民生活中大半用来饮用和洗濯的热水都不是各自在家中烧的,而是从街上的开水房打的。在田野调查期间,街道上一共有5个开水房,它们每天的营业时间一般都在18个小时左右。这种服务设施并不是高王村和吴家湾独有,在武汉市和其他地区的城中村中也普遍存在。
水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它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成为建构时空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形塑着公共与私人之间的边界。为了理解城中村开水房消费的空间和社会意义,我将把它与另外两种语境下水的日常消费机制进行一番比较:资产阶级家庭观念下的家庭自来水,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单位开水房。Maria Kaika指出,现代城市对水的消费方式与资产阶级家庭观念的形成有很大关系。来自自然的水被当作现代文明的“他者”,一方面被需要,一方面又被排斥,水被分作“好水”(干净的、经过加工、或被控制的水)和“坏水”(不洁的、未被加工、不加控制的水),“好水”被直接引进家庭内部,为人们享用,而“坏水”以及将“坏水”规训成“好水”的过程(比如抽取、蓄存、净化等)则被远远地隔离在家庭之外。正是无数这样早已被我们视作理所当然的隔离制度才使得一个高度内外有别、公私分离的家庭空间在现代社会成为可能。[7](p267-272)按照这样的逻辑,用于饮用和洗濯的热水理应关在家里取用的,不可想象会放在公共空间里。
事实上,家庭空间以外的热水消费在中国城市中并不少见,从19世纪开始,上海和江南一些城市的街道上就曾经普遍存在一种叫“老虎灶”的热水店,只不过今天已经消失殆尽了。让今天的人们更加记忆犹新的要算是单位开水房了。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开水房曾经是单位空间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设施,直到今天它还大量存在于大型厂矿企业和教育机构中。由于这种设施是由单位出资修建和运行,它一般只对本单位的成员开放,往往是一个较大的开水房一次接待许多人,而且只在一天中固定的几段时间集中开放,个人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惯自主选择的空间很小。在这种条件下,开水的供应成为集体划定边界、规范共同生活秩序的一种工具,开水的消费则成为个人认同集体身份、参与集体生活的一种载体。
如果说以上两种水的消费实践分别代表着私人和公共两种截然不同的空间偏向,那么,城中村里的开水房则创造了一个间于两者之间的消费空间。一方面,它将开水消费从家庭空间移至街头公共空间,挑战了资产阶级观念的家庭空间秩序,随着开水消费的外移,一部分家庭生活也随之超越了居室的空间而进入公共空间,取开水、用开水这样的家庭劳动同时成为人们会见他人的机会。
另一方面,这种公共的取向并不同于单位开水房。开水房的建立不是任何机构干预的结果,而是农村移民自身的一种日常生活创新,与他们所聚居的城中村的地理和社会条件密不可分。从用户的角度来讲,由于城市管道燃气网络并不经过高王村和吴家湾,这里的居民只能依靠罐装液化汽或是蜂窝煤炉来解决做饭烧水的问题,他们当然也享受不到政府对有户口的城市居民所提供的燃气补贴。因此和城市其他社区相比,自己在家中烧水在这里成了一件费力费钱的事情。这就为商业化的开水供应提供了市场。从供应的角度来讲,城中村里之所以会出现一连串服务时间长、价格低廉(五毛钱一桶、二毛钱一开水瓶)的开水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中的大环境为它们提供了相对廉价的运行方式。开水房的锅炉本来设计烧煤的,但用到这里却变成了烧废品。废品回收原本就是城中村近四分之一居民的谋生之道,各种废旧物资被收集到这里,在进行分类和转运的过程中自然会产生许多回收价值不大却可燃烧的废品,如废家具、废木材等,正是这些看似无用的东西为开水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几乎是免费的燃料,这才保证了它们可以以这么低廉的价格维持一天十几个小时的运行。
由于价格便宜、运营时间长、网点小、分布广这些特点,城中村开水房的运行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与单位开水房有很大不同。它们可以允许居民个人根据各自的用水习惯和需要选择不同的地点和时间上街打开水,更好地把开水消费与个人的工作和其他家庭事务协调起来。换言之,开水房虽然把开水消费移到了公共空间,但它带来的并不是某种集体生活的体验,更多的是构成个人生活惯例的一项日常活动,它创造的主要是个体性的“在家”的感觉而不是集体的认同。
任何意义上的“公共”都是以人的共同出场、或者说某种方式的“在一起”为前提的,而如今决定人们“是否在一起”、“与谁在一起”的不仅仅是物理距离,还有通过媒介的使用所建立的各种关联。街头不仅是人们面对面交流的空间,也是人们媒介使用的场所,当实体的共在和虚拟的连接交织在一起时,“与谁在一起”的问题就会变得异常复杂,街头空间公共性的内涵就要做新的解读。
电话对于移民的重要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是以往的研究大多聚焦在电话本身的使用上,电话的使用场所、即“在哪里使用”的问题却较少受到关注。由于私家电话在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中的普及,一度在城市媒介景观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公用电话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然而在城中村,由于农村移民的生活状态不稳定,很少有家庭安装私家电话,街头公用电话才是人们使用电话的主要方式。到2008年底,在高王村和吴家湾的街道上大约分布着42个大大小小的公用电话点,从如此密集的分布上可以看出农村移民对电话的使用需求之高。尽管这时手机已经开始在农村移民群体中开始普及,但暂时并没有降低公用电话的地位。出于节省话费的考虑,大多数农村移民只把手机留作应急之用。当时手机的接听费还没有取消,这更是让用起来不得不精打细算。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总是把手机和电话配合起来使用,用手机接到电话后挂掉,然后找到附近的公用电话点给对方打过去。
在技术上,公用电话在城中村的火爆得益于2006年左右开始的IP电话的普及,它使长途电话费从当时普通电话的六毛钱一分钟降到了两毛钱一分钟,适应了农村移民群体的消费能力。同时,由于开设IP电话点投资小、门坎低,它也为许多农村移民提供了一个小本经营的饭碗,这才使得公用电话点在城中村遍地开花。
那么,这样的一种电话消费方式对城中村的街头空间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它又创造了一种什么样的公共生活呢?
从社会空间的角度来看,公用电话点在城中村街头公共空间中的地位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公用电话亭。从19世纪就开始出现的城市公用电话亭在设计上一直强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将个人的电话使用从城市公共空间中隔离开来,确保电话使用的私密性。这就是为什么电话亭总是用玻璃围成一个封闭的小盒子,而且里面一般只能容纳一个人。这种空间虽然被安放在街道上,却无助于人们的公共交往。城中村公用电话点则是完全不同的空间安排。
按照规模的不同,我们大致可以把这里的电话点分作两类。第一类是专门经营公用电话的商店,叫“电话超市”,在高王村和吴家湾共有13家。它们一般占据着整个店面,里面沿墙架起一长条案台,案台上摆放电话,少则四五部,多则十几部,电话之间间隔不到半米,不设隔板,案台下有凳子供顾客打电话时使用。“超市”的大门朝向街道敞开,进出极其方便。门口有人负责收钱,有时也附带卖点副食。正像“超市”这个叫法所暗示的那样,人们来到这里的感觉是非常开放和灵活的,毫无封闭之感。另一类电话点的规模小很多,通常是在小商店的柜台上摆着一到两部电话,店主在做其他生意的同时捎带着经营公用电话。但因为它们分布更广,所以很适合临时要打电话的用户。
两种类型的电话点虽然规模大小不同,但是共同点在于它们在空间上与街道融为一体,而不是独自隔离,人们打电话的活动经常与他们其他的日常活动交织在一起,而不是截然分开的。电话的隐私性在这里并不占有当然的优先权,一个房间里同时有好几个人打电话,打电话的时候身边不断有人经过,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的反应不是压低声音以确保私密,而是提高嗓音来抵抗噪音,有的人甚至为了省力而使用免提。于是电话的内容和街头的各个声音相互混杂,电话不是仅仅将两个通话的人连接在一起,而是将两个地方连接在一起。这种空间秩序使得打电话既满足了私人交往的需求,又成为人们参与公共生活的一种渠道;既将人们与远方的亲人朋友连接在一起,又为他们建立城中村的邻里关系提供了平台。公与私、远方和此地在这里似乎可以做到并行不悖,有时甚至相互促进。
总结以上几个方面的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城中村街头空间的最大特点在于空间使用上的杂糅性,这里既是陌生人相遇和交往的地方,也是人们开展许多私人生活的场所,公共生活和私人事务相互渗透,公私界限不断被打破又重建,两者之间的区隔被相互间频繁的互动和协商所取代。这种有别于城市主流社区的街头景观一方面是农村移民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局限性的反映,另一方面也是他们充分利用城中村的地理特点争取城市权利的一种日常生活空间策略。对于农村移民个人和家庭来说,这一空间实践的指向无疑是私人的——如何在城市找到落脚点、建立“在家”的感觉。但是在城中村这个“借来的空间”中,“家”的创造并没有、也不可能被限定在家庭私人空间中通过对隐私和个人财产的保护来实现,而是或主动或被动地向街头这一公共空间延伸,以便将公共空间中的各种资源有效地利用到私人领域的创造中来。同时,这种出于个人利益考量的空间策略反过来又激活了陌生人在公共空间中的交往和互动,丰富了街头公共生活的内涵和功能,使人们在“安家”的过程中成为“公共人”,又以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找到“在家”的感觉。这里的所谓“公共”并非某种本质上的公共,而是不同的私域之间、以及公域和私域之间不断互动和协商的过程中暂时的平衡。这种再度空间化的实践并不以反对正统为目的,但至少它“将何为合法、何为不合法的争论合法化”,因而是一种蕴含在农村移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庶民对抗性公共”。[8](p273)
从观察中还可以发现,这种“庶民对抗性公共”的上演与城中村街道空间的特性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街道在其中的作用绝不仅仅是为陌生人的交往和互动提供场所或容器,人们在街头的交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与街道之间或即兴或常规的互动。这种互动在很多时候并非抱有明确的意图,而是来自人的身体对于环境的某种前意识和默会的反应,正是这里独特的路面形式、房屋结构、以及街道两边的服务设施才造就了陌生人之间频繁的街头交往和公私杂糅的空间使用。因此,街道的地理也是城中村街头公共生活的一个重要的“行动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无论城市公共生活的场所如何多样化、甚至虚拟化,作为物理空间存在的街道仍然会对丰富人们的公共生活和提升城市公共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Sennett,R.,Flesh and Stone:The Body and the City in Western Civilization,New York:W.W. Norton,1994.
[2][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论资产阶级社会的类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3]Fraser,N.,Justice Interruptus:Critical Reflections of the'Postsocialist'Condition.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
[4]王笛.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5]Gregory,D.,Johnston,R.,&Pratt,G.,etal.,eds.The Dictionary of Human Geography.Malden,MA:Blackwell,2009.
[6]Sennett,R.,The Fall of Public Man.London;Boston:faber and faber,1977.
[7]Kaika,M.,“Interrogating the Geographies of the Familiar:Domesticating Nature and Constructing the Autonomy of the Modern Hom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vol.28,no. 2,2004,
[8]Deutsche,R.,Evictions:Art and Spatial Politics.Cambridge;London:The MIT Press,1998.
责任编辑 周 刚
F299.2
A
1003-8477(2016)07-0073-06
袁艳(1969—),女,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