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及改革

2016-03-13 17:01:15刘春霞胡建明陈云昭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2
卫生职业教育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医学医学院校医学生

刘春霞,胡建明,陶 林,陈云昭,李 锋(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2)

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及改革

刘春霞,胡建明,陶 林,陈云昭,李 锋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2)

法医学在医学教育中处于边缘化地位,学科发展滞后。笔者在分析医学院校开设法医学课程意义基础上,针对目前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教改建议,以期完善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

医学院校;法医学;案例教学法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虽然绝大多数医学生将从事医疗相关工作,但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医学相关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和技能十分必要。1983年,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座谈会”,并提出《关于加强我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的初步意见》,指出我国高等法医专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法医学科建设、改善办学物质条件、编写专业教材和增加法医学必修课等改进措施,继而又向各医学院校提出增设法医学必修课的建议。但在教学实践中,很多医学院校只将法医学设为选修课,部分院校法医学教学是将法医学专业知识浓缩成单一形式的理论讲授,学生无法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医学知识的重要性。

1 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的意义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旨在培养临床医学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具备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能力。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应用医学,涉及诸多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理论与技术,高质量的法医学课程无疑将有利于提高医学生理论素养与实践技能。

1.1强化医学知识

目前,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课程一般在大三上学期开设。医学生已经学习了医学基础课及部分专业课,具备一定医学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并能够将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于法医学学习和实践中。如在推定死因时可以结合病理学、生理学理论知识;在亲权鉴定学习中可以应用到遗传学原理。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增加了法医学理论,还能对所学医学知识进行系统回顾和运用。

1.2医学鉴定人与证人

法医学作为一门应用医学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医学生在将来的临床工作中会遇到一些法医学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大学阶段系统了解和掌握法医学知识和技能十分必要。在日常工作中,临床医生也经常会被聘为法医学鉴定人,如组织或个人可以聘请妇产科医生对妇女生育能力或妊娠状态进行鉴定;聘请眼科医生对视功能损害程度、真盲或伪盲进行鉴定等。临床医生在诊治活动中,可能会遇到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方面的患者,此时,临床医生在初诊、抢救及诊治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手术记录及病历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原始书证,甚至成为关键证据。临床医生还可以鉴定人、证人等身份参与司法程序,提供专业意见和结论,这就要求临床医生具备一定法医学知识,在书写医学文书过程中力求专业化。

1.3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有效预防医疗事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观念不断增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及对医疗活动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由于舆论环境、医疗体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影响,医患关系不和谐,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诚然,医患纠纷在所难免,医疗事故也偶有发生。审视这些纠纷和事故,除去医疗体制不健全、社会舆论导向影响及患方原因外,医方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违反诊疗操作规范、与患者缺乏有效沟通、对疾病的诊治过于自信、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及个别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问题[1]。鉴于此,医学生有必要熟知法医学中关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知识,了解医疗事故的常见原因。如此,既可以增强医学生职业认同感和责任心,又可以提升其职业素养,有效预防医疗事故。

2 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与临床医学不同,法医学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法医学检验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医学支持。目前,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逐渐被边缘化,暴露出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2.1学校投入不够

法医学在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教学中逐渐被边缘化,这与学校对待法医学的态度有重要关系。目前普遍认为医学院校是培养临床医生的地方,法医学教学应该是法医专业的事情,因此很多医学院校只将法医学设为选修课,部分院校虽然开设了法医学课程,但在内容设置、课时安排等方面多予以删减和压缩。不少学校对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资金投入逐年下降,导致师资力量配备不足,部分院校甚至没有配备专职法医学教师,而由临床医生或病理学教师兼任[2]。这些兼职法医学教师因缺乏法医学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难以在教学中突出法医学对司法实践的重要价值,终将影响学生学习效果。

2.2教学方法单一,授课内容陈旧

目前,医学院校法医学教学以传统的LBL(lecture-based learning)教学法为主,是以教师为中心、偏重课堂讲授的一种教学模式。由于LBL教学法难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因此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能力较差,往往被动接受教师强调的概念和知识点,不能充分感受法医学的广阔视域及应用价值。虽然多媒体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LBL教学法枯燥的缺点,但也可能助长教师惰性,如有些教师用一份PPT应对多届学生。

2.3学生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就业压力增大,近年来部分医学生把考研作为首要目标,在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等考研科目上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对法医学这种边缘学科不够重视;加之相对枯燥的授课模式对课堂氛围的影响,师生间缺乏有效互动,影响了学生学习兴趣和热情。部分学生上法医学课时分心看其他书籍,仅仅通过考前突击复习应付期末考试。特别是将法医学作为选修课程的院校,部分学生选修该课程只是为了得到学分。

3 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尝试

3.1增加教学投入,加强师资力量

首先,医学院校要认识到法医学知识对临床医学生的重要性。教学改革的成功与教学投入及师资力量息息相关。教学投入是教学改革成功的物质基础,医学院校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法医学教学:(1)建立与充实法医学标本室及法医学多媒体库。法医学教学过程中涉及很多与实物相关的概念,通过观察标本可便于学生理解,有助于加深印象。如在学习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出血、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这3个易混淆概念时,学生通过观察标本直观识记三者的异同,会取得比单纯听讲更佳的学习效果。对于不便保留的标本,则应留下图片、视频等可视资料,或制作仿真模型备用。(2)建立与完善奖励机制。学校应对积极参与法医学教学改革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以增强其参与教改的积极性。(3)引进法医学专业高级人才。一方面,引进法医学高级人才可以扩充教学团队,提高授课质量;另一方面,法医学高级人才也可以依靠医学院校的科研资源和技术力量进行科学研究,实现双赢。

3.2重视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改革的核心在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团队和个人应该根据所教授科目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由于法医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医学分支学科,单纯的LBL教学法往往难以与其他医学分支有效衔接。案例教学法相较而言则更有优势。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本素材,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让学生在分析具体问题过程中尝试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该方法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兰德尔于1870年首创,在20世纪被詹姆斯·埃姆斯和威廉·基纳引入医学、商学及教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已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法医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分析具体个案,提升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案例教学不仅能检验学生综合运用医学知识能力,还能增强学生对法医学实践意义的认知,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

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课前准备充足的、符合教学提纲的案例,在课堂上运用多媒体辅助手段将案例文本、音视频资料、参考文献等展示给学生;根据教学大纲提出关键问题,指导学生分组合作解决问题;通过点名提问、个人发言、集体辩论等形式进行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点评每组学生在研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自己的分析过程及结论供学生参考。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对教师和学生均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我校已在部分医学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3],参与授课的教师已具备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能力,多数学生也已适应,故在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该方法具有教学效果反馈及时、课堂气氛活跃等特点,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取得较好效果。

3.3观摩法医学尸检,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尸体检验是法医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而学生对尸体检验也充满了好奇。目前,很多医学院校承担当地部分案件的尸检任务,让学生亲临尸检室观摩尸检,不仅能满足其猎奇心理,还可以在观摩解剖过程时同步回顾相关法医学知识。由此可见,观摩尸检对非法医学专业医学生而言是一堂难得的实践课。

4 结语

在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开设法医学课程并推进案例教学法改革,不仅具有教育教学价值,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教育教学价值来看:一方面,案例教学法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教学法的限制,教学更为灵活并贴近实际;另一方面,非法医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医学课程,有利于提高专业素养。从现实意义来看:法医学为促进司法公正、促进临床医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医事件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医务工作者需要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和技能,以预防医疗事故,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1]林静.医疗纠纷鉴定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2]孙文平,李传伟,房建强.临床医学专业法医学课程教学现状与改进思路[J].高校医学教学研究:电子版,2012,2(2):13-15.

[3]刘春霞,陈云昭,崔晓宾,等.试论以PBL教学法改进病理学教学[J].卫生职业教育,2015,33(6):44-45.

G420

A

1671-1246(2016)01-0016-02

注:本文系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高函[2009]19号-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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