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鲁易
安全意识提升的功课不可松
文|鲁易
前段时间到岳阳出差时,我留意到《潇湘晨报》的一则报道:长沙有两姐妹洗澡时煤气中毒,一死一伤。一场煤气中毒事故让一个家庭陷入悲痛之中。该报梳理近年见报的36起煤气中毒事故,超半数事发在洗澡时或洗澡后。
“安装热水器时要装好排气管,使用燃气时要通风,这种提醒无论说多少次都不算多。”该报记者在报道中写到。虽然类似的提醒很多,可是上网看新闻,悲剧依然在发生。
“事故苗子千千万,安全意识是关键。”
回顾一些事故,许多是由于大意造成的。这些让人悲痛、叹惋的事故,常常引起我的沉思:哪怕有一点防范意识,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了。
2015年2月,邵阳县资江九公桥地段发生一起沉船事故,致8人遇难,1人失踪。据调查,九公桥镇塘洪村村民唐辉龙一家春节期间团聚,私自借用邻居家一艘非生产经营船只,运载18人去桃花岛游玩。在返回途中,遇湍急水流不幸沉船。
本是举家团圆的时刻,那么多鲜活的生命却永远消失了,真的令人深感痛心。试想,一艘小船上一次坐了18个人,只看吃水的深度也知道其中的危险了,为什么这家人还要去涉险?这起事故,暴露了普通百姓安全意识的淡薄。
预先设置一些事故场景,按照规定的处理程序模拟有效地完成事故的处理,这绝不是“演戏”。只有在脑中形成一种处理突发事件的“条件反射”式思维,真的面对事故时,才不会慌乱无神。
安全非儿戏,首先,要真正树立起安全意识。没有安全意识,就没有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时时讲,入心入脑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且看,在长沙城区,电动车随意在机动车间穿梭;在农村,摩托车一次搭载三四个人……这样的事见得少吗?难道是那些人不知道危险吗?也不尽然。说到底,还是对自己的生命看得不够重,没有吃到事故的亏。然而,等亲身经历了事故的痛,不就晚了吗?
如此看来,提升普通群众安全意识的“功课”还得接着做。通过切实抓好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各界、企业经营者、企业员工的“全覆盖”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形式宣传安全,让群众口口相传,把安全变成一种本能、自然的诉求,时刻在意识层面自我提醒,把安全意识自觉转化为安全行为。
强化安全意识的同时,还需提升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我在一本安全生产类书籍中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某养殖场对废弃的一艘渔船进行修理时,因船舱中堆积了大量以前用过的水下养殖网具,长时间堆积在密不透风的底仓而且长满贝克海藻等污垢,产生了很多沼气。一名渔工下船舱后感到头晕目眩,另一名渔工慌乱中立刻下到舱内想拉人上来,也扑倒在了舱底。当救援人员将他们救上来时,两人已中毒身亡。
因此,提升应急处理能力,还需要在平时培训中加强。预先设置一些事故场景,按照规定的处理程序模拟有效地完成事故的处理,这绝不是“演戏”。只有在脑中形成一种处理突发事件的“条件反射”式思维,真的面对事故时,才不会慌乱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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