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35部队 卢守信66489部队 叶学华 王建军 李泽富
信息网络军民融合发展初探
66135部队 卢守信
66489部队 叶学华 王建军 李泽富
【摘要】开拓信息网络军民融合建设方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对服务信息条件下联合作战尤为重要。
【关键词】信息网络;军民融合
2016年3月习总书记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推动网络领域军民融合,对于谋求网络空间优势,打赢信息条件下联合作战意义重大。
1.1 军民共建基础设施
依托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采用租用地方网络和自建军用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民共同打造坚固的网络空间。如加快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建设,协助武器系统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的精确打击的同时,也为国家乃至全世界提供民用信息导航服务。建设军民兼容的国防信息基础设施—国家信息栅格。由军队自建和租借地方的各类通信与计算机系统组成,为军队和民用用户同时提供系统接口。
1.2 军民共享信息资源
一是颁布信息资源共享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信息资源属于国家资产,并对军政之间、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的方法进行明确。二是推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军地测绘等机构,组建军地一体化的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主管机构—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将国家、军队和商用的各类地理空间信息汇聚成一个多源情报有机整体,并统一向军地双方提供地理信息及其分析服务。三是推进军民电磁频谱资源共享。军队与政府机构和业界无线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开发有助于实现电磁频谱共享的信息标准和技术。鼓励并支持采用可在军地用户之间提供双向兼容的电磁频谱接入和共享能力的设备标准。
1.3 军民共研网络技术
建立军民融合的网络技术研发体系。成立军地信息网络技术研发管理机构,负责解决共性、基础性问题及跨部门协调工作。其中,军队信息部(局)及各军种科研机构负责管理信息技术研发;相关信息技术企业、大型防务公司承担军方网络技术研发,同时加快吸收商用网络空间技术,实现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的整体推进。
军民产研学的密切合作。与985大学和地方科研院所组织协同工作,共同研发网络态势感知和预警技术,将技术快速地转化为网络作战能力。在985大学和地方研究机构成立国防创新单元实验室,持续推进军民网络技术研发计划。
1.4 军民共防网络安全威胁
一是树立网络空间“整体安全”概念。网络空间的安全必须是“整体安全”,所有企业、组织、公民和军队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二是组建负责军民网络安全的网络力量。组建国家任务部队,负责保障本土及其利益免受网络袭击的任务;组建战斗任务部队,为从事战斗任务的司令部提供一体化的网络支援;组建网络支持部队,为国家任务部队和战斗任务部队提供计划和分析支持。
1.5 军民共育网络安全人才
军地共同培养网络人才。创立国家信息安全教育与研究学术中心,在 985大学推行高水平的信息安全教育,军队对这些大学中的信息安全奖学金计划提供赞助。将军队负责网络战的军官安排到科技公司培训,一年在地方网络公司培训,一年在军队实习。
加强军民院校交流合作。军队与985高等院校签订军事科研合同,立足地方院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大部分基础研究项目和部分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为军队培养储备大批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人才。拨出经费招募地方网络人才,将世界顶级电脑专家和“黑客”充实到军队,提升网络攻防能力。
2.1 把军民网络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
颁布《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构建由军队、司法部、商务部等预警系统组成的国家网络安全反应系统;加强执法、国安、军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共同应对网络攻击威胁。军队与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共同合作,打造“国家一盘棋”的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建立地方政府机构与军队交换网络预警信息机制;共同推动大数据技术发展;把私营机构运营的网络基础设施纳入到军队保护的范畴,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间以及公私机构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2.2 构建军民网络融合发展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军民信息化融合发展协调机构。在政府层面,人大、科技部和工信部等负责制定军民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法律和政策战略。在制定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军队信息化建设。在军队层面,军队成立军民联合两用技术办公室、军民技术转移办公室等,负责军民两用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负责管理协调军民信息化融合建设,制定信息化军民融合规划、政策和组织工作。二是建立军民网络安全一体防护协调机构。委员会成员包括国防部长、科技部长、工信部长等官员,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政府层面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其中,国防部制定网络整体发展战略和政策,运行和保护军队信息系统和网络,形成一个覆盖国土安全、情报、国防、执法四个领域的网络空间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国家电信协调中心、国家网络安全中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应急响应小组、国家响应协调中心、国家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国家网络调查队等机构,有效加强部门间协作,提升军民协同处理网络空间紧急事件的能力。
2.3 完善军民网络融合发展法律制度
在法规方面,制定国防技术军民转移法,推动军用信息技术转为民用,促进军队采用民用技术、民用产品和推动民用企业的创新。建立军用和民用工业基础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思路,推动军民两用信息技术的研发。军队修改采办政策,鼓励军用和民用工业基础一体化发展。
2.4 建立军民网络融合发展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军政网络安全合作机制。与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部等机构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部际之间常态化互派人员进行协商
协调。二是建立军民企业信息保护合作机制。军队将国防工业重要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纳入计划,旨在利用军队网络力量或军方信息技术,来保护国防工业重要企业的信息网络,共同防御网络攻击。三是建立网络威胁信息军民共享机制。成立网络威胁与情报整合中心,负责分析和整合来自军队、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部等机构的网络威胁信息,分发到政府机构、军方网络部门,共同提升军民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四是建立民用技术评价机制。为确保民用信息技术在军事网络应用的安全,建立信息技术承包厂商的资格评估与认证机制。五是建立民用技术采购竞争机制,以确保民营公司平等参与项目招标。
2.5 健全军民网络融合发展标准体系
积极健全完善信息技术军民通用标准。鼓励承包商最大限度地采用能满足军事需求的民用标准和性能规范,只有在确实没有民用标准可用,或民用标准不能满足军事要求时,才可使用军用标准且必须得到批准。
卢守信,硕士,66135部队助理工程师。
叶学华,66489部队工程师。
王建军,66489部队工程师。
李泽富,66489部队高级工程师。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