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互联网金融回归法治轨道创新土壤依旧肥沃
互联网金融可有效提高金融市场效率,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但此前的“野蛮生长”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不少创新偏离了正确方向。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互联网金融正回归法治轨道,正本清源后的创新土壤依旧肥沃。
“尽管近期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加大了整治力度,但主要依靠‘负面清单’的方式,仍给市场留下了较大的创新空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伍旭川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新政与新生态”论坛上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土壤依旧非常肥沃,关键是要依法合规地创新。
日前,国务院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提出“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工作原则。实施方案对P2P网络借贷提出“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等政策红线,对股权众筹平台提出“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等要求,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强调了“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等禁令。
违法创新不是真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不能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此次专项整治提出了很多“不得”,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明确了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法律本身就是消解风险的手段,专项整治就是要扭转此前偏离的方向,引导创新回归法治轨道。其实,专项整治方案从4月中旬就陆续下发到相关部委和地方部门,过了半年才正式对外发布。在此期间,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等领域已经有多项监管新规推出,依法整治的效果也逐步显现。
近期,不少网贷平台受借款上限等规定影响,成交额环比出现下滑。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P2P网贷行业9月实现了1 947.17亿元的整体成交量,环比增长1.93%,而8月该数据为4.4%。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表示,对于金融创新,过于求快和停滞不前都是不对的。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只注重规模而非质量的“弯道超车”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很容易“翻车”。
在监管层的政策引导下,投资者正以安全合规为标准“用脚投票”,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看到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纷纷加速转型和整改。在此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创新产生,如何平衡好发展和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新金融能有效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但绝不应该以牺牲安全来换取。互联网金融机构应立足长远练好内功,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夯实土壤。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