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杨,韩艳玲,苗宇船
法律相关课程对提高中医院校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作用研究
刘杨1,韩艳玲2,苗宇船1
医事法律素质培养可直接影响中医院校学生适应医学实践发展的能力及处理医患关系的态度。通过阐明法律相关课程在中医院校医学教育中的作用、毕业后对临床工作的帮助及中医院校学生医学知识掌握情况等方面的问题,探讨法律相关课程在医学教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目前中医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法律相关课程;中医院校;医事法律素质
医事法律素质是指从事医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医事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及其运用以及法律意识等方面的素质[1]。中医院校学生将来都要走上医疗岗位,医事法律素质培养将直接影响其适应医学实践发展的能力及处理医患关系的态度。因此,中医院校学生不仅要认真学习医学专业知识,还要尽量多地涉及法律相关课程(如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及法医学等),努力提高自己的医事法律素质,防范医疗纠纷的风险[2]。现将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对提高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意义,法律相关课程开展现状以及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浅析如下。
1.1深化中医院校学生对医患关系的理解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和以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的信托关系,以“诚信”为基础,而且带有法律强制性。关于医患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法规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因此,掌握扎实、专业的法律知识是中医院校学生应对医患关系的本质需求和必备条件。有效开展法律相关课程,不仅可以加深中医院校学生对医患双方责任、义务的理解,还可以使中医院校学生更好地合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在完成“救死扶伤”职责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1.2有效规避各种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由于我国目前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医患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以及一些负面报道而导致的信任危机,造成医疗纠纷的解决未真正进入法制轨道。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医疗纠纷以平均每年43%的幅度迅速递增[3]。出现医疗纠纷的前提多是有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因此,积极开展法律相关课程,不仅可以使中医院校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了解和掌握医药卫生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地履行临床岗位职责;还可以使中医院校学生充分认识到医疗职业风险,形成严谨的学习及工作态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合法、规范的医学操作。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医疗职业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而且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水平,对患者负责。
1.3对医学教育的促进作用
随着时代进步以及自然科学的发展,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已被“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取代。医学与人文社会学科结合的重要性日益被重视,因此,医学更应考虑到把人的因素放在其中[4]。法律相关课程的开展,不仅可以使中医院校学生更为深刻地从社会角度和法律角度理解“人”的概念,还可以促进中医院校学生对医学学科的理解与掌握,使他们能够深入地思考死亡、生命等重大医学伦理问题,对其人生产生重大影响。
2.1法律相关课程安排较少
相对其他专业院校而言,中医院校的课程任务较重,多以医学类课程为主,包括基础医学课、中医专业课、临床实践,同时也开设外语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公共课。其教学重点是如何诊治疾病,而针对中医院校学生如何当好临床医生、防范医疗风险的法律类课程少之又少,即使个别院校开设一两门,课时也非常有限。一些学制较短的专业(如中药类专业),更是很少涉及。
2.2缺乏复合型师资队伍和适合中医院校的教材
目前,中医院校普遍缺乏相关的复合型师资队伍[5]。表现为专业课教师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损害法律制度认知不全面,缺乏具有法律意识的临床思维,同时由于缺乏法律实践,法律教学的内容和形式单一且脱离实践,制约了学生对医疗损害法律制度的学习和认知;而法律课程的专职教师则多是法学专业毕业,缺乏医学理论及实践知识,只能抽象地进行法理和法条讲解,很难与临床实践结合,满足学生需求。同时,适用于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的配套教材严重不足,而且内容多是以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原理为主,缺少实践案例;再加上教学形式单一,更难以发挥培养中医院校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参与精神的作用,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2.3未能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的足够重视
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对法律相关课程学科建设、师资培养、教学检查评估等方面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医学基础课和临床课。同时,中医院校的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就业压力大,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是很多学生的选择。绝大多数中医院校学生从进入校园开始,就在积极准备考研。他们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学习专业课、政治和外语上,即使开设法律类课程,上课人数也是寥寥无几,考前背一下重点,“60分万岁”。因此,导致目前很多中医院校学生无视法律,甚至做出“投毒”“性侵”等触犯法律的事情,一些已走上医疗岗位的学生,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法律常识,而深陷医疗纠纷之中,给自己事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3.1加强医学专业课教师和法学教师培训
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的开展,不仅要求任课教师有扎实的中医药学和法学知识基础,还具有驾驭中医药学与法学知识的能力,使教学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可以对医学专业课教师和法学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叉培训,改善其知识结构,为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更好地开展奠定基础。
3.2增开选修课
中医院校的专业课程较多,大范围开展法律相关课程难度较大。可以根据学校师资条件,适当地以选修课方式开设法律相关课程。以案例教学为主,以案说法,以案解法,通过法案结合,让学生有效吸纳法律原理。同时还可以运用互动式教学,在课堂上围绕社会热点话题以及经典案例,让学生查阅资料,分析案例,组织小组讨论,自由发言;也可以尝试由学生扮演医患双方,深度体验医患纠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3开设第二课堂
中医院校可与司法鉴定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联手,制订相关法律教学计划,设立实习基地;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举办讲座、学术沙龙或短期培训,形成内外结合的特殊法律教育方式,弥补校内资源有限的缺陷。
3.4选用合适的教材
目前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用书大多沿用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教材,这不仅没有顾及中医院校学生的专业特点,而且缺乏对医疗法律问题的深入剖析。中医院校医学专业课教师可以和综合性大学法学教师联手,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促进中医院校法律相关课程的开展和推广。
3.5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中医院校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在设置法律相关课程时要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工作需求有所侧重[6]。例如临床医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将重点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法医学》等涉及医患关系、医疗过失以及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类学科方面;针对卫生管理专业的学生要系统讲解卫生法学等;对于药学专业学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与药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授。此外,还应该及时向学生介绍国家颁布的最新医事法律法规,使学生不断了解和掌握它们。
综上所述,法律相关课程的开展对中医院校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应该将中医院校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培养与提高作为一个长期工程来抓,将法律教学同医学知识教学紧密结合,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现代医学人才。
[1]冯玉芝.浅谈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J].中国校外教育,2009(3):27-28.
[2]马长琼.医学院校加强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探讨[J].遵义医学院学报,2000,23(4):399.
[3]冯爱国,王丽.浅谈卫生法学教学现状及改进对策[J].中国卫生法制,2012,20(1):53-55.
[4]谭春燕,陈健,袁梅,等.医疗纠纷现状及成因综述[J].中国卫生产业,2011,8(2):127-128.
[5]卢仲毅.从医患关系现状看医患关系沟通在医学继续教育中的必要性[J].重庆医学,2003,32(4):385-386.
[6]李喜,范利国,姬翠梅.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2011,25(1):100-103.■
G415
A
1671-1246(2016)17-0033-02
注:本文系山西中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201403);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法改革项目(J20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