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红线约束 守护生命源泉
——访全国人大代表、省水利厅厅长李柳身

2016-03-13 10:122016年3月22日河南日报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6年3期
关键词:红线用水水资源

(2016年3月22日 河南日报) 记者张海涛



严格红线约束守护生命源泉
——访全国人大代表、省水利厅厅长李柳身

(2016年3月22日河南日报)记者张海涛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我国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河南日报记者就河南省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刚刚参加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柳身。

记者:您刚刚参加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请问这次会议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有哪些新的部署和要求?

李柳身: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共同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努力奋斗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谋划部署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目标任务,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强调打赢转型升级硬仗,将进一步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上书写新篇章。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贯穿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并在报告中强调了水资源管理问题,对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今年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3.33 hm2,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3%。“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强化水安全保障摆在重要位置,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作出重点安排,提出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并对推进水价改革、培育水权水市场等提出明确要求。《报告》和《纲要》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水资源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兴水惠民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会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切实把“两会”精神落实到“十三五”和今年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记者:河南省目前水资源状况如何,是否严重缺水?

李柳身:河南省地处南北气候和山区向平原的两个过渡带,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河南省人均水资源量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属严重缺水省份。近年来全省各地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也要清醒看到,人多水少的基本水情并没有改变,一些地方地下水长期超采,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大,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刚性措施改变目前这种被动局面,不仅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难以为继,我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也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记者:如何强化水资源管理,有哪些要求?

李柳身:要强化水资源管理,必须按照中央部署,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要求就是严守“三条红线”,建立“四项制度”。“三条红线”,是指要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四项制度”是指要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记者: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是多少?

李柳身: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总目标分为2015年、2020年、2030年三个阶段逐步实现。全国用水总量这三个阶段的控制目标分别是6350亿m3、6700亿m3、7000亿m3,河南省分别是260亿m3、282.15亿m3、302.78亿m3;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首次确定到2015年,2015年以后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再确定,主要包括两项: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河南省提高到0.6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全国分别是60%、80%、95%,河南省分别是56%、75%、95%。

记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李柳身:一要抓好指标分解。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控制目标,将“三条红线”指标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形成完善的指标控制体系。

二要抓好政策制定。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水资源管理执法监察能力。

三要抓好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抓手,检查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阶段性成果,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要抓好日常管理。加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管、水资源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地下水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专项工作,努力构建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体系与管理体系。

五要抓好宣传教育。广泛持久深入地宣传省情水情,提高社会各界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自觉性。

记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内容、程序是什么?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李柳身: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各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二是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采用评分法,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级。

考核程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每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的自查报告上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水利厅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市县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首先是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评紧密挂钩。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其次是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三是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县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水利厅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第四是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记者:目前,河南省水资源管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柳身:和以往相比,全省各地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成效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主要是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区域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和控制指标体系,构建了国家对省、省对市、市对县的三级考核格局,各级各部门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协作机制,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逐步落实。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211亿m3,比国家控制指标降低近50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6.70 m3,比2010年下降42%,农田水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由0.50提高到0.60;通过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以及组织开展清洁河流、节能减排、生态恢复、水污染综合防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比考核初期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

记者:水资源管理还面临哪些问题,下一步如何应对?

李柳身:总体上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市县在认识程度、基础工作、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资金投入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投资不明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项目建设还未能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还未将水资源的主要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体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制度还不完善;水资源监控设施安装、取用水手续办理等还存在不规范、不严格问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仍然较低,基层水利部门水资源管理任务重、人手少。这些问题对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水资源问题既与自然原因及发展阶段有关,更与法治和体制机制等因素息息相关,必须稳扎稳打,统筹推进。

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考评体系,以水资源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水利、发改、工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审计、统计等部门的行业优势,统筹解决水安全问题。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查漏补缺,尽快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特别是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征收、地下水开采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未依法征缴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要进行重点查处。

三要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要深刻认识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利用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水十条”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水生态、水环境问题。

四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要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的管理、节约与保护的比例不低于当年水资源费支出的90%。要加大对水资源监控、节水示范与推广、地下水超采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支持。要认真研究解决好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问题,积极整合现有管理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快实施国家和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为水资源管理和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类社会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水。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已经付出了巨大的水资源、水环境代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三条红线”目标控制,就是守护我们珍贵的生命源泉。只有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爱水、惜水、护水,才能打造出人水和谐的美丽河南。

(责任编辑:国立杰董一鸣)

收稿日期: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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