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要求解决“黑户”问题,八类人员将受益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同时明确了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包括不符合计生政策无户口人员可随父母落户;无户口人员可凭亲子鉴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的收养无户口人员可申办户口登记;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人员可凭法院判决恢复户口;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人员可在注销地恢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无户口人员可补领后迁户口;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申办户口;其他无户口人员可申请办理户口。
(消息来源:《新京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落户”即可)