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本刊记者 张帆 陈晶
健康湖南职业健康先行
策划|本刊记者 张帆 陈晶
4月的最后一周,是一年一度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1年12月31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明晰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高度重视。
健康湖南,职业健康先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湖南省安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地区、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努力为劳动者撑起职业健康的“保护伞”。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职业病危害防治新老问题并存,面临着严峻考验。如何破解职业病危害防治难题、破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