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
[摘要]对建筑物沉降的跟踪观测,可获得建筑物准确可靠的沉降数据,了解建筑物在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变形情况,掌握地基在不同荷载作用下随时间的沉降规律,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关键词]沉降观测;水准测量;安全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12-0025-02
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掌握其变形规律,以便及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或善后措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1 实例
锦绣中华A区3号楼位于抚州市开发区,该楼11层,高约36m,建筑面积约28000m2,框架结构。笔者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5年8月6日,对该楼从建筑施工开始进行沉降观测。
1.1基准点观测点布设
(1)基准点埋设:拟在施工场区外围设置三个水准基准点,作为沉降观测的基准监测网点。点与点之间的距离为20~30m,而且通视良好,稳定可靠。基准点埋设深度在0.8~1Omm,标志采用长200mm、直径20mm的铜质棒或钢棒,棒顶端加工成半圆形,以便立标尺。(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第5.1.2要求: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外墙每10~15m或每隔2~3根柱基上布设观测点。
1.2观测方法
(1)基准点的测量。沉降观测主要是测量各变形点相对于水准基准点的沉降量,分析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因此,基准点的高程可采用假设高程。基准点的高程用莱卡NA2精密水准仪和铟钢水准尺,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1.00mm;每站高差中误差:±0.30mm;往返或环线闭合差:≤±0.6mm。为确保沉降观测的稳定性,在基准点埋设稳定后,沉降点观测之前,对基准点观测两次以后定期检测,以每3个月检查一次,当水准基点高程值与原始值比较差值大于1mm时,原始值作相应调整。为保证每期成果具有统一性,每次观测路线相同,采用固定测站固定转站法,即预先用皮尺丈量将每站分好,并照顾到两基点间为偶数,每站的转点和仪器位置都用钢筋钉做好标记,每次观测都按照钢筋钉的位置立尺,由基准点、工作基点与观测点布设成附合、闭合水准线路,按照二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施测各沉降观测点,监测各点变化。实践证明:采用此措施,不仅观测方便,且精度较高。
(2)沉降点观测。沉降点高程观测按规范要求,以莱卡NA2精密水准仪和铟钢水准尺,按国家二等水准技术要求施测,观测时所有的点构成一个闭合环,以便相互校核其精度。高程中误差:±1.00mm;相邻点高差中误差:±0.5mm;环线闭合差:≤±0.6mm。
(3)观测时间和次数:基准点首次观测进行2次,取平均值作为第一次成果,在施工期间对基准点进行必要的监测,暂定每季度监测1次,连续监测2次;施工期间首次观测独立进行2次,取平均值作为第一次成果,然后每月观测1次;工程完工后,前三个月每半个月观测1次,后三个月每个月观测1次;对突然发生裂缝或大量沉降等特殊情况通知业主,共同商定加密观测次数。
1.3主要技术措施
(1)每次观测前要严格检校仪器,要求水准仪i角在规范允许范围20”之内,以抑制前后视距差影响。
(2)每次观测做到仪器、标尺、测站、转点、观测人员“五固定”。
(3)视线长度控制在20~30m,视线高度不低于0.3m。
(4)基准点联测,严格执行国家二等水准测量作业程序,同一测站观测不得两次调焦,以避免视准轴变化引起的误差,应两次观测取平均数作为水准基点的高程,每季度对水准基点应检查一次。
(5)第一次沉降点观测时,应独立观测两次,两次观测成果均达到规范要求后取平均值作为变形量的起始值。
(6)每次沉降点观测均须形成闭合线路,当场进行检查。其闭合差应小于精度要求,若超限,应重测,直至达到精度要求。
2 结语
本文通过实例更好地了解了沉降观测方法。施工期间,经常遇到沉降观测点被毁的情况,对此可适当加密沉降观测点,对重要位置如建筑物四角布置双点。另一方面,观测人员应时常注意观测点变动情况,如有损坏及时设置新的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